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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以来网络安全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8-17 07:19:04

1. 我国颁布了几部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

我国颁布了关于网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部。

国家和网络安全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政策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介绍: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介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初由2005年9月25日实施,由于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新版本,正式实施时间是2017年6月1日。

《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介绍:2018年11月1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网络安全防范需要和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介绍:2017年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

(1)十八以来网络安全法制建设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第五条 互联网法院应当建设互联网诉讼平台(以下简称诉讼平台),作为法院办理案件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专用平台。通过诉讼平台作出的诉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所需涉案数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相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并有序接入诉讼平台,由互联网法院在线核实、实时固定、安全管理。诉讼平台对涉案数据的存储和使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使用诉讼平台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当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或者国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在线方式完成身份认证,并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

使用专用账号登录诉讼平台所作出的行为,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但因诉讼平台技术原因导致系统错误,或者被认证人能够证明诉讼平台账号被盗用的除外

2. 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了哪些巨大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发展取得九大成就:

1、着力加强互联网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完善了网络强国推进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发展形势和面临趋势,及时加强了我国互联网发展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确立了建设网络强国的重大战略目标,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加快实施和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五年来网络空间国际竞争力持续不断提高。

2、大力推动互联网和经济发展领域深度融合,促进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根据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及时做出了经济新常态重要战略判断,制定和实施了“互联网+”、大数据等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互联网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让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到经济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应用已经深刻改变经济发展各领域组织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速,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培育和增多,有效适应和引领了经济新常态。

3、积极深化互联网在社会发展领域普及应用,促进了信息惠民便民和利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医疗、文化、社保、养老等领域与互联网加快深度融合,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等新业态促进了优质资源流动,促进了城乡协调和共享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12年的7.89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年底的22.97万亿元,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模式快速普及应用,加速推进我国迈向无现金社会时代,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和社交通信等移动互联网应用正在为我国人民创造一种令很多国家向往和羡慕的新生活方式,科技改变未来因互联网应用正在加速实现。

4、多层次完善互联网发展法制环境,保障了互联网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我国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先后在网络安全、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约车、网络借贷、互联网广告、互联网直播、网络出版、网络交易价格监管、网络支付、网络募捐、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预置等领域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时填补了新业态监管的空白,有效地防范了新业态风险发生,特别是《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极大优化了互联网发展法制环境,夯实网络强国建设法制保障。

5、持续强化网络空间全面整顿治理,促进了网络空间规范和有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网信、工信、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新闻、互联网网站、网络直播、网络赌博、互联网文化、互联网金融、电信诈骗、移动应用、互联网账号、云服务等多个领域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剑指网络顽疾,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的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6、大力加强互联网治理国际交流合作,提高了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话语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互联网治理国际交流和合作,连续召开了三次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及中美、中英、中新等互联网论坛,尤其是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五点主张,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赏,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领域国际地位和话语权。

7、加快构建高速宽带移动信息基础设施,夯实了网络经济发展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积极加快网络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先后于2013年12和2015年2月发放了4G TD-LTE网络牌照和4G FDD-LTE网络牌照,2017年又发布了促进NB-IoT网络建设相关政策,网络基础设施加速升级,宽带普及提速和降费年年持续大力推进,固定家庭宽带普及率、移动电话普及率、4G用户数量别从2012年年底的40.1%、82.5部/百人、0户提高到67%、96.2部/百人、7.7亿户,信息通信领域多项指标跃居世界第一。

8、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速了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发展“互联网+”政务,推行“一号、一窗、一网”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实现了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治国理政能力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显着改善,双创活力蓬勃激发,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9、普及推广互联网全面创新发展思维,激发了大众创新和万众创业活力。“互联网+”、大数据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让互联网思维成为了当下中国思维和观念创新的最强音,网络化、平台化和生态化企业组织模式,众包、众创、众筹、众扶资源配置模式,移动服务、个性化定制、网络制造、远程运维等服务模式,已经深刻改变了大众对资源禀赋、特权资源、区位优势、阶层固化等影响创新创业要素的认识,人人皆想创新创业、人人皆能创新创业正在全面开启活力中国建设,不仅有效地适应和引领了经济新常态,更是调动和激活了创新发展的大众基础。

3.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什么等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部署。

要正确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要争取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实现“弯道超车”;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要让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提高我们在全球配置人才资源的能力。

(3)十八以来网络安全法制建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4. 为何《法治中国》专题片引起热议了

近日:以法治求长治久安——《法治中国》政论专题片引起热议

关注法治中国的未来:“法治人才的培养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大使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他看来,法学教育应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出既有精深专业水平,又兼备高尚思想道德的学生,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培养人才,让法治领域人才辈出,为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地贡献力量。

