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张三为什么叫法外狂徒
因为罗翔老师在讲法时常以“张三”作为加害人举例,所以才被网友称为“法外狂徒张三”。
首先要说明的是,张三是一个代称,他并不是一个固定的人物,而是一个举例的名字,而之所以法外狂徒张三成为网红,是因为一名厚大法考的刑法学老师——罗翔,他的讲课风格非常的幽默风趣,在通俗易懂的例子中融合了刑法学条例和知识。
而他在举例子时,经常会用“张三”这个名字作为犯罪分子的代称,而随着罗翔老师的不断走红,他的课程例子更加广为人知,张三也就成为了坏事做尽但一直逍遥法外的人物,网友们纷纷造梗,“张三的传奇一生”“三三来迟”“法外狂徒张三”“各位张三走好”等等。
张三的爆红也让罗翔老师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也让网友们增加了对刑法学的兴趣,在张三的故事里了解法律,更加懂法、学会用法。
人物评价
他(罗翔)在沉默中等待突围,为学、为师、为人;他深知实现正义需要恒久的耐忍、坚定的信心,平静和蔼;他是数次入选“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的人气“刑法学小王子”。
行走在充满血腥与暴力的刑事司法研究中,却始终保有赤子初心、希望与盼望。他如苏东坡一般,有“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在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罗翔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充满书卷气的儒雅谦和。
❷ 罗翔谈唐山打人事件:气到没吃饭,这件事为何让人愤怒
因为很多人担心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也非常愤慨为什么现场没有人去主动帮助陌生女子。
对于唐山打人事件来说,虽然这个事件和很多人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但因为这个行为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很多人也认为陌生女子受到了严重伤害。试想一下,如果一个无辜的人在路边可以随意受到别人的骚扰,甚至受到别人的暴力攻击。这样的行为本身就非常恶劣,没有任何人希望大家用冷漠的方式来对待这种事情。
罗翔谈到了唐山打人事件。
在很多人关注唐山打人事件的时候,罗翔也谈到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自己在看了这件事情之后气得吃不下饭,因为自己对此感到非常愤怒,他也认为愤怒可以让我们得到迟来的正义。虽然愤怒在多数时候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如果我们对这种恶性事件没有任何态度的话,我们的行为仿佛是在纵容相关事件发生。
❸ 罗翔谈解救拐卖妇女,是否应该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本
罗翔谈解救拐卖妇女,是否应该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本呢?我觉得应该提高,只有提高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成本,那么一些人就不会动拐卖妇女儿童这样的心思。 在我们国家,一年之中不知有多少的妇女儿童被拐卖,不知多少的家庭因此破裂,很多的父母一生中都在寻找自己的儿女,这样的事情真的不想一直看到,尤其像是在大山当中的一些妇女和儿童,一旦走丢就再也没有可能找回来。
相信大家在电视上就看到过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的电视剧,看完后心里都是无奈和心酸吧,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下得去手的,怎么会有那么狠心的人。大家要知道拐卖人本身就是犯法的,人不得用来买卖,这是法律,也是人最基本的尊严和权利,没有任何人能够去买卖任何人,所以应该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成本。
❹ 罗翔表示酒局参与对女生灌酒可能构成犯罪,女性遇到恶意灌酒该怎么办
于职场人而言,应酬成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参加饭局时难免要喝酒。那么对于女性职场人来说,当在饭局中遇到恶意灌酒时,应当适量饮酒,不可过度饮酒,以委婉拒绝的语态向他人表示自己不胜酒量。同时,在饮酒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一定的分寸,把握好喝酒的量,切记不要喝醉。
3.保持清醒
在商业饭局的场合中,倘若生意人和领导要求女性喝酒的话,女生要保持清醒的状态,要知道倘若自己不胜酒力的话,就不要逞强饮酒。因为一旦女性被灌醉的话,根本无法想象后果是什么样,所以说女性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即便被他人恶意灌酒,也要勇敢拒绝,不要因为害怕失去工作或是得罪领导而被他人灌醉,不然,后果真的难以想象。
❺ isc是什么电视台
不是电视台,在官网上播出。2020年8月15日,一档聚焦网络安全领域热门话题的对谈节目——《ISC夜谈》,在互联网安全大会(简称“ISC2020”)官网上线播出。360集团董事长兼CEO周鸿_,与有着“法学界郭德纲”之称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及全球知名“白帽黑客”古河,做客节目现场,围绕数字时代的隐私安全、女性安全、网络诈骗等议题,进行了一场深度对话。
❻ 罗翔可以帮人打官司吗
罗翔可以帮人打官司的。
打官司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官司”一词是民间从古到今的通俗说法。“官”和“司”旧时本意都指“官方”、“官府”、“官吏”、“掌管”等意思,因而,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到官府或官员那里去请求裁决是非,官府或官员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断的整个活动,民间就称之为“官司”。今日所称打官司或诉讼,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下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的人依照法律为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职责范围以及案件性质,我们又可以把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行政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授权的组织因其职权行为而引发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解决这种争议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该职权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其是否正当、合法作出判定,以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人们俗称为“民告官”,也叫打行政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