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网络安全手抄报内容文字50字
1、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2、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3、在信息时代,网络安全对国家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同许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着密切关系。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
5、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7、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并不是随心所欲,它和现实世界一样需要遵循共同的规则,同样安全也是需要注意的。
8、信息飞速变化,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问题,哪怕你沉浸在网络世界里,也不能忽视。
9、网络连着你我他,安全防范靠大家。网络连着你我他,防骗防盗两手抓。
10、网安则天下安,失网则失天下。
Ⅱ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 驱动之双轮是指什么
双轮驱动机制,主要用于国际金融的发展当中,它是指主权国家的行为通过两种途径影响世界经济,第一是国际贸易,第二是国际金融。
十九世纪末-二次世界大战前,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双轮共同主导世界经济,但国际金融所占份额较少;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20世纪70年代,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双轮并驾齐驱影响世界经济;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超越了国际贸易,双轮的形态又一次发生变化。
Ⅲ 专家解读2019年《网络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历史进步
网络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网络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见地以书名号明确了立法任务,可见决心之巨。只是网络安全立法之路实在艰辛,时国务院信息办审时度势,由信息安全条例角度入手,并连续数年推动其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之后未能再进一步。2008年后,国务院信息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方面意识到制定条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国务院行政法规无力调整现行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遂决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颇多领域亟待立法,国家立法资源有限,每个部门允许提出的立法建议屈指可数。工业和信息化部既要考虑信息化立法,还要考虑工业立法,一半指标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还有一部历史更为悠久的电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终究连个队都没排上。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计其数,社会公众翘首以盼,均无果。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这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立法程序,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欢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为草案具体内容,而源于征求意见本身的象征意义。时至今日,我们对网络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问题更多、更复杂了,很多观点分歧可能更大了,网络安全立法难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英明决策,切实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网络强国”的全局战略部署,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等,无一不历经多年论证而蹉跎,今朝方开花结果。
诚然,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艰巨,草案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们应该宽容它、呵护它,使其不断成熟、更加科学,成长为护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参天大树。
二、彰显国家意志,确立基本原则
草案在“总则”和“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条款远较其他法律为多,还设立一条倡导性条款(即“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这些“软性”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其意在于宣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从而为整体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能简单地通过不上网、不共享、不互联互通来保安全,或者片面强调建专网。要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本领,而不是因噎废食、自甘落后。
二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草案虽未作解释,且一笔带过,然犹有石破天惊之意。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对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积极态度,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治理、技术与标准、打击违法犯罪等,目标是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多年 实践 和各国经验表明,网络安全工作离不开统筹协调。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必要通过立法增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权威性。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应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跨部门工作,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对网络安全审查、重要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新出现的综合性管理工作,由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办法或组织实施。由此,政府向解决分散、多头和重复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其次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规划,确保战略落地,确保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监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以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创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传教育和 人才 培养工作。首先,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正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P)是各国的通行举措。虽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CIP)涉及物理设施安全,与前者不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多数情况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有的国家甚至以CIIP/CIP战略代指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我们国家在2003年时已经要求“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并且在实践中明确了基础信息网络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是银行、证券、保险、民航、铁路、电力、海关、税务等行业的系统,即俗称的“2+8”,相关保护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体而言,我们与国外差距很大,已是国家安全的软肋,草案为此设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一节。
