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信息化发展,提高数字化水平,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促进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领、开放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四条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本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本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第五条县级以上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网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财政、政务等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省通信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和个人参与网络安全共同治理与信息化发展工作。第七条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上一级网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系统、本部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并与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相衔接。第八条编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安全可控、合理前瞻、科学布局、绿色集约、开放共享的原则,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标准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本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鼓励有关单位参与制定修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自主制定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网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高等院校建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建设重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研究基地,支持建设国家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和网信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信人才职称评价制度和职称评聘制度。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教育机构、公众传媒、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网络安全教育和信息化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和普法考核,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建立绩效评估指标,对本行政区域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考核。第二章网络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实现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控。第十四条县级以上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保密、密码管理等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省通信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对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列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信息系统,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重要信息系统的具体范围和识别指南由省网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第十六条重要信息系统的行业主管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监测、应急演练,对重要信息系统进行识别并向省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报送识别结果。
❷ 如何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问题一:怎样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标准化建设 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的几点认识
董振国
信息安全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数据和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安全保障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
一、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是确保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目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大都是采用开放式的操作系统和网络协议,存在着先天的安全隐患。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病毒泛滥、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网络窃密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等都对电子政务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局的长期性任务。
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精神和中办发[2003]27号文件关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这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条件。“高度重视”首先要领导重视;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把信息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到重要的位置,才能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安全工作所面临的诸多难题。其次,要通过加强网络保密知激的普及教育,特别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强化公务员队伍的安全保密意识,使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
确保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必须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办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息安全工作尤其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坚持建立法制和标准,完善制度和规范并很好地执行,就会把不安全因素和失误降到最低限度,使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为此,一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秩序,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法律制度。要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急需的信息安全和技术标准,形成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规范。要根据网络和信息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实际,本着“堵漏、补缺、管用”的原则,抓紧修订、完善和新建信息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信息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要重视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了制度,不能把它束之高阁。不按制度办事,是造成工作失误和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很多不安全因素和工作漏洞都是由于没有按程序办事所造成的。因此,要组织信息化工作人员反复学习有关制度和规范,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白信息安全工作的规矩和方法,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工作。
四要建立完善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建立后,必须做到行必循之,把规章制度的每一条、每一款落到实处。执行制度主要靠自觉,但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把信息安全工作与年度考核评比及“争先创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信息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本地和本系统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三、建立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
调查显示,在实际的......>>
问题二:如何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随着企业网络的普及和网络开放性,共享性,互连程度的扩大,网络的信息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一个安全的计算机网络应该具有可靠性、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和真实性等特点。计算机网络不仅要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还要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风险分析 计算机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和通信设施的脆弱性共同构成了计算机网络的潜在威胁。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公开化、信息利用自由化,其结果是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互动,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和获取信息。这样,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就成为危害网络发展的核心问题,与外界的因特网连接使信息受侵害的问题尤其严重。 目前企业网络信息的不安全因素来自病毒、黑客、木马、垃圾邮件等几个方面。 计算机病毒是一种危害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的破坏性程序。它可以直接破坏计算机数据信息,也可以大量占用磁盘空间、抢占系统资源从而干扰了系统的正常运行。 随着Internet技术的发展、企业网络环境的日趋成熟和企业网络应用的增多,病毒的感染、传播的能力和途径也由原来的单一、简单变得复杂、隐蔽,尤其是Internet环境和企业网络环境为病毒传播、生存提供了环境。 黑客攻击已经成为近年来经常发生的事情,网络中服务器被攻击的事件层出不穷。黑客利用计算机系统、网络协议及数据库等方面的漏洞和缺陷,采用破解口令(password cracking)、天窗(trapdoor)、后门(backdoor)、特洛伊木马(Trojan horse)等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破坏或占用系统资源,使得用户无法使用自己的机器。一般大型企业的网络都拥有Internet连接,同时对外提供的WWW和EMAIL等服务。因此企业内部网络通过Internet连接外部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换,而其中大约80%信息是电子邮件,邮件中又有一半以上的邮件是垃圾邮件,这一比例还在逐年上升。 企业局域网内部的信息安全更是不容忽视的。网络内部各节点之间通过网络共享网络资源,就可能因无意中把重要的涉密信息或个人隐私信息存放在共享目录下,因此造成信息泄漏;甚至存在内部人员编写程序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或者利用黑客程序入侵他人主机的现象。因此,网络安全不仅要防范外部网,同时更防范内部网。网络安全措施 由此可见,有众多的网络安全风险需要考虑,因此,企业必须采取统一的安全策略来保证网络的安全性。一个完整的安全技术和产品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流量监测、网络加密技术、防火墙、入侵检测、防病毒、漏洞扫描等;而造成安全事件的原因则包括技术因素、管理因素以及安全架构设计上的疏漏等问题。 1.外部入侵的防范措施 (1)网络加密(Ipsec) IP层是TCP/IP网络中最关键的一层,IP作为网络层协议,其安全机制可对其上层的各种应用服务提供透明的覆盖式安全保护。因此,IP安全是整个TCP/IP安全的基础,是网络安全的核心。IPSec是目前唯一一种能为任何形式的Internet通信提供安全保障的协议。IPSec允许提供逐个数据流或者逐个连接的安全,所以能实现非常细致的安全控制。对于用户来说,便可以对于不同的需要定义不同级别地安全保护(即不同保护强度的IPSec通道)。IPSec为网络数据传输提供了数据机密性、数据完整性、数据来源认证、抗重播等安全服务,使得数据在通过公共网络传输时,不用担心被监视、篡改和伪造。 IPSec是通过使用各种加密算法、验证算法、封装协议和一些特殊的安全保护机制来实现这些目的,而这些算法及其参数是保存在进行IPSec通信两端的SA(Secur......>>