5. 网络安全法的意义包括哪些

传统的公路勘测工作辛苦且繁琐,存在着勘测周期长、工作效率低等诸多问题。从经纬仪的偏角法,全站仪的极坐标法,设置基站并采用电台通讯的常规RTK测量到目前基于CORS的网络RTK实时放样,最大限度地减轻公路勘测工作量、提高公路勘测效率和勘测精度,一直是公路勘测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目标。CORS应用于电力线路工程测量,主要包括采用网络RTK进行带状地形图的绘制,电力线路中线的测设,电力线路纵、横断面图测量等。在此次试验中由于时间有限,没有对电力线路工程的整个测量过程进行试验,重点介绍了电力线路中线的定线测量和电力线路的纵横断面测量的过程、数据的处理并进行了精度分析。
1 工程概况
笔者所在单位对某电力线路进行了定线测量、纵断面测量、施工控制点测量等测量工作。该工程是某市重点项目之一。测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但沿途建筑物较密集,车流量较大,通视条件不好。采用常规方法测量工作任务重、效率低。
2 测量内容
2.1 绘制大比例尺带状地形图
在电力线路选线时通常是在大比例尺(1∶1 000或1∶2 000)带状地形图上进行。用传统方法测图,要先进行控制测量,然后进行碎部测量,绘制成大比例尺地形图。传统的地形控制测量采用三角网、导线网得方法来实测,这些方法最大的缺点就是受地形条件影响较大,要求相邻控制点间必须通视。在技术规范中对图形、边长有相应的要求,在野外踏勘、选点、埋设标记过程中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与此同时在外业施测过程中不能实时知道导线的精度是否满足技术要求。外业完成后回到室内进行平差处理后,一旦不满足技术要求须返工重测。用GNSS静态模式进行控制测量为了保证控制网的精度和可靠性,需要加强控制网的几何强度,增加闭合条件,延长观测时间取得大量冗余观测。
传统的碎部测量是根据测区内已有的图根控制点使用全站仪进行测图。在测量过程中要求控制点与碎部点要通视,当某待测碎部点与测站点不通视时需要临时支点或将仪器搬至下个图根控制点上再测一该碎部点。在地形条件复杂、建筑物密集的测区搬站次数较多,工作效率低下。常规RTK测量需要将参考站安置在精度较高的已知坐标点上,当测区内无控制点时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常规RTK测量是利用临时的单个参考站向流动站发送差分信息的,一旦参考站发生错误或者出现故障,流动站的点位精度得不到保障。而且常规RTK测量的流动站点位精度随着参考站与流动站距离的增加而显着降低。这种作业模式的服务范围一般不能超过10 km。
GNSS网络RTK技术打破了常规RTK中流动站和参考站距离较近的限制,增大了流动站与参考站的作业距离。用户作业范围可由最多20 km扩大到50~70 km甚至更远。并且能够完全保证精度。利用CORS下网络RTK进行测图,真正意义上的改变了传统的/先控制后碎部的测图模式。这种作业模式是利用几个永久性的参考站同时向流动站发送差分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流动站点位精度。理论上整网范围内的流动站点位精度是相同的,与此同时差分服务范围扩展到网外60 km。在一些旧线路改造工程中,在精度要求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GNSS天线和数据电台天线固定在机动车上,只需机动车沿着原有电力线路连续地行走即可完成测量工作,这样大大地提高测量速度,减轻外业测量的劳动强度。
2.2 电力线路中线测设
在完成电力线路线形图上定线后,需将电力线路中线在地面标定出来。传统的放样方法是根据电力线路的设计参数计算出中桩的桩号和设计坐标(一般每隔20 m或50 m及其倍数设立一个整桩,在地形变坡地,曲线的主点处,土质变化及地质不良地段,与己有建筑物、构筑物相交的地方设立加桩)。然后将全站仪安置在控制点上进行放样。这种放样方法需要控制点与放样点之间通视,放样点的误差不均匀。采用CORS下网络RTK放样,只需将中线桩点的坐标输入GNSS手簿中,系统就会定出放样的点位。由于每个点的测量都是独立完成的,不会产生累积误差,各点放样精度趋于一致。因此运用网络RTK放样真正实现了单机作业,测量员只要手持GNSS接受机就可独立完成电力线路中桩测设。
2.3 电力线路纵横断面测量
电力线路中线测量完成以后,还必须进行电力线路纵、横断面测量。纵断面测量是测定各中桩地面高程并绘制电力线路纵断面图,用于路线的纵坡设计;横断面测量是测定各中桩处垂直于中线的地形起伏状态并绘制横断面图,用于路基设计、土石方计算和施工时的边桩放样。传统的电力线路纵断面测量方法是在设计电力线路沿线布设临时水准点,这些临时水准点和国家级水准点构成附合水准路线,利用水准仪测出两水准点之间的高差,在满足闭合差允许范围内进行平差计算得出临时水准点的高程;随后把这些已知高程的临时水准点作为起算点,通过水准测量的方法计算出各中桩的高程。这种作业模式施测过程中测站较多,特别是在地势起伏较大的地区测量,工作量相当繁重。利用全站仪具有三维坐标测量的功能,在中桩放样过程中就顺便测量出中桩的高程,避免了重复测量工作。在测量过程中需要测站点和待测点需要通视,在地形复杂的地区也存在搬站测数较多的问题。
采用CORS下的网络RTK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测量模式,电力线路中线确定后,根据采集的中线桩点坐标通过绘图软件便可绘出电力线路纵横断面图。加拿大魁北克省交通厅用特制的汽车实施GNSSRTK动态测量绘制高速公路断面,获得良好效果。与传统方法相比,在精度、经济、实用各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3 外业施测
在施测前制定了测量方案。包括依据有关标准指出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和要求等,投入仪器设备:LEICA GX1230 GNSS双频接收机1台,NIKON全站仪(2")1台,DS3水准仪1台。完成了以下具体测量任务。
(1)电力线路中线测设:根据电力线路现状边线进行内业解算电力线路中线桩号和中桩坐标,每隔20 m解算一个中桩,在单位门口,地形变坡地,有电力线路相交的地方进行加桩。利用网络RTK的放样功能将上述解算的点放于实地,用全站仪进行坐标回采,差值均在±5 cm内。
(2)纵断面测量:是在中线测设的基础上进行的。以测区附近已有四等水准点为高程起算点,按照图根水准的精度要求(附合线路闭合差≤(mm),L为附合路线长度(km),沿中桩逐桩布设为附合水准路线经过平差计算后得出施测桩位的地面高程。测量完毕将同一个中桩点的水准高程和RTK采集高程作比较,差值均在±4 cm内。差值大的应分析原因,防止粗差出现。
(3)施工控制点测量:利用RTK的数据采集功能,在相交电力线路口施工范围外选择了四个施工控制点。施工控制点采用三脚架方式独立测量两测回取平均值,每次观测历元数不应少于30个,两次测量平面坐标分量差值不应大于±2 cm,如果超限应重新测量。测量完毕应用全站仪对控制点距离进行检测,检测相对误差不应大于l/4 000。
4 观测数据分析
观测完成后,对观测数据进行了以下三项的对比。
通过表1可以看出:用RJK放样中桩后用全站仪回采纵坐标差值最大值为0.020 m,横坐标差值最大值为0.012 m,点位误差最大值出现在桩号为k0+22处,最大误差为 ,满足点位误差值均在±5 cm内的要求。
通过表1可以看出:在测设完中桩,通过RTK回采中桩高程与经水准点联测平差计算后出的高程比较,高程差值最大值出现在桩号为k0+380处,最大值为-0.025 m,满足差值均在±4 cm内的要求。在该次试验中RTK高程测量的高精度取决于该市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的建立。
通过表2、表3可以看出:用RTK对施工控制点独立测量两测回后,两次观测值差值最大值出现在T1处,最大值为 mm,满足两次测量平面坐标分量差值均不应大于±2 cm的要求。对控制点坐标取其平均值后,通过坐标反算计算出T1~T2、T3~T4的距离,随后用全站仪对控制点距离进行检测,相对误差最大值出现在边T3~T4处,最大值为1/30 854。相对误差均满足不应大于1/4 000的要求。

