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息安全保障的安全措施包括哪些
信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即寄生系统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安全性。
信息系统安全包括:
(1)物理安全。物理安全主要包括环境安全,设备安全和媒体安全。处理秘密信息的系统中心房间应采取有效的技术预防措施。重要系统还应配备保安人员以进行区域保护。
(2)操作安全。操作安全性主要包括备份和恢复,病毒检测和消除以及电磁兼容性。应备份机密系统的主要设备,软件,数据,电源等,并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系统。应当使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防病毒和防病毒软件及时检测和消毒,包括服务器和客户端的病毒和防病毒软件。
(3)信息安全。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不可否认性是信息安全的核心任务。
(4)安全和保密管理。分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管理包括三个方面:管理组织,管理系统和各级管理技术。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保障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体系,运用先进的安全保密管理技术,管理整个机密计算机信息系统。
信息安全本身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如何防止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止年轻人浏览不良信息以及泄露个人信息。
网络环境中的信息安全系统是确保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到安全系统,如UniNAC, DLP等安全漏洞可能威胁到全球安全。
信息安全意味着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员,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会出于意外或恶意原因,被破坏,更改,泄露,并且系统可以连续可靠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会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
信息安全规则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狭隘的安全性和一般的安全性。狭窄的安全性基于基于加密的计算机安全领域。早期的中国信息安全专业通常以此为基准,辅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技术。与编程有关的内容;广义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不仅名称变更是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和法律问题相结合。
该专业培养高级信息安全专业人员,可从事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电子金融。
信息安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信息传输的安全性,信息存储的安全性以及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的审计。身份验证身份验证是验证网络中主题的过程。通常有三种方法来验证主体的身份。一个是主体知道的秘密,例如密码和密钥;第二个是主体携带的物品,如智能卡和代币卡;第三是只有主题的独特功能或能力,如指纹,声音,视网膜或签名。等待。
针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可采取的防护措施
1、采用防火墙技术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主要手段。计算机网络中采用的防火墙手段,是通过逻辑手段,将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隔离开来。他在保护网络内部信息安全的同时又组织了外部访客的非法入侵,是一种加强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联系的技术。防火墙通过对经过其网络通信的各种数据加以过滤扫描以及筛选,从物理上保障了计算机网络的信息安全问题。
2、对访问数据的入侵检测是继数据加密、防火墙等传统的安全措施之后所采取的新一代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手段。入侵检测通过从收集计算机网络中关键节点处的信息,加以分析解码,过滤筛选出是否有威胁到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性的因素,一旦检测出威胁,将会在发现的同时做出相应。根据检测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误入检测系统、异常检测系统、混合型入侵检测系统。
3、对网络信息的加密技术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术手段和有效措施,通过对所传递信息的加密行为,有效保障在网络中传输的信息不被恶意盗取或篡改。这样,即使攻击者截获了信息,也无法知道信息的内容。这种方法能够使一些保密性数据仅被拥有访问权限的人获取。
4、控制访问权限也是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防护手段之一,该手段以身份认证为基础,在非法访客企图进入系统盗取数据时,以访问权限将其阻止在外。访问控制技能保障用户正常获取网络上的信息资源,又能阻止非法入侵保证安全。访问控制的内容包括:用户身份的识别和认证、对访问的控制和审计跟踪。
② 信息网络安全的什么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办理流程:
一步:定级;(定级是等级保护的首要环节)
二步:备案;(备案是等级保护的核心)
三步:建设整改;(建设整改是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的关键)
四步:等级测评;(等级测评是评价安全保护状况的方法)
五步: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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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怎样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化建设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的几点认识
董振国
信息安全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数据和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安全保障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
一、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是确保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目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大都是采用开放式的操作系统和网络协议,存在着先天的安全隐患。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病毒泛滥、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网络窃密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等都对电子政务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局的长期性任务。
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精神和中办发[2003]27号文件关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这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条件。“高度重视”首先要领导重视;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把信息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到重要的位置,才能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安全工作所面临的诸多难题。其次,要通过加强网络保密知识的普及教育,特别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强化公务员队伍的安全保密意识,使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
确保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必须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办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息安全工作尤其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坚持建立法制和标准,完善制度和规范并很好地执行,就会把不安全因素和失误降到最低限度,使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为此,一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秩序,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法律制度。要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急需的信息安全和技术标准,形成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规范。要根据网络和信息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实际,本着“堵漏、补缺、管用”的原则,抓紧修订、完善和新建信息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信息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要重视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了制度,不能把它束之高阁。不按制度办事,是造成工作失误和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很多不安全因素和工作漏洞都是由于没有按程序办事所造成的。因此,要组织信息化工作人员反复学习有关制度和规范,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白信息安全工作的规矩和方法,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工作。
