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市州检察院的网络管理岗位,主要是干什么啊有亲身经历更好
要求的能力和职责很多,但是实际上等完成网络进入常态后就很简单了,可以修修电脑,调调系统,查看下网络日志等,另外本岗位一般有多位人员进行分工的。以下为常见的工作:
一、基础设施管理
(1)确保网络通信传输畅通;
(2)掌握主干设备的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
(3)对运行关键业务网络的主干设备配备相应的备份设备,并配置为热后备设备;
(4)负责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确保配线的合理有序;
(5)掌握用户端设备接入网络的情况,以便发现问题时可迅速定位;
(6)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内经常出现的用户需要变更位置和部门的情况进行管理;
(7)掌握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配置,监督网络通信状况,发现问题后与有关机构及时联系;
(8)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的运转和网络通信流量情况;
(9)制定、发布网络基础设施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操作系统管理
(1)在网络操作系统配置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后,为了确保网络操作系统工作正常,网络管理员首先应该能够熟练的利用系统提供的各种管理工具软件,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故障征兆并进行处理。
(2)在网络运行过程中,网络管理员应随时掌握网络系统配置情况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对配置参数进行备份。网络管理员还应该做到随着系统环境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动态调整系统配置参数,优化系统性能。
(3)网络管理员应为关键的网络操作系统服务器建立热备份系统,做好防灾准备。
三、应用系统管理
(1) 确保各种网络应用服务运行的不间断性和工作性能的良好性,出现故障时应将故障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 对于要求不可中断的关键型网络应用系统,除了在软件手段上要掌握、备份系统参数和定期备份系统业务数据外,必要时在硬件手段上还要建立和配置系统的热备份。
(3) 对于用户访问频率高、系统负荷的网络应用服务,必要时网络管理员还应该采取分担的技术措施。
四、用户服务管理
(1) 用户的开户与撤销;
(2) 用户组的设置与管理;
(3) 用户可用服务与资源的的权限管理和配额管理;
(4) 用户计费管理;
(5) 包括用户桌面联网计算机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用户技术培训服务的用户端支持服务。
五、安全保密管理
(1) 安全与保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安全主要指防止外部对网络的攻击和入侵,保密主要指防止网络内部信息的泄漏。
(2) 对于普通级别的网络,网络管理员的任务主要是配置管理好系统防火墙。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黑客的攻击,可以加配入侵检测系统对关键服务提供安全保护。
(3) 对于安全保密级别要求高的网络,网络管理员除了应该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应该配备网络安全漏洞扫描系统,并对关键的网络服务器采取容灾的技术手段。
(4) 更严格的涉密计算机网络,还要求在物理上与外部公共计算机网络绝对隔离,对安置涉密网络计算机和网络主干设备的房间要采取安全措施,管理和控制人员的进出,对涉密网络用户的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六、信息储备管理
(1) 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
(2) 对于实时工作级别要求不高的系统和数据,最低限度网络管理员也应该进行定期手工操作备份。
(3) 对于关键业务服务系统和实时性要求高的数据和信息,网络管理员应该建立存储备份系统,进行集中式的备份管理。
(4) 最后将备份数据随时保存在安全地点更是非常重要。[1]
七、机房管理
(1) 掌握机房数据通信电缆布线情况,在增减设备时确保布线合理,管理维护方便;
(2) 掌管机房设备供电线路安排,在增减设备时注意负载的合理配置;
(3) 管理网络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状况,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
(4) 确保网络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
(5) 确保网络机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火警监测机房系统工作正常,灭火措施有效;
(6) 采取措施,在外部供电意外中断和恢复时,实现在无人值守情况下保证网络设备安全运行;
(7) 保持机房整洁有序,按时记录网络机房运行日志,制定网络机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八、其它
(1) 配合其它部门进行部门局域网络的建设,提出规划、标准。
(2) 配合保卫部门,对网络不良行为进行取证。
(3) 做到网络中心服务反馈工作,及时通报网络运行信息。
B. 网络安全与执法学什么课程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课程有:
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计算机犯罪侦查、网络信息监控技术、信息安全体系结构、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技术、互联网情报信息分析技术、互联网安全管理等。
网络安全与执法主要研究网络安全、网络监察、网络犯罪侦查、刑事执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进行网络安全的保障、网络信息的监控、非法入侵和恶意袭击等网络犯罪的预防和侦查等。
网络安全与执法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C. 网络安全法何时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
D.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就业方向主要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该专业培养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保卫工作专业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在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网络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具备扎实的网络保卫执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经过针对软件开发技术、网络情报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取证技术和网络监察技术的专门学习与训练,能在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E. 中国检察官网络教育培训学院密码忘了
