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学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
让学生通过图片、信息以及教师的讲解,体会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了绿色上网的意义。下面是我整理的学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欢迎参考。
学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1:
为切实增强师生网络法制观念,树立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意识,下塘小学开展了《网络安全法》专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5月22日下午,下塘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网络安全法》,宁还飞副校长对新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进行了详细认真地解读,要求大家深入领会《网络安全法》精神,充分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科学合理合法的利用网络资源。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对学校办公电脑、班级QQ群、校级QQ群、校级微信群以及每位教师的朋友圈等都提出了相关要求。
为了增强《网络安全法》宣传力度,各班班主任利用主题班队会对学生进行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学校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了《网络安全法》宣传标语,并结合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等形式加大了师生的宣传教育,营造出了《网络安全法》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以上活动,让《网络安全法》宣传深入到了广大师生心中,拓宽了师生的网络安全视野,丰富了网络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的网络安全基本法,是网络安全领域“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对保障我国网络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充分认识颁布《网络安全法》的重要意义,积极运用《网络安全法》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网络安全行为,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我校多举措开展了《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学习。
为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法》的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明确各方面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义务;以及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重要任务;5月27日下午在我校多媒体教室,郭老师就《网络安全法》提出的六大亮点,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宣传。
利用端午小长假时间,我校学生制作了精美的《网络安全法》永记心间小报,让学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里营造了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增强了全校师生高度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文明上网素养,培养守法行为习惯,提升必备防护技能,做好《网络安全法》宣传学习。
学校《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防范网络诈骗,弘扬文明上网,近期,路井镇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宣传教育活动: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学校利用电子屏、横幅、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进行标语宣传,“共建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一幅幅醒目的标语时刻提醒着师生们,增强防范意识。
----主题宣讲、深入宣传。5月22日早,学校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对全体师生进行网络安全法宣传,讲解了如何在日常工作过中维护自身网络安全,提倡师生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共筑信息隐患防护墙;5月23日中午,各班主任组织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利用“讲知识、看视频、说措施”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小学生进一步了解网络安全法,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活动、助力宣传。一是为家长发放了《网络安全倡议书》,将网络法律知识渗透到每个家庭,使家长明确相关知识,督促学生文明上网;二是组织师生开展制作《网络安全法》手抄报,通过图文并茂地抄写,熟记相关法规;三是在师生间开展了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促进师生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四是组织师师撰写《网络安全法》学习体会。
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我校网络文明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师生网络信息安全教育,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养成文明上网、绿色上网的好习惯。
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
法律分析: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❸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
不经意间,一个难忘的活动结束了,想必你会开拓了视野,一定有不少可以总结的东西吧。那要怎么写好活动总结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1
为切实提高教职工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马鞍山市教育工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活动扎实有效。
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召开宣传工作会,制定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学习网络安全的相关精神并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朱家贤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共同观看《净网》等4部宣传视频。
开展网上竞赛活动,掀起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热潮。为大力宣传依法文明上网,增强教职工网络安全意识,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市教育工会组织了300多位教师登陆职工网上练兵平台参与网上竞赛活动,旨在提高教职工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发放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折页100多份;各基层工会组织广大会员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充分利用LED电子屏、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效果明显,共享网络文明。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全市教育系统职工对网络安全教育工作重视程度提高了,逐步树立了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网络安全教育涉及到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并将其运用到生活中,网络安全漏洞得以修补,使办公网络和个人信息的使用更加安全,为创造更和谐更安全的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广大教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得到了加强。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2
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十二月份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为了促进网络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我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派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主题中队会课、信息技术课、校讯通等对学生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宣讲,深受学生、家长欢迎。
学校充分利用主题队活动课的教育平台,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的特点、作用,引导学生明辨网络的优劣势,并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和国家网络安全周公益短片让学生看到不当使用网络带来的严重危害,引起了学生的警醒,为学生敲响了警钟。在主题队活动课上,教师们还向学生进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宣讲,以达到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教育目的。
利用信息技术课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精彩一课”教育活动,以课堂讲授、实地参观、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等方式,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课后,教师们还通过校讯通的'沟通平台,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网络安全知识等,营造网络安全在我身边,共同行动齐参与的良好氛围。向家长推荐了“网络安全体验基地”的网址,鼓励其登录参与体验。
