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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网络安全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 2022-11-25 08:17:23

网络安全法开始施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国内网络安全,维护国内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而依法制定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的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实施,不仅能够提升我国自身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增强我国公民网络安全意识,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与其他世界各国的信息网络联系,形成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建设的大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作为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的第一部法律,是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是网络安全法制体系的重要基础。此部法律起到了规范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及规范的作用,网络社会中不同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地位,建立网络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网络主体的隐私权,以及规定具体的诉讼救济程序等。
3、现如今,网络安全领域已逐步成为世界主要国家展开竞争和战略博弈的新领域。网络信息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争之地,网络强国宏伟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意味着建设网络强国的制度保障迈出坚实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⑵ 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主要有:办公室、组织科、村干部科、党员管理科、综合干部科、乡镇干部科、市级机关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等
一、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部机关全体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等自身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的情况,拟订部月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工作会议报告、部机关工作意见、总结等有关文稿的起草及部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好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和全体人员会议的记录,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指导、协调并做好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综合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情况,向部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做好部机关文电的收发、传递、查办、保管和文书档案及文印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结报和党费等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信访、接待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组织科(挂“非公经济党工委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牌子)
研究并指导全市各行各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并提出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并研究基层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指导基层党委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将有关情况收集整理向市委汇报;了解与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总结表彰和宣传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参与市和各基层党委召开党代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党员状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了解和研究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教学等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村干部科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村干部政策规定,并督促、指导乡镇党委抓好落实;负责村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研究拟定村干部建设规划;
负责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备案管理;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考察工作;定期了解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加强有针对性教育管理。

四、党员管理科
了解并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和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情况,提出全市党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了解和研究加强党员管理、监督的做法和经验,负责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了解并研究党员的需求,研究并组织实施服务党员的措施和办法;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并制定保证新党员质量的措施,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核以及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等工作;负责收缴党费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建国前农村无职老党员和城镇未就业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五、综合干部科
综合协调和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干部管理体制、干部制度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和指导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和群团等机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市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参照管理范围,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干部的考试录用、工资审批和工作人员调配;负责市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备案管理;负责市管干部和参照管理系统的干部统计工作和干部信息系统的建设;参与制定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负责团职以上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承办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政治审查审批工作。

六、乡镇干部科
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人大副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配等事项,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换届选举中有关班子组成和人事安排方面的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做好乡镇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考察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乡镇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
七、市级机关干部科(挂“企事业干部科”牌子)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人事安排的有关事宜;承办市直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配、调整,及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任免等事项;协助做好对双重管理的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并提出使用调整意见;负责研究拟定市直机关部门、群众团体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状况,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了解管理范围内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并做好干部管理方面的宏观指导;参与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政策,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做好市属重点企业及其改制过程中领导班子的调配、任免工作。
八、干部监督科
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置;研究制定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对市管干部的监督;负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干部队伍中违纪违法情况;负责协调做好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建国前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出生时间等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
九、干部教育科(挂“青年干部科”牌子)
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各乡镇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泰州市以上党校、干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修班学员的选派工作;规划和组织市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正股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的培训;配合本部有关科室对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考察和考核;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履行市委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协助上级组织部门抓好市级后备干部管理、考核、调整工作;制定市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挑选、培养锻炼和考察调整工作;负责选派青年干部交流挂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加强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了解和分析选拔中青年干部的情况,综合指导全市后备干部工作。
十、人才工作科
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抓总、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专家为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做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省、市委组织部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履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⑶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代码是多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院代码是10175,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和考研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

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5月的东北公安技术训练大队;1949年改为东北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为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54年公安部重庆化验训练班、上海刑事科学技研究所并入入;1956年更名为公安部第一人民警察干部学校;1957年5月,校址由原和平区南十一马路置换搬迁到皇姑区塔湾街83号;1956—1960年,旅大全国消防干部训练班、铁道公安干校的一部分、公安部重庆化验训练班和公安部三局上海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等7家单位相继并入;1981年11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成立,和公安部人民警察干部学校合署办公;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2016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占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系(部),开办7个研究生专业、12个本科专业、14个专业方向、3个第二学位专业,有在校生6000余人。

质量工程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5个、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普通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辽宁省普通高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5个、公安部公安高等教育本科重点专业2个、辽宁省高校示范实训基地1个。