问题三:如何加强网络安全 如果是个人用户,选用好的杀毒软件,平时不要接收或者打开陌生人发的消息链接之类的。
就可以了。如果是很大的网弧你在管理的话,
用好交换机的端口安全和mac绑定等命令,
在设置好ACL和NAT
应该算是很安全了
问题四:如何加强个人信息安全 对于个人的自我保护是网络隐私权保护第一重要环节。网民进行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方式有很多。
一是将个人信息与互联网隔离。当某计算机中有重要资料时,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将该计算机与其他上网的计算机切断连接。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入侵的 个人数据隐私权侵害和数据库的删除、修改等带来的经济损失。换句话说,网民用来上网的计算机里最好不要存放重要个人信息。这也是目前很多单位通行的做法。 二是传输涉及个人信息的文件时,使用加密技术。在计算机通讯中,采用密码技术将信息隐蔽起来,再将隐蔽后的信息传输出去,使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即 使被窃取或截获,窃取者也不能了解信息的内容,发送方使用加密密钥,通过加密设备或算法,将信息加密后发送出去。接收方在收到密文后,使用解密密钥将密文 解密,恢复为明文。如果传输中有人窃取,他也只能得到无法理解的密文,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安全。
三是不要轻易在网络上留下个人信息。网民应该非常小心保护自己的资料,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泄露包括电子邮箱等个人资料。现在,一些网站要求网民通过登 记来获得某些“会员”服务,还有一些网站通过赠品等方式鼓励网民留下个人资料。网民对此应该十分注意,要养成保密的习惯,仅仅因为表单或应用程序要求填写 私人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应该自动泄漏这些信息。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用一些虚假信息来应付对个人信息的过分要求。当被要求中输入数据时,可以简 单地改动姓名、邮政编号、社会保险号的几个字母,这就会使输入的信息跟虚假的身份相联系,从而 *** 了数据挖掘和特征测验技术。对唯一标识身份类的个人信息 应该更加小心翼翼,不要轻易泄漏。这些信息应该只限于在在线银行业务、护照重新申请或者跟可信的公司和机构打交道的事务中使用。即使一定要留下个人资料, 在填写时也应先确定网站上是否具有保护网民隐私安全的政策和措施。
四是在计算机系统中安装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确保网络安全的方法。防火墙可以被安装在一个单独的路由器中,用来过滤不想要的信息包,也可以被安装在路由器和主机中。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防火墙主要起着保护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网络空间不受到非法侵入和攻击等作用。
五是利用软件,反制Cookie和彻底删除档案文件。如前所述,建立Cookie信息的网站,可以凭借浏览器来读取网民的个人信息,跟踪并收集 网民的上网习惯,对个人隐私权造成威胁和侵害。网民可以采取一些软件技术,来反制Cookie软件。另外,由于一些网站会传送一些不必要的信息给网络使用者的计算机中,因此,网民也可以通过每次上网后清除暂存在内存里的资料,从而保护自己的网络 隐私权。
六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隐私保护,除了对未成年人进行隐私知识和媒介素养教育外,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帮助下,借助相关的软件技术进行。
问题五:如何做好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工作 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了:
1.信息系统边界
信息系统边界是企业信息系统和外界数据交互的边界区域,是保障数据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为了保障信息系统边界的数据安全,需要部署如下安全设备和措施:一要设置高效、安全的防火墙设备,通过访问策略和阻断策略对通过边界的双向流量进行网络侧过滤,阻止不明身份黑客对信息系统的访问。二要部署先进的IPS主动防攻击设备,通过配置网络常见攻击匹配包对双向流量进行应用层的检测,可以有效地降低病毒、蠕虫和木马等攻击风险。三要配备主流的流量控制设备,通过检查异常流量,保护边界出口带宽的正常使用。四要部署边界设备审计系统和日志分析系统,定期采集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操作日志和运行日志,出具日志报告。通过对日志报告的分析,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对信息系统遭受的攻击、网络边界的规则效用以及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从而制定下一步相应的安全规划。
2.桌面终端域
桌面终端域由员工桌面工作终端构成,是涉密信息安全事件的温床。桌面终端域安全防护是安全防御的第二道屏障,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桌面终端操作系统安全。公司大部分PC所使用的操作系统是微软公司的Windows XP或者Windows Vista,针对黑客攻击行为,微软公司会定期发布系统安全补丁包。信息内外网应各部署一套微软WSUS补丁服务器,定期统一下载操作系统安全补丁。
二是系统防病毒策略。计算机病毒是电脑系统瘫痪的元兇。防病毒策略由部署在信息内外网的防病毒服务器来实现。在信息内外网各部署一套防病毒服务器,信息内外网PC设备安装防病毒客户端,定期自动从防病毒服务器更新防病毒库。
三是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缺乏有效保护的移动介质是传播病毒的有效载体,是泄露公司机密和国家机密的罪魁祸首。公司应部署安全移动存储系统,对U盘进行加密处理。所有员工均使用安全U盘,规避移动介质风险。
3.应用系统域
应用系统域由运行企业应用系统的服务器和存储企业应用数据的数据库组成。应用系统域安全防护是安全防御的第三道屏障。应用系统域和系统边界以及桌面终端之间需要部署防火墙设备,不同安全防护等级的应用系统域之间也需要部署防火墙设备。应用系统维护人员需要认真统计系统的应用情况,提供详实的端口应用情况,制定实用的访问和阻断策略。
问题六:如何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保障网络安全的几点做法
