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快遞網點收寄安全操作程序
一:檢查驗視 1: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檢查郵件是否符合寄遞規定,如為違禁品應禮貌告知客戶並表示不予受理。
2:檢查寄遞物品實際數量和面單上註明數量是否一致。
3:檢查寄遞物品名稱和面單上註明名稱是否一致。
二:指導客戶填寫運單,並核對寄件人信息。
三:包裝驗視:1:指導並協助客戶進行包裝。
2:檢查寄遞物品是否有完好的內外包裝。
3:內外包裝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包裝是否整潔乾燥,是否無突出物,是否方便裝卸搬運。
四:稱量計費驗視:1:單件寄遞物品是否超過50公斤。
2:任何一邊長度是否超過150CM,長寬高三邊之和是否超過300CM。
五:引導客戶到收費櫃台交費。
六:將運單信息錄入系統,並把粘貼好面單的快件交給處理人員。
七:將運單寄件人存根聯交於客戶並叮囑妥善保管。
江蘇省儀征市(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芮永
B. 快遞在運輸過程中會不會被打開檢查
正規快遞公司絕對不會拆開包裹檢查。
正規快遞公司只會用掃描機進行X光透視掃描檢查違禁品,如果寄的不是違禁物品,就不用擔心快遞公司是不是用安檢機的問題了。
於2012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服務》國家標准規定,快遞公司收派員將快件交給收件人時,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對於代收貨款快件,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驗收內件再簽收。
驗收時,可對內件外觀和內件數量進行清點,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或進行產品功能測試。這一規定意味著,快遞公司將無權要求消費者「先簽字後驗貨」。
故不必擔心工作人員會拆開包裹的問題。
快遞又稱速遞或快運,是指物流企業(含貨運代理) 通過自身的獨立網路或以聯營合作(即聯網)的方式,將用戶委託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從發件人送達收件人的門到門(手遞手)的新型運輸方式。
快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快遞是指任何貨物(包括大宗貨件) 的快遞;而狹義的快遞專指商務文件和小件的緊急遞送服務。從服務的標准看,快遞一般是指在48 小時之內完成的快件送運服務。
C. 快遞信息安全問題會帶來哪些危害
快遞信息安全的威脅來自方方面面,不可一一羅列。但這些威脅根據其性質,基本上可以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 信息泄露:保護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給某個非授權的實體。
(2) 破壞信息的完整性:數據被非授權地進行增刪、修改或破壞而受到損失。
(3) 拒絕服務:信息使用者對信息或其他資源的合法訪問被無條件地止。
(4) 非法使用(非授權訪問):某一資源被某個非授權的人,或以非授權的方式使用。
(5) 竊聽:用各種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竊取系統中的信息資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對通信線路中傳輸的信號搭線監聽,或者利用通信設備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電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
(6) 業務流分析:通過對系統進行長期監聽,利用統計分析方法對諸如通信頻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總量的變化等參數進行研究,從中發現有價值的信息和規律。
(7) 假冒:通過欺騙通信系統(或用戶)達到非法用戶冒充成為合法用戶,或者特權小的用戶冒充成為特權大的用戶的目的。我們平常所說的黑客大多採用的就是假冒攻擊。
(8) 旁路控制: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處獲得非授權的權利或特權。例如,攻擊者通過各種攻擊手段發現原本應保密,但是卻又暴露出來的一些系統「特性」,利用這些「特性」,攻擊者可以繞過防線守衛者侵入系統的內部。
(9) 授權侵犯:被授權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統或資源的某個人,卻將此許可權用於其他非授權的目的,也稱作「內部攻擊」。
(10)抵賴:這是一種來自用戶的攻擊,涵蓋范圍比較廣泛,比如:否認自己曾經發布過的某條消息、偽造一份對方來信等。
(11)計算機病毒:這是一種在計算機系統運行過程中能夠實現傳染和侵害功能的程序,行為類似病毒,故稱作計算機病毒。
(12)信息安全法律法規不完善:由於當前約束操作信息行為的法律法規還很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很多人打法律的擦邊球,這就給信息竊取、信息破壞者以可趁之機
D. 多地疾控對快遞檢測陽性發出提示,快遞員的安全該如何保障
快遞員在分發快遞之前,應該對這些快遞進行集中的消殺。
快遞的表面為什麼會有新冠病毒?