此次网络安全知识宣讲活动,我校注重家校联动,共同携手,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打造绿色网络环境,进一步培养了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依法用网、文明护网的意识。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3
根据xx教育局关于开展xx第xx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通知的要求,丘北县教育局于6月1至6日组织全县师生开展了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县学校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县教育局接到通知后立即转发文件,筹划安排部署“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活动工作,由电教室全面负责该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二、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为切实抓好这次活动,县教育局精心组织,明确活动目的,落实责任分工,突出宣传的思想性和实效性,全县师生,人人参与。
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
(一)开展讲堂,感受安全
1.活动期间,我县信息教师在本周的信息课上围绕“青少年网络安全”主题讲堂,让师生通过图片、布标、竞赛等信息讲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对学生提出了注意事项。通过活动明显提高了学生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真正体会了绿色上网的意义。
2.学校班级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主题班会。各班班主任利用主题班会,向同学们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同学们对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了很多,他们能快速准确的判断出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二)进行校园网络安全隐患大排查。县教育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效果显着,深入人心
1.全县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了解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2.全县师生对网络安全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3.全县师生构筑出了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增强师生们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4
为增强公众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近期,xx镇围绕“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第xx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广泛宣传引导。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向广大群众介绍编造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虚假信息诈骗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呼吁广大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承担网络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秩序。
开展志愿服务。组织镇、村(社区)青年志愿者深入企业、机关、网吧和农家,开展网络安全志愿行活动,散发宣传单,宣讲网络安全知识,接受网民咨询。结合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提醒贫困人员增长网络知识,提高警惕,预防网络诈骗,着力营造人人关注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注重青少年教育。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全镇10所中小学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强化孩子们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抵御和防范网上有害信息能力,构筑网络安全第一道防线。
加强网络管理。提高信息安全认识,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对全镇计算机网络系统硬软件运行安全、保密措施进行清理检查,及时纠正计算机及关键系统密码设置随意性和过于简单等问题,强化政务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加强网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办公网络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全镇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5
根据《20xx年xx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的主题,根据实际,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开展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有力,“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顺利推进
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具体负责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使得“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稳步开展。
二、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全校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为了更好的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我校宣传部、校团委等部门整体规划了设计方案。发挥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宣传优势,全方位多角度的对网络安全意识的提升加以宣传。通过校园大屏幕滚动播放相关视频让全校学生在视觉上得到体验;通过校园广播电台让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对相关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同时,通过开展班会的方式,使得学生更系统、更全面的了解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通过以上展开的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使三初学子从最初对网络安全概念淡漠,逐步上升到树立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三、网络安全活动进班,用网要求进一步得到明确
1.召开“网络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9月21日下午,我校分班级召开“网络安全进校园”主题班会,班会是此次活动的主要形式。各班主任围绕主题认真准备,整理班会所需资料,带领全班同学详细学习了网络安全知识,并要求学生将学习到的网络安全常识与家长、朋友分享。
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积极参与,认真阅读了关于“网络道德和网络素养”的文章,将其运用到生活中,以便更好的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总结6
为配合第xx届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的安排,我院于11月26日启动校园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本次活动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旨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网络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网络安全问题甄别的能力,营造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在院领导的指导下,我院教网中心在党政办公室、会计一系等有关处室系部的协助下,首先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开辟了“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专栏,及时公布宣传活动的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和宣传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其次,在新教学楼的一层大厅和1号教学楼的一层大厅摆放宣传板,重点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手册上关于计算机安全、上网安全、移动终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事件处置六部分内容。宣传现场吸引了众多学生驻足围观讨论,反响强烈。与此同时,在新教学楼门前悬挂“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横幅,加强宣传力度。
11月26日下午4点,根据文件内容和活动安排,会计一系组织学生在我院西阶梯教室参加了由教育部思政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组织开展的“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竞赛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为主,在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启动,意在激发学生络安全知识兴趣,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本次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校园网络安全意识,使青少年明白了通过网络学习交流、查找信息、购物娱乐、在线互动等获取正能量的同时,要自觉抵制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谣言、网上黄赌毒、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的负作用。
❹ 《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
2017《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1】
