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生网络有哪几条安全规则
学生网络十条安全规则:第一条:在网上,不要给出能确定身份的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学校名称、家庭电话号码、密码、父母身份、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如需要给出,一定要征询父母意见或好朋友的意见,没有他们的同意最好不要公布,如果公布要让父母或好朋友知道。
第二条:不要自己单独与网上认识的朋友会面。如果认为非常有必要会面,则到公共场所,并且要父母或好朋友(年龄较大的朋友)陪同。
第三条:如果遇到带有脏话、攻击性、淫秽、威胁、暴力等使你感到不舒服的信件或信息,请不要回答或反驳,但要马上告诉父母或通知服务商。
第四条:未经过父母的同意,不向网上发送自己的照片。
第五条:记住,任何人在网上都可以匿名或改变性别等。一个给你写信的“12岁女孩”可能是一个40岁的先生。
第六条:记住,你在网上读到的任何信息都可能不是真的。
第七条:当你单独在家时,不要允许网上认识的朋友来访。
第八条:经常与父母沟通,让父母了解自己在网上的所作所为。如果父母实在对计算机或互联网不感兴趣,也要让自己的可靠的朋友了解,并能经常交流使用互联网的经验。
第九条:控制自己使用网络的时间。在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使用网络,最好平时用较少的时间进行网络通信等,在节假日可集中使用。
第十条:切不可将网络(或电子游戏)当作一种精神寄托。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受挫的中小学生,不能只依靠网络来缓解压力或焦虑。应该在成年人或朋友的帮助下,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
Internet安全,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了解,2001年的爱虫病毒与2002年的Code red蠕虫在若干小时之内传染了几十万台主机,每次造成10亿美元左右的损失。有一份调查报告谈到,截止2002年10月,有88%的网站承认,它们中间有90%已经安装了防火墙和入侵监测等安全设备。但最后一年内有88%受到病毒传染,而有关的表明,Internet具有free scale的性质,其感染病毒的域值,几乎为零。所以国内外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安全的“范式转换”,例如国外对现在的安全范式提出过两点看法:
1) 传统的安全范式对Internet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最麻烦的问题所在是“复杂性”。
2) 以往(例如欧洲)对于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防火墙、堵漏洞,但没有从整体性、协同方面构建一个信息安全的网络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决策。
如果对Internet(或万维网www)加以,WWW是机与网民构成的人 . 网相结合的系统,我们从系统的观点来分析,WWW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OCGS),这种系统是我国科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提炼出来的,但网络专家往往对此不容易接受。我们曾经专门写了一篇题为“Internet —— 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文章,将在《 科学 》上发表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更为重要的是国内不仅提出像WWW这样的开放复杂巨系统,而且于1992年提出处理OCGS的论,即与“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把各行各业的智慧、群体经验、古今中外的安全知识与高性能计算机、海量储存器、宽带网络和数据融合、挖掘、过滤等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处理复杂问题及系统风险(Systemicrisks)决策的平台。研讨厅体系的精要可概括如下:
1. 电脑是人脑研制出来的,在解决问题时,两者应互相配合,以人为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一位家熊十力曾经把人的智慧(Human mind,心智或称脑智)分为性智与量智两类;性智一个人把握全面、定性的预测、判断的能力,是通过文学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而形成的;我国古代的读书人所学的功课中,包括琴、棋、书、画,这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起着重要作用。
性智可以说是形象思维的结果,难以用电脑模拟,人们对艺术、、绘画等方面的创造与鉴赏能力等都是形象思维的体现。心智的另一部分称为量智,量智是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计算,通过科学的训练而形成的智慧。人们对的掌握与推导,用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属于量智,是逻辑思维的体现。所以对青少年的培养来说,艺术与科学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分析现在的电脑的体系结构,用电脑对量智进行模拟是有效的。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了用电脑对逻辑思维的模拟,可以取得成功;但是用现在的电脑模拟形象思维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电脑毕竟是人研制出来的,是死的不是活的,我们用不着一定要电脑做它做不到的事。总而言之,明智的方法是人脑与电脑相结合;性智由人来创造与实现,而与量智有关的事由电脑来实现,这是合理而又有实效的途径。从体系上讲,人作为系统中的成员,综合到整个系统中去,利用并发挥人类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把人和计算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体系。
2. 以“实践论”为指导,把认识从定性提高到定量
面对未知的问题,采用综合集成法进行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如下:首先由专家或专家群体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猜想,根据以往经验性认识提出意见,这种意见或见解属于“定性”性质;再利用精密科学中所用的建模方法(数学建模或计算机建模),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反复修改模型,达到从定性认识上升到总的定量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专家们的大胆假设通过电脑包括信息网络加以细心求证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各种数据库、知识库以及信息网络的支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体现。
3. 以Internet为基础,体现民主集中制,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综合集成研讨厅”可以看成是总体规划信息革命思维工作方法的核心。它实际上是将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用于科学技术的方法之中,并以Internet为工具系统,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一些从事网络安全的专家的看法归纳为:
1. Internet不是一般的系统,是开放,人在其中,与系统紧密耦合的复杂巨系统;
2. Internet是一个时时处处有人参预的、自适应的、不断演化的,不断涌现出新的整体特性的过程;
3. Internet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管理手段的叠加和集成,而是综合集成(metasynthesis)。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人的关键作用,是人网结合、人机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将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中的必须品。众多网民(上网的人)的行为必须有所规范,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循“网络道德原则”。下面引用北大出版《 信息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中,有关“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道德原则”的论点,作为进一步思考的。