這是因為快遞從倉庫到指定地點的過程跨度較大。近日來,疫情在全國范圍內有明顯的復發現象。所以快遞包裹送到中轉站的時候,很容易接觸到當地的病毒,沒有經過嚴格的消毒就被重新送到下一個城市。這個過程會增加接觸者的數量,從而增加感染的風險。
快遞員要勤洗手,勤消毒!
75%濃度的酒精就可以殺死新冠。快遞員的快遞車,快遞物品,甚至他穿的工作服,每天都要消毒,噴酒精。還應該注意勤洗手,如果沒有條件的話,備一瓶免洗洗手液也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很多人的洗手動作不夠規范。他們應該徹底徹底地清洗。最好用消毒洗手液或肥皂,內外沖洗干凈,沖洗1分鍾,然後離開。最後,希望各位快遞員能夠安全健康的堅守崗位,不要大意,注意自我保護!疫情總有一天會過去的,這些逆行的朋友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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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運滿滿司機要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F. 快遞服務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郵政行業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管理,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維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促進郵政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規定》、《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和使用寄遞服務涉及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寄遞服務用戶個人信息(以下簡稱寄遞用戶信息),是指用戶在使用寄遞服務過程中的個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號碼、電話號碼、單位名稱,以及寄遞詳情單號、時間、物品明細等內容。
第四條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障用戶個人信息安全。
第五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統稱為郵政管理部門。
第六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維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
第七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規定及本規定,防止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確企業內部各部門、崗位的安全責任,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責任考核。
第九條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務企業應當在加盟協議中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被加盟人與加盟人的安全責任。加盟人發生信息安全事故時,被加盟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與其從業人員簽訂寄遞用戶信息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知識、技能培訓,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
第十二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投訴處理機制,公布有效聯系方式,接受並及時處理有關投訴。
第十三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受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託提供寄遞服務的,在與委託方簽訂協議時,應當訂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信息使用范圍和方式、信息交換安全保護措施、信息泄露責任劃分等內容。
第十四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委託第三方錄入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當確認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並訂立信息安全保障條款,明確責任劃分。第三方發生信息安全事故導致寄遞用戶信息泄露、丟失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未經法律明確授權或者用戶書面同意,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其掌握的寄遞用戶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調閱、檢查寄遞詳情單實物及電子信息檔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合,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第十七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對於突發的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報告郵政管理部門,並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工作,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第三章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詳情單管理,對空白寄遞詳情單發放情況進行登記,對號段進行全程跟蹤,形成跟蹤記錄。
第十九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營業場所、處理場所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出郵件(快件)處理、存放場地,嚴禁無關人員接觸、翻閱郵件(快件),防止寄遞詳情單實物信息(以下簡稱實物信息)在處理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優化寄遞處理流程,減少接觸實物信息的處理環節和操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採用有效技術手段,防止實物信息在寄遞過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監控設備,安排具有專門技術和技能的人員,對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的實物信息處理進行安全監控。
第二十三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管理制度,實行集中封閉管理,確定集中存放地,及時回收寄遞詳情單妥善保管。設立、變更集中存放地,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集中存放地設專人管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存儲安全。
第二十五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查詢管理制度。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應當確保檔案完整無損,並做好查閱登記,不得私自攜帶離開存放地。
第二十六條寄遞詳情單實物檔案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標准規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滿後,由企業進行集中銷毀,做好銷毀記錄,嚴禁丟棄或者販賣。
第二十七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對實物信息安全保障情況進行定期自查,記錄自查情況,及時消除自查中發現的信息安全隱患。
第四章寄遞詳情單電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加強寄遞服務用戶信息相關信息系統和網路設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信息系統的網路架構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合理劃分安全區域,實現各安全區域之間有效隔離,並具有防範、監控和阻斷來自內部和外部網路攻擊破壞的能力。
第三十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病毒軟體、硬體,確保信息系統和網路具有防範計算機病毒的能力,防止惡意代碼破壞信息系統和網路,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構建信息系統和網路,應當避免使用信息系統和網路供應商提供的默認密碼、安全參數,並對通過開放公共網路傳輸的寄遞用戶信息採取加密措施,嚴格審查並監控對信息系統、網路設備的遠程訪問。
第三十二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在采購計算機軟體、硬體產品或者技術服務時,應當與供應商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其安全責任,以及在發生信息安全事件時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調查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建立信息系統安全內部審計制度,定期開展內部審計,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第三十四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及網路的許可權管理,基於許可權最小化和許可權分離原則,向從業人員分配滿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許可權和可訪問的最小信息范圍。
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信息系統和資料庫的管理,使網路管理人員僅具有進行信息系統、資料庫、網路運行維護和優化的許可權。網路管理人員的維護操作須經安全管理員授權,並受到安全審計員的監控和審計。
第三十五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信息系統密碼管理,使用高安全級別密碼策略,定期更換密碼,禁止將密碼透露給無關人員。
第三十六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電子信息的存儲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獨立物理區域存儲寄遞用戶信息,禁止非授權人員進出該區域;
(二)採用加密方式存儲寄遞用戶信息;
(三)確保安全使用、保管和處置存有寄遞用戶信息的計算機、移動設備和移動存儲介質。明確管理數據存儲設備、介質的負責人,建立設備、介質使用和借用登記制度,限制設備輸出介面的使用。存儲設備和介質報廢的,應當及時刪除其中的寄遞用戶信息數據,並銷毀硬體。
第三十七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寄遞用戶信息的應用安全管理,對所有批量導出、復制、銷毀用戶個人信息的操作進行審查,並採取防泄密措施,同時記錄進行操作的人員、時間、地點和事項,留作信息安全審計依據。
第三十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加強對離崗人員的信息安全審計,及時刪除或者禁用離崗人員系統賬戶。
