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机关的"网络监察部门"都具体负责些什么
1、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2、管理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活动;
3、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即此而言,目前正在从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人民警察当称之为“网络警察”。
(1)仙游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扩展阅读:
针对种种网络犯罪现象,网络警察对职责作出划分:有的负责电子信箱,包括打击辱骂、恫吓和垃圾邮件等现象;有的负责调查青少年色情,包括画面和文字。
有人负责电脑追踪恐怖活动,寻找闯入和破坏计算机者;有人负责调查经济诈骗等犯罪。由于有些“黑客”还是未成年的孩子,网络警察还增加了“家访”的任务,从打击和疏导两方面维护网络的安全。
❷ 湖南省公安厅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厅长:李 江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励明安、唐中元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阳红光 王东贵 张朝维 蒋和平
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建农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友方
警务督察处处长:李 钢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唐祥生 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杨光荣
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冯伟俭
涉税犯罪侦查处处长:曾华明
治安总队总队长:谭和平
刑警总队总队长:李康瑞 副总队长杨兵全
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董 瑛
长沙铁路公安处处长:李 明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王昌斌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监处)副处长:刘新平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网监处)科长:张新志
监所管理处处长:王抗美
户政管理处处长:唐向阳
民航公安局局长:陈 文
交警总队总队长:董文华
法制处处长:刘湘奇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罗国文
禁毒处处长 赵赞训
公安民警基金会会长:励明安
车管处处长:欧阳纲良
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支队长:杨 能 正处级侦察员 李清元副巡视员 李康瑞副巡视员 徐应福副巡视员 徐应勉副厅级侦察员 俞起详
❸ 什么是网监科
公安局网监科职责
1、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对揭阳地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2、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4、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5、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6、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7、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8、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9、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10、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11、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12、对单位和个人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的情况给予查处,对上述地址、目录、服务器,应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或删除。
13、负责接受有关单位和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报告,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传播计算机破坏性程序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15、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16、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17、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
18、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1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国际互联网络实施监控。
❹ 福建泉州公安局电话号码
泉州市公安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
电话:0595-22275092
❺ 安全厅 都有哪些内部设置(都有哪些处)各个处主要负责什么
厅的没找到,这个是地级市的,基本都差不多,支队换成总队就行了,就是交警总队下面多一个高速巡警支队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综合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信息调研、统计和公安档案业务建设,对全市公安机关公文处理实施业务指导和局机关公文管理、保密、文印工作。
(二)政治部(内设组干科、宣传科、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科)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优抚、警衔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干部;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宣传、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教育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三)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队)
负责全市人民警察的警务执法监督和警容风纪纠察。
(四)控告申诉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五)法制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审核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负责纠正公安执法过错行为;负责全市劳教案件的审核审批、所外帮教的执行与考核以及全市劳动教养的执行。
(六)行管科
指导全市公安计划装备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七)公安指挥中心〔副县级,内设公安指挥调度室、机要通讯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科技科)〕
负责"110"报警、接警、处警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紧急事件;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建设,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实施检查监督和安全保护,管理全市公安科教兴警工作。
(八)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及对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涉外案件的查处。
(九)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开展隐蔽斗争、侦控各类重特大专案、重点对象及跨地区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行动、邪教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侦察、调查工作。
(十)内保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十一)治安科
掌握全市治安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复杂场所和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秩序;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协调和参与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二)户政科
掌握全市人口增长、流动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各类人口;指导全市户政、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派出所建设工作。
(十三)刑事侦查支队(副县级,内设综合科、大要案侦查大队、机动车案件侦查大队、刑事特情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情报资料大队)
指导全市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指导和参与侦破全市严重暴力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加强出租车管理和反扒工作,领导全市刑事基础业务工作。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指导全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侦破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十五)禁毒支队(内设禁毒科、戒毒所)
侦破制毒、贩毒案件,负责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工作。
(十六)行动技术支队
侦察控制犯罪,侦办省厅交办和市局直接掌握的案件、过境案件及外地市要求协办案件,搜集情报。
(十七)巡逻警察支队(副县级,内设综合科、机动大队、一大队、二大队)
指导全市巡逻警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加强城区街面的巡逻与防暴备勤。
(十八)警卫科(机关保卫科)
负责和指导来我市视察参观的重要领导人、来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和市党政首脑机关的保卫,基础防范工作。
(十九)监管支队(下辖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掌握全市监管工作情况,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
(二十)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县级,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行财科、车辆管理科(所)、秩序管理科、交通安全科、事故调处大队、机动大队、工程设施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驾驶员考试中心、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负责掌握全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发证、车辆发牌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全市交通事故的处理;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二十三)警校(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副县级,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
负责管理全校师生员工,搞好教学工作,从2002年起,市警校不再招生,至2004年7月学生全部毕业后,其职能转变为承担全市公安民警业务、警事技能的培训。
(二十四)纪委(监察室)
负责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❻ 网监局能查到丢失的手机吗
这种是可以的,但是涉及到隐私,没有特别的重大事件是不开放随便查询的。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简称网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的一项职责,具体实施这一职责的机构称为网监机关或网监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处、科),网监机关的工作人员称为网监警察(也称网络警察或者网警,差别见网络警察)。
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
具备应用计算机进行安全监察、反病毒、网络安全技术等专业技能。
课程设置
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法学概论、刑法、数据库系统、网络基础、网络安全技术、计算机操作、防病毒软件、计算机安全监察、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❼ 公安局网络监察科所检查的范围是什么
