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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

發布時間: 2022-05-11 02:33:16

⑴ 人民銀行是事業單位嗎

中國人民銀行屬於國家機關,是事業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有:

1、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2、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3、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4、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5、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6、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7、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8、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9、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10、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12、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13、經理國庫。

14、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15、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6、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17、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18、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19、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20、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⑵ 人民銀行 支付結算 屬於核心嗎

屬於核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中國人民銀行黨委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條法司。

擬訂相關法律法規草案,擬訂、審核規章。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承擔合法性審查和中央銀行法律事務。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研究局。

綜合研究金融業改革、發展及跨行業重大問題,牽頭起草金融業改革發展規劃,研究促進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圍繞中央銀行職責,研究分析宏觀經濟金融運行狀況,以及貨幣信貸、金融市場、金融法律法規等重大政策或制度執行情況,提出政策建議。

(四)、貨幣政策司。

擬訂貨幣政策,參與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工作。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調控方案,調控利率和流動性水平。創新貨幣政策工具。牽頭宏觀審慎評估,擬訂並實施外匯市場調控方案。擬訂並實施貨幣政策委員會工作制度。

(五)、宏觀審慎管理局。

牽頭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識別和處置機制。牽頭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並表監管。牽頭外匯市場宏觀審慎管理,研究、評估人民幣匯率政策。擬訂並實施跨境人民幣業務制度,推動人民幣跨境及國際使用,實施跨境資金逆周期調節。協調在岸、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推動中央銀行間貨幣合作,牽頭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政策建議。

(六)、金融市場司。

擬訂金融市場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擬訂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承擔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的具體工作。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評估金融科技創新業務。擬訂並組織實施宏觀信貸指導政策,承擔國務院交辦的小微、「三農」、科技創新等結構性金融政策協調具體工作。

(七)、金融穩定局。

監測和評估系統性金融風險,牽頭提出防範和化解風險的政策建議、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以及資產管理業務等交叉性金融業務的基本規則擬訂、監測分析和評估。推動實施國家金融安全審查工作。承擔運用中央銀行資金的金融機構重組方案的論證審查工作,參與有關機構市場退出或重組等工作。按規定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金融風險處置中形成的資產,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組織實施存款保險制度,根據授權管理存款保險基金。

(八)、調查統計司。

擬訂金融業綜合統計規劃,制定統一的金融統計標准與制度。承擔金融統計,採集數據、編制報表。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並實現信息共享。按規定公布統計調查結果並提供咨詢。承擔服務中央銀行政策的調查分析及預測。

(九)、支付結算司。

組織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擬訂支付結算業務規則及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管理規章制度,組織落實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實名制。擬訂電子支付、數字支付及其他支付工具業務規則。組織建設和監督管理中國境內及跨境支付、清算、結算系統。組織開展金融市場基礎設施評估,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並擬訂相關業務規則。監督管理非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及其他支付服務組織。開展支付信息運用和監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核算。

(十)、科技司。

擬訂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承擔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建設以及金融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編制並推動落實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訂金融科技監管基本規則,指導協調金融科技應用。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科技管理、信息化規劃和建設等工作。

(十一)、貨幣金銀局(保衛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貨幣發行、現金管理、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的有關政策制度。承擔人民幣管理工作,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牽頭組織反假貨幣工作,收集監測假幣情報信息,研究分析形勢及規律特點。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幣發展規劃和生產計劃,承擔人民幣調撥和發行庫管理工作。管理現金投放、回收和銷毀。保管國家儲備金銀;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國庫局。

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庫資金銀行支付清算制度,參與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為財政部門開設國庫單一賬戶,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劃分、留解、退付和支撥業務。統計分析國庫資金收支。定期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國庫單一賬戶收支和現金情況,核對庫存余額。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維護國庫資金安全與完整。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