1、保障硬件安全
常见的硬件安全保障措施主要有使用UPS电源,以确保网络能够以持续的电压运行;防雷、防水、防火、防盗、防电磁干扰及对存储媒体的安全防护。
2、保障系统安全
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对系统补丁进行更新,对于不必要的服务及权限尽可能的关闭,对于外来的存储介质一定要先进行病毒查杀后再使用。
3、防御系统及备份恢复系统
利用防火墙可以对不同区域间的访问实施访问控制、身份鉴别和审计等安全功能。入侵检测系统(IPS)是防火墙的合理补充,能帮助系统对付网络攻击,提高了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
4、安全审计与系统运维
对监控网络内容和已经授权的正常内部网络访问行为,可以实时了解网内各客户机及服务器出现的情况,存在的异常进程及硬件的改变,系统漏洞补丁的修复情况等等。
5、人员管理与制度安全
加强计算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以及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易于操作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是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条件。
问题七:如何增强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趋突出。在网络安全问题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中指出:“在所有的信息安全系统框架中,人这个要素往往是最薄弱的环节。只有革新人们陈旧的安全观念和认知文化,才能真正减少信息安全可能存在的隐患。”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生力军,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增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刻不容缓。
一、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
大学生是当代网购市场的主力军,多数在校大学生都有网购经验,而他们又因社会经验不足,思想单纯,鉴别能力有限和对网络信息的真实行把握得不够完整等特点,往往成为网购中的受害者。不仅如此,网络很容易泄露个人隐私,包括一些社交网站都必须让登陆者提供真实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而这些内容很容易被商家所利用,通过邮件短信等形式发布一些广告,干扰学生的正常学习。然而大学生对自己信息的隐私性把握不住,他们认为填写一些数据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二、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造成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多,既有整个网络环境的问题、学校教育的空缺,也有大学生自身网络素质的问题。 (一) 网络不安全因素比较隐蔽
网络不安全因素的隐蔽性欺骗了大学生。现在有很多学生都有QQ号、网银账号被盗的经历,但是也有很多学生认为没有人企图对他们实施数据盗窃。所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网络安全问题不是普通大学生要注意的事情,网络犯罪分子只对高度机密且有价值的数据、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感兴趣,对普通大学生没有兴趣,因为他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事实上,网络安全不仅是指网络信息安全,还包括网络设备安全和网络软体安全。由于技术原因,目前的电脑操作系统都存在安全漏洞,入侵者可以利用各种工具借助系统漏洞入侵他人电脑,或盗取他人的信息,或借用他人电脑对网络实施恶意攻击。所以,网络安全出了问题不只是个人隐私泄露,也不只是频繁地重装系统的麻烦,而是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使自己成为罪犯的替罪羊,陷入到法律纠纷当中。 (二)学校网络安全教育的缺位 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匮乏、网络法律和道德意识淡薄的现状与学校在网络安全教育方面的缺位有着一定的关系。
1.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匮乏。大学生普遍知道诸如防火墙、病毒、木马等网络安全方面的常用术语,有74%的学生知道要给电脑安装防火墙,要定期升级病毒查杀工具。然而,83.6%的学生认为只要有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网络安全工具就可以保证他们的安全,却不清楚不良的上网习惯、网络安全工具的不正确使用、系统本身的漏洞等都是危害网络安全的因素。 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在于大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一般都是来自于周围的同龄人或互联网,很少是通过学校教育获得的。目前,高校一般都开设了公共计算机课程,但是该课程对于网络安全的教育严重滞后,不能适时地为学生传授网络安全知识。
网络安全知识的匮乏,使得大学生行走在网络危险的边缘而不自知。随着网络诈骗等犯
罪现象的出现和攀升,有些大学生开始意识到网络安全问题的存在,然而由于自身相关知识的匮乏,以及网络使用的技能不强,使得他们尽管很关注自己的网络安全,但是对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窃取和破坏行为常常发现不了,即使发现了也束手无策。 2.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空白,网络道德观念模糊。目前,高校一般没有开设专门的网络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大学生对于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太清楚,网络道德观念也比较模糊。在参与网络......>>
问题八: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 一、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系统规划
为了促使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基础性工作能够积极有序地进行,我们首先应当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系统规划,它同时也是有效提高立法水平的关键措施之一。在制定立法的系统规划时,我们需要科学整合立法的所有需求,促使立法之间能够实现相互协调,从而增强立法的预见性、科学性。
其一,立法的目的是促进发展。我们应当明确立法是为了更好地为发展提供规范依据和服务,是为了确保发展能够顺利进行。针对跟网络有联系的部分,我们可以将其归到传统的法律范围内,并尽量通过修订或完善传统法律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如果一些问题必须要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才能解决,我们再实施新法律的制定也不迟。并且新法律必须具备良好的开放性,能够随时应对新问题的发生。