2020-2021学年度,学校获批为国家一流课程4门、省一流课程27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门;获批5项省级教学成果,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个;获批2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入选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

学科体系

根据2016年6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专业硕士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

二级学科硕士点: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

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律硕士、警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法医学、分析化学。

科研成果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承担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17项,其中承担国家级项目31项、省部级项目150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2项、省部级科研奖励65项。在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反恐专项申报中,立项数量、课题经费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合作交流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与公安部刑侦、经侦、技侦、禁毒等业务局开展全面合作,与湖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辽宁省公安厅开展全面合作,与沈阳市公安局、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海关缉私局开展“同城一体化”合作,实现了教学、科研、办案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此外,学院与公安部第一、第二、第三研究所,以及阿里巴巴、海康威视、浙江大华等高科技企业合作,并邀请专家、学者走进校园,举办“公安厅局长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百城刑警走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真人图书馆”等活动。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24个国家及地区的40个高等学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先后为六大洲100多个国家培养了2700余名刑侦技术人才。

学校每年以不同主题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与英国奥斯特大学、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联合开展了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2017年,学院外国留学生教育资质正式获批,成为首个开展警务硕士留学生教育的部属公安院校。

院训

忠诚、求是、团结、奋进

院歌

《盾牌的光荣》

童年的偶像,是除暴安良的好汉。

少年的迷恋,是英雄虎胆的神探。

今天长大了,我选择了橄榄绿,

当一名共和国的刑事警官。

知识的光芒燃亮我们的智慧,

实践的风雨培育我们的勇敢。

为了破获狡猾与凶残,我们磨砺刀锋千锤百炼。

啊!警院——人民卫士的摇篮。

我们是吉祥之星,照耀天下长治久安。

童年的偶像,是除暴安良的好汉。

少年的迷恋,是英雄虎胆的神探。

今天长大了,我选择了橄榄绿,

当一名共和国的刑事警官。

盾牌的光荣闪烁我们的忠诚,

国徽的嘱托担在我们的双肩。

征途何惧危难与艰险,我们抛洒血汗无悔无怨。

啊!警院——人民卫士的摇篮。

我们是吉祥之星,照耀天下长治久安。

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

代号编排

院校代码由教育部统一编排,号码有5位。各省教育考试院为方便高考生填报志愿,将有在本地区(包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高校重新编排,号码有4位。由于每年高校办学情况有变动,故高校代码有调整。

⑷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具体案例说明网络安全立法的重要性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过去五年间,仅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39件法律议案,制定、修订了137件行政法规。但是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和发展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立法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安全、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立法;特别要注意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重在提高立法质量。要创新政府立法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过程中,要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原则上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政府的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的运行、政府的行为和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必须与宪法和法律保持统一和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执法观念,形成职责权限明确、执法主体合格、适用法律有据、问责监督有方的政府工作机制。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健全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诉讼权利,使人人都能享受到平等法律保护。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然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政府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行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切实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形式,善于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精心组织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科学性、准确性,防止片面性。突出抓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加大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机制实现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必须强化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既要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具体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合法的权利;国家提供权利的保障、救济和保护。只有让每个公民都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够真正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⑸ 中国网络安全中心是一家什么性质和职能的单位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介绍
一、职能定位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的需要建立的群众性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国计算机学会的业务指导。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领导,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紧密联系党政军以及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部门,积极推进计算机安全各项国策和制度的落实;广泛联系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开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信息安全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努力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和提高,促进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化,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的学术技术水平做出贡献。

二、发展历史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已有二十四年的发展历史。专委会的前身是中国电子学会计算机工程与应用分会计算机安全保密学组。1985年由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发起、党、政、军等负责信息技术的部门及其主要技术支持单位组织成立。1989年该学组正式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更名为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目前,专业委员会成员已经扩展到中国信息安全领域的党、政、军相关机构和科研、教育、企业等的各个领域。包括单位会员57个,常务委员65人,委员近150人。目前专委会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中管理、科研、应用和产业之间进行经常性交流的重要平台,在我国信息安全学术领域有着极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领导构成

