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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监测装置负责采集

发布时间: 2022-12-27 12:46:06

Ⅰ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推进什么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Ⅱ 网上安全信息采集

法律分析: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国家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第五十二条 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并按照规定报送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

Ⅲ 泽宇智能怎么

泽宇智能还不错,主要从事智能电网信息通信、电力系统自动化、安全监测控制等高科技系统设备以及智能电网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具备提供智能电网承载网络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业务涵盖方案设计、设备销售、工程实施及运维等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及数据领域全产业链条。
主要产品为智能电网设计业务、智能电网配套设备集成业务、智能电网工程施工及运维业务等。泽宇智能开启申购,发行总数约3300万股,网上发行约为841.5万股,发行市盈率42.32倍,申购代码为301179,申购价格为43.99元。结合基本面等情况分析,泽宇智能破发风险不大,投资者可自行判断是否参与申购。
拓展资料:
1.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中央网信办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行业内传统企业通常采用单一电力咨询设计、单一电力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等经营模式、具有业务链条相对较短、服务模式相对单一的特征。
2.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宇智能)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打造了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经营模式,集电力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和工程施工及运维于一体,充分延伸了业务链条,具备了以电力设计为先导、以系统集成为主线、贯穿工程施工及运维服务全过程的一体化、定制化、智能化综合服务能力。自成立以来,泽宇智能始终致力于前沿电力信息化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组建专业的研发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吸收等多种方式,在电力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和经验,获得多项专业资质及荣誉,取得了扎实的研发成果。近年来,公司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开发了网络安全监测装置、CPE无线终端、采集终端通信模块、综合网络监控管理软件、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等一系列产品和系统软件,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好的效果。
3.此外,依托多年积累的系统集成技术和经验,以及近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泽宇智能已具有全面的电力信息化技术能力和突出的创新能力,并凭借多年对电力信息化行业理解,其主营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据了解,针对电力信息化领域快速发展的态势,公司不断革新技术为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及智能化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为不同电力用户研发各类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拓展市场空间。未来,泽宇智能将顺应电力数字化、智慧化发展的行业趋势,以系统集成为核心,兼顾电力工程咨询设计与工程施工及运维,重点培育智能电网领域与“大、云、移、物、智”等前沿技术相关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一站式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力,在扩大业务规模同时,加速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_ 赞 推 1 不喜欢

Ⅳ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不上报事件怎么处理

你说的上报事件是站端向主站上报吧
1、首先要确定网络是否通畅,路由是否正确,交换机端口是否up,后台ping主站地址是否正常
2、然后检查通讯配置,主站地址配置是否正确,有没有勾选告警上传选项
3、再检查本端证书及主站证书导入是否有误,可以在后台用cat命令查看证书存放路径下的证书跟调度发过来的证书是否一致
4、查看纵向隧道是否协商成功,8800端口是否在纵向加密策略上打开,一般纵向需要建2条策略,第一条端口本端8800-8801对端1024-65535,第二条本端1024-65535对端8800-8801
5、重启上传程序或者直接重启监测装置后查看有没有跟主站的tcp链接
6、调度主站导入站端证书是否正确,站端ip是否配置正确,主站重启接收程序
7、如果检查了这些还是有问题尽快联系厂商工程部和研发人员
希望问题早日解决

Ⅳ 南瑞isg-3000网络安全监测装置usbkey丢了咋办

可以直接与系统集成商或软件提供商联系,让他们给你新的秘钥U盘。由于加密方式只有他们掌握,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能力解决。同时,他们也可以把原来的秘钥U盘作废。

Ⅵ 光伏二次设备安防屏

概述

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的是确保电力信息化系统、电力实时闭环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目标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从而防止一次系统、二次系统事故或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出现。二次安全防护是依据电监会5号令以及电监会[2006]34号文的规定并根据电力系统二次系统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目的是设计规范电力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划、实施和监管,以防范对电力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电力二次系统是由地理上广泛分布于各级发电机、变电站的业务系统通过紧密或松散的联系而构成的复合系统,它的支持环境既包括各调度网络和厂站的异构计算机系统、局域网络,又包括连通各局域网的电力系统行业外联网。因此,电力信息系统安全不同于单纯的计算机系统或通信系统安全,为了确保电力系统业务的安全,必须同时考虑广泛分布而又相互联系的业务系统及其与计算机、通信等基础支持系统间的交互。

