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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网络安全监测升级

发布时间: 2022-08-15 01:03:32

① 电力系统安全级别分几级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共分为五级:

① 第一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② 第二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③ 第三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④ 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⑤ 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证书案例

②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条 为防范对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电力生产和输配过程直接相关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调度数据网络”包括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用于远程维护及电能量计费等的调度专用拨号网络、各计算机监控系统内部的本地局域网络等。第三条 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电力系统中,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与安全等级低的系统直接相联。第四条 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他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或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实现上下级异地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必须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专用网络设备组网,采用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等方式,实现物理层面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第六条 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和互联网相连,并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第七条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防护责任制。各电网、发电厂、变电站等负责所属范围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本地电力监控系统及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小组或专职人员,相关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新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须经负责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机构核准,并送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对各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应当认真清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第九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键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加强对电子邮件的管理;在关键部位配备攻击监测与告警设施,提高安全防护的主动性。在遭到黑客、病毒攻击和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况后,必须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 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加强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造成电力监控系统或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和审查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与本规定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函告国家经贸委;属于企业标准的,应由本企业及时予以修订。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6月8日起施行。

③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是一项什么样的工作需要做哪些工作

你好,我国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单位都要按要求落实等级保护工作。什么是等级保护呢?简而言之,就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信息和信息载体的保护等级分为五个级别,从一到五级别逐渐升高。网络运营单位的信息和信息载体属于哪一个等级,就要按照这个等级的要求来做等级保护工作。

等级保护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般来说,等级保护工作包含定级、备案、安全建设、等级测评、监督检查五个环节,下面我将依照等保2.0标准,对三级等保办理流程做详细解读:

1、系统定级

等保办理的第一步是确定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等保2.0定级指南,云计算、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通信网络设施以及数据资源等系统属于强制定级备案的范畴。其他团体,比如公益组织和中小私营企业,原则上也要进行定级备案。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定级对象具有以下三大基本特征:

①具有确定的主要安全责任主体;

②承载相对独立的业务应用;

③包含相互关联的多个资源。

如果企业的系统有以上特征,那么就算系统再小,也需要进行定级备案。简而言之,互联网上的系统差不多都要进行定级备案。

那么,等保定级究竟怎么定呢?根据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一共分五个级别,从一到五级别逐渐升高。等级保护对象的级别由两个定级要素决定:①受侵害的客体;②对客体的侵害程度。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定级原则上不低于三级”,且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每年或每半年就要进行一次测评。

定级流程:确定定级对象→初步确定等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批→公安机构备案审查→最终确定的级别。

2、系统备案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

①已运营(运行)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等保2.0相关标准已将备案时限修改为1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②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等保2.0相关标准已将备案时限修改为1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③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

④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企业最终确定保护对象的级别以后,就可以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备案所需材料主要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不同级别的信息系统需要的备案材料有所差异。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

3、安全建设(整改)

等级保护整改是等保建设的其中一个环节,指按照等级保护建设要求,对信息和信息系统进行的网络安全升级,包括技术层面整改和管理层面整改。整改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让企业可以成功通过等级测评。

等级保护整改没有什么资质要求,只要公司可以按照等级保护要求来进行相关网络安全建设,由谁来实施,是没有要求的。但由于目前企业网络安全人才紧缺,企业很多时候都需要寻找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公司来进行整改。

整改主要分为管理整改和技术整改。管理整改主要包括: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安全岗位和人员,对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确定安全管理策略,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其中,安全管理策略和制度又包括人员安全管理事件处置、应急响应、日常运行维护设备、介质管理安全监测等。

技术整改主要是指企业部署和购买能够满足等保要求的产品,比如网页防篡改、流量监测、网络入侵监测产品等。

4、等级测评

等级测评指经公安部认证的具有资质的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规定,受有关单位委托,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根据规定,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测试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控制测评,主要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在信息系统中的实施配置情况;二是系统整体测评,主要测评分析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其中,安全控制测评是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测评的基础。

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都要做等级测评,且等级测评得分要在70分以上,并且没有高风险项才算通过。等级测评结束后,测评机构会出具测评报告。企业需要把测评报告提交给公安机关,才算真正落实了等级保护工作。

