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设置 » 重庆市网络安全法
扩展阅读
车子蓝牙连接网络 2025-10-03 16:20:45
葫芦娃平板电脑 2025-10-03 15:56:08

重庆市网络安全法

发布时间: 2023-02-09 18:35:22

❶ 犯人每天写日报告吗

没听说过,没听说过,在监狱里面还天天写字,恐怕不多,就是写思想汇报了

❷ 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或者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是指政务部门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第三条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政府所有,以共享开放为原则,不共享开放为例外。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协调解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重大事项,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考核。第五条市发展改革部门主管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标准体系、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政务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

区县(自治县)政府确定的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统筹管理。

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确定的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统称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第六条各政务部门是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第一责任人,负责明确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领导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内部工作程序、管理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七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应当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第二章资源采集第八条政务信息资源实行目录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的基础,是各政务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及向社会开放的依据。第九条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维护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各政务部门应当于法律法规作出修订或者行政管理职能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更新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十条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编制形成本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建立目录更新机制。

各政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或者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向政务信息资源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第十一条各政务部门应当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采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全部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十二条政务信息资源按照一数一源、多元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采集。

需要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集的基础数据,应当依法确定其采集边界和范围,依法保障被采集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三条各政务部门采集的政务信息资源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数字化处理、存储,满足共享开放的需要。第三章资源共享第十四条共享平台是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撑各政务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部分。

共享平台(内网)按照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重庆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共享平台(外网)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和要求,依托重庆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

各政务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应当通过重庆市电子政务内网或者重庆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并接入共享平台。国家部委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做好衔接。

❸ 重庆市数据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数据处理,保障数据安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应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数据处理和安全管理,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和开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据发展应用和区域协同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数据,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四)政务数据,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称政务部门)为履行法定职责收集、制作的数据。

(五)公共服务数据,是指医疗、教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文旅、体育、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称公共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制作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

(六)公共数据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因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依法获取其他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公共数据的行为。

(七)公共数据开放,是指向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法提供公共数据的公共服务行为。

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统称公共数据。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据工作的领导,将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数据安全、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应用和区域协同等工作,发挥数据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的作用。第五条市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数据管理工作和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数据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区县(自治县)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数据管理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工作;网信部门依法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等数据相关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数据安全等数据相关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数据安全、数据管理、数据应用等数据相关工作。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指导会员依法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第二章数据处理和安全第七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二)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业秘密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通过窃取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四)非法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向他人提供数据;

(五)制作、发布、复制、传播违法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八条本市实行数据安全责任制。数据处理者是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同时存在多个数据处理者的,分别承担各自安全责任。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一)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

(三)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四)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加强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六)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防止数据丢失、篡改、破坏和泄露,保障数据安全;

(七)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障数据安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保护义务。

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机构,定期对其数据处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国家核心数据的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❹ 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第三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以及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适用本条例。
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军队的有关法规执行。第五条公安机关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二)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三)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法规,组织培训安全保护人员;
(四)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安全指导和验收;
(五)管理对计算机病毒和其它有害数据的防治工作;
(六)审核、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
(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制、销售活动实施监督;
(八)对国际联网及跨区、县(市)、跨行业、跨部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审查及安全管理;
(九)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监控;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
(一)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责任制;
(三)对管理人员和应用操作人员进行计算机安全教育;
(四)制定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的方案;
(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填报有关计算机安全保护工作必需的报表;
(六)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经公安机关确立安全等级,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能投入使用。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第九条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制定防治方案。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接受计算机安全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第十条计算机机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重要计算机机房及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措施方案须报公安机关审查,竣工后,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或者进行其他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第十一条从事销售、租赁、维修计算机软、硬件以及利用计算机从事信息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确保计算机产品中不携带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并在开业后三十日内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二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的,须经市公安局批准,办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第十三条举办涉及计算机安全保护产品的大型展览、展示会应在三日前书面告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应当在展览、展示会期间派员监督。第十四条未经市公安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收集和保存计算机病毒;
(二)制作、传播、销售有关计算机病毒机理及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计算机信息媒体;
(三)公开发布计算机病毒疫情消息;
开展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须报市公安局备案。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或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数据,不得非法复制、截收、删除、增加、修改、查阅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违法案件、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有关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现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❺ 小狗在家app为什么注册不了

因为小狗在家app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因此在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责令下,该app已经将服务器关闭,并且暂停了所有功能,所以不能注册,重新开放时间可以等待官方公告。
以小狗在家3.5.3版本为例,小狗在家专注于提供宠物类社区服务,登录软件后用户可以寻找宠物寄养。
在软件内,当用户开启了定位功能后,可以通过条件筛选,选择合适的宠物寄养家庭,然后通过在线沟通的方式确定寄养价格和寄养时间,下单后寄养家庭将会提供宠物洗澡、接送等服务。

❻ 川渝两地17款APP侵害用户权益,其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川渝地区的多款APP软件涉嫌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被调查,这些类型的APP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方面。已经触犯了《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就涉及到了《刑法》会进行相关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事件中川渝两地的17款APP都存在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并收集用户的浏览记录,使用习惯等信息,而且收集的行为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和《民法典》。APP利用收集到的信息向用户强制推送广告并进行营销。部分的APP还存在未经用户同意隐私政策,私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以上的这些行为并没有造成用户的损失,但是并不排除风险。所以相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