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模仿抄襲他人判什麼罪
抄襲別人的作品可能會被判刑,若是抄襲別人的作品之後將作品用於營利,且依據此作品獲得的違法所得數額比較大,那麼此時就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了,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抄襲別人的作品會判刑嗎?
抄襲別人的作品可能會被判刑,因為抄襲的行為可能會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和銷售侵權復製品罪。
1、侵犯著作權罪
根據我國《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並處罰金;違法所 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學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像。
(4)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2、銷售侵權復製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217條規定的侵權復製品構成銷售侵權復製品罪。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一般侵權行為有11種: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行為。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行為。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為。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報酬的行為。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行為。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對於非著作權人,若是想要使用他人的作品,是必須要獲得對方的授權的,不得隨意的抄襲別人的作品,否則一般是需要承擔支付民事賠償金的責任的。且若抄襲之後,將作品用於參加比賽,或者是用於營利的,此時可能滿足刑事構成要件,是需要承擔刑事處罰的。
B. 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模仿不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包括完整的復制或對其中部分作品的復制。抄襲與模仿之間的界限有時並不那麼明確,在實踐中需結合具體情況認定。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應當認定兩者相同;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近似。簡而言之,不能實質性相同。 一、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模仿不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包括完整的復制或對其中部分作品的復制,比如另存其中構成作品的圖片後採用等。抄襲與模仿之間的界限有時並不那麼明確,在實踐中需結合具體情況認定。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應當認定兩者相同;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近似。所以,可以借鑒其設計思路,而不能從網頁結構布局、形狀、背景色彩、動畫、圖片、美術、欄目設置等方面全盤照搬。簡而言之,不能實質性相同。 《 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 侵權行為 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民事責任 ;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 著作權 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 法規 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抄襲的法律認定是什麼? (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 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已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2)、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 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3)、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它侵犯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4)、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所以只要你只是單純的模仿並沒有涉及到抄襲是不會造成違法的,在法律上抄襲與模仿的定義還是分的很開的,只要注意自己網站的模仿程度不要太過於雷同就好,只要沒有涉及到原封不動或基本原封不動復制他人網站的行為,就不屬於違法行為。希望大家尊重創作者的辛勤勞動,杜絕抄襲。
C. 仿網站犯法嗎
如果行為人仿造他人的網站供個人學習、研究使用的,不屬於犯法行為;如果是未經他人許可,擅自向公眾傳播、開放使用的,則是侵權行為,需要向著作權人 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D. 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法律分析:
模仿並不違法,但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如何判定是模仿還是抄襲?要結合具體情況認定。若整體視覺效果無差異,則認定為相同。無實質性差異的,則認定兩者相近。所以,網頁設計可借鑒對方設計思路,但不能整個網頁都照搬照抄。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 仿別人的網站犯不犯法
法律分析:模仿別人的網站不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模仿不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包括完整的復制或對其中部分作品的復制。抄襲與模仿之間的界限有時並不那麼明確,在實踐中需結合具體情況認定。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應當認定兩者相同;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近似。簡而言之,不能實質性相同。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 二十七、 將第四十六條改為第四十八條,修改為:電視台播放他人的視聽作品、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視聽作品著作權人或者錄像製作者許可,並支付報酬;播放他人的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F. 仿照別人的網站犯法嗎
法律分析:模仿不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和抄襲違法。未經授權的復制包括完整的復制或對其中部分作品的復制,比如另存其中構成作品的圖片後採用等。這個應該比較好分辨。
抄襲與模仿之間的界限有時並不那麼明確,在實踐中需結合具體情況認定。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差異,應當認定兩者相同;無實質性差異的,應當認定兩者近似。所以,可以借鑒其設計思路,而不能從網頁結構布局、形狀、背景色彩、動畫、圖片、美術、欄目設置等方面全盤照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九條 復製品的出版者、製作者不能證明其出版、製作有合法授權的,復製品的發行者或者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復製品的出租者不能證明其發行、出租的復製品有合法來源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在訴訟程序中,被訴侵權人主張其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已經取得權利人的許可,或者具有本法規定的不經權利人許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
G. 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一、模仿他人網站首頁屬不屬於犯法
1、模仿他人網站首頁一般不犯法。如果抄襲他人網站,使用他人網站以及注冊的商標,或者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照片則屬於侵權行為。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八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調解活動。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授權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使用費的收取標准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使用者代表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將使用費的收取和轉付、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費的未分配部分等總體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並應當建立權利信息查詢系統,供權利人和使用者查詢。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監督、管理。
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方式、權利義務、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二、模仿、偽造他人簽名可能觸犯哪些罪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4)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