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上的交易天个一边,怎么签个有效合同呢网络合同可以吗有注意什么
现在网上是有网络合同这个说法的
网站开发制作合同
甲方:
地址:����������������������
������������
乙方: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自愿、友好协商达就“��������� 网站开发制作一事”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制作网页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5-1-2 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的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5-1-3 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1-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5-1-5�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1-6�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网站的域名、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制作等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5-2-2�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5-2-3�依合同收取费用。
5-2-4�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为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九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项目中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以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二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四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
��年��月��日���������� 年��月��日
2. 多户共用一条宽带是否违法(用路由器共享上网)
这是不违法的,现在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条宽带不可以有多个用户,国家有如下规定;
(1)使用规则:
严禁有任何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严禁侵害他人的着作权、知识产权,商业机密或隐私权等等他人合法权利;
严禁利用本宽频发布、传送、分发、储存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信息;
严禁利用本宽频发布、传送、分发、储存属于诽谤、淫秽、威胁、辱骂或其它侵害他人身份权的信息;
帐号密码仅授权一人使用,严禁恶意公开帐号密码多人使用;
(2)安全规则:
严禁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户;
严禁未经 宽带我世界·天津 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或测试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严禁企图干涉、破坏 宽带我世界·天津 的正常运行,包括,并不限于:伪造 TCP/IP数据包截取或破坏本网站数据、使用"邮件炸弹"、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手段;
未经 宽带我世界·天津 同意,严禁发送有促销产品的广告及服务内容的 E-mail。
个用户。
3. 请各路高手帮忙看一下这份宽带合作协议,如有意见请提,不胜感激!
甲方的义务太多了,不过真的很讨厌,现在电信是垄断,不签这种不平等条约就不给你用,你又能怎么样?呵呵
不过这种和约都是通用的,别的客户基本也一样,不用担心会有什么问题.
4. 电信宽带合同单方违约问题
我是网通的,我以业内人士的身份告诉你:你完全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的,所谓的违约金实际是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41条很明确的讲了: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关于猫,你只能带走,因为你不交违约金就退不了,所以还是带走吧,这也不怪你。
好,关于你提的两个问题,我再做个解答:
第一个问题:可能会有些麻烦,以后如果你再用你的名字申请电信的业务,可能会不给你办理,不过麻烦也就仅仅如此。对于这个麻烦,你有两个办法解决,一是用亲戚朋友老婆的名字报装,二是选择其它通信运营商,如网通、铁通。
第二个问题:你可以打电信的10000号报障,等电信的维护人员上门的时候,你就可以把猫退给他了。因为维护人员不同于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可以直接回收猫的。
5. 违约电子合同了怎么办
1、可根据具体约定及履行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救济途径也一样,只是合同载体形式不同而已;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 网络电子合同违约起诉
假的,没有强迫领取奖励的。
7. 网站建设合同,现因乙方原因数次违约,合同中有两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
问:网站建设合同,现因乙方原因数次违约,合同中有两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5.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重新设计制作等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现在乙方只想付违约金,而不想付对我们造成的相应损失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法定违约金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有的同志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
8. 网络平台买卖合同违约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网络买卖纠纷,可以在消费者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9. 网上诈骗,我又和他在网上签了违约金合同怎么办
既然对方是诈骗,所有的签约都是无效的!
我猜你是收到了中奖信息?然后在网上填写了个人资料?这明明是骗局,哪里存不存在违约?和骗子还有合约,真是天大的笑话!
【网络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所有中奖信息,均为典型的低级骗局!无论您是手机收到的短信、彩信,还是收到的网络邮件、自动语音电话、或者是网页、微信、微博、游戏、QQ窗口等弹出的各种中奖信息均为骗局,无一为真,请勿相信!这些骗局已经肆虐多年,骗子冒称各种着名网站以及当前最流行的电视选秀节目、以周年庆、场外抽奖、抽取幸运观众等名义用异地的手机号码每天群发数万条诈骗短信、彩信,专门用来诈骗那些没有常识、没有头脑、没看过新闻报道、没见过世面或者不明真相的网友。
请收到此类信息请予以删除,不要在假冒的山寨、木马网站上填写任何资料,以免泄露个人信息,一旦填写了个人资料,除了个人隐私得以暴露和被倒卖外,骗子还会威胁填写资料者汇各种手续费、保证金、保险费等等,否则,骗子会冒充法院名义威胁起诉并赔偿数万元、拘留等等。
关于骗子会不会到法院起诉或者已经收到声称法院已经发来通知的问题几年来已经处理并回复了数万条此类案例,提问者显然没有任何基本常识,因为这明明就是骗局,骗子本身就是犯罪,怎么还会起诉别人?法院绝对不会以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下发通知的,所有声称要到法院起诉或者冒称法院拨打的电话和发来的信息,都是骗子自导自演的低劣手段和伎俩,只是骗子为达到骗钱目的采用威胁的一个手段而已!
本联盟再次提醒:所有要求先交纳各种所得税、手续费、保险金、保证金、公证费等等的都是绝对的骗局!请永远记住一条:不给任何陌生人汇款,就永远不会上当!如遇有骗子反复骚扰或者已经遭受经济损失的,请选择在当地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