其二,要重视适度干预手段的运用。为了促使法律可以跟社会的现实需求相适应,我们应当积极改变那些落后的调整方式,将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重点转移到为建设并完善网络信息化服务,争取为网络信息的安全发展扫清障碍,从而通过规范发展来确保发展,并以确保发展来推动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我国网络信息化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个跟网络信息安全的实际需求高度符合的法治文化环境。
其三,要充分考虑立法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在立法的具体环节,我们不仅要考虑到消极性法律制定出来将造成的后果,还应当充分考虑积极性法律附带的法律后果。因此,我们不仅要制定出管理性质的法律制度,还要制定出能够促进网络信息产业及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并涉及一些必要的、能够积极推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二、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一)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
当下,一些发展中国家及大多数发达国家正主动参与制定网络信息化的国际规则,尤其是电子商务的立法,这些国家的参与热情最高,欧盟、美国及日本正在想方设法将自己制定的立法草案发展成为全球网络信息立法的范本,其他国家也在加强对立法发言权的争取,于是国际电子商务规则的统一出台是我们指日可待的事情。从这一紧张且迫切的国际形势来看,中国在实施网络信息化立法时应当要适度超前我国实际的网络信息化发展进程,及时更新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观念,勇于吸取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加快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速度,尽快将国内的网络信息化立法完善。与此同时,我国也应当积极争取在制定国际网络信息化规则时享有更多的发言权,切实将中国的利益维护好。
(二)加强研究我国网络信息的立法理论
发展到今天,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国人在从事我国网络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着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奠定了必要的理论依据。然而,这些研究工作并不具备必要的组织及协调,在力度和深度上都远远不够,至今也没有得出实际的法律草案,根本无法跟立法的需求相符。为了配合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更加系统、更加深入地研究立法理论。具体地,我们要做好两个主要的工作:其一,建议我国的一些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的学术研讨会,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政策进行研究,掀起我国研究立法理论的热潮,积极推动网络信息立法的实现。其二,积极研究国外的网络信息立法,借鉴其中较先进的法律体系及经验,同时要处理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跟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
(三)积极移植国外先进的网络信息法规
跟中国相比,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更早进行网络信息立法的研究和实践,并已经制定出很多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个别发达国家甚至已经构建了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所以,我们应提高对国外新的信息立法的关注......>>
问题九:如何有效的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 一、家层面尽快提具战略眼光家中国络安全计划充研究析家信息领域利益所面临内外部威胁结合我情制定计划能全面加强指导家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各领域中国络安全防范体系并投入足够资金加强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保护 二、建立效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改变原职能匹配、重叠、交叉相互冲突等合理状况提高 *** 管理职能效率 三、加快台相关律规改变目前些相关律规太笼统、缺乏操作性现状各种信息主体权利、义务律责任做明晰律界定 四、信息技术尤其信息安全关键产品研发面提供全局性具超前意识发展目标相关产业政策保障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安全产品市场序发展 5、加强我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功能齐备、全局协调安全技术平台(包括应中国响应、技术防范公共密钥基础设施(PKI)等系统)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互支撑配
问题十:怎样实现信息安全? 我觉得应该从三个角度去实现:网民、企业、国家。
网民们、企业:
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网民、企业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是信息安全不断受威胁的重要原因。目前,网民和企业虽有一定的认知网络安全知识,但却没能将其有效转化为安全防范意识,更少落实在网络行为上。很少能做到未雨绸缪,经常是待到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了,已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才会去想到要落实、安装网络安全管理这些安全防护系统。
2. 国家:
(1)网络立法不完善:中国在网络社会的立法并不完善且层级不高。一些专家指出,中国还没有形成使用成熟的网络社会法理原则,网络法律仍然沿用或套用物理世界的法理逻辑。在信息安全立法上,缺乏统一的立法规划,现有立法层次较低,以部门规章为主,立法之间协调性和相通性不够,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 (2)核心技术的缺失
无论是PC端还是移动端,中国都大量使用美国操作系统。中国在PC时代被微软垄断的局面,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又被另一家美国巨头谷歌复制。由于操作系统掌握最底层、最核心的权限,如果美国意图利用在操作系统上的优势窃取中国信息,犹如探囊取物。
所以只有三管齐下才能做好信息安全!
