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死刑复核后什么时候执行
首先, 死刑复核 案件要有地方高院把案卷送到最高法院后,才能开始复核程序。送案卷有专人专车送达和机要送达两种。送达后,最高法院一般在两个月内能够完成复核,并公布复核裁定。依照 刑事诉讼法 规定,如裁定核准后,一般裁定书会规定 死刑立即执行 案件在7日内执行;如果是 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则规定缓期二年执行。如果不核准,则发回原高院再审。 死刑有枪决和药物注射两种形式。有地方法院执行方式决定。如果是药物注射,最高法院对地方法院按每名犯人提供240元的经济补贴,以补贴注射执行成本。 死刑犯人不会在最高法院网站的被执行人查询中找到。能够查询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且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义务。现在一般在 执行死刑 前会通知家属见最后一面的。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那么都可以判处 死缓 ,而这对罪犯来讲也是也是很有利的。但死缓不代表就一定死不了,这还要看具体在死缓期间的表现才行,要是有故意犯罪的话,则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Ⅱ 如何通过联合国网站查找废除死刑的国家数目
全世界现在已有半数以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些是在法律中废除,有些是在实际执行中废除。一下是这些国家的数目:
废除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86个
只废除一般犯罪死刑的国家:11个
实际执行中废除死刑的国家:25个
法律中和实际执行中废除死刑的国家的总数:122个
保留死刑的国家:74个
Ⅲ 死刑犯执行后的案卷是保留在中院还是省高院
死刑犯一般一审案卷在中院,二审或者复核在高院,核准在最高院。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案卷?
死刑执行的材料(执行命令、宣判笔录、验明正身笔录、执行情况、执行照片)一般在最高院。
Ⅳ 怎样查死刑复核多长时间
死刑复核期,就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之后,等待复核结果的这段时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后,才可以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Ⅳ 死刑辩护阅卷要怎么进行
为被判死刑的被告人辩护,阅卷的流程为:如果身份是律师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前往法院对案卷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等。如果身份是其他辩护人的,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Ⅵ 死刑犯执行后的案卷是保留在中院封存还是省高院
一、终审生效判决由哪级作出,原始卷宗材料(包括证据材料等)就由哪家保存。
如果中院一审后不上诉,那全案的原始卷宗材料一般由中院保管;如果一审后上诉,则最终生效判决由高院作出,全案原始卷宗材料,由其保管。
当然按审理程序,中院、高院、最高院,都会有相应的审理、审核卷宗,但检察机关一审时移送的原始卷宗材料,应当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保存。
二、查阅手续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中,三、档案的调借和查阅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有明文规定须经领导批准者除外。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和同级公安、检察机关调借案件档案,应根据正式调卷函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其他外单位调借时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经院领导批准。借出时,要点交清楚,取得正式收据并限期归还。
调借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其他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 外单位查阅诉讼档案,应凭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公函(县内凭乡以上单位的公函),并经领导批准,方得查阅,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不得查阅,必须查阅时,要经院领导批准。案件辩护律师需要查阅已经归档的案卷,应通过该案件承办审判员办理。摘抄卷内材料,只能摘抄判决书、裁定书和有关结论性文件。如须摘抄其他材料,应经办公厅、室主任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第十六条 外单位来函索要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外调要求,按规定查抄寄送,或通知该单位派人阅卷。
第十七条 调阅或借出的诉讼档案要按时催还。还回时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领导并及时追查。
第十八条 档案处、科、室应设阅卷室,接待院内外查卷人员阅卷,以利于保密和监督。
第十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不得超越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Ⅶ 死刑犯执行后会在官方网站公布吗
法院会有公告
Ⅷ 想查看司法部公布的已结案案卷去哪个网站
查询法院已经结案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司法部网站没有案件信息。
Ⅸ 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开案卷及照片吗
不可以的。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都是对外保密的。 公安的案卷也不对外公开,如果是自侦案件,也就是贪污受贿的案件更加是不能公开,涉及到国家秘密。 律师来查阅案卷也要遵守严格保密的要求。审判一般都是公开进行的。 检察院还会定期销毁这些案卷材料的副本。
法律分析
不需要。案件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案件卷宗和照片都属于秘密,除了办案单位民警、检察官、法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阅卷,办案单位民警、检察官、法官将卷宗外泄。当事人也不能申请公开卷宗和照片。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