初始密码为123456,如果你是忘记了你修改后的密码就需要联系客服更改密码。
可以让学校的教务人员直接用权限给你修改,也可以自己联系客服根据客服的指引修改,通常需要你的手机号验证才可以。
检察官(prosecutor),一种法律工作者,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制可追溯到法国中古时期封建贵族的家臣procureur,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彻底改造刑事诉讼制度后,具有现代雏型的检察官制度才相应而生。1808年,拿破仑制定《拿破仑治罪法典》(Coded'InstructionCriminelle)将检察官制度定型。无论在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检察官均是进行刑事诉追的主导者,在一些法制中,检察官也是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代表人。
F.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课程有哪些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课程有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网络对抗技术、网络犯罪侦查与取证、网络情报信息获取与分析技术等。毕业生可以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网络安全与执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相应的专业训练,具有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保以及互联网违法信息的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侦查办案能力。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具备扎实的网络保卫执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经过针对软件开发技术、网络情报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取证技术和网络监察技术的专门学习与训练,能在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G. 如何规制新型网络安全犯罪
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与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中国刑事法杂志承办的“新型网络安全犯罪的刑事规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代表主要围绕网络犯罪的定罪量刑、取证难点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规制新型网络安全犯罪策略
近年来,科学技术正在重塑我们的生活方式,在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犯罪形态,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传销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如何规制新型网络犯罪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对新型网络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的策略。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新型网络犯罪的打击就是要将刑事规制往前移。”有代表这样认为。而有与会代表则认为,刑法只能对危害产品安全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涉及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犯罪实行早期介入,对新型网络犯罪过早介入,会失去行政法等法律的前置化功能。也有与会代表认为,刑法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规制新型网络犯罪,只有在立法上先行出台一些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才能最大程度地规制新型网络犯罪。
伴随着新型网络犯罪的发生,大量黑色产业链和专业化犯罪团伙随之形成,对此,有与会代表提出,在遏制网络犯罪的刑事策略方面要由过去偏重打击的策略转变为防范与打击并重的策略,既要惩戒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整治网络服务环境,从而彻底铲除滋生网络犯罪的源头,切断助推网络犯罪的利益链条。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与会代表认为,新型网络犯罪的刑事规制应当在本土化的基础上,采取兼顾利益和吸收包容的原则,实现立法的协调发展。
规制新型网络安全犯罪证据证明难点
互联网时代电子数据已然成为“证据之王”,但由于电子证据自身的不稳定性、易消失性等特点,也对司法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提出了挑战。
“充分发挥电子数据的证明力,需要办案机关之间达成共识,形成统一的司法指导意见或者证据规则,才能有效解决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瓶颈问题。”有与会代表如是说。有与会代表建议,在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的背景下,要真正达到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由专业人员专业化办理,还要培养具有专业背景的办案人员。而且,要从四方面保证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要注意侦查人员、鉴定人是否违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注意取证措施的先后顺序;要注意取证过程同时需要有见证及同步录音录像;要注意充分利用好检察系统内部的专家资源。有与会代表则创新性地提出了新型网络犯罪简易化证明机制理论,即从“抽样取证”到“底线取证”的思路。
此外,有与会代表还就实践中被害人人数和犯罪数额难以认定的问题发表了看法:在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情形下,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以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规制新型网络安全犯罪法律适用难点
