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微信视频聊天安全吗
微信视频聊天不会被监控,但是特殊情况可以,具体介绍如下:1、通常情况下,我们每一个公民对自己的个人通信信息享有隐私权,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以及不被他人或公众皆知的权利。2、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如果微信聊天的内容涉及刑事案件,特别是有关重要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线索等,可以对这个微信号采取监听、控制、复制聊天信息等技术侦查手段。(1)微视频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注意事项视频聊天中,虽然画面上是自己认识的朋友,但在网络的那一端,正在与你聊天的人很可能另有其人,甚至是不法人员,这一点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障碍。在进行视频聊天时,当涉及到金钱、财物和个人隐私、各类秘密等方面的内容一定要慎重,最好再能通过其他方式,如电话、电子邮箱和其他网络聊天工具进行核实和确认。警惕要求直接转帐。如果是一个支付平台注意平台的信誉度,可以到备案中心查询。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视频聊天?小心被监控!
⑵ 优酷上传视频要求是什么
一、不得上传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视频。不得上传具有色情内容的视频。不得上传内容低俗,格调不高的视频。不得上传具有色情诱导性内容的视频。不得在标题、简介和标签中出现任何具有低俗色情含义的字眼。不含有涉及版权问题的影视片段。
二、上传及展示过程中如需采集、使用、保存、传输、共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双方遵循《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
三、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如未经他人授权,使用他人手机号或其他信息注册优酷账号并进行视频上传,经查属实的,优酷拒绝提供相应视频上传服务或/和终止优酷网/薯仔网/来疯网《用户服务协议》。
四、为保证网站用户体验,使用正确的上传方式和通路上传内容,且上传的内容符合优酷的审核规范要求。
五、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删除在优酷平台上传的视频,即视为您对我方平台的授权期限一直延续,直至自行删除上述上传视频或通知优酷平台进行删除。在授权期限内,优酷可以依法对内容在尊重用户对内容的原意前提下进行适当剪辑、改编、宣推或合理使用,可以进行视频切条和短视频宣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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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视频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作为中国数字娱乐平台,优酷的内容体系由剧集、综艺、电影、动漫四大头部内容矩阵和资讯、纪实、文化财经、时尚生活、音乐、体育、游戏、自频道八大垂直内容群构成,拥有国内最大内容库。
与播客有所不同,优酷不一定只有原创才能登台表演,无论业余或专业,无论个人或机构,优酷欢迎一切以微视频形式出现的视频收藏、自创与分享。
2011年12月6日,优酷推出支持火狐、谷歌浏览器的网页大视频、断点续传功能,方便用户上传、分享1G的大容量视频。
参考资料来源:/csc.youku.com/feedback-web/help/index.html?spm=a2h4v.8841035.4646085.3&style=1&loreid=548"target="_blank"title="优酷-上传服务条款">优酷-上传服务条款
⑶ 根据《网络安全法》 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章,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3)微视频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⑷ 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⑸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采取什么措施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⑹ 关于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欠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如违法事实充分、证据确凿,不排除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⑺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⑻ 《网络安全法》中明确了四大主体的责任义务,四大主体具体是()
四大主体具体是国家、主管部门、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
1、出台《草案》,并且在未来在这部高规格法律下完善相应的配套体系和制度,并体现其可操作化和可执行性。除此之外,还需要若干的细则出台,比如建立网络安全标准体系,由国务院哪些部门组织制定,牵涉哪些行业;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哪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予以明确等等。
3、“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更要树立一定的责任感,积极按照法律条款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4、网络使用者即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具体条款细化为不得从事入侵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还要增强法律意识。
⑼ 网络安全法认为网络运营者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网络安全法认为网络运营者的主要义务是网络安全保护。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空间第一部基本大法,它强化了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的战略意义与监管的范畴,其中第9条总括性地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义务。
同时,《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4条、第40—44条、第47条、48条、第49条,以及《刑法》第286条均对网络运营者的网络信息安全义务进行了规定。未来,网络网络运营者责任重大。

(9)微视频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
网络运营者,特别是大型互联网企业,拥有海量的用户,是网络社会最重要的节点,也是实施网络治理的关键主体。我国在网络政策上主张“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一直强调网络运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网络运营者对其运营的网站和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承担安全义务。
《网络安全法》则在法律层面将网络运营者的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和责任法定化
⑽ 2018年互联网八大猜想有哪些
2018 互联网八大猜想
时光的脚步迈进2018,人民日报《新媒体》版第八次为读者呈上“互联网八大猜想”。过去7年,在海洋般宽广的互联网世界中,我们遨游其间,捕捉动向、分析变化、研判趋势……透过媒体视角,为这个日新月异的领域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以期激发更多活力、释放更多潜力,促进行业规范、推动良性发展。

2018年,随着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的深入,智能音箱、智能机器人、无人驾驶汽车等“黑科技”产品将崭露头角,并以更自然、更实用的方式融入生活。不仅如此,随着5G、物联网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同场景下的智能产品将串联成“智联网”,产生“1+1>2”的效果。比如,智能音箱除了可以播放新闻和音乐,还能成为智能家居“指挥部”,用户只用对智能音箱发号施令,不用伸手、不出房间,就能遥控位于家中各处的窗帘、电灯、空调或热水器。