专业委员会的历届领导、成员和老专家都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业委员会第一任和第二任主任由原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司总工程师缪道期和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顾建国担任。本届主任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副主任由严明(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蒋协助(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主任)、崔书昆(解放军保密办公室研究员)、程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书记兼校长)担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昌祥、戴浩为专委会特聘副主任。顾建国、缪道期担任荣誉主任。秘书长唐前临(公安部网络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副秘书长樊锦华(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处长)、宋伟航(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安全事业部主任)、沈寒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信息安全研发中心主任)。

四、日常工作

专委会针对我国计算机安全的特点和难点及计算机安全技术发展的需求,开展理论研讨和应用研究;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征集和推荐优秀论文;探讨解决技术难关的途径和方向。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信息安全学术交流会。期间,邀请国内权威的信息安全专家演讲,安排国内相关测评机构发表当年测评认证情况和年度业界情况的报告。每届交流会从征集的论文中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并进行奖励。会后入选的论文汇集成册,并正式出版发行。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还将收录到中国知网数据库。截至2009年,交流会已经召开了24次,出版论文集24卷。专委会每年还举办多次专题高级论坛,组织专家就当前的信息安全界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专委会主办的杂志《信息网络安全》,正式创刊于2001年1月,作为专委会对外宣传的窗口全面报道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专委会每年提出当年的行业技术发展报告,提交给我国信息安全界和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专委会团结和凝聚了我国一大批热心计算机安全的高层专家、管理干部和应用领域的人士,专委会的活动努力为促进了我国计算机安全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紧跟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信息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中,为了应对日益突出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我国信息安全,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也同样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不断拓展专委会的活动领域,继续打开大门热忱欢迎国内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投身于信息安全事业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加入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我们愿与全国各界人士一道共同努力,继续为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国信息安全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根据我国信息安全领域管理决策、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学术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信息安全专业领域的学术组织,是中国计算机学会的分支机构。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和《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专委会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 专委会的中文名称为: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Information Security Committee of 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其英文缩写为ISC of CCF。专委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四条 专委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紧密联系党政军机关以及国家重要信息网络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广泛联络和组织国内从事信息安全领域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服务等事业企业单位及院校,积极开展信息安全专业的学术交流、技术研究、人才培训等活动;促进我国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推进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为提高我国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做出贡献。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五条 专委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 组织开展有关本专业的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的动态,推动我国信息安全界交流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
(二) 定期主办我国信息安全的学术大会,适时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信息安全学术技术、相关政策等的交流研讨会议,不断促进信息安全学科的学术技术和理论发展。
(三) 致力于提高我国信息安全技术水平,赶超国际技术发展步伐。遵循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包括计算机学会、专委会成员单位及我国信息安全的界的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信息安全的有关科技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推广信息安全新技术新成果,推进本专业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和产业化。
(四) 接受国家信息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应邀撰写和提交我国有关信息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专业性报告,向我国信息网络使用单位提供信息安全政策、安全法规、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
(五) 接受国家、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组织本专业专家对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法、产品进行评估,提供咨询意见。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六) 与国外相关的学术组织和社会团体建立联系、组织学术交流,学习跟踪国际信息安全新成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专委会由加入本专委会的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员组成。专委会的决策机构是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人数原则上按专委会委员人数的10%设定,常务委员人数根据委员人数和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的申请情况,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确定。个人常委由专委会全体委员大会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专业委员会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由委员大会选举产生,聘书由中国计算机学会颁发,任期按计算机学会规定执行。
根据专委会的专业特点和信息安全工作的特殊情况,可以在专委会成员中特聘本专业院士或者资深专家学者担任特聘副主任,其聘书由专委会颁发,任期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往届曾担任专委会领导职务的资深专家和领导卸任后,可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建议,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授予专委会的荣誉主任等荣誉称号,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其期限与该届专委会同期。

第七条 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的职责是:
(一) 审议颁布专委会工作细则与各项规定;
(二) 研究确定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
(三) 审议专委会各项工作报告;
(四) 讨论专委会的其他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五) 审查、批准增补专委会常务委员事宜。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议一般由秘书处提出,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常委也可以通过秘书处或直接向主任办公会议建议召开常委会直至提请临时召开常委会。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换届选举与专委会领导换届选举同期举行。届内可根据情况由主任办公会决定增补。相关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条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的职责是:
(一) 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审定批准重大决定和代表专委会出面协调处理各项对外工作。根据换届大会酝酿意见,提名一名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协助其工作;
(二) 副主任参加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主任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
(三) 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召集主任办公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主持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 常务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议,参与提出与研究决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项决议;贯彻、执行学会及专委会的决议;提出需要专委会讨论的议案和工作计划;向主任办公会提出调整、增补常务委员及副主任委员的建议;提出召开常务委员会的建议。

