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个县有多少单位需要财政供养
《会宁县志》(第十篇 财税 金融)
来源:会宁县政府 | 作者:
日期:2019-02-11 10:39:01 | 阅读: 8719
第十篇 财税金融
第一章财政
1990年后,会宁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得到加强,粮食直补顺利实施,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支出结构得到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多;财政收入低,自给率低;财政支出基数大,赤字数额大,债务大,资金运转困难仍为会宁经济发展瓶颈。截至2005年底,县财政供养人员达14194人(其中:教育部门8571人),折合标准人12808人。2000年后增资频繁,刚性支出大,财政自给率呈下降趋势,2005年仅为6.3%。全县年财政支出33787万元,其中县财力支出21348万元,仅人员经费17887万元,占县财力支出83.8%。累计赤字达6609万元。
第一节机构
会宁县财政局1990年内设人秘股、预算股、行财股、农税股、农财股、企财股、综合股,挂靠机构有会宁县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和会宁县人民政府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有干部22人,局长1人,副局长2人。
1993年新设立国有资产管理股(挂会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副科级建制,归财政局管理)。1994年税务局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农税股业务及人员整体划归地税局。1998年机构改革,新设立基本建设股、税政条法股。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挂靠机构不变。局内设股室及办事机构共11个。始设中共党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增至4人。2000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农业税收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县地税局农税股业务又整体划归县财政局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后,局内股室及办事机构新设或更名为12个。即人秘股、预算股、行财股、综合股、农财股、企财股、税政农税股、基本建设股、政府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股(挂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新增设社会保障股、监督检查股。2005年,成立会宁县国库支付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是年底,全局有职工31人,其中局长1人,支部书记1人(兼副局长),副局长2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1人。
第二节财政体制
一、“包干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0年至1993年,贯彻执行“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会宁实行“包死基数,自求平衡”财政包干体制。这一体制为解决当时中央财政赤字较大,宏观调控能力较弱问题起了积极作用,但执行中出现片面强调地方利益,导致税收流失严重。
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994年,为解决包干体制形成的弊端,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就是分级分权、分级分税,按照权责划分税种,确定各级政府利益。
实行分税制后,会宁县财政收入划分为县级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两个部分,县级固定收入包括:县辖区内营业税、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遗产税;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外资、外国企业所得税;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省上集中70%,市级分享20%,县级分享10%)、城市维护建设税(省上集中30%,70%为县级收入)、土地使用税(省上集中50%,市级分享40%,县级分享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省上集中50%,市级分享30%,县级分享20%)、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省上集中40%,60%为县级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县境内为县级收入)、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所得税(县属企事业单位投资合作的划为县级收入)。
实行分税制后,县级财政支出仍维持原体制规定范围不变。
1996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分税制乡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决定开展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富民富乡为目的,以培植财源、增收减补、转换体制这一主线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财政年活动”,改革县对乡镇财政包干体制,实施分税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制定《会宁县乡镇财政九五发展计划》和《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实施分税制,既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又注重兼顾地方既得利益,充分调动县乡政府增收节支积极性。
三、教师工资统发
2001年,省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确定会宁县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财政统一发放试点县之一。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在各乡镇和县直学校指定专门负责人和办事人员,制定印发《会宁县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实施细则》、《会宁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程序》及《关于会宁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后有关财务会计处理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发放渠道。
2001年10月,会宁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范围是县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由财政全额供给的所有编制内在职教师和代课教师及离退休教师,精简、遗补对象,共计7304人,其中:公办教师5801人(含2001年新分配大学生170人),代课教师845人,离退休教师376人,抚恤人员282人。
工资统发实行“编制部门审核编制,人事部门核准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营业所(信用社)代发到本人”的管理原则。
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发,减轻乡镇财政负担,当年争取到教师工资统发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34万元,弥补县级财力缺口。
四、财政管理体制调整
2003年,遵照省、市相关文件,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调整省对市州地、市对县、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
会宁县财政收入划分为县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两个部分。
县级财政固定收入资源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县管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排污费收入、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不含有色、电力企业及由有色、电力企业控股和新注册的企业)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其他收入等。
