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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非法侵犯公民信息

發布時間: 2022-09-04 03:25:03

㈠ 網路傳播個人信息是什麼

法律分析:網路傳播個人信息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安全規定的個人信息包括哪些

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網路安全法》聚焦個人信息泄露,明確網路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個人信息的泄露是網路詐騙泛濫的重要原因,今年以來輿論關注的山東兩名大學生遭電信詐騙死亡案、清華大學教授遭電信詐騙案,皆因個人信息泄露之後的精準詐騙造成。
拓展資料:《網路安全法》作出專門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並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㈢ 網上有人冒充自己發布侵犯別人信息怎麼報案

報案方法如下:
一、要求信息侵權者刪除侵權信息或對侵權信息做隱名處理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43條的規定,「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的規定,「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據此,如行為人非法收集他人個人信息或收集他人信息後未盡保護義務,甚至非法處理收集的他人個人信息的,被侵權人可要求行為人刪除或者更正。
二、可向公安部門控告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64條的規定,「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註:《網路安全法》第44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同時,《刑法》第253條之一便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具體規定如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網路安全法》第64條規定的是行政處罰,《刑法》第253條之一規定的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屬於刑事犯罪。但不論是行政處罰或者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都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因此,如遇個人信息侵權,受害人還可向公安機關控告。
三、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行為人侵犯他人個人信息權,被侵權人要求其刪除,但行為人拒不刪除的,被侵權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行為人侵犯他人個人信息,造成嚴重後果;在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受害人可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㈣ 2021年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那個重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沒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重。
【法律依據】
為依法懲治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犯罪,維護正常網路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現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八條第二款 利用信息網路發布招嫖違法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介紹賣淫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條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

(一)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二百個以上的;

(二)致使傳播違法視頻文件以外的其他違法信息二千個以上的;

(三)致使傳播違法信息,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折算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四)致使向二千個以上用戶賬號傳播違法信息的;

(五)致使利用群組成員賬號數累計三千以上的通訊群組或者關注人員賬號數累計三萬以上的社交網路傳播違法信息的;

(六)致使違法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以上的;

(七)其他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情形。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㈤ 網安總隊是如何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的

今年5月份,網安總隊在工作中得知,某投資理財公司利用批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開展貸款推銷業務。經過縝密偵查,警方發現涉案公司負責人張某(男,35歲,河北人)等人,通過在網上購買、與同行業交換等方式獲取大量有投資意向的客戶信息,後以公司形式組織員工打電話推銷。

同時,朝陽警務支援大隊根據市局線索通報發現,朝陽區某不動產中介公司存在大量侵犯公民信息的情況,後大隊民警會同東壩派出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當場起獲存儲有公民信息的手機40部、電腦30台。經對潘某(男,29歲,河北人)調查發現,其主要通過一名為「物業郭某」的微信好友購買小區業主信息。經核實,嫌疑人「物業郭某」是周邊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經手小區業主相關信息。5月9日,民警前往郭某某(女,28歲,北京人)暫住處將其抓獲。經訊問,郭某某對其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潘某、郭某某等12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已被朝陽分局刑事拘留。來源:北京晨報

㈥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立案標准有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准主要有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情節嚴重的情況主要指在網路上出現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或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