6. 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相关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提出了应对网络安全挑战这一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

此次立法进程的迅速推进,显示了党和国家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是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契机。网络安全有法可依,信息安全行业将由合规性驱动过渡到合规性和强制性驱动并重。

(7)十八以来网络安全法制建设扩展阅读:

网络空间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大量网民并正在持续发展中的国家,不断感受到来自现存霸主美国的战略压力。

这决定了网络空间成为我国国家利益的新边疆,确立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和模式已是当务之急。现代国家是法治国家,国家行为的规制由法律来决定。

《网络安全法》中明确提出了有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安全规划等问题的法律要求,这有助于实现推进中国在国家网络安全领域明晰战略意图,确立清晰目标,厘清行为准则,不仅能够提升我国保障自身网络安全的能力,还有助于推进与其他国家和行为体就网络安全问题展开有效的战略博弈。

8. 十八大倡导法治建设,尤其对网络犯罪,刑法从新修订。国家那么倡导法治建设,有些人以为法不责众,对吗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和现实中的行为犯有一定区别,首先这类犯罪一般危害后果不如社会现实犯罪危害性那么大,这也就是网络犯罪一般追究主要肇事或主要领头的犯罪分子,而胁从不问的原则。如果在网络上纠结一定数量的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是不存在所谓法不责众的问题,对于犯罪行为,无论网络还是现实都是要予以严惩的。但是对于不明真相牵扯进的群众,我们更多对其是进行批评教育而非刑事制裁。综上,我认为那些犯罪分子若是像您说的那样考虑,那是必错无疑的。

9. 关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体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总)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件、决定、答复对网络管理与安全发挥规范与调整作用。

有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具体详细内容可以到政策网络查阅。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