一是扩展了保护范围。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已经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的国家,其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几乎都远超过我们,例如美国有17类,而我们则有很多重要系统尚未纳入保护视野。草案首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商系统。最后一类系统中很多由私企运营,运营者可能对其列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适应,但当网络服务商的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安全已经不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一些国外机构可能会拿这个做文章,但事实上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有87%受私营企业控制。
二是明确了保护要求。等级保护是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出的制度,其对全国各类信息系统提出了分五个等级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为通用,这个要求只能是基线(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并不足够,特别是不足以反映应用模式日趋复杂的异构系统的动态防护需求。此外,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很多工作,不仅仅是提出系统自身的保护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建设那么简单,还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设,不能由一项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应对此建立专门制度。草案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于某些重点要求,如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草案则在具体条款中进行了明确。
三是划定了保护责任。草案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解决了其保护责任模糊不明的问题。他们有必要从国家安全角度承担防护责任,但这个责任毕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无责了,也关心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对很多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或网络安全部门来说,这不仅仅是免责的需要,也是推动工作的需要,因为这些内设机构如果没有强制性依据,很难得到业务部门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监管责任也很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进入机房检查,但谁都不用负责,重点行业往往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为此,草案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这是一个重要进步。考虑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确涉及多个部门,草案授权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杜绝某个部门前脚走,另一部门后脚来的现象。
四、兼具综合法与专门法的特点
网络安全包含的内容太多,当前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也很多,于是就有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争议。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世界上鲜见网络安全的综合法,有名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实际上针对的是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近几年美国国会讨论的《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增强法》则主要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问题。
作为第一部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不应该计算在内),草案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其侧重点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这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如对境外违法信息予以阻断、实施网络通信管制等);其次,这些规定和措施往往经过了实践检验,部门间争议较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这些基本制度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是推动基础性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所必需。
此外,为了突出实用性,草案还应部分体现专门法的特点。这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实施重点防护,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等重点安全关注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防范重大威胁。例如,信息系统安全受控于人是我们面临的心腹大患,斯诺登事件使我们进一步看清风险所在,这就要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规范。
三是对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社会诉求予以响应。
总体看,草案比较好地处理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但个别条款还是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如网络运营者的分项安全保护义务不必展开),或细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专门法的地步(如个人信息保护应制定专门法,原有条款似可删减后将重心转向规范信息内容安全)。除了个人信息外,草案没有突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更多保护,如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不是为了解决公民作为受害者“报案无门”的困窘,这不能不说是小的遗憾。
五、“网络安全”的定义还可以更为妥帖
“网络”和“网络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题眼。但草案给出的这两个定义却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云泥之别。近年的工作中,我们用过“信息安全”,也用过“网络安全”,学者们各抒己见,一些部门也喜欢朝向有利于自身职能的角度去解释,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已经基本将其统一为“网络安全”。当然,国安委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但这些已不会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只是这个“网络安全”实是“CyberSecurity”之译,非“NetworkSecurity”。这里面的“网络”其实指的是“网络空间”(Cyberspace)。因此,当草案试图从“网络空间”的内涵上去解释“网络”时,便挑战了大众的科技常识底线,且出现了“网络是指网络和系统”的尴尬。当然,如果就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脉,但草案转眼就去使用狭义的“网络”了,如“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接入”等,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频繁出现自己与自己打架的情况。
而草案中的“网络安全”定义也需修改。现有定义不但丢掉了信息内容安全,更是与“网络空间主权”没有关联。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网络就是网络,不要让网络去包括信息系统。即,自始至终使用传统意义上的“Network”概念。对于“网络安全”,则按“网络空间安全”去解释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这一处理十分务实、有益,但对于什么是“原则性规定”则要仔细琢磨。
Ⅳ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一、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形势
