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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网络收到限制 2025-08-02 18:59:00

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 2022-08-07 15:26:24

❶ 您对目前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什么建议

强烈建议建立未成年网络净化保护法,并建造完善的未成年人安全净化网络管理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在保证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建造拥有人工和人工智能识别过滤的黄赌毒等非法信息以及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大数据跟踪推送消息……
2、在国家法律强制性的情况下要求每人必须接受个人身份信息采集(脸谱、指纹、声音)申请和认证年龄分级网络账号,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指导申请;
3、对未成年人终端设备系统进行强制管理,制定严格的协约,禁止运营商预装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应用软件并定制合适未成年人使用的专属系统及应用app;
4、搭建适合未成年人的教育娱乐网络平台,并通过监管系统机制,矫正未成年人上网习惯和时间;
5、未成年人网络紧急求救报警专线,在可穿戴以及终端网络设备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定位跟踪和警报系统应用,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安全保障……

❷ 小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写作思路:把观看网络安全教育视频中的所见所闻所感写下来。

网络安全法,体现我党在树立网络安全监督管理期间充分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互联网安全中的具体体现。

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但使用互联网的人都在现实中。鉴于网络安全的形式日益严峻,对付网络安全要有非常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让社会上的每一个分子都成为参与者, 都能积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现在社会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时代,人人都离不开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安全更是网络发展的基础和基石,是发展互联网产业的前提,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诚然,互联网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互联网相关产业发展。但也存不少问题,例如网络系统、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保护不到位,"hacker" 恶意破坏、更改、泄露,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必要麻烦等问题。严重泄露国家机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损。

因此,国家及政府相关部应积极对新形势的网络安全,加强网络监管、执法的力量,实时监控、及时围剿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分子,树立网络安全“重于泰山”的安全思想意识,对威胁网络安全者,给予严惩不贷,“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维护网络安全,人人有责。我们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不仅要守法,还要护法,要向周围的人群宣传网络安全法。和平年代网络信息安全关乎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如何为网络筑起一道“安全门”。需要人民群众上下一心主动投身到网络安全事业中去,全心全意为国家网络安全拉起一道“防火墙”。

❸ 如何培养孩子的网络安全意识

一、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的建立与培养。

1、知识的培养。

在每个年级高中之一,我们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并执行“虚拟世界的现实思考”的讨论在信息技术课程,以便学生能建立信息安全的意义,了解病毒预防的基本方法和信息保护。

同时认识到计算机犯罪的危害,逐步养成安全从事信息活动的习惯。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应该了解网络使用规范和相关伦理的基本内涵。

能够识别和抵制不良信息;在网络通信中建立安全意识。增强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意识,负责任地参与信息实践。了解信息技术给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因素,养成使用信息技术的健康习惯。

2、把你所学到的应用到实践中去。

结合教材,开展全年级“信息技术与社会问题辩论”综合活动。通过参加这样的辩论赛,要求学生自觉拓展信息技术和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高综合活动能力。

做一个好学生“网络社会”活动,让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一些信息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并掌握知识网络道德,掌握一些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

国内外,同时让学生了解负面因素存在于信息活动的过程中,学会识别和抵制不良信息,在网络交往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一个好学生“网络社会”。

3、案例研究,使用事实。

通过周围的实际案例,了解情况,了解搬家的原因。让学生知道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在过渡时期,缺乏网络信息安全意识的影响,是通过网络的各种不良诱惑,容易导致一些悲剧,同时造成人格扭曲,甚至在犯罪的道路上。

二、加强宣传力度,让学生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潜移默化的树立网络信息安全意识。

学校必须组织信息教育研究机构力量,开设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专栏,案例研究的网络安全,学校从技术普及网络知识,信息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吸收优秀文化,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健康的信息在网络上,保持良好的网络“双刃剑”。

对于21世纪的学生来说,互联网已经成为他们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情感、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有力手段。

在我们中学生树立正确的观点,网络是网络质量的基础教育,和他们的网络,以保护自己免受,中学生要做“淤泥而不染”,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加强自己的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天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谁靠近墨水可能不黑”。

(3)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管扩展阅读:

提高个人网络安全意识的方法:

1、加强法律监管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相关部门应根据网络体系结构以及网络安全的特点,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网络应急体系,为破解网络安全难题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

2、网络安全架构的建设刻不容缓。

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的网络安全架构,不仅要从技术方面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还要加强对网络安全问题的监管,为用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尽可能预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3、网民个人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现实生活中,很多网络完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网民自身安全意识过低,使得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因此,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自己的网络安全意识,丰富自己的网络安全知识,以不变应万变,避免掉入不法分子处心积虑设置的网络“陷阱”中。

❹ 对安全生产网格监管工作有哪些意见建议

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安全生产格局的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将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部门(包括行业、系统,下同)与属地划分,纵横交织,形成网格化监管模式,通过对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定范围”、“定职责”、“顶考核奖惩机制”,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包括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公安分局,下同)都是建立起网格化监管模式。
1、 按照“条块结合、有机联动、严格考核、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分为4个管区,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划分若干安全管理责任区为基层网格,分级管理,网格划分在空间上无空白、无重叠。
2、 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纵横两条线,对每一个网格落实“九定”即:领导定点、全员定则、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应急制定、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信息定时、奖惩定格,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
3、 到2010年底,开发区、办事处、各企业全部建立起网格化监管网络,并实施有效运行。
三、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 各管区工作任务和内容
1、 领导挂点。各挂点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网格责任区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每月2次到一线检查安全工作,确保平安。
2、 责任到人。每个监管网格落实1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并分别界定职责),负责网格内企业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查处举报案件、开展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3、 落实监管。各管区要制定本区《网格化安全监管方案》,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地图》。地图用不同颜色划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的位置、面积、挂点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员、重点隐患单位(注明单位地址、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限,跟踪责任人)、村庄、建筑、场所等。所管辖的重点单位必须标记明显符号,同时建立安全生产管路台账、定期报告和调度制度,填写运行记录。
4、 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级监管网格。
(二) 生产经营单位工作任务和内容
1、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则,单位、车间、班组、岗位、员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对企业中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所有岗位的每个人都明确地规定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 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厂区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特种作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
3、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单位安全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用PDCA(计划、执行、检查、纠正)管理方法,落实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隔离、风险控制等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系统化、程序化,消除和减少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的目的。
4、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规定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 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责任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严密的、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
6、 各村庄(居委会)要落实村(居委会)干部或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
(一) 工作职责
1、 各管区职责
(1) 负责制定监管网格各项工作规范和各责任人职责,与各站所以及管理区网格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督管理网格责任明白卡》,并督促落实。
(2) 负责汇总日常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存档备查,每月9日、19日、2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事项书面报开发区安监局,重大安全隐患随时上报。
(3) 负责对本辖区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要对安全隐患单位、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4)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管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要求报告挂点领导、分管领导和开发区安监局,如属有关部门监管行业,还应报告相应部门挂点领导,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5) 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
(6) 负责管区内管理区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
(7) 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2、 各部门单位职责
(1) 负责制定监管网格各项工作和各责任人职责,与个网格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督管理网格责任明白卡》,并督促落实。
(2) 负责汇总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并存档备查,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事项报开发区安监局,每月对本行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开发区安监局。
(3) 负责对排查上报的监管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对安全隐患单位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4)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对部门承担的重大安全事故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和开发区安监局,并按要求上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办,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5)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行业专家库,建立和完善专家工作制度,规范专家工作程序和方式,在项目评估、隐患整治、监管监控、事故处理等方面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
(二) 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开发区安监局负责对个管区、各部门落实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实施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1、 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管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化,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2)责任区安全责任人、挂点领导工作不落实的;(3)责任区域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上报备案的;(4)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实施不相符的;(5)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6)不按照本意见规定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工作的。
2、 责任倒追。对发生安全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1)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适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责任划分,追究末端网格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2)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安全隐患,追究隐患整治负责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并追究隐患上报单位的安全隐患监控责任。

❺ 谁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意识协调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四条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及数据安全负责。

工业、电信、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承担本行业、本领域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管职责。

