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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网站怎么备案保健食品

发布时间: 2023-05-13 03:54:21

A. 如何申请办理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须知 (适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其他食品生产) 一,办事项目 保健食品生产者,其他食品生产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3,《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保健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 3,属委托办理的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包括人流,物流图,洁净区域划分图,净化空气流程图等); 5,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另见单页); 6,生产经营场所性质的有关证明; 7,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的需提供); 8,原辅料及清单(包括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清单内容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许可证情况,后附原料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检疫证书等); 9,生产,制作设备设施; 10,净化车间检测报告; 11,生产加工(包括委托加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12,增加产品系接受委托生产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 13,其他资料(以下其他资料需根据申报产品分别提供):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申请保健食品需提供);②产品原料配方;③生产,制作工艺流程;④产品包装形式;⑤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⑥产品卫指迅蔽生质量标准;⑦检验评价报告(申请唯州保健食品需提供):毒理性安全性评价报告,功能学评价报告,功效成分鉴定报告,稳定性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 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中的复印件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上昌烂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的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上午 9:00-11:30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 八,收费标准 10元/证 下载表格 《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适用于保健食品,其他食品生产)》

B.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1、收件:签收、出具凭证;
2、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
3、审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审核公示;
4、审批决定:分管局领导根据审核公示情况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制作证件;
5、决定书送达:行政受理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具体流程
(一)收件
1、签收
(1)网络接收。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者游源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
(2)窗口接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中心,
2、出具凭证:申请人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后,到省局行政受理中心提报纸质档案材料时,(材料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系统自动生成签收单,申请人即可领取。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磨肢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行政相对人申请材料经处室审核,需要补正的,行政首态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三)审查
1、资料审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内容进行审核。
2、现场检查。资料审核通过的,安排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意见。
3、审核公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意见填写核查意见,由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示。
(四)审批决定
1、分管局领导根据审核公示情况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2、制作证件
(五)决定书送达:行政受理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C. 在药监局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备案为例,办事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出冲陪悉具《受理通知书》,将材料移交审评认证中心;

(二)审评认证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后出具审核意见,将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三)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制作补充申请备案件电子版或《审批意见通知件》,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四)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总局数据库上传补充申请备案件电子版;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审批意见通知件》;

(五)须报国家局审批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六)个别品种因特殊情况如设备技术等原因,其内标签印制通用名称、规格、生产乱正批号和有效期确有困难的,由省局受理,报国家局审批,同意后可减少标注内容。

(3)行政许可网站怎么备案保健食品扩展阅读:

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散乎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5.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下放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 市场监管局:教你如何在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网上申请登录
(一)新用户注册
1.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定位到乌拉特中旗,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新用户的注册操作。2.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后,必须选择法人用户(使用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信息。*号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或者在手机上下载【蒙速办】APP,定位到乌拉特中旗,法人用户注册并实名认证。3.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新用户信息注册完毕。点击【点击这里立即返回】回到登录页面(二)登录
1.进入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登录,选择法人登录2.点击登录后,选择【法人登录】,点击账号密码登录3.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如已有在手机【蒙速办】APP实名认证的法人账号,可打开手机蒙速办APP,在“首页”页桐猜面顶部打开扫一扫,【扫码成功】显示此页面即为登陆成功二、食品经营许可申办网上申请
1.在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法人办事】的【按部门分类】2.找到下面【办事服务】模块,事局顷型项类型选择【行政许可】,举例:餐饮服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主项选择【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选择子项【食品经营许可申办(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3.勾选【我已阅读并确认上述(申请须知)】,点击【下一步】
4.进入【申请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红*号为必填项
5.在【申请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逐项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红*号为必填项
6.在【申请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许可申请信息】,红*号为必填项,经营项目按照《现场核查表》最终核准的项目填写,受理单位选择【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7.在【申请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逐项填写【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食品从业人员信息】,红*号为必填项,通过点击【增加】、【删除】按钮,增加删除人员
8.在【申请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主要设施设备信息】,红*号为必填项,系统默认若干项设施设备名称,通过点击【增加】、【删除】按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保留需要的设施设备
9.【申请信息】填写完毕,点击【申请材料】,点击右上角的【生成申请单】,生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下载打印后,申请人签字(盖章)
10.【申请信息】填写完毕,点击右面的【申请材料】,进入【申请材料】上传页面
11.按照要求逐项上传申请材料,材料格式按照提示要求准备(JPG、PDF都可以),申请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确认提交】
12.核对填写信息及申请材料无误后,根据提示信息【是否确认提交?】,点击【确定】
13.出现提示信息【业务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14. 提交成功,在【办理记录】显示申请提交,如果有修改的地方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撤回】按钮,修改后可以重新提交申请,等待旗市场监管部门的受理审核
三、等待受理审核
1.申请提交成功后,等待旗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请随时关注手机短信通知,或登录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平台账号查看办理进度。登录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网后,点击右上角的【用户中心】2. 点击【我的办事】,再点击【办理记录】,点击后在右面出现办理记录,可以看到【食品经营许可申办】这个事项,点击【查看】,可以查看办理进度
3.从【办事详情】查看申请的办理状态,【流转记录】里查看申请审批部门的办理环节及时限
4.从【办事详情】查看申请,【已办结】,办理状态为【正常办结】,【流转记录】里最终的【办理环节】为【发证】,【办理意见】为【准予许可】
四、食品经营许乎亩可证领取和打印
1.经办人可以在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网登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也可凭身份证到旗政务服务局三楼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到辖区市场监管所)领取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2.登录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网后,点击右上角的【用户中心】,点击【我的主页】,在【我的证照】里可以看到【食品经营许可证】,点击【全部证照】
3.出现对【实人授权】话框,打开蒙速办APP,以已注册的法人用户登录蒙速办,在【首页】页面顶部打开扫一扫,扫二维码,可以查看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电子证书