新型网络安全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是理论界与实务界面临的新难题。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对象是否需要达到犯罪程度等问题,引发了与会代表的激烈讨论。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一直是法律适用中的焦点问题。有与会代表主张,“主观明知”应当限定为相对具体的认知,即不要求达到确知的程度,以防止将并非追究不法目的的正常业务行为纳入刑事惩治范围。其还进一步总结出五种当行为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可以推定具有“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形:一是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是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是收取费用明显异常的;四是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程序、工具的;五是其他情形。有代表则建议,应该通过司法解释,把“主观明知”扩大解释为应当知道甚至解释为概要性的知道即可。
而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对象是否需要达到犯罪的程度,有代表认为,在例外情况下可以不要求其构成犯罪,但对此应作严格限制:一是必须是帮助对象人数众多,对于帮助单个或者少数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必须以帮助对象构成犯罪为入罪前提;二是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证实帮助对象实施的行为达到犯罪程度,但经查证确系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的,如果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也不能适用这一例外规则;三是情节远高于“情节严重”的程度,即在此种情形下虽然无法查证帮助对象构成犯罪,但帮助行为本身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达到需要予以独立刑事惩处的程度。
有观点认为,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按信息的重要性作出区分:对于重要信息,设定较高的标准,用刑事手段加以规制;对于与公民个人财产、隐私不太相关的信息就交给民法或行政法保护。对此,有与会代表表示,这样做不利于对信息的保护,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将来的网络技术会如何发展,有些信息现在看来可能不太重要,比如位置信息等,但是未来也可能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罪的行为对象。
与会者还针对网络犯罪的跨国侵害递增趋势进行了探讨。有与会代表提出,我国主张网络空间主权是必要的,它将对国际谈判产生很深刻的影响。也有与会代表呼吁,要深化跨境、跨国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协助机制,加强合作,特别是在跨境协助调查取证及移交证据、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加强协作,并细化协作内容,形成完善的司法协作模式。
H. 《边境检察官》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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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检察官2.0
1、进入边境检察官游戏,查看信件。
I. 网络安全好学么
计算机网络安全(Computer Network Security)简称网络安全,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控制和措施,保证网络系统及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网络服务可用性、可控性和可审查性受到保护。即保证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系统中的数据资源得到完整、准确、连续运行与服务不受干扰破坏和非授权使用。狭义上,网络安全是指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资源和数据(信息)资源不受有害因素的威胁和危害。广义上,凡是涉及到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属性特征(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可审查性)的相关知识、技术、管理、理论和方法等,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数学、密码技术和信息论等多学科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是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1、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简介
该专业是一个包含工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法学、公安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型公安科技专业。
2、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主要课程
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计算机犯罪侦查、网络信息监控技术、信息安全体系结构、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技术、互联网情报信息分析技术、互联网安全管理等。
3、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和警察基本素质,具备扎实的网络保卫执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经过针对软件开发技术、网络情报技术、计算机犯罪侦查取证技术和网络监察技术的专门学习与训练,能在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网络安全与执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相应的专业训练,具有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保以及互联网违法信息的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侦查办案能力。
4、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本专业的就业前景较好,毕业生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J. 浅谈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
一、问题的提出
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是指通过检察室的计算机系统与监管机关的信息管理系统、监控系统联网,使检察室共享监管机关的业务数据与监控图像,对监管机关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和动态监督。检察室网络化管理主要由监控系统、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构成,利用监控系统可以直接观察监管干警的执法情况和监室、审讯室、放风场等监管场所情况;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能实现与监管机关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自动交换,建立在押人员信息档案并实现出入所、留所服刑、超期羁押等信息科目的自动分类。2010年我院驻朝阳区看守所检察室实现了与朝阳区看守所的信息、监控双联网,实现了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进行一些探讨。