(十三)、國際司(港澳台辦公室)。

承擔金融業開放相關工作,參與相關全球經濟金融治理。承擔中國人民銀行與相關國際金融組織、各金融當局及港澳台的交流合作。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外事管理和駐外機構業務指導。協調相關國際金融合作和規則制定,參與對外投融資合作。開展國際金融調研。

(十四)、徵信管理局。

組織擬訂徵信業和信用評級業發展規劃、法律法規制度及行業標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承擔徵信市場准入及對外開放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徵信系統及其接入機構相關徵信行為,維護徵信信息主體合法權益並加強個人徵信信息保護。

(十五)、反洗錢局。

組織協調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牽頭擬訂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政策規章。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及非金融高風險行業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情況。收集分析監測相關部門提供的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並開展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調查,協助相關部門調查涉嫌洗錢、恐怖融資及相關犯罪案件。承擔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國際合作工作。

(十六)、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

綜合研究金融消費者保護重大問題,擬訂發展規劃和業務標准,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牽頭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協調機制,統籌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牽頭構建監管執法合作和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協調推進相關普惠金融工作。依法開展中國人民銀行職責內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具體工作。

(十七)、會計財務司。

依法擬訂中國人民銀行實施國家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提出制定金融機構會計准則、制度的建議,依法依規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中國人民銀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編制會計財務報告。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會計、財務預算、基本建設、固定資產和集中采購相關管理工作。

(十八)、內審司(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監督、檢查、評價系統財務收支、經濟活動、業務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組織開展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指導、監督、管理系統內審工作。承擔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系統巡視。

(十九)、人事司(黨委組織部)。

承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養老保險、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二十)、黨委宣傳部(黨委群工部)。

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中央銀行文化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本系統群眾工作。

(二十一)、參事室。

承擔金融決策咨詢工作,進行經濟金融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參加統戰工作和統戰聯誼活動。接受金融歷史等方面咨詢,編撰回憶錄和工作經驗匯集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未設立黨委的直屬企事業單位及相關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檢查、指導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2)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擴展閱讀

截至2016年末,中國人民銀行下設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中國金融出版社、金融時報社、中國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中國金幣總公司、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中國金融培訓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黨校等直屬事業單位。

⑶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下屬機構是行政單位,還是事業單位,還是中央企業其員工是國家公務員嗎

中國人民銀行是行政單位,下屬機構則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兼有,人民銀行總行員工是公務員。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對中國中央銀行的性質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確規定:

1、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2、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監管情況的工作報告。

3、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就其他有關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後,即予執行,並報國務院備案。

4、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

5、中國人民銀行實行行長負責制。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中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副行長由國務院總理任免。

6、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但應當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依法分別進行的審計和監督。

(3)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十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場改革,著力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

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⑷ 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有幾個分行分別是哪些是九個么

人民銀行的機構不光是分行,還有管理部,還有新成立的人總行上海總部。九個分行、兩個營業管理部,一共是十一個。上海分行(上海總部)、沈陽、天津、濟南、西安、南京、成都、武漢、廣州九個分行,還有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陝西、內蒙古)、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湖北、湖南、江西)、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和北京、重慶兩家營業管理部,分行行長的行政級別是正局級。