四要建立完善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建立后,必须做到行必循之,把规章制度的每一条、每一款落到实处。执行制度主要靠自觉,但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把信息安全工作与年度考核评比及“争先创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信息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本地和本系统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三、建立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
调查显示,在实际的网络安全问题中,约有80%是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因此,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其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宏观调控和决策的作用,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形成全方位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至关重要。
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该体系应包括各地、各部门成立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本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聘请国内外安全专家组成的安全咨询专家小组。根据建设和应用情况需要,还可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执行机构(如“政府安全中心”),负责整个政务信息系统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包括提供相关服务。
另一方面,要在健全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或主管领导同志)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直接责任人,强化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把好用人关,对关键岗位实行A、B角色管理;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涉密操作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培养一批具有信息安全管理经验的复合人才,充实到关键岗位,为政务信息化把好安全关。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信息安全“五大关系”,是确保信息安全投资效益的最佳选择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安全方面的投资往往涉及很大金额。各地、各部门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五大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1、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发展与安全是信息安全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对关系,由此可以派生出其他一些关系。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其中发展是目的,安全是保证。二者关系处理得好,安全会有保障并能促进发展;处理不好,安全就会制约并牵制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就是要加快发展,确保安全。具体讲,就是在加快发展过程中确保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加快发展。这里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过分强调发展而忽视安全;二是追求绝对安全而制约发展。为此,要坚持电子政务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两手抓”。要在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安全;同时要在适度安全、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培育业务需求,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电子政务事业加快发展。
2、处理好安全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是由信息安全基本关系派生出来的,二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得好,安全成本就会下降同时效益提高;处理不好,安全成本就会上升同时效益下降。正确处理好安全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必须坚持综合平衡。要根据中办发[2003]27号文件中关于“信息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信息系统不同的安全需求,必须从实际出发,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优化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确保重点”的要求,一方面千方百计降低安全投入成本,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安全措施的实际效果,确保满足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需求,使有限的安全保障资金充分发挥出良好的使用效益。
3、处理好信息安全与共享(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这也是从信息安全基本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开放和发展需要信息资源共享,而网络互联为信息共享提供了条件。但信息公开和信息保护是一对不可回避的矛盾。推进信息化建设既要强调资源共享,还要保证信息安全。我们应立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大系统,整体地、动态地看待信息安全与资源共享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和辩证的观点去处理问题。在这对矛盾中,目前资源共享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我国各地方、各行业的信息资源建设普遍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孤岛”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时,应当紧紧围绕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把当前工作的重点放在最大限度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消除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使政务信息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4、处理好安全管理与技术的关系。安全管理与技术的关系也是信息安全体系中的基本关系之一。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管理离不开技术,技术离不开管理;两者紧密相连、相互渗透、互为补充。因此,在信息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做到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也就是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在提升技术的基础上强化管理。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技术手段,但又不能单纯依赖技术。信息化的过程其实是人与技术相互融合的过程,如何使管理与技术相得益彰十分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要同时注意防止和克服“重管理、轻技术”和“单纯技术观点”两种倾向,既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技术的重要作用,又要避免陷入唯技术论的怪圈。从理论上看,不存在绝对安全的技术;技术固然重要,但管理更不容忽视。