国家网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管工作。

第七条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鼓励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第八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国家支持开展数据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和水平,推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参与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十条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数据安全行为规范和团体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第十二条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数据安全与发展

第十三条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第十四条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五条国家支持开发利用数据提升公共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避免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第十六条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第十七条国家推进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数据开发利用技术、产品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

第十八条国家促进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服务的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检测评估、认证等专业机构依法开展服务活动。

国家支持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处置等方面开展协作。

第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相关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和数据安全专业人才,促进人才交流。

第三章数据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数据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危害扩大,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警示信息。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

第二十六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第四章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第二十七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履行上述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第二十八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第二十九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处理的重要数据的种类、数量,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个人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法律、行政法规对收集、使用数据的目的、范围有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

第三十三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供服务,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

第三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数据处理相关服务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或者侦查犯罪的需要调取数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法进行,有关组织、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

第三十七条国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提升运用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三十八条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收集、使用数据,应当在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保障政务数据安全。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系统,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并应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务数据。

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数据。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国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利用。

第四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数据处理活动,适用本章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关主管部门在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中,发现数据处理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组织、个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有关组织、个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四十五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开展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处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统计、档案工作中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军事数据安全保护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❻ 2021年12月25日,黔西南州教育系统线上《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授课人都有哪些请

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茂萍,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秀、唐正泽等领导干部及全体职工参加此次培训会。
过此次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对网络安全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全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提升了我局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此次培训为接下来的网络安全周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夯实了网络安全基础。

❼ 到底有没有网监局这个部门,总部哪里

您好!有网监局。国家网监局在北京。地方各级网监归公安局管辖,叫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负责国家的网络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本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13、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15、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16、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17、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18、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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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教育部网站信息安全性怎样