拓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 。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2]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主要職能
中國人民銀行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八)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十九)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圍繞黨和國家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加強和優化金融管理職能,增強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的協調性,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職責,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場改革,著力規范和改進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果。繼續完善金融法律制度體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9]
主要業務
貨幣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於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二條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貨幣政策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工作程序,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應當在國家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 [10]
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開市場業務、存款准備金、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政策、常備借貸便利。
監督稽核
人民幣
人民幣(2張)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支付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國支付體系建設的組織者、推動者、監督者,中國人民銀行肩負「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等法定職責,建設運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全國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等重要業務系統,為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加速了社會資金周轉,推動了經濟金融較快發展。 [11]
中國人民銀行現行支付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帳網路,即中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中國手工聯行系統和中國電子聯行系統。這些支付系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著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
信貸服務
信貸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和投向實施引導、調控和監督,促使信貸投向不斷優化,實現信貸資金優化配置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實施信貸政策是中國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 [12]
經理國庫
央行經理國庫始於1985年。1985年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經理國庫。組織管理國庫工作是人民銀行的一項重要職責。」從此,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庫管理中的基本定位得到了科學的、准確的表達。此後,相繼體現在隨後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1986、1989),《預演算法》(1994),《預演算法實施條例》(1995),《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2003)以及「中編辦」歷次部門職責調整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中。根據這一基本定位,確立了中國中央銀行經理國庫體制。 [13]
徵信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徵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對徵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總行的授權范圍內,履行對轄區內徵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14] 2008年5月,徵信中心正式在上海舉行了掛牌儀式,注冊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徵信業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明確了徵信系統是由國家設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定位。徵信中心在全國31個省和5個計劃單列市設有徵信分中心。
1997年,人民銀行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企業徵信系統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銀行組織金融機構建成全國集中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截至2015年4月底,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8.6億多,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近2068萬戶。徵信系統全面收集企業和個人的信息。

⑸ 網路安全宣傳周是什麼

網路安全宣傳周是一個最近在首都舉行的網路安全宣傳活動,他的主題就是共建網路安全,共享網路文明。現在網路上的惡意網址、網站太多了,為了防止這些不良的事件,他們有針對一些詐
騙事件進行宣傳,還有一些反詐騙的方法。
而對於個人,我覺得對於網路上面的陷阱,也需要一個安全軟體來幫助,比如說我家用的騰訊電腦管家,我覺得還不錯,貌似在宣傳周上還有很多安全軟體會進行宣傳,到時候你可以多關注一下。

⑹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信息中心 文電中心是干什麼的急急急。。。

文電中心,文電:即辦理公文。主要是在機關工作的一個基本形式。

金融信息中心作為國家「核高基」項目新華社金融信息平台的重要載體、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大基礎工程,中國金融信息中心2014年1月1日在上海浦東陸家嘴正式啟用,璀璨的藍寶石造型與東方明珠塔交相輝映,成為陸家嘴金融城的新地標。

在全球金融一體化背景下,金融信息引導著資金,引領著資本,影響著決策,決定著交易,金融信息話語權是金融中心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中國金融信息中心這一「航母」正式起航,將大大提升上海軟實力,全球金融市場將會聽到越來越多的「中國聲音」,使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如虎添翼。

(6)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擔負著組織和調節貨幣流通的職能,統一經營各項信貸業務,在國家計劃實施中具有綜合反映和貨幣監督功能。

銀行對國有企業提供超定額流動資金貸款、季節性貸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貸款,對城鄉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提供部分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對農村中的貧困農民提供生產貸款、口糧貸款和其他生活貸款。

這種長期資金歸財政、短期資金歸銀行,無償資金歸財政、有償資金歸銀行,定額資金歸財政、超定額資金歸銀行的體制,一直延續到1978年,期間雖有幾次變動,基本格局變化不大。

⑺ 網路安全未來發展怎麼

在信息化的現代,網路安全產業成為保障「新基建」安全的重要基石,我國網路安全行業市場規模一直呈現高速增長態勢。未來,隨著5G網路、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型網路技術在各個領域的深入開展,其將為網路安全企業的發展提供新的機遇。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網路安全的概念和內涵不斷演進。其發展歷程可分為起源期、萌芽期、成長期和加速期四個時期,分別對應通信加密時代、計算機安全時代、信息安全時代以及網路空間安全時代。

目前網路安全正處於網路空間安全時代的加速期:2014年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後,網路安全法、等保2.0等政策不斷出台,網路安全上升為國家戰略。

與信息安全時代的區別在於網路邊界逐漸模糊或消失,僅憑傳統的邊界安全已不能做到有效防護,防護理念和技術發生深刻改變,主動安全逐漸興起。安全解決方案和安全服務也越來越被重視。