5、监督检查

企业要接受公安机关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问题予以改进。

④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的本规定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电力生产和输配过程直接相关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调度数据网络”包括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用于远程维护及电能量计费等的调度专用拨号网络、各计算机监控系统内部的本地局域网络等。
第三条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电力系统中,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与安全等级低的系统直接相连。
第四条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他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或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实现上下级异地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必须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专用网络设备组网,采用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等方式,实现物理层面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
第六条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和互联网相连,并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
第七条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防护责任制。各电网、发电厂、变电站等负责所属范围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本地电力监控系统及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小组或专职人员,相关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新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须经负责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机构核准,并送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对各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应当认真清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
第九条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键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加强对电子邮件的管理;在关键部位配备攻击监测与告警设施,提高安全防护的主动性。在遭到黑客、病毒攻击和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况后,必须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加强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造成电力监控系统或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后,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和审查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与本规定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函告国家经贸委;属于企业标准的,应由本企业及时予以修订。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2年6月8日起施行。

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什么时候实施,相比1.0有哪些变化

以下资料来源等保测评机构——时代新威官网。如还有更多疑问请官网查看。

等保2.0相比1.0主要有四大方面的变化:

(1) 名称上的变化

名称上由“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转变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 法律效力不同

《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义务。

(3)保护对象有扩展

等保1.0主要是信息系统。而等保2.0将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纳入到等级保护对象范围中。

(4) 控制措施分类不同

等保1.0按照技术和管理各5个方面的要求进行分类,技术要求分为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

等保2.0则有很大的变化。技术要求分为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管理要求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管理、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此外,等保2.0基本要求、测评要求、安全设计技术要求框架保持了一致性,即“一个中心,三重防护”。

(5) 内容进行了扩充

等保1.0有五个规定性动作,包括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而等保2.0除了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之外,增加了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案事件调查、数据防护、灾难备份、应急处置等。

⑥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什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是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法规,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201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电力监控

随着电力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发展,对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完善和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在技术层面,随着分布式能源、配网自动化、智能电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电力监控系统使用无线公网进行数据通信的情况日益普遍,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伊朗布什尔核电站遭受 “震网”蠕虫病毒攻击事件,反映出对于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电力工控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实践中反映出的关于设备远程维护的防护措施、智能变电站的安全防护措施、非控制区的纵向边界防护强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⑦ 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有哪些有哪些安全措施

DDOS 攻击, 入侵…… 篡改…… ………………

升级, 加防御 软件, 硬件&……

如何进行网络安全巡查

1、检查安全设备状态

查看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负载等是否正常;检查设备存放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对设备的版本进行检查,看是否有升级的必要;梳理分析设备的策略,清理过期无效策略,给出优化建议;此外还需查看安全设备是否过维保期等一系列的安全检查操作。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对安全策略和配置做好调整和优化。

2、安全漏洞扫描

对网络设备、主机、数据库、应用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漏洞的危害大小,最终提供可行的漏洞解决方案。

3、安全日志分析

定期为用户信息系统内安全设备产生的海量日志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对用户信息系统内安全设备产生的日志进行梳理,发现潜在的风险点。通过提供日志分析,及时掌握网络运行状态和安全隐患。

4、补丁管理

在前期安全扫描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系统漏洞的主机进行补丁更新,从而及时消除因为系统漏洞而产生的安全风险。

定期的安全巡检能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避免网络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的的发生,发现企业安全设备的异常情况,并能及时处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设备的稳定运行。

安全巡检,顾名思义,巡与检,不仅要巡回,更要检查。巡检不是简单地在机房来回走几遍,其重点在于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不管是日常维护的设备,还是不常使用的设备,要面面俱到,梳理排查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环境、服务范围及数据存储等所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状况。设备的定期安全巡检,是防范网络攻击的其中一方式,做好日常安全维护,才能有效减少攻击频率。

⑨ 如何才能保障企业网络安全

1.做好基础网络安全监测与防御

加强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定期对网络进行扫描,如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基础监测和防御。

2.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

网管定期给全公司员工做网络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可以创建模拟事件,让员工可以直观地了解网络钓鱼攻击的形式,以便在网络攻击发生时你能及时识别并告知网管或联系专业网络安全公司来解决。

3.使用复杂的密码,并保持密码更新频率

对电脑、路由器、服务器设置复杂的密码,每年更改其次,切勿对多个设备设置相同或相似密码。

10.接入高防服务

企业除了做好日常安全防护,还需要防止恶意流量攻击。DDoS攻击是最常见也最难防御的网络攻击之一,对于企业的服务器杀伤力极大。而日常网络防护没办法防住攻击力极强的DDoS攻击,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可以接入墨者安全高防服务,通过墨者盾智能识别恶意流量来防止DDoS攻击,保障服务器稳定运行。

互联网环境复杂,互联网企业必须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做好防护。以上10个建议简单、实用、可行性高,能帮助互联网企业解决99%的网络安全问题。

⑩ 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情况 该怎么做

一般这样来做:

  1. 接入一台防火墙设备,防护外网攻击、病毒入侵。

  2. 防火墙后串接一台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记录日志、记录网络事件、制定上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