『壹』 網站主辦者沖突什麼意思 備案拒絕的 是這個原因 怎麼辦
這個原因應該是個人的身份證或者企業在工信部已經備案過了,如果要繼續備案應該要在之前備案主體下新增網站或者注銷之前的備案記錄再重新備案,我在小鳥雲提交備案的時候,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內審退回過,客服很細心指導我解決
『貳』 域名和商標的沖突的解決途徑
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的發展,域名與商標的沖突越來越明顯地成為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基於這種現實,本文運用比較和案例分析的方法來論述網路域名與商標的法律沖突及解決途徑,以期對中國互聯網領域相關的立法內容進行一個理論聯系實踐的初步探討和論證。本文除引言和結論外,論文的主體共分五個部分,它們是:「域名的涵義和法律性質」、「域名與商標的法律沖突」、「解決域名與商標沖突的現實措施」、「法律適用」及「域名與商標沖突的預防機制」。 一、引言:由於計算機軟硬體技術、通信技術、數字壓縮和存儲技術的突飛猛進,網際網路(Internet)迅速伸向全球每一個角落,並廣泛進入人們的社會生活。人們廣泛使用互聯網時逐漸發現:域名已經與原有知識產權領域中的權利尤其是與商標權發生了沖突。 二、域名的涵義和法律性質:域名是在互聯網路上識別和定位計算機的層次結構式的字元標識,與該計算機的互聯網協議(IP)地址相對應。域名的結構採取分級設置,被分為頂級域名、二級域名、三級域名。域名具有「全球惟一標識性」及「資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的特點。有關域名管理的幾個主要機構分別是NSI(Network Solutions,Inc.)、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和CNNIC(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域名能否成為一種權利,可否作為一類新的知識產權加以保護,這是一個目前存在爭議和值得探討的問題。許多專家、學者從不同角度論證了域名的屬性。本文作者認為域名具有知識產權權益的屬性,但域名是在網路環境下產生的知識產權權利,所以它是一種區別於創造性成果權的識別性標記權,屬於較寬泛意義上的知識產權。 三、域名與商標的法律沖突: 本文首先分析了域名與商標的區別:1、權利保護的地域范圍不同;2、排他性不同;3、目的不同;4、注冊和保護的標准不同;5、注冊的程序不同;6、組成不同。 接著,本文論述了域名與商標的法律沖突。第一,本文分析了沖突產生的原因: 1、域名主體的惟一性與商標主體多元性之間的矛盾;2、開放型原則必然導致的結果;3、巨大的商業利益驅動;4、法律體制不夠完善。第二,其權利人主體包括:1、商標權人;2、域名所有人,即網路域名登記、使用者。第三,沖WP=4突的表現形式:1、域名搶注而引起的糾紛;2、因特網路域名中包含他人文字注冊商標的單詞、字母等而引起的糾紛;3、域名與商標權、商號的沖突糾紛;4、域名注冊機構與域名所有人的費用糾紛、商標侵權等糾紛。 四、解決域名與商標沖突問題的現實措施:目前國際上域名爭議的解決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司法途徑,另一個途徑則是通過民間專門爭議解決機構司法外解決。由於爭議解決機構只對域名是否保留、撤銷或轉讓給投訴人作出決定,不涉及經濟賠償或其它法律問題,因此,司法途徑是解決域名爭議的最終途徑。但是,目前世界上專門立法對有關域名糾紛予以規制的國家不多,法院在處理域名糾紛時客觀上存在著適用法律的困境。最後本文介紹了NSI、ICANN及CNNIC的糾紛解決機制。 五、法律適用:通過分析一系列典型案例,如「荷蘭英特艾基有限公司訴北京國網信息有限公司域名侵權案」、「(美國)寶潔公司(The Procter Gamble Company)與北京市天地電子集團域名糾紛案」及「寶潔公司訴國網公司不正當競爭案」等,作者發現我國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主要適用的是《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民法通則》,由於上述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這類糾紛的專門處理方法,容易造成不同法院對同一問題的認定和處理彈性很大。因此,作者提出應當制定有關域名與商標沖突解決的特別法。接著,本文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於2001年6月26日頒布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後,作者提出了審判實踐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1、惡意的認定;2、在先原則;3、域名與注冊商標的區別;4、馳名商標的認定;5、在網路域名爭議中要明確保護馳名商標權人的利益,賦予其對域名的「排除權」;6、法律責任形式主要為停止侵權、撤消域名等停止侵權、排除妨害的責任形式,慎用經濟賠償責任形式。 六、域名與商標沖突的預防機制:為從根本上減少、努力避免大量域名與商標糾紛的產生,必須重在建立行之有效的事前預防機制上。從預防糾紛的角度分類,域名注冊政策分為開放型、半限制型和限制型三類。開放型的注冊政策是目前國際上普遍採用和積極鼓勵的,其運用民間爭議解決機構處理糾紛的方式之基礎是域名注冊合同。因此,在注冊合同中應注意有關預防糾紛和爭議解決的內容安排。同時,還應加強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與國家商標管理部門的合作,建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注冊檢索制度,改域名注冊的終身制為續展制。 七、結論:域名與商標的法律沖突是網路經濟必然導致的問題。但不是一個無法攻克的難關,只要不斷完善現有的法律體系,在商標權人和域名注冊人之間尋求一個法律上公平的利益平衡點,就會使域名制度與傳統知識產權權利協調共存,發揮網路經濟的最大社會效益,但同時須加強和建立沖突的預防機制。