⑻ 中國人民銀行各省市分支機構主要職能是什麼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它們在本轄區內履行下列職責:

一、監督管理金融機構;

二、調查統計本轄區的經濟、金融情況。

三、貫徹實施貨幣政策,管理貨幣市場,調劑金融機構間資金。

四、經理國家金庫和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五、現金發行、調撥和金銀管理。

六、會計結算和聯行清算。

七、外匯管理。

八、領導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支行的工作。

(8)人民銀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參與評估重大金融並購活動對國家金融安全的影響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金融業有序開放。

(二)、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三)、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宏觀信貸指導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負責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

(五)、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不斷完善匯率形成機制,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對國際金融市場的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票據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的有關衍生產品交易。

(七)、負責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標准、規范,負責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測。

(八)、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並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指導金融業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制定全國支付體系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國支付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從事與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⑼ 人民銀行能查身份證下各大銀行的銀行卡嗎

不可以。
去中國人民銀行,不能查詢到自己身份證開通的所有銀行卡。只可以可以查詢個人徵信報告,查詢到信用卡和貸款的部分,儲蓄卡沒辦法查到。
個人徵信報告里記錄了個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個人基本信息,信貸信息(是否有銀行貸款、是否有逾期、信用卡透支記錄等)、非銀行信息(水、電、燃氣等公用事業費用的繳費信息、欠稅情況、民事判決等)。這些信息將影響到個人在金融機構的借貸行為。
個人徵信報告是個人的經濟身份證。
補充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總部位於北京。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四)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五)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七)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九)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等等其他很多職能。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於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二條明確指出:「中國人民銀行設立貨幣政策委員會。貨幣政策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工作程序,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應當在國家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
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開市場業務、存款准備金、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政策、常備借貸便利。

⑽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西城區成方街),是何種類型的事業單位(財政補貼或經費自理或企業化管理)

http://www.pbc.gov.cn/publish/jinrongxinxizhongxin/3792/index.html
部門簡介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中心是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是人民銀行信息處理中樞、業務系統運行中樞、網路安全保障中樞,業務歸口科技司指導。主要職責:統一管理、運行和維護人民銀行業務應用系統(支付系統類、徵信系統類除外);採集、匯總和分析相關信息數據;承擔人民銀行電子政務工作;管理人民銀行總行機關、上海總部及分支機構網路;負責人民銀行網路和信息系統的運行安全工作。(一)負責管理、運行和維護人民銀行信息系統,統一受理並負責協調解決系統運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二)負責統一整合人民銀行信息資源,實現數據的高度集中和信息共享,為人民銀行各項業務提供完整、及時、方便的信息服務。(三)承擔人民銀行信息系統的數據採集和處理工作,以及各司局授權的數據報送管理、數據操作。(四)承擔人民銀行辦公類系統的建設和推廣,提供相關技術服務。負責為人民銀行接入國家電子政務平台提供技術支持。(五)承擔人民銀行技術基礎設施和相關技術支持系統的建設、整合、管理,按信息系統工程實施計劃做好信息系統聯調測試、上線部署、變更管理和系統推廣工作。(六)負責運維人民銀行監控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編制運維相關技術規范,提交運行報告和技術分析報告。(七)承擔人民銀行信息安全和保密檢查的技術支持工作。(八)負責根據總行年度信息化建設計劃編制設備采購需求,並參與采購工作。負責總行電子化設備的資產管理,提出年度運維需求。(九)負責人民銀行「兩地三中心」技術體系的系統切換、應急技術演練及處置。(十)負責人民銀行網站的系統建設、技術支持、日常運行維護以及應急處置。(十一)承辦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部門綜合部 技術總體部 調度保障部 運行一部 運行二部 運行三部 運行四部 運行五部 運行六部 信息數據服務部 信息安全部 網路管理部財務與資產管理部 客戶服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