第十一条 专委会秘书处是专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和秘书若干名,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专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持秘书处工作。副秘书长由主任提名,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二条 专委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完成专委会内各项工作;
(二) 代表专委会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上级学会和其他相关社会团体进行业务联系; (三) 根据常务委员会或主任委员的决定,组织专委会成员完成学术交流、调研、评审评选、咨询等工作任务; (四) 根据国家和专委会有关规定负责专委会的财务收支和协调管理工作,向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报告专委会年度财务状况。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十三条 根据学科的发展需要,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专委会可在限定时间段内组织针对特定课题的学术专业学组。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根据专委会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专委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向专委会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专委会也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和支持挂靠单位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 委员及单位委员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以申请成为专委会的委员:
(一) 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 在信息安全的专业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 具有计算机专业教育培训经历或相关专业的职务、技术职称;
(四) 同意并遵守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以及专委会工作细则;
(五) 书面申请加入中国计算机学会及本专业委员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

第十六条 委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应邀参加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二)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对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优先享受专委会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
(五) 有退出专委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委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积极参加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完成专委会委托的工作;
(二) 遵守专委会工作条例,执行专委会决议,维护专委会的声誉和权益;
(三) 按规定交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和专委会有关费用;
(四) 一年不参加专委会任何活动或一年未按规定交纳计算机学会会费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我国信息安全领域从事管理、教学、研发、生产、应用或服务的非外资企业事业单位,书面提出加入专委会的申请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可提名其单位一名同志作为该单位的常务委员候选人:
(一) 在其单位内部发展5名以上专委会委员;
(二) 每年交纳专委会单位常务委员规定费用。

第十九条 符合第十六条所述条件的单位享有以下权益:
(一) 拥有专委会年会或高级论坛的项目建议和申办权;
(二) 单位常务委员参加专委会年会时,免交年会会议费;
(三) 专委会为单位常务委员缴纳中国计算机学会会费;
(四)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向专委会提出申请,更换其推荐的单位常务委员。

第二十条 所有委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包括自荐)个人常务委员提名人选。由一定比例委员附议(包括同时提名),被提名人纳入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委员大会选举通过成为常务委员。专委会正副主任、正副秘书长为当然的常务委员,计入常务委员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在信息安全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担任专委会职务超过8年、且身体健康的委员,由本人申请和两名以上常务委员推荐,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专委会资深委员荣誉称号。无论其是否继续参加中国计算机学会,都可以继续邀请其参加专委会活动。

第五章 会费、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专委会开展学术活动的经费支持,设立专委会活动基金。专委会遵循国家有关非营利性组织管理规定管理专委会活动基金等财政收支。其来源和管理规定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常委单位推荐的常务委员以外,其他委员每年应按《中国计算机学会章程》的规定缴纳学会会费(200元)。常务委员的会费由专委会缴纳。秘书处负责催缴和协助办理。

第二十四条 专委会活动基金等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 单位常务委员所在单位缴纳的活动基金;
(二) 政府部门的资助和企业、团体、个人的赞助;
(三) 从事相关技术服务所得;
(四) 其他收入。

第二十五条 专委会的经费主要用于专委会主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内部资料的印刷、发放,专委会日常对外联络支出等。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主要由挂靠单位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由各自所在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专委会经费由秘书处管理,常务副主任负责审批监管。秘书处负责起草制定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经费使用的审批,记录及审核管理等须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专委会财务管理细则执行,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秘书处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专委会活动基金等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结余等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条例经秘书处广泛征求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议讨论,获三分之二以上常委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条例由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⑹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实施法是什么时间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七十九条 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⑺ 为什么要做等级保护