第三十九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制定本企業與市場相關主體的信息系統安全互聯技術規則,對存儲寄遞服務信息的信息系統實行接入審查,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保障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關標准,並監督實施;
(二)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制,督促企業加強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
(三)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進行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
(四)監督、指導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開展寄遞用戶信息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五)依法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實施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
(六)組織調查或者參與調查寄遞用戶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處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一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識的宣傳,強化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識,提高用戶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認識。
第四十二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信息管理體系,收集、分析與信息安全有關的各類信息。
下級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報告郵政行業寄遞用戶信息安全情況,並根據需要通報工業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國家安全、商務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四十三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建立和執行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從業人員信息安全保護行為,防範信息安全風險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四條郵政管理部門發現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存在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的,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違法行為涉及其他部門管理職權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涉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遵守本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拒不配合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檢查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因泄露寄遞用戶信息對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四十八條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提供寄遞用戶信息,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五十條郵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行業內通報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違反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行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的情況。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條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寄遞用戶信息應當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損毀,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條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寄遞用戶信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依照《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G. 工信部已對32萬款App進行檢測,網路信息安全該怎麼保障
沒有太大改善把,因為APP太多了遠遠不止32萬個,所以個人下載APP還是應該在手機自帶的APP商城下載比較好,不下載來路不明的APP,以免中毒或者個人消息被盜。
H. 快遞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安全管理仍然存在的問題:
一是安全管理機構不到位。少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沒有建立安全管理網路體系,沒有明確的安全第一、二、三責任人和相應的責任制,沒有簽訂安全責任書,出了事故忙於應付、忙於推卸責任。
二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多數企業沒有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無安全例會制度;無安全檢查、事故隱患跟蹤等制度,更沒有安全獎懲事故責任追究和突發事故緊急處理預案。安全管理無章可循,往往是「瞎子過河,摸著石頭走」。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扎實。少數企業制度寫在紙上、貼在牆上,沒有落實到實際工作上。
如某企業的車輛在發車前有安全檢查記載,但在當日的抽查中發現存在多處安全隱患;還有的企業半年沒有一次安全例會記載,也沒有安全活動日記錄,更沒有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制度和措施。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
I. 關於快遞有什麼法律法規么
可以參考《快遞暫行條例》
快遞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保障快遞安全,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接受快遞服務以及對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良好的快遞業營商環境,支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政府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快遞業競爭秩序,不得出台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
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
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遞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快遞業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收集、共享與快遞業安全運行有關的信息,依法處理影響快遞業安全運行的事件。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快遞行業組織應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守法、誠信、安全經營,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引導企業不斷提高快遞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八條 國家加強快遞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快遞業信用記錄、信息公開、信用評價制度,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提高快遞業信用水平。
第九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第二章 發展保障
第十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快遞業發展規劃,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快件大型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用地的需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關配套規定,依法保障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國家支持和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農村、偏遠地區發展快遞服務網路,完善快遞末端網點布局。
第十二條 國家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先進技術,促進自動化分揀設備、機械化裝卸設備、智能末端服務設施、快遞電子運單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統等的推廣應用。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依法規范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行駛時速、裝載質量等作出規定,並對快遞服務車輛加強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培訓。
快遞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車輛。快遞從業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快遞從業人員所屬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照民事侵權責任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第十五條 國家鼓勵快遞業與製造業、農業、商貿業等行業建立協同發展機制,推動快遞業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加強信息溝通,共享設施和網路資源。
國家引導和推動快遞業與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的標准對接,支持在大型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配套建設快件運輸通道和接駁場所。
