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信部门,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我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Ⅱ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统筹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区网络安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组织全覆盖。
自治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第四条自治区实行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按照确保网络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治区实行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五条自治区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统一指挥、协同配合、资源共享、高效处置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编制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网络安全规划。
州(市、地)县(市、区)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在网络领域依法行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六条网信、通信、公安等部门应当设置举报平台,公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第七条自治区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相衔接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增强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第二章网络安全保障与促进第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制定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多语种等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和高科技产品推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网络安全新技术、新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网络安全规划,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网络安全监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以及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第九条自治区督促网络运营者采用国家和行业标准,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第十条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预测和管控能力。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投资规模较大、跨部门、跨行业、涉及国计民生的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进行论证评审。
各行业、各部门应当对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进行论证评估。第十二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法定权利,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在进行网络建设、运营和服务时,应当执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网络运营者应当确保网络安全经费投入,保障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安全测评等网络安全所需资金。第十三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
(二)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
(三)加强技术监控,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容灾备份和加密认证等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Ⅳ 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8
Ⅳ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网络安全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
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化,明确了网信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体制,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Ⅵ 哪些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网络安全管理具有监督职责
银监会。
具体的工作部门是银监会的各级信息科技部门,地市级机构归统信部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在该部门)。
一、业务工作归银监会的相关监管归口部门。
二、网上银行的信息科技安全归银监会的信息科技部门。
“银监会”一般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3月,英文缩写CBRC,是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Ⅶ 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有哪些
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7)监督网络安全管理扩展阅读
公共信息网络监察部门,更多的是进行有关网络事务的行政管理。
总体上讲,在计算机犯罪的侦查方面职责不明确。一方面,侦查主要由刑侦部门进行,另一方面,刑侦部门又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必须要有网络监察部门的配合。网络监察部门尽管具有对付计算机犯罪的较高技术,但在很多地方却不具有刑事办案权。
这样,有一宗计算机犯罪案件发生,必须有至少两个部门的参与。同时必须对两个部门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上职责的不明确,势必降低工作效率,浪费资源。
有鉴于此,应当尽快理顺工作机制,设立真正的网络警察,付予办案权,以更好地打击计算机犯罪。
Ⅷ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依法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义务情况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第三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实施。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管理、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方针,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第五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第六条公安机关对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网络安全风险,应当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并落实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检查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章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第八条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由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服务运营机构和联网使用单位的网络管理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个人的,可以由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实施。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下列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域名服务的;
(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
(三)提供公共上网服务的;
(四)提供其他互联网服务的;
对开展前款规定的服务未满一年的,两年内曾发生过网络安全事件、违法犯罪案件的,或者因未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履行法定网络安全义务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否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
(二)是否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
(三)是否依法采取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和上网日志信息的技术措施;
(四)是否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技术措施;
(五)是否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六)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防范调查恐怖活动、侦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七)是否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义务。第十一条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外,公安机关还应当根据提供互联网服务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一)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并留存网络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二)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所提供的主机托管、主机租用和虚拟空间租用的用户信息;
(三)对提供互联网域名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网络域名申请、变动信息,是否对违法域名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四)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采取用户发布信息管理措施,是否对已发布或者传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对提供互联网内容分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记录内容分发网络与内容源网络链接对应情况;
(六)对提供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的,监督检查是否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第十二条在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期间,对与国家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相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内容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否制定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否组织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堵塞网络安全漏洞隐患;
(三)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相关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否依法采取重大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所需要的其他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否按照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前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什么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网络安全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网络安全法。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9)监督网络安全管理扩展阅读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