为提高人民群众网络安全警惕性和防范意识,6月1日,市网信办、市公安局、七星关公安分局联合在七星关区人民公园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基础性法律。活动现场,以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进行趣味问答等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宣传。工作人员向群众介绍网络安全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告知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正确使用网络,防止网络诈骗,保护个人隐私等相关网络安全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筑牢了网络安全防线,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7《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2】
6月1号是国际儿童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日子。为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网络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今天,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等部门在县城仇池广场开展了《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为过往群众免费发放网络宣传资料,为前来咨询网络安全问题的群众解惑答疑,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上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以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网络安全将有法可依,从而使网络空间在法律的框架下营造更加良好和谐的环境。
2017《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总结【3】
6月1日上午,运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运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走上街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运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志峰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市委网信办组织运城新闻网、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今日头条、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协会等多家单位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就群众不懂的.地方进行解答,帮助群众了解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技能,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活动当天,共发放政策解读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页3000余张。
在《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前,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电信运营商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全省人民宣传了《网络安全法》。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协调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等单位通过LED滚动屏,进一步推动了《网络安全法》的宣传普及,使该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在全市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总则、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7章79条,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网络安全的基础性法律,也是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从根本上填补了我国综合性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大法、核心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和专门法律的三大空白,为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保障。
❺ 网络安全法的第一条讲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条讲的是: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5)网络安全法法律知识宣传扩展阅读
2015年6月24日,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网络安全法草案。
《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针对“《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的担忧,负责人明确表示,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❻ 网络安全法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❼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网络安全法法律知识宣传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❿ 专家解读2019年《网络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历史进步
网络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网络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见地以书名号明确了立法任务,可见决心之巨。只是网络安全立法之路实在艰辛,时国务院信息办审时度势,由信息安全条例角度入手,并连续数年推动其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之后未能再进一步。2008年后,国务院信息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方面意识到制定条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国务院行政法规无力调整现行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遂决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颇多领域亟待立法,国家立法资源有限,每个部门允许提出的立法建议屈指可数。工业和信息化部既要考虑信息化立法,还要考虑工业立法,一半指标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还有一部历史更为悠久的电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终究连个队都没排上。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计其数,社会公众翘首以盼,均无果。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这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立法程序,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欢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为草案具体内容,而源于征求意见本身的象征意义。时至今日,我们对网络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问题更多、更复杂了,很多观点分歧可能更大了,网络安全立法难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英明决策,切实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网络强国”的全局战略部署,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等,无一不历经多年论证而蹉跎,今朝方开花结果。
诚然,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艰巨,草案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们应该宽容它、呵护它,使其不断成熟、更加科学,成长为护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参天大树。
二、彰显国家意志,确立基本原则
草案在“总则”和“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条款远较其他法律为多,还设立一条倡导性条款(即“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这些“软性”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其意在于宣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从而为整体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能简单地通过不上网、不共享、不互联互通来保安全,或者片面强调建专网。要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本领,而不是因噎废食、自甘落后。
