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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相關的四部法律

發布時間: 2023-10-18 09:39:43

網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1、《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4、《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法律依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Ⅱ 國家有關網路的法律

與網路有關的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五部法律,進行網路活動要遵守法律規定,網路非法外之地。
一、什麼與網路相關的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五)《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什麼是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具有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審查性的特性。
三、網路安全的主要特點
此猜保密性
拆扒雹信息不泄露旅帆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完整性
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而且還需要有相關埠的保護。
可用性
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可控性
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穩定、保護、修改的能力。
可審查性
以上便是由為您介紹的關於有什麼與網路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內容。我國規定的有《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若您還有此方面的其他疑問,歡迎咨詢律師,在線律師會為您提供專業解答。

Ⅲ 信息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信息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
6、《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8、《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御穗粗10、《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
1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1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1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1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1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16、國家發改委5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建設和應用工作的通知》(發改高技[2012]1986號)
17、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18、《廣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
19、《廣東省計算機信息系統鎮鎮安全保護條例》
20、《廣東公安網安部門信息安全檢查細則》
21、省公安廳《關於繼續深休我省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11]124號)
22、《關於切實加強我省涉外國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05]12號)
23、《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05]25號
24、《關於加強和改進我省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粵辦發[2012]38號
25、《關於加強我省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見》(粵信辦[2012]3號)
26、省保密局、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通信管理局《聯合開展信息安全保密檢查工作制度》
2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2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
二、網路安全的類型
網路安全由於不同的環境和應用而產生了不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系統安全:是指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於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信息傳播安全:網路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族明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信息內容安全: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它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潤進行竊聽、冒充、詐編等有損於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Ⅳ 為了維護國家的網路和信息安全我國建立了網路信息安全法律制度包括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在2021年中獲得通過,這部法律必將有利於維護個人信息權益,規范個人信息活動,促進個人信息的合理應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出台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從2015年開始陸續出台並實施。這幾部法律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獨立的,而是以國家總體安全觀為指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為龍頭的一個有機的法律體系。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在內的這四部法律的主要內容和結構,可以看到「安全」、「網路」、「數據」和「個人信息」是這四部法律共同的關鍵詞,它們是一個有機整體。
這四部法律,它們的立法宗旨,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保護個人信息權益。它們適用的范圍,特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悶悄清護法》中引入了域外效力制度,所以立法宗旨非常明確,適用范圍也有其自己的一些特點。
在數字化的時代,無論是企業、事業單位、其他法人組織、社會團體,乃至於自然人,我們的身份、行為及相互之間的社會關系都已經數字化,因此數據治理是一個必須要正視的問題。無論是為了維護網路安全或數據安全、還是保護個人信息,促進網路、數據和個人信息的有效利用,數據行為的監管都顯得格外重要。因為數據的監管涉及到了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不僅僅涉及到社會治理,經濟發展和政府管理也都會涉及到數據的監管。因此,數據監管是一個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需要盡快的建立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我們不希望九龍治水,但是這九條龍必須要團結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夠建立一個有效的數據協同監管協調機制。只有把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建立起來,我們才能夠更好的實現這幾部法所追求的立法目的。當然,數據協同監管的體制建立是前提。在運脊這個體制的前提下,再去完善數據協同監管的協調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適用本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適用本法:
(一)以向境內自然人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為目的;
(二)分析、評估境內自然人的行為;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螞前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Ⅳ 中國對網路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對網路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條 網路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路安全行為規范,指導會員加強網路安全保護,提高網路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