共享收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调整后的具体分享比例应得收入。
第三节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预算及其执行会宁县财政预算一年一定。1990年至1993年会宁县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1994年至2005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财政预算编制,均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按照确保政府职能运行,财政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一要吃饭,二要建设”,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不列赤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财政预算编制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然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财政预算报告草案,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后,付诸实施。预算执行均在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数额内,编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包干预算”,由县财政局以正式文件下达。遇有追加追减,需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调整。
决算年度决算都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决算安排意见进行编制。决算编制完成后,一面上报上级财政,一面先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最后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予批准。财政报告须说明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结果等情况。
国家金库会宁除县金库外,1996年全县32个乡镇,建成32个乡级金库,实现一级财政、一级国库要求。2005年撤乡并镇后,乡镇国库调整为28个。
财政收支情况1990年后,会宁县财政收入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但会宁县财政收入基数低,自有财力十分有限,支出需求不断扩大,主要靠上级财政补贴过日子。
1.收入情况。1990年后,特别是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县级财政收入逐年上升,1990年为730万元,2005年增加到1344万元,同口径年均递增11.4%。全县总财力1990年为2885万元,2005年增加到3376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990年为2155万元,2005年增加到32404万元。非税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加大,1993年为25万元,2005年增加到667万元,增长26.7倍。
2.支出情况。全县财政总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和上解支出)1990年为3097万元,2005年增加到33787万元,增长10.9倍。其中:人员经费1990年为1515万元,2005年增加到17887万元,增长11.8倍;公用经费1990年的436万元,2005年增加到3461万元,增加3025万元。各类专项支出1990年为1047万元,2005年增加到11906万元,增加10850万元。在整个支出结构中,人头经费所占比重很大,保工资、保吃饭始终是县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
管理制度1996年前,按照1986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规定对于企业、行政单位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采取由财政部门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方式管理;对国有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原则上采取计划管理、政策引导方式管理。
1997年5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审批;按国务院规定要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必须纳入预算内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和基金征收使用统一收费票据管理;资金(基金)实行同级财政专户储存;资金(基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会宁县人民政府于1997年制定《关于会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否则,缴费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付,财务部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部门和单位本月预算外资金收入必须在30号前划拨到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用预算外资金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用于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必须按财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执行;在保证预算外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无偿调剂使用部分预算外资金,行政管理性收费按总收入的20%、事业性收费(教育系统除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外)按总收入10%的比例,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统筹调剂使用,用于全县社会公益事业或重点建设项目。2000年起,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财政部门不再统筹。
预算外资金收支1990年至1998年期间,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各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各项税费附加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1999年后,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入、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基金收入等。2002年起,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资金收费。
会宁县1990—2005年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份收入支出滚存结余
19909061015471
1991798728541
19927601082219
1993833795257
1994700694263
1995846896213
199616291358484
199715791767296
199815801662214
199916561716154
20001716179278
200123562311123
20021155119088
200312611241108
200413751375108
200524802259329
合计2163021811329
预算外资金统筹会宁县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从1997年开始实施政府统筹,到2005年累计统筹243.3万元。
会宁县1997—2005年预算外资金统筹情况统计表
年份 预算统筹收入数 滚存结余
合计其中:(调入预算内数)
199716.30
199834.3935 15.69
199953.93 69.62
200024.0020.5 73.12
200118.8520 71.97
200216.3622 66.33
200333.116.49 92.95
200417.667.6 103.01
200528.718.5 113.21
合计243.30130.09 113.21