公吅安机关网络监察的职责可参考以下: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已经2005年11月23日公吅安部部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吅安部部吅长:周吅永吅康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是指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违法犯罪的技术设施和技术方法。
第三吅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负责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保障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功能的正常发挥。
第四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公开、泄露用户注册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使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不得利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侵犯用户的通信自吅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公吅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
第七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以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
(二)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
(三)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八条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落实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
(二)使用内部网络地址与互联网网络地址转换方式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
(三)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审计功能。
第九条 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落实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
(二)提供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三)开办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电子商吅务网站的,能够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被篡改后能够自动恢复;
(四)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计功能;
(五)开办电子邮件和网上短信息服务的,能够防范、清除以群发方式发送伪造、隐匿信息发送者真实标记的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息。
第十条 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和联网使用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落实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记录并留存用户注册信息;
(二)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联网使用单位使用内部网络地址与互联网网络地址转换方式向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和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
第十一条 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单位,除落实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安装并运行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规定采取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应当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
第十三吅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依照本规定落实的记录留存技术措施,应当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记录备份的功能。
第十四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不得实施下列破坏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行为:
(一)擅自停止或者部分停止安全保护技术设施、技术手段运行;
(二)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设施;
(三)擅自删除、篡改安全保护技术设施、技术手段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擅自改变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用途和范围;
(五)其他故意破坏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或者妨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行为。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吅安机关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公吅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辖区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公吅安机关在依法监督检查时,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应当派人参加。公吅安机关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通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联网使用单位及时整改。
公吅安机关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吅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公吅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联网使用单位,是指为本单位应用需要连接并使用互联网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是指提供主机托管、租赁和虚拟空间租用等服务的单位。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❽ 公安局下辖哪些科室,要全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8)仙游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扩展阅读: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部门的公安部门,有别于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铁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❾ 公安局里的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的工作职则是什么
是职责吧?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的业务范围:
对
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对于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对于信息安全隐患的通知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
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发布专项通令。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国家机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等国家重要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的具体工作内容:
1、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2、依法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3、信息安全领域的行政管理;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功能认证。
(2)、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的管理。
(3)、计算机机房安全检查。
(4)、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
(5)、计算机安全培训及安全员管理。
(6)、其他。
4、国际互联网络信息监控。
5、其他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执法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7、《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8、《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❿ 三门峡市公安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自己看吧:
公安局
领导班子:
(鼠标点击查看)
崔保连 柏启传 刘吉焕 杨宗义 张玉瑛 张炳厚 王应清 南超民
谭鲁生 张长廷 陈沛林 王百敦 宋中奎 张虎 张建鑫
单位名称:
三门峡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
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
邮政编码:
472000
联系电话:
0398-2822443(总机)转21070
传真电话:
0398-2822443-21215
网站地址:
电子邮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计划,领导、部署、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组织、监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十一)指导并负责全市劳动教育和收容教育审批工作。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组织、指导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四)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及重要领导和外宾来峡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六)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套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七)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
(十八)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考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三门峡市林业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三门峡市公安局机关设13个科(部、大队)。
(一)警令部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110接处警指挥调度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材料;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和重大警务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负责各项督办、查办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保密、档案、史志工作;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及文印、接待工作。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中心、调研室、机要保密科3个正科级机构。
电话:2822441—21070
(二)政治部
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研究提出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民警的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衔日常管理及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青、妇及计划生言工作等。规格为副县级,下设人事科、组教科、直属工作科、老干部科4个正科级机构。
电话:2822441—21080
(三)纪委