(一) 网络行为规范
到为止,在Internet上,或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并没有形成,有的只是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作而制订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规范。这些规范由于考虑了一般道德要求在网络上的反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目前网络的基本需要,因此很多规范具有普遍的“网络规范”的特征。而且,人们可以从不同的网络规范中抽取共相同的、普遍的东西出来,最终上升为人类普遍的规范和准则。
国外研究者认为,每个网民必须认识到:一个网民在接近大量的网络服务器、地址、系统和人时,其行为最终是要负责任的。“Internet”或者“网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它更是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人组成的网络网络“社会”,就像你驾车要达到某个目的地一样必须通过不同的路段,你在网络上实际也是在通过不同的网络“地段”,因此,参与到网络系统中的用户不仅应该意识到“交通”或网络规则,也应认识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存在,即最终要认识到网络网络行为无论如何是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的。作为一个网络用户,你可以被允许接受其他网络或者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但你也要认识到每个网络或系统都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在一个网络或系统中被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网络或系统中也许是受控制,甚至是被禁止的。因此,遵守其他网络的规则和程序也是网络用户的责任,作为网络用户要记住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用户“能够”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采取那样的行为。
因此,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比较着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会(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 Ten Commandments),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是:
1. 不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2.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3.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4.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5.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6. 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
7.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8. 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
9.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10.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再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1. 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2. 避免伤害他人;
3. 要诚实可靠;
4.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5. 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
6. 尊重知识产权;
7. 尊重他人的隐私;
8. 保守秘密。
国外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那些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即从反面界定了违反网络规范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the Network Ethics Stat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
1.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2. 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3. 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4. 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
5. 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6. 伪造函件信息。
上面所列的“规范”的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该”和“可以”做的行为,二是“不应该”和“不可以”做的行为。事实上,无论第一类还是第二类,都与已经确立的基本“规范”相关,只有确立了基本规范,人们才能对究竟什么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为作出具体判断。
㈢ 网络安全法共有几章几条
法律分析:七章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㈣ 学生网络安全注意事项
一、在校学生上网现象严重及网络犯罪的主要原因 :
1、众多内容混杂的风站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
多数网络游戏都是以扮演角色互相砍杀为主,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拨,如同吸上了“电子海洛因”,通宵达旦,夜不归宿,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而且使他们中的一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这对正处于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了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2、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是青少年沉迷网络的一个重要原因。
近年来,由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存在的矛盾难以解决,一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对青少年具有吸引力的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较少,而青少年宫、文化宫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在业余时间空虚无聊,流入网吧,受到毒害。
3、青少年心智的不健全易受到网络的冲击。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份追求物质享受、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二.中学生上网安全守则:
1、虽然网络扩大了中学生的交际面,使用方便,很容易在网上找到天南海北的网友,但中学生网友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过分沉迷于网络。
2、不要在你不信任的网站上留下任何你的真实信息,或者把这些信息透露给网友.这里的真实信息指的是姓名、年龄、特别是住址以及就读学校地址、班级。