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开展等保的最重要原因是为了通过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发现单位系统内、外部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脆弱性,通过整改之后,提高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降低系统被各种攻击的风险。一般用户单位内部系统较多,用途不一样,受众群体和使用用户也不一样,那我们就需要通过等级保护去梳理和分析我们现有的信息系统,将不同系统分不同重要等级进行分等级保护,这就是等保的定级工作。
梳理出了不同等级的系统后,我们就要对不同系统进行不同等级的安全防护建设,保证重要的信息系统在有攻击的情况下能够很好地抵御攻击或者被攻击后能够快速的恢复应用,不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第二、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信息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以下简称“27 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提出“抓紧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 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规定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实施计划,部署了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操作办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简单总结下就是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要求我们去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不做就不合规,就违法。
第三、很多行业主管单位要求行业客户开展等级保护工作,目前已经下发行业要求文件的有:金融、电力、广电、医疗、教育等行业,还有一些主管单位发过相关文件或通知要求去做。另外信息安全主管单位要求我们去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主要有:公安、网信办、经信委、通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
所以不做等保的话,没法向相关主管单位和行业领导们交待。
第四、合理地规避风险。每年都会出现一些大的信息安全事件,我们日常经常听到或看到的有,某某网站网页被篡改了,用户敏感信息被泄露了,更多的一些小范围安全事件我们不清楚,但是在发生。那么发生比较大的安全事件,首先主管单位们要去现场调查,首先就会看我们到底有没开展等级保护工作,那么如果你没有,最直接的一个结论就是你的信息安全工作没有开展好,没有开展到位,国家最基本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都没做,你说你买了很多防火墙,很多安全设备,那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如你实实在在拿出备案证明,拿出测评报告说服力强。出了问题难免就会被通报批评,被勒令下线整改,那么开展了等级保护工作和没有开展等级保护工作被通报的内容就显然不同了,这里就不展开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主观上重视安全工作但是因为技术还不够好而被攻击造成破坏和一个主观上都不重视安全工作被攻击造成破坏的情况,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是怎么叫主观上重视呢?等保工作有没有开展就是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因为等级保护是国家基本信息安全制度要求。

⑻ 国家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Cyber Security)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规。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⑼ 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将外部安全与什么置于同等地位

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看来,海外利益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一部分,近年来已上升为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在国家整体利益格局中的比重逐步提高,但安全供给不足的问题也在凸显。开展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开展应急救援,一方面要配置和利用好既有安全资源,通过市场增加安全供给,另一方面也应更重视国际合作,谋求安全共享。

中国已经意识到,海外利益安全乃至国家安全近年来面临不少新挑战。总体而言,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面临的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相比传统安全观,如今的国家安全观“更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

自2014年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来,国家安全涵盖的领域显着拓展,既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领域,也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型安全领域也不容忽视。有关国家安全的立法基本已成体系,相关法律法规达190多部,除了国家安全法,还有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数十部法律直接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决策高层强调,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

张宇燕说:“新时期国家安全战略把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置于同等重要地位,这构成了两条战略主线。在不同时期,有些因素凸显,有些不那么紧迫,需综合考虑不同因素在国家安全格局中的上升和下降,不能牺牲某一领域的安全来解决另一领域的安全关切,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危机发生概率,张宇燕认为当前中国面临的外部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美国民粹主义和逆全球化情绪上升,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这对中国发展有负面影响;朝核问题上,各方诉求不同,不确定因素增多;在南海,美国举动的军事化色彩越来越明显。此外,相关国家对中国战略还尚存疑虑。

张宇燕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所长滕建群都认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处理复杂的外部安全问题时,对安全关系的认知应从传统的零和逻辑、相互猜疑转向安全共享、安全共担、安全共建、安全共赢。

未来,中国谋求国家安全应更重视国际合作。滕建群说,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承担独霸一方的角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放弃零和游戏和霸权意识。

张宇燕认为,生态恶化、资源枯竭、气候变化、网络安全、核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并非中国能单独解决,须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治理。中国应继续通过联合国、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等对话平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世界银行、亚投行等机构,通过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来积极促进全球治理,为世界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解决方案。

⑽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的什么方针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

同时,按照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设专章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10)和平区网络安全委员会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条,内容涉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的界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加强管理、对攻击和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的惩罚措施,以及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近年来,互联网安全问题愈演愈烈,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针对网络犯罪的界定和具体惩罚措施,各国均出台新方案解决相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