(一)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正在经历信息革命。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交叉融合,正在引发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突破。信息、资本、技术、人才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互联网推动产业变革,促进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型,国际分工新体系正在形成。网信事业代表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推动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空前提升,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生产力质的飞跃,引发生产关系重大变革,成为重塑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发展新格局的主导力量。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谁在信息化上占据制高点,谁就能够掌握先机、赢得优势、赢得安全、赢得未来。发达国家持续推动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进程,全力巩固领先优势。发展中国家抢抓产业链重组和调整机遇,以信息化促转型发展,积极谋求掌握发展主动权。世界各国加快网络空间战略布局,围绕关键资源获取、国际规则制定的博弈日趋尖锐复杂。加快信息化发展,建设数字国家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二)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信息化取得长足进展,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坚持走中国特色信息化发展道路,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目前,我国网民数量、网络零售交易额、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规模已居全球第一,一批信息技术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入世界前列,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产业体系。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深化,“互联网+”异军突起,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步伐加快,网络空间正能量进一步汇聚增强,信息化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同时,我国信息化发展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核心技术和设备受制于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信息基础设施普及程度不高,区域和城乡差距比较明显,网络安全面临严峻挑战,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亟待加强,信息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布局中的潜能还没有充分释放。
我国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战略主动地位持续增强,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已经进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时期,信息革命为我国加速完成工业化任务、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警示我们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错失良机的巨大风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完全有能力依托大国优势和制度优势,加快信息化发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再上新台阶。二、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基本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坚持走中国特色信息化发展道路,坚持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为主线,以建设网络强国为目标,着力增强国家信息化发展能力,着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让信息化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三代移动通信(3G)、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城乡,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和标准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消费总额达到6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38万亿元。核心关键技术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全面形成,电子政务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实有力,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建设的先导力量。
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20太比特/秒(Tbps),支撑“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与周边国家实现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建成中国-东盟信息港,初步建成网上丝绸之路,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互联网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到2025年,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得到及时应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无缝覆盖。信息消费总额达到12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67万亿元。根本改变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形成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电子政务应用和信息惠民水平大幅提高。实现技术先进、产业发达、应用领先、网络安全坚不可摧的战略目标。
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达到48太比特/秒(Tbps),建成四大国际信息通道,连接太平洋、中东欧、西非北非、东南亚、中亚、印巴缅俄等国家和地区,涌现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网信企业。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三)基本方针
--统筹推进。信息化事关国家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必须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统筹中央和地方,统筹党政军各方力量,统筹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统筹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统筹各领域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确保国家信息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
--创新引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发展作为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根本之策,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快马加鞭争取主动局面,占据竞争制高点。
--驱动发展。最大程度发挥信息化的驱动作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优势新兴业态向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拓展,全面提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国防等领域信息化水平。
--惠及民生。坚持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紧紧围绕人民期待和需求,以信息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合作共赢。坚持国家利益在哪里、信息化就推进到哪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网络互联、促进信息互通,加快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网上网下两个空间,主动参与全球治理,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确保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信息化进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Ⅳ 网络安全法在法律中所处的地位是
网络安全法的地位如下:
1、《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2、《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3、《网络安全法》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4、《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