E. 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备案

法律分析:如果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岩掘不需要取得许可。粗配核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卖差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F. 如何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河南省为例说明如下: (一)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项目名称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受理范围 (一)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的。 五、申请资料 (一)河南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书(下载打印) ;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三)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技术人员登记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拟生产保健食品产品目录,注册批件(含附件)、产品工艺规程文件、质量标准复印件、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按自主生产与受托生产分类准备); (六)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说明书样稿; (七)申请生产的产品,需分别提供连续3个批次的自检报告复印件; (八)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工艺用水合格检测报告; (九册哪培)主要检测仪器及可检测项目一览表(必须具备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检测能力;其它型式检测项目若有检验委托关系,需提供委托合同); (十)属于受委托生产的,提交委托生产合同、委托方的资质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内容除规定的内容外,合同中的委托时间最长不超过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有效期); (十一)原料前处理、提取等工序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完成的,应当提交该部分工艺说明、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储存运输要求、受托方合法生产的证明文件和委托合同; (十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一览表; (十三)从业人员保健食品知识培训材料一览表; (十四)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省局规范的《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五)申报资料真实性的保证书,包括企业对资料做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及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产品的承诺; (十六)其它有助于许可审查的资料,如环评、设备、工艺验证材料。 六、资料要求 (一)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之间应有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隔页上写明项目内容,标签上标明项目编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 (二)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各项目标题小二号字,内容中文宋体小四号字,英文12号字,行间距25磅),左边距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 (三)申请资料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原件除外)和骑缝章。缓粗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为受托加工企业,资料中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必须同时加盖委托方的公章)。在递交申请和/或现场核查时验证原件。 (四)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真实的面积及尺寸。 (五)资料真实性的保证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申报资料原件一份。另备申报资料复印件5-7份,现场审查用。 (七)实施动态验收。1.现场随机从每个试制的3批产品中抽取1批,封样后由企业送至省局指定的保健食品检测机构检验;2.企业准备3批产品试制过程录像(加配音解释),现场核查时随机抽取1批试制录像观看;3.现场查看动态生产工艺。4.原料前处理、提取等工序委托其他企业完成的,其现场一并核查。 (八)本事项不得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同时申请。 七、许可程序 (一)受理。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对申请人提交州唯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审批。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抽取样品,送指定检验机构复检。审查合格的发放《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不合格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送达:由政务服务厅送达。 八、承诺时限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样品复检时间),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许可证件有效期及延续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复核一次。《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十一、受理咨询与投诉机构 咨询:政务服务厅、食品安全监察处。 投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G. 食品流通许可证备案怎么办理

第一步:申请
1、经营者填写申请书,到各许可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物纳:确定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的复印件
3、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6、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步:受理
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虚租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受理人员负责接收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签署受理意见。予以受理的,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审查意见”一栏签署“经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法律规定的要求。建议准予许可”。不予受理的,应当参照予以受理的相关用语反向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第三步:审核
受理后,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审核人对提交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按照管辖原则指派现场核查机关或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署核差蚂兆查意见。受理人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四步:核准
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核准人对提交核准的全部许可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决定准予许可的,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核准意见一栏签署经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法律规定的要求。同意准予许可。决定不准予许可的,应当参照准予的相关用语反向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告知诉权。审核人和核准人可为同一人。
第五步: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经营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人员在发证时,应当审查领取人的相应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核对无误后发放并签字。规定录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系统的许可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H.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个人申请办理保健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需要到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悔郑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食药监部门会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经营的决定,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碧樱颂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颂御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