第十六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法開展進出境快遞業務,支持在重點口岸建設進出境快件處理中心、在境外依法開辦快遞服務機構並設置快件處理場所。
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完善進出境快件管理,推動實現快件便捷通關。
第三章 經營主體
第十七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核定經營許可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向社會公布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名單,並及時更新。
第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辦快遞末端網點,並應當自開辦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末端網點無需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九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
前款規定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為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職業操守、服務規范、作業規范、安全生產、車輛安全駕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快遞服務
第二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寄件人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服務合同條款、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物品的有關規定,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項目。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第二十二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節假日期間根據業務量變化實際情況,為用戶提供正常的快遞服務。
第二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
法律法規對食品、葯品等特定物品的運輸有特殊規定的,寄件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於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於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戶。
第二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第五章 快遞安全
第三十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二十四條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禁止寄遞物品的目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第三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驗視內件,並作出驗視標識。寄件人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受寄件人委託,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寄件人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三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企業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並對經過安全檢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檢查標識。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委託第三方企業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的,不免除委託方對快件安全承擔的責任。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託的第三方企業應當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安全檢查設備,並加強對安全檢查人員的背景審查和技術培訓;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託的第三方企業對安全檢查人員進行背景審查,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拒絕收寄;發現已經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分揀、運輸、投遞。對快件中依法應當沒收、銷毀或者可能涉及違法犯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調查處理;對其他禁止寄遞物品以及限制寄遞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採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快遞服務安全。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的,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理,並立即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應當以下列事項為重點:
(一)從事快遞活動的企業是否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實施;
(三)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是否妥善處理用戶的投訴、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項目錄,明確抽查的依據、頻次、方式、內容和程序,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計算機網路等先進技術手段,加強對快遞業務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提高快遞業管理水平。
第三十八條 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監督檢查措施。郵政管理部門實施現場檢查,有權查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管理快遞業務的電子數據。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活動的需要依法開展執法活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處理場所,包括快件處理場地、設施、設備。
第三十九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部門的聯系方式,方便公眾舉報違法行為。
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的,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對實名舉報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從事快遞活動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一)開辦快遞末端網點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停止經營快遞業務,未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未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並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未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第四十一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使用統一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未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未實行統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第四十二條 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規定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情況,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由郵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9)快遞網路安全審查擴展閱讀
國家郵政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
《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適用於快遞服務組織提供的國內快件、國際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跟蹤查詢信息服務。《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的內容分別為必選和可選兩類。
2014年9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力促快遞業內外資公平有序競爭。決定進一步開放國內快遞市場,推動內外資公平有序競爭。這正是要發揮鰻魚效應,讓國內外快遞企業同台競爭,倒逼國內企業改善經營管理能力,提升服務水平。
2009年,新《郵政法》頒布實施,早已在中國市場開展快遞業務的外資物流公司開始向中國政府申請國內快遞許可。
外資快遞一直看好中國市場的成長前景。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趙玉敏表示,「隨著外資快遞巨頭進入國內快遞市場,將加劇市場競爭,提升市場效率。」她分析認為,一方面,外資企業進入將加劇國內市場競爭,不僅中小快遞企業,即使大型快遞企業也將面臨嚴峻的挑戰;另一方面,外資快遞巨頭經營模式成熟,在管理、信息技術等方面具有競爭優勢,這些都將促使國內快遞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J. 北京海淀中關村快遞包裹檢測陽性,當地有關部門採取了哪些應對措施
新冠病毒的出現讓我們的生活節奏被打亂了。病毒的傳播力度也是非常強的,他經過一年之後還是沒有消散,我們要繼續把握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進行,不要鬆懈,因為這關乎著全國人民的生命安全。隨著溫度的下降,病毒寄生越來越容易,各地都開始又出現一些新冠病例。近日,北京海淀中關村快遞包裹檢測出陽性,這提醒著當地的政府應當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加嚴把控。當地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說對於租出京進京的制度再度改良,還有就是奉勸居民在收到快遞包裹之後先消毒,快遞站的工作人員更需要對快遞包裹進行全部的消毒,切斷傳播源。
新冠疫情仍然沒有被打敗,全國人民應當一條心團結起來才能夠戰勝這場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