从互联网到物联网,从物联网到智联网,人工智能在飞速发展的道路上,不可忽视安全问题。人工智能产品应像一位披着隐身衣的可靠助手,带来无处不在的便利,却决不能在隐身衣的庇护下肆意妄为,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整个网络的安全。本报记者 许 晴 宋 宇
猜想4
网上政务精打服务牌
从“最多跑一次”到“不见面审批”,过去一年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建设明显提速。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打通信息壁垒、精耕服务品质将成为新一年网上政务建设的关键词。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检查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8月底,2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16个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不仅令群众办事少跑腿,还“尝鲜”刷脸认证、语音识别等炫酷技术应用,大大优化办事体验。
然而,平台缺乏统一、事项有待同步、管理缺乏规范、安全亟待保障等问题,仍然导致一些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网站屡遭用户吐槽。要想服务不打折,破题关键在于打通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国办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排出时间表,要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于2018年6月底前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数据多跑路、办事少跑腿,更通畅的信息共享意味着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未来,同地通办、异地可办,群众办事将不必纠结空间距离;部门协作、一号受理,跨部门申请将告别“水土不服”的尴尬。更全面的办事类别、更明确的办事流程、更智能的咨询答疑,期待2018年网上政务能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收获公众更多的好口碑。本报记者 钱一彬 左怡兵
猜想5
共享行业专注硬需求
2017年,依托有关政策支持进入全面爆发期的共享经济,遭遇“冰火两重天”。
一方面,创业项目多点开花,成绩不少。共享单车、共享旅馆、共享办公室等项目,不只在国内发展顺利,还在海外“攻城略地”。另一方面,行业洗牌期提前到来。共享充电宝热潮兴起半年就有多家公司退出,数月间酷骑单车等6家单车企业“阵亡”,共享雨伞、共享马扎、共享篮球等概念型项目更是迅速匿迹。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已有26家投身共享经济的企业倒闭或终止服务。
《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预测,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分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将达到10%以上。真正满足用户需求、解决用户痛点的共享模式,将得到更多稳健发展的机会。
2018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预计将趋于理性,去年涌现的一些较好的发展模式,或将进入收获期。
住房领域,共享住宅在深圳兴起,通过提供在线短租服务,盘活大量闲置房产资源;制造业领域,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推出“行业共享工业云”,提供企业云信息化系统解决方案;医疗领域,北京地区30家试点医院启动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工作……共享市场方兴未艾,将迎来更多机遇。本报记者 吴 姗 王 洲
猜想6
“掌”上新生活更加便捷
一键下单生鲜上门,足不出户享全球好货,手机支付让钱包闲置在家,共享单车化解“最后一公里”……过去一年,衣食用行尽在“掌”中,生活更加舒适、方便。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四十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5.14亿;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5.02亿,4.63亿网民在线下消费时使用手机进行支付;网约专车或快车用户规模达2.17亿,一些共享单车品牌已涉足海外市场……移动在线生活已深刻改变了商业生态和全民消费习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8年,各种新技术、新应用将加速从创新构想向商业应用迈进,人们将拥抱更便捷的新生活。
导航时,行车路线选择将更智能更畅通;网购中,个性化推荐将更准确地“猜”出你的需求;想去旅游,将会得到一份量身定做的攻略;在线学习,可以享受私人定制的学习计划;智能家居、在线医疗等,也将加速发展,解决更多生活痛点。
尽享“万物互联”红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背后隐藏的风险,一些新技术应用在呈现多彩互联生活的同时,也将在新的一年继续完善,为民众提供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的在线新生活。本报记者 董丝雨 赵丹彤
猜想7
自媒体回归内容为本
抄袭党、标题党、低俗党,这些自媒体账号人人喊打,却一度赚得盆满钵满。2017年,他们的日子没那么好过了。
2017年5月起,网信办发布一系列管理规定,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旨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网民利益与网络安全。
2017年11月,自称“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主播吴某在直播时坠亡,引发公众对平台规则缺位、野蛮生长的反思与讨论;12月底,今日头条、凤凰新闻多个频道暂停更新,清理整改客户端内存在的违法违规信息。
新一年中,自媒体将加速“去粗取精”的进程,回归“内容为本”。无论形式是图文、短视频、直播还是问答,无论内容是社会、娱乐、游戏还是科技,无论免费还是付费,制作精良的优质、垂直内容将得到平台扶植和粉丝追捧。原创乏力、粗制滥造的账号将成为淘汰对象,一味博人眼球的低俗、猎奇、惊悚内容将遭到“淘汰”。
现在,越来越多的媒体平台开始使用算法推荐技术分发内容,一方面能精准满足用户需求,另一方面却可能造成闭塞的“信息茧房”。让内容大餐既符合胃口又均衡营养,新一年中,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值得思考。本报记者 许 晴 邝西曦
猜想8
个人信息升级保护伞
部分公民数据被恶意采集、加工及非法使用;部分政府和高校网站过度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无人机、智能摄像头等科技产品,成为偷窥公民隐私的“帮凶”……2017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依然严峻。
去年,国家层面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持续推进: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6月,《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专章、较大篇幅地设置了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制度;7—9月,中央网信办等四部委首次联合测评并发布10款互联网产品和服务隐私条款评审结果;10月,由中央网信办印发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压实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
有专家指出,2017年称得上中国网络空间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发展史上的突破年,2018年或将进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深化年。
电子商务法草案稿结束二审,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已纳入其中;《网络安全法》配套制度正在制定,对敏感个人信息及其收集与使用行为的规范将更加明确具体;多位人大代表建议2018年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并对部门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
技术革新不断演变出新挑战。新的一年,个人信息保护仍任重道远,期待有关法律规定加速落地,让个人信息“保护网”不断升级、更加有力。
越来越发达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