虽然“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说法不一定准确,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应以业务为主导,从全局的高度部署安全策略,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安全管理,把采取安全技术手段与加强日常管理和健全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安全技术手段开发,一手抓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政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处理好信息安全工作中应急事件处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要保证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长治久安”,必须着手建立一套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但信息安全问题在信息化进程中广泛存在且突发性强,所以又必须强调和重视应急事件的处理。一旦出现影响到国家利益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事件,必须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机的发展,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此,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防治有害信息传播,增强对政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控、管理和保护。其次,要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要制定完善信息安全处置预案,加强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④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技术基础设施包括哪些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技术基础设施为电子政务各种应用系统建立通用的安全接口,提供通用的安全服务,主要包括公钥基础设施、授权管理基础设施和密钥管理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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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网络安全法》解读系列之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解读
本条款定义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强调了必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进行重点保护。国务院将制定相应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解读
本条款说明了要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和谁来负责制定规划。
⑥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什么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
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的支持措施有:
一是,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是,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三是,增加大数据应用必须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规则。
网络安全的主要类型
网络安全由于不同的环境和应用而产生了不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系统安全
运行系统安全即保证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它侧重于保证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为系统的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消息造成破坏和损失。避免由于电磁泄翻,产生信息泄露,干扰他人或受他人干扰。
(2)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上系统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户口令鉴别,用户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存取权限、方式控制,安全审计。安全问题跟踩。计算机病毒防治,数据加密等。
(3)信息传播安全
网络上信息传播安全,即信息传播后果的安全,包括信息过滤等。它侧重于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进行传播所产生的后果,避免公用网络上自由传输的信息失控。
(4)信息内容安全
网络上信息内容的安全。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窃听、冒充、诈骗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其本质是保护用户的利益和隐私。
⑦ 如何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一)宽带接入能力持续提升
光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本地网光缆线路长度增长170%,达到914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增长290%,达到1.88亿个,光纤到楼和光纤入户的宽带端口总数超过6300万,WLAN公共运营热点达到30万个。乡镇通宽带比例达到99%,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80%。3G网络覆盖全部地市、县城以及部分重点乡镇。3G基站达到62万个。
(二)骨干网络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
长途光缆线路长度新增10万公里,达到82万公里。城域网广泛应用大容量DWDM系统,长途网引入单波长40Gbps的DWDM系统。互联网骨干网带宽超过30Tbps,国际出口带宽超过1Tbps,国内网间互联带宽超过450Gbps。互联网骨干网扁平化改造部分完成,IP专用承载网由骨干网延伸至城域网,建成全球最大IPv6示范网络。国际海陆缆系统可用容量达到6.8Tbps,海外POP点超过40个。
(三)应用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为适应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积极布局互联网数据中心,并加快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实现由骨干网向城域网延伸。支撑各类信息化应用的业务平台不断完善,在“数字城市”、“无线城市”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有序推进
通信局房、管道、基站铁塔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保障宽带网络快速发展。同时,配套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有序推进,自2008年以来,共减少新建基站站址及配套(铁塔、机房等)超过9.9万个、传输线路(管道、杆路等)超过18.3万公里,累计节约投资超过200亿元。
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还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国在接入带宽、宽带普及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高带宽业务应用的普及程度不高,种类不够丰富,宽带发展的业务驱动力不足。三是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络建设成本高,回收周期长,仅靠市场机制难以推动宽带网络发展。四是行业间统筹发展机制不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尚未纳入城乡规划。五是缺乏国家战略层面对宽带网络发展的指导,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二、“十二五”面临形势
(一)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世界发展格局正面临深刻变革,为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各国以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契机,纷纷出台宽带发展战略或计划,通过政府战略指引、政策激励甚至直接资金投入等举措,加快宽带网络覆盖和提速,带动新的科技和产业革命,抢占新时期经济、科技制高点。“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亟需国家战略重点支持,加快构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为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提供崭新平台,推动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方式变革,提升国家长期综合竞争力。
(二)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宽带网络发展新机遇
“十二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要求发挥信息技术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这为宽带网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必须适度超前布局,进一步加快发展光纤宽带网络、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和下一代互联网等设施。
(三)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创新带动高带宽需求的快速增长