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现状及发挥的作用
(一)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现状
在市院领导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市45个派驻检察室(派驻劳教检察室、派驻监狱检察室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网络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1.其中34个检察室与所派驻监管场所实现了信息联网,均使用了我市独立开发的派驻检察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将派驻检察数据上传至首都检察网监所部门主页。
2.在20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中,除3个检察室(市第一、三看守所检察室和市安全局看守所检察室)以外,其余17个检察室均实现了与看守所的监控联网,联网率达到85%。在17个监控联网的检察室中,有12个检察室可以储存监控录像15天以上。
(二)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发挥的作用
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派驻检察工作模式,使日常监督直观化、在押人员资料动态化、监所检察工作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法律监督实效,使监所检察工作实现了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
1.提高了检察监督的工作效率。检察日志是监所检察人员每日工作情况的记录和反映,未实现联网之前,日志中要求填写的收押、出所等相关数据,只能通过监管机关的统计科获取,费时费力。信息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检察人员可以快速完成数据的填录工作;同时系统的信息科目设置及查询功能,大大提高了监所检察人员的工作效率。如以往对未成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的监督只能靠监所检察人员到每个监室逐一了解情况,此项工作耗时多,对一些混关混押现象不能及时进行纠正,使用信息系统后,只要在查询对话框中输入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就会显示未成年人所在监室,驻所人员可以有针对性的根据名单进行检察,增强了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预防监管干警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改变了单一的现场监督模式,实现了对监管干警的全部执法活动的24小时远程实时监控,特别是在因工作调整、组织学习或周六、日期间未进行监督的,活动结束后可以通过回放监控的方式进行监督,对监管干警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有着良好的预防和警示作用,消除以往存在的侥幸心理,规范其执法行为;同时也减少监管机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监管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不处理的情况;另外通过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在押人员的奖惩及身体健康情况,及时检察发现监管机关办理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时有无违法情况,发现隐藏在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
3.纠防超期羁押工作进一步加强。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一直是监所检察的重点,过去传统的 方法 是监所检察人员到监管机关查询在押人员的诉讼阶段及羁押期限,由于人员多,速度慢,很难及时发现或纠正,此项工作的开展是被动的、事后的,实现网络化管理后,监所检察信息系统关于羁押期限预警设置了三类信息科目,分别是即将到期、当日到期及已经超期,从技术手段上为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提供了支持。利用信息系统对在押人员即将到期的自动预警功能,及时向办案单位提出警示建议,督促办案单位严格落实羁押期限规定,实现从以前的滞后监督到现在的主动出击,有效避免超期羁押的发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有利于提高检察人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检察人员每日要完成检察室信息的导入、生成检察台帐、完成检察日志及各种表簿填写录入工作,并根据监管活动的开展情况录入相关信息。检察人员的每项活动通过网络都留有记录,不仅提高了监所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也促使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
5.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监管机关的配合协作关系。通过网络化管理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监督与被监督者依托网络化这一平台掌握相同的违法信息,处理问题时观点基本一致,利于双方关系的融洽;同时监所检察人员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监管机关通报,共同协商采取有力 措施 ,予以解决和纠正,易形成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好机制。
三、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开拓和丰富了监所检察工作的监督手段,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但是在实际的运行中,由于经费、技术、人员素质等多因素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网络化管理应用水平低
虽然全市大部分的监所检察部门实现了与监管场所的监控、信息联网,但是从全市运行状况来看,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与网络化管理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网络化应用水平低,特别是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没用充分发挥。目前信息系统的工作仅停留在在押人员检察台帐的简单生成、检察日志的填写及各种表簿的录入工作上,且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检察室对各种“志账表”的填写不规范,千篇一律或者敷衍了事;二是部分检察室在开展禁闭、戒具等检察工作时只在检察日志中做简单记载,未在在押人员检察监督内容中录入相关内容;三是部分检察人员导入新入所人员台账时简单机械,未对所导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查。