越来越多的业务和数据都通过网络来传递和处理,因此教育信息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建立起一套真正适合教育信息网络的安全体系是时代的需要。教育信息网络是教育信息系统运行的载体,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实现信息共享的基础平台。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状况直接影响着正常工作的运转。在网络建成的初期,安全问题可能还不突出,但随着信息化应用的深入,网络上的各种数据急剧增加,各种各样的安全问题开始困扰我们。因此在网络建设过程中,必须未雨绸缪,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范和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和威胁。 一、教育信息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 教育信息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对网络数据的威胁;二是对网络设备的威胁。这些威胁可能来源于各种各样的因素,总结起来,大致有下面几种: 1、物理因素。从物理上讲,教育信息网络的安全是脆弱的,整个网络涉及设备分布极为广泛,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可能时刻对这些设备进行全面监控,任何安置在不能上锁的地方的设施,包括光缆、电缆、局域网、远程网等都有可能遭到破坏,从而引起网络的瘫痪,影响正常工作的进行。如果是包含数据的软盘、光盘、主机等被盗,更会引起数据的丢失和泄露。 2、技术脆弱性因素。目前教育信息网络中局域网之间远程互连线路混杂,有电信、广电、联通、移动等多家,因此缺乏相应的统一安全机制,在安全可靠、服务质量、带宽和方便性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性。此外,随着软件交流规模的不断增大,系统中的安全漏洞或“后门”也不可避免地存在。 3、操作人员的失误因素。教育网络是以用户为中心的系统。一个合法的用户在系统内可以执行各种操作。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用户的权限分配限定用户的某些行为,以免故意或非故意地破坏。更多的安全措施必须由使用者来完成。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是威胁网络安全的主要因素。 4、管理因素。严格的管理是网络安全的重要措施。事实上,很多网管都疏于这方面的管理,对网络的管理思想麻痹,网络管理员配置不当或者网络应用升级不及时造成的安全漏洞、使用脆弱的用户口令、随意使用普通网络站点下载的软件、在防火墙内部架设拨号服务器却没有对账号认证等严格限制,舍不得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来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等等,都造成了网络安全的隐患。 5、其他因素。一般来说,安全与方便通常是互相矛盾的。有些网管虽然知道自己网络中存在的安全漏洞以及可能招致的攻击,但是出于管理协调方面的问题,却无法去更正。因为是大家一起在管理使用一个网络,包括用户数据更新管理、路由政策管理、数据流量统计管理、新服务开发管理、域名和地址管理等等。网络安全管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在服务层次上,处于对其他管理提供服务的地位上。这样,在与其他管理服务存在冲突的时候,网络安全往往需要作出让步。二、实现教育信息网络安全的对策 网络安全是指为了保护网络不受来自网络内外的各种危害而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总和。不同属性的网络具有不同的安全需求。对于教育信息网络,受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全部最高强度的实施,但是正确的做法是分析网络中最为脆弱的部分而着重解决,将有限的资金用在最为关键的地方。实现整体网络安全需要依靠完备适当的网络安全策略和严格的管理来落实。 网络的安全策略就是针对网络的实际情况(被保护信息价值、被攻击危险性、可投入的资金),在网络管理的整个过程,具体对各种网络安全措施进行取舍。网络的安全策略可以说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成本和效率的平衡。教育信息网络包括各级教育数据中心和信息系统运行的局域网,连接各级教育内部局域网的广域网,提供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的国际互联网。它具有访问方式多样,用户群庞大,网络行为突发性较高等特点。网络的安全问题需要从网络规划设计阶段就仔细考虑,并在实际运行中严格管理。为保证网络的安全性,一般采用以下一些策略: 1、安全技术策略。目前,网络安全的技术主要包括杀毒软件、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身份验证、存取控制、数据的完整性控制和安全协议等内容。 2、物理安全及其保障。物理安全的目的是保护路由器、交换机、工作站、各种网络服务器、打印机等硬件实体和通信链路免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搭线窃听攻击。网络规划设计阶段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设备的安全问题。 3、网络安全管理。即使是一个完美的安全策略,如果得不到很好的实施,也是空纸一张。网络安全管理除了建立起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必须培养一支具有安全管理意识的网络队伍。 4、网络安全的培训教育。除了对用户进行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进行宣传教育外,还必须让网络用户知道和了解一些安全策略:包括口令的选取、保存、更改周期、定期检查、保密。 5、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为保证网络系统发生灾难后做到有的放矢,必须制定一套完整可行的事件救援,灾难恢复计划及方案。备份磁带是在网络系统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灾难事件时最为重要的恢复和分析的手段和依据。网络运行部门应该制定完整的系统备份计划,并严格实施。备份计划中应包括网络系统和用户数据备份、完全和增量备份的频度和责任人。 备份数据磁带的物理安全是整个网络安全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通过备份磁带,一方面可以恢复被破坏的系统和数据;另一方面需要定期地检验备份磁带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定期的恢复演习对备份数据有效性进行鉴定,同时对网管人员数据恢复技术操作的演练做到遇问题不慌,从容应付,保障网络服务的提供。 教育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没有绝对安全的网络系统。提高网络的安全系数是要以降低网络效率和增加投入为代价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的安全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全面考虑综合运用防火墙、加密技术、防毒软件等多项措施,互相配合,加强管理,从中寻找到确保网络安全与网络效率的平衡点,综合提高网络的安全性,从而建立起一套真正适合教育信息网络的安全体系。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❾ 如何正确使用网络及网络安全教育

1、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教学系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积极开设计算机网络课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学校网络教室要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

同时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教给学生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3、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4、加强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网络道德水平和自律意识,以及在网络环境下防范伤害、自我保护的能力。注重在校园网络建设过程中,建立网络安全措施,提供多层次安全控制手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5、加强校园网络文明宣传教育。要求各处室部门和学校各教学系部注意研究防止网络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了解网络知识,遵守网络道德,学习网络法规,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校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网络安全教育。

6、加大与国家网络安全相关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理力度。积极主动联合市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控和管理,杜绝学生沉迷于网吧。

(9)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监管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教育趋势:

1、引进先进理念和系统的网络安全教育体系

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先整合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尤其要建立不同形式战略联盟,共谋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发展新路。要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系统的网络安全知识体系,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教育层次研究一整套规范操作方法,拓宽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渠道,让受训者可以接触到网络安全先进理念、系统的知识培训和丰富的实践体验。