『叄』 域名與商標權利沖突怎麼解決
域名與商標權利沖突的解決辦法
域名和商標存在諸多差異
域名是為了替代不易識別和記憶的數字地址(IP地址)而設計的一種形象化的標識,其與IP地址一一對應,每台主機的IP地址是唯一的,這就決定了域名具有唯一性,而且在全球范圍內域名具有絕對排他性。與此不同,商標權僅在同一地域、同一商品類別范圍內具有唯一性,因此,同一商標在不同地域范圍內或不同商品類別上可以有多個權利主體。
域名和商標在排他性上存在不同。例如,熊貓這一商標,可以被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在電視上注冊,同時也被其它公司在煙花上注冊為商標。此時,如果多個商標權權利主體均申請與該商標完全相同的域名注冊,就會因為域名的絕對排他性造成權利沖突。
由此可見極其相似的域名可以屬於不同權利主體,但當這些域名持有人都將域名轉化為商標注冊或使用時,在先進行了商標注冊的權利主體基於商標相似性禁止特徵,有權禁止他人將與其相似的域名進行商標注冊或使用。
同時,二者禁止范圍不同。商標權人有權禁止他人在同一類別商品上注冊或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而域名持有人僅有權禁止他人注冊或使用與其所持有的域名完全相同的域名。
此外,二者命名規則不同。商標構成要素多樣,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而域名一般由數字、字母組成。那麼,商標權人要想將其商標注冊為域名,通常要進行一定的轉化,或者將文字商標轉化為拼音或縮寫,這樣有可能造成不同商標轉化之後形成完全相同的域名,從而影響申請域名注冊。
如何解決域名與商標權利沖突
在我國頒布《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等部門規章之前,對於域名搶注等行為均作為商標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行為處理。但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該類型的權利沖突案件發生頻率越來越高,而且案件專業性、復雜性越來越強。傳統意義上的權利沖突解決模式已經很難滿足實踐需求。
其中借鑒互聯網路名稱及編碼公司(ICANN)1999年頒布實施的《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UDRP)而制定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是我國解決域名與商標權利沖突案件的主要依據。該辦法詳細規定了爭端解決機構、爭議解決期限、爭議解決原則以及惡意搶注的標准等具體解決細則。
對此,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頒布了一系列規章,著力解決域名相關的爭議,
借鑒UDRP相關規則,我國現有的域名爭議解決規則可以逐步完善,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予以解決。
首先,盡快明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制定域名爭議解決方面相關法律。
目前,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地位不明確帶來了很多具體問題,如域名爭議案件的管轄法院在相關司法解釋與部門規章之間存在規定不一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而《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卻規定,投訴人或被投訴人可以就爭議向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起訴訟。要解決這一矛盾前提是要明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按照法律適用沖突解決原則解決這一問題。
其次,設定域名注冊前的公告和異議程序,對域名和商標權利沖突採取事前預防措施。目前,我國對域名注冊採取形式審查或不審查原則,只要申請人提供證據證明在全球范圍內沒有相同的域名,即可注冊。而注冊後因持有或使用域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由域名持有者承擔責任。
這種事後救濟形式無法從源頭上減少域名和商標權利沖突現象,建議設定域名注冊公告和異議程序,加強事前預防。域名注冊機構初步審查注冊申請後,對符合形式要件的應初步審定並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注冊。