(二)网络化管理相关设施尚需加强
通过监控联网检察人员可以及时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但由于经费、技术条件等原因,大部分检察室的监控设备未实现回放、储存功能,开展监所检察工作所依据的录像资料只能由监管机关提供,出现了监控联网后仍利用监管机关提供的资料监督其执法行为的尴尬局面。
(三)监督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实现监控联网后监所检察人员可以对监室、会见室、收押大厅、提讯室、值班室及监区其他位置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掌握监管活动情况及监管民警值班巡视情况。在监控联网中,有的检察人员混淆了监管与监督的职责,利用监控系统对在押人员进行监管,履行了监管机关的职责,虽然监管与监督两者的目的都是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和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但监所检察是对监管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进行监督,发现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两者不能混淆。
(四)信息管理系统未能满足监所检察工作
虽然目前的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调研和开发,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监管机关共享被监管人员基本情况和信息,并根据监所检察工作内容实现相关信息科目的自动分类,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系统还存在未能满足监所检察工作的情况,如目前的监所检察信息系统科目设置不合理,未能对戒具使用情况单独成项,监所检察人员了解对在押人员戒具使用情况时,只能逐一查看在押人员的检察监督项,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程序繁索,降低了工作效率。
(五)网络化管理__有待加强
通过网络化管理实现了与监管机关的资源共享,可以随时查询、查看在押人员及监管场所的有关情况,但由于人员信息、监管场所情况属于保密范围,应做好__。市院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关于监控设施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对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操作、保密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却未对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做出相关规定,由于缺乏相关规定,操作中随意性较大,存在泄密隐患。
四、进一步发挥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作用的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高网络化应用水平
监所检察干警年龄普遍偏大,虽然他们有较丰富的工作 经验 ,但对网络化管理接受能力不强及计算机操作水平较弱,导致网络化管理应用水平较低。为适应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的需要,应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树立新观念,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监所检察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 ,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邀请清华紫光技术人员对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专门的培训讲解,重点讲解信息系统的应用技术,明确信息系统工作流程,使检察人员真正认识网络化管理的意义和价值,提高网络化应用水平。
(二)完善设备,增强监所检察监督的独立性
网络化管理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经费予以保障,在筹措资金进行建设时,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解决经费不足,完善监控设备的回放及储存功能,增强监督的独立性。
(三)明确各自职责,处理好监督和监管的关系
监所检察部门与监管机关实现网络化管理与动态监督,是为了便捷掌握信息,开展检察监督工作,而不是代行监管机关的职责。特别是监控联网后,检察室不是与监管机关共同履行“双重监控”职责,而是通过监控网络,随时掌握监管场所及干警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被监管人员权益的保护和接受改造情况等。在实际监控中监督和监管工作可能会存在交差,如监所检察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有违禁品和危险品流入监区,针对此种情况提出的处理意见和监管机关的监管职责相同,但是我们不应仅停留在监管工作上,而应注重发觉违禁品和危险品流入监区背后否存在监管机关的执法不严或职务犯罪问题。
(四)加强调研,推进网络化管理的完善升级
网络化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随着监所业务的发展,网络化管理肯定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加强调研确定监管机关与监所检察部门需要共享的数据项目和信息,定期升级系统,确保监所检察信息系统与监所检察工作稳步、协调发展。
(五)规范管理,做好网络化管理的__
为确保网络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应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了解保密的重要性和泄密的危害性,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建立监所检察人员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在未制定监所检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及保密规定之前,应参照市院下发的《关于监控设施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中有关保密的内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与监管机关共同制订网络化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注重日常的 系统安全 维护,严禁将内部网络和设备与其他网络联接;确定专人作为网络管理员,做好登陆权限及登陆密码的管控工作,杜绝非检察室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使用信息及监控系统,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登陆或打印时显示上次登陆及打印痕迹,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