3、正如有人利用电子邮件传播不良信息一样,同样会有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以及网站上的BBS散播一些无聊的、有害的公众信息以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中学生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4、网络里也会有极少数有不良意识的网友或违法分子,中学生网友应谨慎防范。网友在填写个人资料时,注意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骚扰。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上网,监护人要多加关心、指导和监督。
5、中学生网友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和网友直接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安全。
6、使用手机时,不要随便打开未知的网址链接,不要轻信中奖信息,不要随便下载安全性未知的文件。
7、不要因好奇随便打开一些别人传播的图片、新闻等,因为你的好奇,你打开的可能是一个病毒文件。
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共有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一共七十九条,具体详见法条。
㈥ 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有哪些内容
1、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
2、如果看到不文明的信息或图片,应立即告知父母。
3、进入聊天室前要告知父母。必要时由父母确认该聊天室是否适合学生使用。不要在各个聊天室之间“串门”。在聊天室中,如果发现有人发表不正确的言论,应立即离开,自己也不要在聊天室散布没有根据或不负责任的言论。
4、不要在聊天室或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言论,也不要传播或转贴他人的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网上网下都做守法的小公民。
㈦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有哪几条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具体如下: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方略的实施,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关于"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的精神,增强青少年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
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1年11月向社会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7)高校网络安全守则有多少条扩展阅读:
青少年既是网络的主要使用群体和受益群体,又是推动网络发展的巨大力量。互联网的应用和发展为青少年的成长带来了无限广阔的空间,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靠网民自律。青少年作为网络主要使用群体,强化青少年上网的道德意识势在必行。一句话针对一个问题。公约内容明白晓畅,简洁凝练,非常适合青少年记忆。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倡导青少年知晓公约,信守公约,全社会也来用公约约束青少年。
㈧ 中国青少年网络安全公约内容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方略的实施,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关于"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
(8)高校网络安全守则有多少条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2001年11月22日上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人民大学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0时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郑重按动键盘,正式揭开了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上的《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主页面,宣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正式发布。
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这是我国青少年网络生活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在今后的网络使用中产生深远的影响。
㈨ 校园安全公约20条
1、 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3、 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4、 文明乘车,乘车主动让座,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5、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6、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7、 不得到海边玩耍、游泳。
8、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9、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10、 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11、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
12、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13、 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14、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5、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
16、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17、 夏季多雨,不要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
18、 按时到校,遵守班级纪律。
19、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20、 不疯打闹,不玩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游戏。
(9)高校网络安全守则有多少条扩展阅读
校园安全公约歌:
尊师爱友是基础,校园安全是个宝,
违章电器不得了,安全稳定没烦恼,
楼梯上下靠边走,不争不抢大家好;
楼梯扶手不登滑,攀上攀下都不要;
课间游戏不乱跑,楼梯走廊不打闹;
操场教室莫追逐,碰撞滑倒都不妙;
体育课上听安排,安全锻炼要记牢;
零食解馋要少吃,身体健康最重要;
十二未满不骑车,红停绿行意识高;
夏日池塘水清爽,四不一会要做到;
火灾无情别观看,冷静逃生会要早,
沉迷网游误学业,网络虽好不虚耗,
七字公约需坚守,平平安安家庭好!
㈩ 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
3、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安全仅依靠政府无法实现,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网络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采取措施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行业相关组织、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公众等都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