2、借助E-learning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未来的培训会更多地借助互联网培训,根据CNNIC 第38 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 在线教育领域在不断细化,用户边界不断扩大, 服务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同时移动教育提供的个性化学习场景以及移动设备触感、语音输出等功能性优势,促使其成为在线教育主流。

3、加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给学生带来极大好处和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具有网络特色的安全问题。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在内容上必须包括网络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安全防范技能教育以及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四个方面的内容。

4、加强教师的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随着网络安全问题逐步显性化,应加强网络安全和道德教育, 积极、耐心引导学生, 使他们形成正确态度和观念去面对网络。同时, 给学生提供丰富、健康的网络资源, 为学生营造良好网络学习氛围,并教育学生在网上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

5、完善网络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网络安全教育职业培训对象主要为企事业、党政机关从事网络安全管理的人员,这些人员职业素质提高关系到各单位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因此,网络安全教育职业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 其网络安全培训教材研发需要结合企业实际需要不断完善。

❿ 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鹤壁市教育局处置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网站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党的十七大网络信息安全,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经济、政治、社会秩序。
2.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党的十七大网络信息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预案定义的Ⅰ级、Ⅱ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导致Ⅰ级、Ⅱ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重要性是根据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来确定的。
本预案启动后,本市其他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冲突的,按照本预案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是指重要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 事件分类。
根据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可划分为网站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网站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反动宣传、煽动和渗透等破坏活动。
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
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
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袭击等事件。
(2) 事件分级。
根据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Ⅰ级 (特别重大 )、Ⅱ级 (重大 )、Ⅲ级 (较大 )、Ⅳ级 (一般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Ⅰ级 (特别重大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局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Ⅱ级 (重大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局性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 (较大 ):某一部分的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 (一般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5. 工作原则。
(1)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抓好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在法律、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构筑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 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协调管理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
(3)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财产遭受损失。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 依靠科学,平战结合。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实现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二、组织体系
发生Ⅰ级,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转为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为我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机构。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应转为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
1. 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分管网站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局行办、党办、综治办、电教馆、装备办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职责:研究制定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发生Ⅰ、Ⅱ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电教馆,办公室主任由电教馆馆长兼任。
职责:
(1) 负责和处理局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
(2) 研究提出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和督促全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建设。
(3) 负责全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管理,指导督促重要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 指导全局应对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督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5) 负责对全局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工作,并组织力量进行援救。
(6) 及时收集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Ⅰ级或Ⅱ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三、预防预警
1. 信息监测与报告。
(1) 进一步完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预警制度。要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
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 建立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
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网站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站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
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
其他影响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2. 预警处理与发布。
(1)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在 1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级。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应急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并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对发生和可能发生Ⅰ级或Ⅱ级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确定指挥人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对需要向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
四、应急响应
1. 先期处置。
(1) 当发生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最新发展动态。对Ⅲ级或Ⅳ级的突发事件,自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发生Ⅱ级或Ⅰ级和有可能演变为Ⅱ级或Ⅰ级的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工作提出建议方案,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还要根据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支援力量。
2. 应急指挥。
(1) 本预案启动后,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站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2) 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应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先遣小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参加现场处置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行动。
4. 信息处理。
(1) 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要及时编发事件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要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判各类信息,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5. 信息发布。
(1) 当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相关单位发布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引导舆论和公众行为,增强公众的信心。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及时采取措施,对媒体关于事件以及处置工作的不正确信息,进行澄清、纠正影响,接受群众咨询,释疑解惑,稳定人心。
6. 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要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或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研究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请求支援。
7. 应急结束。
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决,将各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五、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特别重大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采取合理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
六、保障措施
1. 应急装备保障。
重要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调用。
2. 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3. 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站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若干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可的、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的部门作为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 经费保障。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采用自筹形式予以保障。
七、监督管理
1. 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强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将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
2. 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责任与奖惩。
网站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实地验证,并以演练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
八、 附则
1. 鹤壁市教育局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荔 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世琛 教育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牛超政 教育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文明 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徐静斌 教育局电化教育馆馆长
田振宇 教育局教育装备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电教馆,徐静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2.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执行。
3.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负责解释。
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