二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草案虽未作解释,且一笔带过,然犹有石破天惊之意。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对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积极态度,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治理、技术与标准、打击违法犯罪等,目标是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多年 实践 和各国经验表明,网络安全工作离不开统筹协调。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必要通过立法增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权威性。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应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跨部门工作,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对网络安全审查、重要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新出现的综合性管理工作,由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办法或组织实施。由此,政府向解决分散、多头和重复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其次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规划,确保战略落地,确保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监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以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创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传教育和 人才 培养工作。首先,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正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P)是各国的通行举措。虽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CIP)涉及物理设施安全,与前者不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多数情况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有的国家甚至以CIIP/CIP战略代指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我们国家在2003年时已经要求“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并且在实践中明确了基础信息网络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是银行、证券、保险、民航、铁路、电力、海关、税务等行业的系统,即俗称的“2+8”,相关保护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体而言,我们与国外差距很大,已是国家安全的软肋,草案为此设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一节。
一是扩展了保护范围。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已经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的国家,其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几乎都远超过我们,例如美国有17类,而我们则有很多重要系统尚未纳入保护视野。草案首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商系统。最后一类系统中很多由私企运营,运营者可能对其列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适应,但当网络服务商的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安全已经不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一些国外机构可能会拿这个做文章,但事实上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有87%受私营企业控制。
二是明确了保护要求。等级保护是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出的制度,其对全国各类信息系统提出了分五个等级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为通用,这个要求只能是基线(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并不足够,特别是不足以反映应用模式日趋复杂的异构系统的动态防护需求。此外,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很多工作,不仅仅是提出系统自身的保护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建设那么简单,还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设,不能由一项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应对此建立专门制度。草案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于某些重点要求,如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草案则在具体条款中进行了明确。
三是划定了保护责任。草案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解决了其保护责任模糊不明的问题。他们有必要从国家安全角度承担防护责任,但这个责任毕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无责了,也关心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对很多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或网络安全部门来说,这不仅仅是免责的需要,也是推动工作的需要,因为这些内设机构如果没有强制性依据,很难得到业务部门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监管责任也很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进入机房检查,但谁都不用负责,重点行业往往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为此,草案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这是一个重要进步。考虑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确涉及多个部门,草案授权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杜绝某个部门前脚走,另一部门后脚来的现象。
四、兼具综合法与专门法的特点
网络安全包含的内容太多,当前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也很多,于是就有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争议。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世界上鲜见网络安全的综合法,有名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实际上针对的是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近几年美国国会讨论的《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增强法》则主要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问题。
作为第一部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不应该计算在内),草案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其侧重点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这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如对境外违法信息予以阻断、实施网络通信管制等);其次,这些规定和措施往往经过了实践检验,部门间争议较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这些基本制度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是推动基础性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所必需。
此外,为了突出实用性,草案还应部分体现专门法的特点。这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实施重点防护,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等重点安全关注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防范重大威胁。例如,信息系统安全受控于人是我们面临的心腹大患,斯诺登事件使我们进一步看清风险所在,这就要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规范。
三是对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社会诉求予以响应。
总体看,草案比较好地处理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但个别条款还是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如网络运营者的分项安全保护义务不必展开),或细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专门法的地步(如个人信息保护应制定专门法,原有条款似可删减后将重心转向规范信息内容安全)。除了个人信息外,草案没有突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更多保护,如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不是为了解决公民作为受害者“报案无门”的困窘,这不能不说是小的遗憾。
五、“网络安全”的定义还可以更为妥帖
“网络”和“网络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题眼。但草案给出的这两个定义却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云泥之别。近年的工作中,我们用过“信息安全”,也用过“网络安全”,学者们各抒己见,一些部门也喜欢朝向有利于自身职能的角度去解释,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已经基本将其统一为“网络安全”。当然,国安委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但这些已不会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只是这个“网络安全”实是“CyberSecurity”之译,非“NetworkSecurity”。这里面的“网络”其实指的是“网络空间”(Cyberspace)。因此,当草案试图从“网络空间”的内涵上去解释“网络”时,便挑战了大众的科技常识底线,且出现了“网络是指网络和系统”的尴尬。当然,如果就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脉,但草案转眼就去使用狭义的“网络”了,如“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接入”等,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频繁出现自己与自己打架的情况。
而草案中的“网络安全”定义也需修改。现有定义不但丢掉了信息内容安全,更是与“网络空间主权”没有关联。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网络就是网络,不要让网络去包括信息系统。即,自始至终使用传统意义上的“Network”概念。对于“网络安全”,则按“网络空间安全”去解释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这一处理十分务实、有益,但对于什么是“原则性规定”则要仔细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