三、财务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1996年前,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主要是寓财务管理于经费划拨与报表审核报销之中。1997年后,财政部陆续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7年1月起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1月起实施)及各类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宁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其办法有全额管理和差额管理两种。
1.全额管理。凡行政、事业单位中没有收入或虽有少量收入,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预算,而支出由财政拨款的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包括县委机关及所属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机关及其政府序列局、委、办和政府办事机构,县政协机关,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公检法司、农林水部门,中小学、党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等。全额管理单位经费供给范围和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机动车辆费,均按照人员和标准逐项计算;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经费均按各单位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酌情安排;各部门专项经费则专项解决。2001年10月开始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财政统发。2003年7月开始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公检法司部门及财政全额供给的各类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
2.差额管理。事业单位中,虽有固定收入,但收不抵支,其差额部分由财政补助的差额管理单位有:县医院、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县秦剧团。还有农林水系统部分人员,主要是:各乡镇农技农经员、畜牧兽医员、林业员及县林业局直属林场的部分职工。
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包括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等进行管理与监督。1994年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后,财政对企业财务管理职能逐步弱化。
1.企业财务管理范围。财政部门管理企业财务,主要分商贸企业和工交企业两部分。
2.企业财务管理内容。1992年以前,依据各行业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管理企业财务。1993年,财政部对企业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发布《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不同所有制性质、不同组织形式和不同经营方式的各类企业,统一使用该行业《财务制度》;2000年,财政部制定适用于各类企业的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制定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根据上述制度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固定资产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国家拨付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其他补助和企业自有资金两部分形成。1990至2005年财政拨付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共35万元,其中商贸企业12万元,工交企业23万元;其他资金15万元。1993年后,规定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等均为固定资产,及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折旧政策基本保持稳定。1994年以后,允许加速折旧。
4.流动资金及成本管理。指对企业流动资金投入、成本核算管理。1994年税制改革后流动资金及成本管理终止。
5.粮食企业财务管理。1990年后,随着粮食体制改革深化,除处理一些亏损挂账、下拨各种补贴外,财政对粮食企业财务管理转入企业财务一般管理,即与粮食部门配合,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年度决算报表。1990年至2005年财政拨付粮食企业各种补贴1988万元,拨付粮食企业亏损挂账2180.31万元(1992年至1998年新增财务挂账利息部分)。
四、会计事务管理
会宁县会计管理工作一直是松散的归口管理,1991年,开始实行会计证管理,会计人员持证上岗。1992年,全国取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所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都要通过考试方可取得,会计证取得也要通过考试,会宁县会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2001年,《会计证》改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管理又着重为“资格证书”认定。2005年县财政局有专职会计管理人员1人,兼职人员2名,全县共有会计机构78个,会计人员3616人,其中行政单位350人、事业单位1919人、企业456人、村合作经济组织700人、非公有制经济151人、其他40人。615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6人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3人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节债券发行
1990年后会宁县发行债券主要是国债资金,由市级财政下达任务,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发行并兑付。发行办法主要采取干部群众自发认购和县财政按比例分解,各部门、各单位职工认购。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990年发行特种国债6.9万元,国库券25.2万元;
1991年发行特种国债6万元,国库券30万元;
1992年发行国库券10万元;
1993年发行国库券38万元;
1994年发行国库券10万元;
1995年发行国库券10万元;
1996年发行国库券10万元;
1997年发行国库券20万元;
1998年发行国库券1万元;
1999年后,市上再未分配会宁县国债发行任务。根据市上通知,国债资金还本付息工作从2003年起,财政部门不再办理,由专业银行办理。
第五节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1993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及省上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登记。全县应参加行政事业单位917户,实参加915户,占总户数99.78%。其中行政单位62户,占6.78%;事业单位851户,占93%;社团2户,占0.22%。从预算管理形式分,全额预算管理单位868户,占94.86%;差额预算管理单位40户,占4.37%;自收自支单位7户,占0.77%。通过清查登记,共清查核实资金8829.2万元,其中国有资金8672.6万元,占全部资金98.23%。
2003年,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分级实施”原则,对全县175户预算单位组织清产核资,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编制、制定科学定员定额标准以及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真实依据和标准数据。
资产清理经过清查,行政单位资产总值6146万元,负债总值1070万元,净资产总值4896万元,其中固定基金4419万元,结余477万元。全部资产损失总额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净额128万元,流动资产损失净额23万元,资金挂账总额22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492万元,负债总额2394万元,净资产总额20098万元,其中固定基金19615万元,全部资产损失净额1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净额168万元,资金挂账总额16万元。清查房屋建筑物18761万元,交通运输工具197万元,通用及专用设备4036万元。