再次,應暢通域名和商標權利沖突的司法解決途徑。《域名爭議解決辦法》從法律效力而言,屬於部門規章,其著眼於通過行政程序解決域名爭議,由於行政程序不具有糾紛解決終局性,因此域名爭議解決應當完善相關司法程序,同時也能更好地救濟權利人合法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及第5條明確規定了域名和商標權利沖突的認定標准。這有利於規制域名搶注行為,平衡域名持有人和商標權利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肆』 個人網站備案不通過,反饋網站主辦者沖突,請核實後再次報備,之前確認沒有備過案,通信管理局也沒有查到
備案系統對主體的要求必須唯一性,即一個主體只能有一個備案號。判斷主體沖突,並不是以主辦單位名稱為標准,而是依據「主辦單位有效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來判斷主體是否唯一的。如果提示主體沖突,就說明該證件號碼已經在備案庫中存在了。您可以通過工信部備案系統公共查詢來查主體證件號碼是否已經備案過。
解決方法:1.原主體下的網站您已經不需要了,您可聯系管局注銷發生沖突的備案號再重新提交新備案信息;2.原主體下的網站還在使用,請將在我司備案中心填寫的信息刪除後,重新錄入信息進行新增網站的操作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伍』 網站在提交新備案信息時,系統提示主體沖突如何處理
主體沖突說明,這身份證或公司名稱已經備案過了,如是你自已的身份證或公司,可申請注銷該主體,重新備案。
現在個人沒法備案,必須通過你的域名空間服務商代為備案,這是他們的責任,免費的,你只需提供資料給服務商,由服務商提交備案。以下是在上海樂道科技空間服務商代為備案的流程,免費的,你可以參考下,上海備案一般二周時間內,有快有慢,運氣好時一周時間。如你在上海還可以到管局的網站上留言催促他們快點審核。
目前第三版備案系統已經啟用。新域名備案,老域名添加,備案變更等需要按照下面方法操作:
1、提供域名證書,網站管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公司的還要加上營業執照復印件),還有網站真實性核驗單、授權書、信息安全承諾書(見附2)。
以上資料快遞到我公司。
注意:核驗單的第2頁表格要求一式三份,其中請不要填寫關於接入服務單位的部分!另外列印的時候注意千萬不要把表格列印到2頁上了,一定要完整的一頁。(可以到上海樂道科技網站上下載)
2、(老備案審核無需做這步)北京、山東、雲南、江蘇、遼寧客戶的備案,還需要把照片嵌入到備案幕布的背景中,彩色列印出來郵寄給我們。
以上流程其實很簡單,目前必須有服務商,不然你連提交的地方都沒有,買空間和域名網路找:上海樂道科技,免費代為網站備案。購買虛擬產品,買的不光是域名和網站空間,最重要的就是服務了。其實不管在哪裡買,域名和空間都是一樣或差不多,最主要是要找一個負責任的上級,可以耐心的給你指導,並且能幫助你解解一些後續問題,教你怎樣更好的運行好網站,更快的成長起來。上海樂道科技這方面做的很好,把服務客戶做為經營的理念,網站空間也是非常的好的,一年內從未停過,網站打開速度很快。
『陸』 和網路公司發生這樣的沖突,請問該怎麼解決。
1,雙方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不同概念.張律師後半部分理解不正確,締約過失的情形是導致合同不成立或無效,具體包括不成立,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消,因此本案中網路公司在合同訂立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漲價而不在約定期間履行合同導致未能開通號碼而使合同不生效,適用締約過失責任.
2,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合同解除後代理公司收取的價款自然無法律依據,屬不當得利,必須返還
3,律師回答約定不明確沒有約束力的解答錯誤,約定不明的,視為未約定,負有履行義務的雙方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要給予另一方必要的准備時間.另,3-15天屬於可以確定的期間.
4, majunping11後半部分依據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屬於適用法律錯誤,本案主體為企業雙方.
5,解決方案,先行與他法務部協商,協商不成如擔心訴訟影響公司聲譽可考慮雙方能否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能在沒有仲裁協議或者合同里沒有仲裁條款的前提下申請仲裁.如沒達成仲裁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因合同尚未履行,訴訟請求為返還價款,賠償損失,損失包括你的律師費.
6,關於價款,看不到合同條文而且關於之前合同價目的約定描述不清不做評價.另外,你的案由敘述模糊,一會是一個月未完成,一會是約定期間前兩天,.
總之,大家的回答只是針對既有情況的初步判斷分析,實際操作會有不同情況,但大方向不會錯.如果標的較大,建議早請律師介入.
『柒』 ICP網站備案主體沖突如何處理
三種解決方案:一是打電話到到網管局去注銷以前所備案的網站,二是用另外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重新備案,三是在原來所備案的信息,再次添加你目前所備案的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