互联网应用的创新已经成为推动宽带网络发展的主要动力。计算机、通信设备、消费电子等产业的边界日渐模糊,融合性终端不断推出,商业模式不断创新,跨界竞争带动互联网应用向更深交融、更广交互、更高智能的方向发展,刺激了网络带宽的增长。特别是与生产生活紧密结合的信息获取、商务交易、信息交流及文化娱乐等互联网应用对接入带宽需求大幅提升。
(四)下一代网络的加速演进推动宽带网络发展
国际上的下一代互联网试验和部署速度正在加快,许多国家制定了IPv6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的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3G网络建设力度持续加大,3G增强型技术和LTE技术等在多个国家实现商用部署。无线局域网发展势头迅猛,热点覆盖水平不断提高,更高速率技术逐步引入。具有多媒体功能的新一代宽带卫星通信系统成为卫星通信的发展重点。下一代光传输网发展迅速,40Gbps DWDM逐步成为主流传输技术,100Gbps DWDM系统和10Gbps PON系统将逐步成熟和商用。下一代网络技术的加速演进为宽带网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保证。
(五)宽带应用的普及推广对网络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全球信息化持续发展,宽带应用的种类日渐丰富,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信息基础设施的依赖性日益增强。与此同时,网络、系统、终端的安全事件不断出现,网络病毒、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等安全问题将更加复杂和突出。网络安全成为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安全的重要因素,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面对诸多风险挑战,要求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和防护手段建设,提升国家应急通信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网络能力全面提升为主线,以加快建设光纤宽带网络、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和下一代互联网为着力点,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构建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绿色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各领域协调发展,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键基础设施。
(二)基本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区域、城乡通信基础条件和需求,推动区域、城乡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统筹考虑有线宽带、无线移动宽带的资源状况和发展需求,推动有线宽带、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统筹考虑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的建设,促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各个层面协调发展。
应用驱动、重点推进。创新业务发展模式,扩展业务形态,丰富互联网内容,延伸应用的广度和深度,通过高带宽业务的普及应用,驱动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光纤化进程,统筹无线移动宽带网络发展,推动向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加强宽带卫星通信技术应用和网络部署。
政企合力、加强协作。充分发挥电信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府支持和引导,结合各地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状况和实际需求,综合利用各类配套支持政策,共同推进适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管理、安全可靠。加强宽带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关键网络节点、物理路由的安全性。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同步完善安全保障手段。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初步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绿色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宽带新技术广泛应用,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应用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在支撑国家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更加突出。宽带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明显缩小,东部发达城市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⑧ 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是如何做的
有 网 络 安 全 实 验 室 , 匡 恩 网 络 就 在 做 这 方 面 , 听 说 能 力 很 强 的 , 而 且 有 4 + 1 安 全 防 护 体 系 。
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第三条在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下,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第四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强化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第五条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第六条运营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攻击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第七条对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第二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第八条本条例第二条涉及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保护工作部门)。第九条保护工作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并报国务院公安部门备案。
制定认定规则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对于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核心业务的重要程度;
(二)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
(三)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关联性影响。第十条保护工作部门根据认定规则负责组织认定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第十一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运营者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保护工作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第三章运营者责任义务第十二条安全保护措施应当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第十三条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运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负总责,领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网络安全问题。第十四条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审查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予以协助。第十五条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拟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
(二)组织推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
(三)按照国家及行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四)认定网络安全关键岗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工作考核,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五)组织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六)履行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
(七)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
(八)按照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和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