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1993年开始,1995年底全部结束。 1993年全省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后,县上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会宁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县国资局负责办理具体业务。经过清理全县共有企业72户,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7户。资产总额20931万元,负债总额96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所有者权益10636万元,资产权益率为50.81%。按照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对企业主要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使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分别净增4012万元、3388万元,比重估前分别增长71.19%、64.24%。对企业单位占有的868066.5平方米土地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重估,重估后土地价为4791万元,市上确定会宁土地实际入账价为1061万元,入账率22.14%。对企业单位清理出来的282万元资产损失,按清产核资政策规定全部予以核销。
产权年检执行国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在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和企业单位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915户行政事业单位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对72户企业单位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按照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在每年年终财务决算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进行产权年度检查。
第二章税务
会宁县税务局国税与地税分营前,当时全国开征44个税种,会宁开征26个税种,1990年税收收入735万元,至1993年,全县年税收收入814万元,每年递增3.3%。1994年国税与地税分营,实行分税制。同期实行税制改革,简化税制、合理分权,改革后国税有7大税类、26个税种;地税有2个税类、21个税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甘肃教育费附加和文化建设事业费。分税制实行后,税款征收年年完成任务,且每年递增12.48%。至2005年,全县税款年收入1767.3万元。税收成为会宁经济重要支柱。
第一节机构
会宁县国家税务局1990年,会宁县税务局下设城关、中川、老君、翟所、党岘、甘沟、河畔、大沟、郭城、头寨、刘寨、草滩12个税务所和办公室、税政股、计会股、稽查大队、人事教育股、税检室等6个股室以及丁家沟、王家庙、八里湾、韩家集驻征处。1993年会宁县税务局稽查大队更名为会宁县税务局稽查分局,1993年12月撤销税检室,成立发票管理所。
1994年7月,国地税分家,8月甘肃省会宁县国家税务局成立。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室、税收政策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划会计统计股、稽查分局;基层机构有城关、翟所、党岘、老君、中川、甘沟、河畔、郭城、大沟、刘寨、头寨和草滩12个税务所。1997年1月,国税系统第一轮竞争上岗,内部机构进行改革,城关税务所更名为城关征管分局。1999年8月,在全局第二轮竞争上岗中,撤销发票管理所,撤销监察室成立人教监察股,稽查分局更名为稽查局,成为县局直属行政执法单位。2000年第三轮竞争上岗中,将城关征管分局划分为城关管理分局和市场管理分局,并成立信息中心,同时办税服务厅更名为征收分局。2001年,城关管理分局和市场管理分局合并为城关管理分局。国税局内设人事教育监察股、综合业务股、计划财务股、办公室和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基层设稽查局、征收分局、城关管理分局、翟所税务所、甘沟税务所、河畔税务所、郭城税务所。2005年4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方案,会宁县国税局设立监察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征收管理股,撤销人事教育监察股、综合业务股、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原城关管理分局、市场管理分局分别更名为会宁县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和第二税务分局,原郭城、河畔、甘沟、翟所税务所更名为税务分局。全局2005年有职工6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3人。
会宁县地方税务局1994年4月2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的通知》,7月22日,依据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全市各县(区)地方税务局的决定》成立会宁县地方税务局,为省垂直机构;人员由原县税务局析出33人,由县财政局调来4人,计37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从原税务局分得办公室33间561平方米(内基层机构23间) 、生活用房8间136平方米、车库1间20平方米,经费6319.50元及车辆、办公桌椅、电器等设备启动机构。设定编制56人(含行政人员18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计划财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政股、农税股及稽查队;派出机构有城关、甘沟、河畔、郭城、大沟、刘寨、老君、党岘、中川、桃花山10个税务所。1998年6月16日,奉市局通知: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计划财务股、综合业务股、农税股。局直属机构稽查局、征管分局;征管分局下设办税服务厅。同时成立桃花山、郭城、甘沟3个中心税务所,仍为股级,配备副科级所长及指导员。原中川、河畔、刘寨3税务所机构及管办区域分别归并桃花山、郭城、甘沟3中心税务所;原城关地税所机构及管办区域归并征管分局。1999年3月8日成立局直属股级机构发票管理所,编制3至4人。2000年3月17日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打击涉税犯罪办公室”。4月11日将桃花山开发区所有个体工商户划归征管分局征管,企业征管以南关公路桥为界,其南归桃花山中心所,其北归征管分局。2002年10月26日中共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决定对地税机构进行改革,会宁局内设机构调整为1室(办公室)3股(人教监察、计划财务、综合业务),直属机构4个,即稽查局、基金局、发票管理所及征管分局(含办税厅),对稽查局、征管分局各配备副科级干部管理。2004年4月22日,成立股级单位车辆税征收管理分局。2005年12月12日,根据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会宁县地税局机构调整通知精神,将原发票管理所更名为发票管理分局,将原征管分局分设为征收分局和会师管理分局。撤销桃花山税务所,与原征管分局进行整合,成立桃花山管理分局。调整后机构设置及职数配备情况为:内设机构仍然是3股1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计划财务股、综合业务股),直属单位共7个(稽查局、基金征收管理分局、发票管理分局、车辆税征收管理分局、征收分局、会师管理分局、桃花山管理分局),其中稽查局配备副科级局长1名,征收分局、会师镇管理分局、桃花山管理分局分别配备副科级分局长和政治指导员各1名。派出机构共2个,郭城驿税务所,甘沟驿税务所分别配备副科级所长1名。全局2005年底有职工49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3人,大专以上学历41人。
② 会宁县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有哪些
首先是学校:小学,初中,有的有高中。
其次是医院:乡镇卫生院。
再次是:信用社,邮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敬老院,法院。
最后是乡政府所属的各种站所:文化站,计生站,司法所,兽医站,农机推广站,民政所,财政所,新农保办公室,新农合办公室。
能记得起的就这些,希望有所帮助,看来你也是考的事业单位,一般就往乡政府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