5、《网络安全法》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6、《网络安全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5)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是一体之两翼扩展阅读:
网络运营者如何践行网络安全的做法: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义务
网络运营者通常是通过公司章程、用户协议、网络管理制度等对网络平台、用户进行管理。网络运营者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2、用户身份信息审核义务
建立用户身份信息制度有助于构建诚信的网络空间。《网络安全法》第24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
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Ⅵ 什么和什么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
我们要怎么做:首先,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力度和市场化引导,加强网络安全预警监测,确保大数据安全,实现全天候全方位感知和有效防护。其次,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中国也是黑客攻击的受害国。中国政府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或支持任何人从事窃取商业秘密行为。
信息化的基本内容包括:信息产业化与产业信息化、产品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国民经济信息化、社会信息化等。中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出信息化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三代移动通信(3G)、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城乡,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和标准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得到及时应用,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国际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实现宽带网络无缝覆盖。”“到本世纪中叶,信息化全面支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网络强国地位日益巩固,在引领全球信息化发展方面有更大作为。”
Ⅶ 什么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
建立完善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至少要包含网络技术体系、网络意识形态监测预警体系和网络意识形态应急处置体系。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首先就要不断提升网络核心技术,立足于网络核心技术构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
规避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离不开监测预警体系,必须把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防控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所在,切实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挑战的监测预警能力。
驱动
驱动程序,驱动硬件的程序在最基本的意义上,驱动程序就是一个软件,操作系统和所有硬件相互通信都是通过驱动程序。操作系统和硬件就像是使用两个不同语言的人,驱动就是它们之间的翻译官,从而让硬件发挥自己的能力。
系统自带的通用驱动虽然能用,但往往只支持最基本的功能,并且长期不会更新。对于一些功能百花齐放的硬件,有非常丰富的高级功能,这种情况通用驱动就无法实现这些高级功能了,如果不安装官方驱动就白白浪费了这些功能,比如鼠标宏、耳机音效等。
Ⅷ 网络安全手抄报资料
1、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2、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3、在信息时代,网络安全对国家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同许多其他方面的安全都有着密切关系。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
5、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7、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并不是随心所欲,它和现实世界一样需要遵循共同的规则,同样安全也是需要注意的。
8、信息飞速变化,网络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问题,哪怕你沉浸在网络世界里,也不能忽视。
9、网络连着你我他,安全防范靠大家。网络连着你我他,防骗防盗两手抓。
10、网安则天下安,失网则失天下。
11、上网需谨慎“中奖”莫当真,文明上网,不触法律红线;安心用网,共享多彩生活。
网络安全手抄报如下:
1、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住址、学校、电话号码和相片等,在网上告诉其他人。
2、如果看到不文明的信息或图片,应立即告知父母。
3、不要在聊天室或BBS上散布对别人有攻击性的言论,也不要传播或转贴他人的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网上网下都做守法的小公民。
4、尽可能不要在网上论坛,网上公告栏、聊天室上公布自己的E-MAIL地址。如果有多个E-MAIL信箱,要尽可能设置不同的密码。
5、未经父母同意,不和任何网上认识的人见面。如果确定要与网友见面,必须在父母的同意和护送下,或与可信任的同学、朋友一起在公共场所进行。
6、如果收到垃圾邮件(不明来历的邮件),应立即删除。包括主题为问候、发奖一类的邮件。若有疑问,立刻请教父母、老师如何处理。
7、不要浏览“儿童不宜”的网站或网站栏目,即使无意中不小心进去了,也要立即离开。
8、如遇到网上有人伤害自己,应及时告诉父母或老师。
9、根据与父母的约定,适当控制上网时间,一般每次不要超过1小时。
Ⅸ 网络安全法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
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利用网络,人们不仅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交换资料、保持联系、进行娱乐等。现在很多人的生活和工作已经和网络密不可分了。网络的实现,使单一的、分散的计算机有机地连成一个系统,主要有以下功能:
1、资源共享
网络的主要功能就是资源共享。共享的资源包括软件资源、硬件资源以及存储在公共数据库中的各类数据资源。网上用户能部分或全部地共享这些资源,使网络中的资源能够互通有无、分工协作,从而大大提高系统资源的利用率。
2、快速传输信息
分布在不同地区的计算机系统,可以通过网络及时、高速地传递各种信息,交换数据,发送电子邮件,使人们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3、提高系统可靠性
在网络中,由于计算机之间是互相协作、互相备份的关系,以及在网络中采用一些备份的设备和一些负载调度、数据容错等技术,使得当网络中的某一部分出现故障时,网络中其他部分可以自动接替其任务。因此,与单机系统相比,计算机网络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4、综合信息服务
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里,个人、办公室、图书馆、企业和学校等,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并处理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文字、数字、图像、声音甚至是视频,通过网络就能够收集、处理这些信息,并进行信息的传送。因此,综合信息服务将成为网络的基本服务功能。
(9)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是一体之两翼扩展阅读:
网络安全意义:
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2、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发展是安全的目的。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
Ⅹ 怎样推进我国网络强国的建设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我国正处在这个大潮之中,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深。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着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做好网上舆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要加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采集、处理、传播、利用、安全能力,更好惠及民生。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要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步推进,向着网络基础设施基本普及、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信息经济全面发展、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标不断前进。
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