设计原则

●安全分区:分区防护、突出重点。根据系统中的业务的重要性和对一次系统的影响程度进行分区,重点保护生产控制以及直接生产电力生产的系统。
●网络专用:电力调度数据网SPDnet与电力数据通信网SPInet实现安全隔离,并通过采用MPLS-VPN或IPSEC-VPN在SPDnet和SPInet分别形成多个相互逻辑隔离的VPN实现多层次的保护。
●横向隔离:
在不同安全区之间采用逻辑隔离装置或物理隔离装置使核心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纵向认证:安全区Ⅰ、Ⅱ的纵向边界部署IP认证加密装置;安全区Ⅲ、Ⅳ的纵向边界必须部署硬件防火墙,目前在认证加密装置尚未完善情况下,使用国产硬件防火墙进行防护。

安全区的划分

●安全区Ⅰ是实时控制区(安全保护的核心)

凡是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的系统或其中的监控功能部分均应属于安全区Ⅰ。如各级调度的SCADA(AGC/AVC)系统、EMS系统、WAMS系统、配网自动化系统(含实时控制功能)以及电力系统实时监控系统等,其面向的使用者为调度员和运行操作人员,数据实时性为秒级,外部边界的通信均经由SPDnet的实时VPN。

●安全区Ⅱ(非控制业务区)
不直接进行控制但和电力生产控制有很大关系,短时间中断就会影响电力生产的系统均属于安全区Ⅱ。属于安全区Ⅱ的典型系统包括PAS、水调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发电侧电力市场交易系统、电力模拟市场、功角实时监测系统等。其面向的使用者为运行方式、运行计划工作人员及发电侧电力市场交易员等。数据的实时性是分级、小时级、日、月甚至年。该区的外部通信边界为SPDnet的非实时VPN。
●安全区Ⅲ(生产管理区)
该区的系统为进行生产管理的系统,典型的系统为DMIS系统、DTS系统、雷电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以及电力系统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该区中公共数据库内的数据可提供运行管理人员进行web浏览。该区的外部通信边界为电力数据通信网SPInet。
●安全区IV(办公管理系统)
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办公管理信息系统。该区的外部通信边界为SPInet或因特网。

二次安防屏主要设备

●网络安全监测设备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用以采集变电站站控层和发电厂涉网区域的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事件,转发至调度端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的数据网关机,并提供来自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相关服务调用,同时,支持网络安全事件的本地监视管理。
●防火墙
防火墙产品部署在各安全区之间,所有的访问都将通过防火墙进行,不允许任何饶过防火墙的连接。根据业务流量的IP地址、协议、应用端口号、以及方向的报文过滤等安全策略实现安全区之间的逻辑隔离、报文过滤、访问控制、IP认证加密等功能。从而达到了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的目的。
●安全审计
网络审计系统采用先进的协议识别和智能关联技术,通过对网络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识别,实时动态的监测网络行为、通信内容和网络流量,发现并捕获各种敏感信息、违规网络行为,全面记录网络系统中的各种会话和事件,实现对网络信息的智能关联分析和安全评估。
●防病毒系统
随着电力一次系统规模的扩大,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全面铺开,电力生产对自动化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自动化规模也越来越大,网络越来越复杂。同时自动化系统必须保证24h连续稳定运行,因此必须要有一个确实可行的防病毒解决方案,来确保自动化系统重要业务不受病毒侵害,保证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入侵检测
入侵检测系统(IDS)采用深度分析技术对网络进行不间断监控,分析来自网络内部和外部的入侵企图,并进行报警、响应和防范,有效延伸了网络安全防御层次。同时,产品提供强大的网络信息审计功能,可对网络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记录、审计和重放,使用户对网络的运行状况一目了然。

Ⅶ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主站型与分站装置的区别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主站型与分站装置的区别是分站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等地,实现对本地电力监控系统内监测对象的数据采集与处理,同时把处理的结果上送至调度机构部署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主站负责收集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上报事件信息,进行高级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