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组织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民警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控告、举报;定期综合分析、催办信访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负责对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提高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工作及队伍建设。规格为副县级,下设廉政室、案件监察室、审计室3个正科级机构。
电话:2822441—21100
(四)后勤科
拟定全市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担负重大警务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绿化、美化、车辆管理、卫生环境管理等事务。
电话:2822441—21220
(五)法制科
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审核、起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办理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复议、行政诉讼及本局承办案件引起的赔偿案件;承办全市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案件的审批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电话:2822441—21230
(六)控告申诉科
指导检查全市公安控申工作,处理、查办控申信件和上级交办的控申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电话:2822441—21160
(七)宣传科
负责全市公安宣传工作,组织、策划并实施重大公安宣传活动,协调、联络有关新闻宣传媒体。
电话:2822441—21260
(八)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国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和台湾地区人员来峡居留、旅行等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的有关工作。
电话:2822441—21110
(九)科技通信科
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通信组网建设,负责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公安通信联络的通畅; 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安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网工作,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电话:2822441—21180
(十)警卫科
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重要领导或外宾来峡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庆等的安全警卫工作。
电话:2822441—23220
(十一)监所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业务工作;组织监所系统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斗争,维护正常的监所管理秩序;调整全市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关押场所;监督管理投劳、留所服刑及减刑假释等;强化对关押场所的安全检查,负责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管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
电话:2822441—21140
(十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查堵有害网上信息,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电话:2822441—21190
(十三)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电话:21290
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纪检委(监察室)。 电话:2822441—21190
直属行政机构(一线作战实体)
(一)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和参与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安全检测、驾驶员考核管理及证牌发放工作;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经费、财务管理和装备器材的计划、分配工作;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政办室、行财科、法制宣教科(挂事故科牌子)、秩序科、车管所、事故处理大队以及第一至八大队;(其中六、七、八大队负责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治安秩序)等15个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 103名;人员控制数为170名, 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科教领导职数44名(含副支队长3名)。
电话:2822441—23023
(二)刑事侦查支队
研究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提出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基础业务建设及刑事技术建设,指挥并直接参与处置暴力恐怖案件和其他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疑难案件会诊、预审和移诉工作;组织、协调跨县(市、区) 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及第一至五大队(第五大队挂禁毒大队牌子)等6个正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40名;人员控制数为60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副支队长3名)。
电话:2822441—22610
(三)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协助有关警种和部门做好突发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救援工作;接受110指令先期处置各类案事件;负责市区重点区域的巡逻执勤任务;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机动任务。规格为副县级,下设指挥室、第一至四大队等5个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数为5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副支队长3名)。
电话:2822441—21270
(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研究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重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电话:2822441—21120
(五)行动技术支队
收集危害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重大案件线索,负责全市技术侦察工作;组织、指挥、指导重大案件侦破中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2名。
电话:2822441—21170
(六)治安管理支队
掌握和研究全市社会治安动向,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规定,组织指导派出所业务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直接参与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保安服务业建设;负责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支队长、政委各1名,副支队长3名。
电话:2822441—0
(七)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掌握社会政治动向,研究拟定对策;负责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现行案、事件的侦破和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以宗教为掩护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敌情调研,收集情报信息,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对民族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
电话:2822441—21150
(八)看守所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警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和生活管理;保障补充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26名,其中:所长、政委各1名,副所长2名。
电话:2822441—22015
(九)治安拘留所(挂收容教育所牌子)
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实行看管,并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和适当的生产劳动;对市区内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起来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进行性病检查和治疗。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所长、政委各1名,副所长1名。
电话:3831209
(十)公安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和队伍建设。承担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话:2822441—22030
派出机构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规格为正科级,下设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大桥派出所、涧河派出所、 文物派出所等5个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为40名,文物派出所单列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电话:2822441—21530
(二)金渠分局
保障金渠集团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维护规定区域内的治安秩序,查破规定区域内的各种刑事案件和治安案 (事)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
电话:6315070
(三)火电厂分局
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三门峡西火电厂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维护规定区域的治安秩序,查破规定区域内的各种刑事和治安案(事)件。规格为正科级,行政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电话:2712073
(四)湖滨分局
负责湖滨区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规格为正科级,下设政办室、纪检监察室(挂警务督察队牌子)、法制室、安保科、控申科、后勤科、刑警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及东风、湖滨、前进、崤山、涧南、虢国博物馆、崖底、会兴、交口、磁钟、高庙派出所等21个副科级机构和大安派出所1个科员级机构。行政编制为164名,人员控制数为249名;虢国博物馆派出所单列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局长、政委各1名(按副县级配备);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38名。
电话:2822441—21500
下属事业单位
(一)三门峡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负责全市民警的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岗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5名,其中校长、副校长各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电话:3818479
(二)机动车驾驶员考练中心,负责三门峡市机动车驾驶员各培训学校的管理、考核、发证工作;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负责对各驾校的培训设施、培训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10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电话:28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