(1)首先应运用媒体、教育的方式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再者国家应加快完善我国网络立法制度。值得高兴的是:为确保国家的安全性和核心系统的可控性,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设备安全审查制度,规定重点应用部门需采购和使用通过安全审查的产品。
(2)但是作为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国,不能只依靠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须从根本上提升中国网络安全自我防护能力,用自主可控的国产软硬件和服务来替代进口产品。因国情,所以一时间要自主研发出和大面积的普及高端服务器等核心硬件设备和操作系统软件也是不可能。
(3)所以现在一些企事业、 *** 单位已大面积的开始部署国产信息化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如像UniNAC网络准入控制、数据防泄露这类网络安全管理监控系统等等。用这类管理系统,达到对各个终端的安全状态,对重要级敏感数据的访问行为、传播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事件并实时告警、记录、进行安全事件定位分析,准确掌握网络系统的安全状态的作用。确保我们的网络安全。
❸ 为什么要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2017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开幕式16日在上海西郊会议中心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并参观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强调要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坚持网络安全和网络发展同步推进,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今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将举行网络安全博览会暨网络安全成就展、网络安全技术高峰论坛以及网络安全主题日活动。
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不仅国家要作出努力,人民更应作出努力。
❹ 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什么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网络安全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❺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什么责任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❻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管理是人们能够安全上网,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 规章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系统安全 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秦皇岛市委、市保密局关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保密委员会、网络信息中心(简称“网络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及保密责任人,签订-,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网络中心和联网各部门的弱电室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要害部门,必须由专人负责,各种设备的技术参数由网络中心负责,以确保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网络设备,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网络中心作为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中心将已有的计算机IP地址及其绑定的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以及该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登记备案。拟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应到网络中心下载申请表格,填写之后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签署相应的联网安全保密 责任书 ,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调试。用户联网正常后,口令由本单位或个人自己管理和更改。严禁擅自联入单位局域网。
四、入网单位和联网个人必须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单位采取的必要 措施 给予配合。单位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服务站由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在单位网络上开办OA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应按规定到网络中心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向单位保密委员会备案。经批准建立的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技术上保障“先审后贴”,还应设立相应的管理员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 报告 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六、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单位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七、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及游戏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八、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 其它 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严禁随意使用软盘和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发现病毒,应及时对感染病毒的设备进行隔离,情况严重时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妥善处理。实时进行防病毒监控,做好防病毒软件和病毒代码的智能升级。
十二、应当注意保护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对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关键数据,以及关键的应用系统应作数据备份。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违反本管理规定,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6)散布“”邪教言论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擅自改变网络中的结构。
7、不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8、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十四、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网络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学校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 安全责任书 ,自觉遵守《通化市第十三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级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 安全 教育 。
第二十条
网络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4)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第二十四条
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代理服务器。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学校网络信息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政府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4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信息中心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系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信息中心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中心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色情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 广告 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开设的各类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网络管理员要按照公安部门有关技术监察的要求规定,不定期地检查各开通服务器的系统日志。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一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5乡镇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我镇信息网络、政府信息网的安全保密、使用和管理。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
二、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购置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设备和耗材。因工作需要而安装相关的软件或更换计算机相关配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配置。
三、各站所计算机的管理、使用、保养、清洁等应明确到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应定期打扫清洁卫生,严防烟灰、纸屑、茶水等进入计算机,确保安全运行。下班后应当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网线,如遇雷雨天气,应切断交换机的总电源。同时保护好电脑,若有人为造成电脑损失和造成被盗,应照价赔偿。
四、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护维修,禁止将主机送外维修,确保信息安全。
五、计算机的随机配件、软件和外购软件应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注册、查毒后方可使用,并妥善保管;按规定实行双硬双网物理隔离的,使用者不得擅自撤出隔离卡。
六、各站所的设密文件、资料、信息应设置安全保护,不得保存于未设置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未经授权,不得随意访问别人的保密文档。
七、政府机关职工上班应当每天浏览县委、县政府、镇政府等办公信息网,做到公文处理及时、准确。
