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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检察院办案进展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3-28 01:45:39

A. 检察院案件进展可以网上查吗

可以的。
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念态宽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检察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等)提供案件最新办理情况的实时查询功能,提高办案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
一、刑事案件查询网上查询可以吗?
公安立案查询是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的,但是必须是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1、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二、刑事案件怎么查看案件进展?
刑事案件,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方法如下: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次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人民法院、人民检闭蔽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
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其实在我国的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中,无论是我国的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此时都是有案件公开的规定的,只是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中,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在刑事案件处理阶段中,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起诉书是不公开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仔亮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12309中国检察网”,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本规定,在该平台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B. 如何查询北京朝阳检察院案件进展

1、进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案件查询系统界面。
2、点击进入启派世系统,选择案件查询。
3、进入查询人信息界面。查询人悄肢必须将查询人姓名、查询人身份证号码、查询人联系电话三项信息全部填写清楚。
4、三项内容填好后,点击下一步,即可开始查询。查询人也可以通过身羡敬份证扫描器直接扫描二代身份证,再填写联系电话进行查询。

C. 有案件号怎么查询进度啊

有案件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到部分案件的信息。


1、可巧毕凯以上当地法院网站查询

登陆当地法院网站,按照步骤一步步输入案号、查询码、验证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案件状态了。按照《受理通知书》上的操作就可以了。自受理之日(2014年1月1日后受理)至结案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之日止,可查询信息。如果不知道当地的网站,可以直接上省一级查询。

2、到孝唤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法院找到人工的柜台,把案件的查询码告诉柜员,让柜员直接帮忙查询。或是到法院的自助查询机自己查询,根据自助查询机上的提示依次输入自己的案件查询码,这样也能查到。

3、打法院服务电话12368查询或其他法院电话查询

直接拨打法院的服务电话12368,告知自己的案件查询码就可以查询;或是拨打别的法院电话查询也可以。

注意:

1、部分地区有案件编号可在当地检察院网站查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

2、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或者与代理人及承办法官联系。法院没有判决的案件是查不到的。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3、注意一般的案件在公开的网上查不到,除非该院把案件信息发到公开的网上。如果是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证件,到法院查询该案,得知具体办案人员后,与其联系。

4、案件号是司法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为了更好的统计查询,责任到人及受数老理案件的数量和结案情况等而排列的编码顺序,一般只能在法院内部做到高效率的查询、统计等内容,还可以根据案号查出那个法院审理,判决内容等情况,但是不能够查出在哪里服刑。

D. 查案件进展情况怎么查

一、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有以下几种方法
1、去法院立案庭查询
案件诉讼双方当事人若想查询法院案如山悉件,可以去法院的立案大厅的案件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展。
2、打电话向法官咨询
案件诉讼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给承办案件的法官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向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
3、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案件
法院在案子成功立案后,一般会给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一个案号,双方当事人可通过法院给的立案号去法院的官网上查询案子的进展。
4、委托代理人去查询案件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若觉得诉讼的过程很繁琐,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案子代理人负责案子的所有事宜,当然查询案子这件事也就是由律师代办了。刑事诉讼案子,也只有律师才能去查询案件的进展和具体情况。
5、通过法院网、裁决网、检察网查询
一般生效的判决,且不是不能公开的案子,当事人也可通过法院网、裁决网、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已生效判决的判决书。再次回顾案情。
6、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
现在有些法院已开始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案子的受理及开庭事宜,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法院案子了。但这种方法仅限于已开始使用微信公众号的法院。
二、案件信息公开信息来源
案管作为检察工作的前端,绝大多数的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移送给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管理部门会将案件制作成电子卷宗,方便办案部门承办人办案和律师阅卷的需要。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把内容核查,为了确保公开信息质量,办案部门负责人会对文书进行保密渣乎审查和技术处理的审核,再交由案管部门对照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二、案件信息公开哪些内容
1、程序性信息公开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告知、送达、公开宣布等职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2、重要案件信息公开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3、法律文书公开
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下列法律文书,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1)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
(2)不起诉决定书;
(3)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4)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哪些人可以了解到案件情况
1、申请人——跟案件“有关系”的人:
2、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人;
4、国家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
5、民行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唯锋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 如何查检察院的案子

可以通过12368自助查询,也可以通过审判流程公开网站查询,可以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上提供的密码或短信发送的密码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案件进展、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期限、开庭公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F. 怎么查案件进度查询

1.首先,在手机桌面打开并登陆微信APP。2.微信主界面,点击右下角“我”—“支付”。3.支付界面,点击“腾讯服务”下方“城市服务”。4.城市服务界面,点击“政务综合”下方“法院”。 5、法院列表中, 点击案件所在地区受理的法院。6、法院服务界面,点击“个人中心”。
法律分析
到法院立案后就等着开庭了,到时法院会把开庭时间书面通知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作为亲属和家人也可以到法院咨询一下。法院激差培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要看是什么案件的: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明唯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庆咐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