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草案將三審,如何從法律的角度解讀此法案
首先是需要圍繞治理實踐需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我國現有的法律基礎對於依法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起訴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分子是比較充足的。同時,近年來,有關部門採取了多項措施,防範和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總體來看,電信網路詐騙活動依然猖獗,嚴重危害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嚴重損害社會誠信和國家形象。
要知道的是電信網路詐騙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財產安全,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電信網路詐騙是近年來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反電信網路詐騙法是一部“小切口”的專項立法,其突出特點是堅持全面治理、源頭治理、全鏈條治理。在總結反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著力加強防範性法律體系建設,為堅決打擊和遏制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⑵ 出版社數字內容資源是否實施三審三校
「三審三校」沒有走,圖書怎麼能合格?
一是編輯績效關繫到年終收益,以致出版單位
過分強調編輯選題策劃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
(說白了就是拉項目、拉補貼的能力),審稿
能力被弱化,導致大批編輯忙忙碌碌於找選
題、找補貼,「三審三校」制空轉,使出版的大
批學術著作濫竽充數,大批資源被浪費。
二是績效考核體系中對編輯的定位,多側重於
經濟效益衡量指標,社會效益指標雖有體現
甚至獎勵力度甚大但卻具有太大的不可預期
性,更沒有和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結合,考核
體系缺乏系統性、辯證性和向社會效益、學術
出版質量傾斜的「剪刀差」政策,「三審三校」得
不到重視。
三是考核體系的制定與編輯人員缺乏充分的溝
通和反饋,調動編輯人員重視學術出版的指標
設置不精準,與經濟指標的協調不給力,無法
達到激發編輯人員學術出版工作熱情,提升學
術出版質量的目的。
四是績效考核中的責任追究辦法不完善。雖說
出現問題後,參與「三審三校」的人員理論上均
應被追究,但出版的圖書上通常只有責任編輯
的署名,其他環節人員的責任心和追究力度難
以與責任編輯同比,甚至會出現推卸責任、互
相扯皮的情況。而且,不同出版單位的責任追
究辦法並無統一的標准和規范,懲罰要麼過輕
要麼過重,更有甚者,某些單位沒有明確的責
任追究與處罰辦法,或者雖有辦法但根本執行
不下去。
4. 出版單位自律性不強
個別出版單位由於經濟利益的誘惑或是人情關
系而缺乏自律,致使審讀、「把關」功能缺失。
在這些情況下,出版社只執行一個終審「走過
場」,而沒有其他審次校次,而且對書稿內容
質量、政治導向、學術性、科學性等問題的審
讀不嚴、把關不嚴或不審稿、不把關,導致那
些思想導向錯誤、學術性錯誤或內容不堪入目
的學術作品進入公眾視野,違背了國家出版許
可管理制度的初衷。更嚴重的是一號多用(使
用一個書號出版多種學術著作)、一本多著
(同一內容學術著作有不同著者的多個版本
)、套皮書(著作內容與圖書封面不一致)等
多有發生,導致「三審三校」制形同虛設,極大
地破壞了出版秩序和學術秩序,一定程度上為
學術出版不端問題的出現起到「推波助瀾」的
作用。
⑶ 環境監測三校三審都是什麼人
程序手冊要求就是三級審核,簽發人必須是授權簽字人,是經過認可委考核的。
⑷ 有些童書插畫未經完整三審三校,這問題出現在哪裡
教育體系的制度並不完善嚴謹,還存在著許多容易被人鑽漏洞的地方,可能存在著一些貪腐問題,使得童書插畫在沒有經過三審三教的情況下就輕易的流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