八、机关职工应该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严格遵照计算机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设施,避免操作不当造成损坏。
九、机关职工应充分利用网络量大、面宽、传递快等优势,自觉学习和运用网上相关知识,查阅与工作相关的资料,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但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聊天,不得用纸质打印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或信息。
十、机关职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保密法及相关的法规、纪律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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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如何推进我国网络安全工作
由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中提到,从检测数据看,近年来,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所收录的安全漏洞数量持续走高,自2013年以来,安全漏洞数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1.6%,但2017年较2016年增长47.4%,达到15955个。

李湘宁表示,推进网络安全工作,应加强数据安全和各类信息保护,加快推动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出台;要强化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加强关键基础设施顶层设计和总体的协调,避免多头分散、各自为政;积极应对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加大新兴技术研究力度,及早谋划、预先布局,做到防患于未然。
❽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出台了哪些保障网络安全
微信十条、账号十条、APP新政、直播新规。
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区网络安全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组织全覆盖。
自治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第四条自治区实行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按照确保网络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治区实行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五条自治区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统一指挥、协同配合、资源共享、高效处置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编制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网络安全规划。
州(市、地)县(市、区)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通信、公安、经信、保密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在网络领域依法行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六条网信、通信、公安等部门应当设置举报平台,公示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第七条自治区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相衔接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增强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第二章网络安全保障与促进第八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制定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多语种等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和高科技产品推广,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网络安全新技术、新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网络安全规划,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网络安全监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以及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第九条自治区督促网络运营者采用国家和行业标准,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第十条自治区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预测和管控能力。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投资规模较大、跨部门、跨行业、涉及国计民生的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进行论证评审。
各行业、各部门应当对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组织进行论证评估。第十二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法定权利,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在进行网络建设、运营和服务时,应当执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网络运营者应当确保网络安全经费投入,保障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人员培训、安全测评等网络安全所需资金。第十三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
(二)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
(三)加强技术监控,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容灾备份和加密认证等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依法保护、共同保护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州(市、地)、县(市、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第五条网信部门作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通信、公安、国家安全、工业和信息化、保密、密码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体系,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防范、处置能力。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通信、国家安全、保密、密码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保护工作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第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有关标准的要求,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第九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和运营者主体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第十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第十一条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培训;采取措施吸引和鼓励网络安全专门人才从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将运营者安全管理培训、技术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体系。第十二条支持网络安全研究机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鼓励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安全咨询、安全防护、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等技术服务。第十三条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客观、公正的风险评估服务,并对其出具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网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加强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发挥其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中的作用。第十五条自治区应当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军民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军地协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第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网络安全威胁时,运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网信部门、保护工作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发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体中断运行或者主要功能故障、国家基础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数据泄露、较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违法信息较大范围传播等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第十七条网信部门会同通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保密、密码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有关部门、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以及网络安全服务机构等之间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第十八条网信部门会同通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工作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及时发现、预警和通报网络安全威胁和隐患。
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运营者开展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及时掌握本行业、本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风险,对安全监测信息进行研判,向相关运营者通报安全风险和相关工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