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实现公共管理研究的国际化与科学化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事关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充分认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大意义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段话出自老子的《道德经》,它的意思是:天下的难事都是从一件一件容易的事情发展而来的,解难事必须从容易的事抓起;天下的大事都是由一件一件细小的事情组成的,成大事必须从小事做起。财政管理作为财政部门的日常工作,贯穿于制定实施财政政策、编制执行财政预算的全过程,要做好财政工作,必须着眼于细处,完备于细节,才能切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把握财政管理的客观规律, 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运用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岗责一致、权责对等、奖罚分明的工作规范、岗责体系和评价机制。科学化、精细化是有机的整体,科学化是精细化的前提,精细化则是在科学化指导下,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将科学管理的要求落实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体现管理的精确性和细致化。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财政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利益杠杆,作为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就必须切实履行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公平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财政管理必须实现科学化、精细化,为财政履职尽责提供保障,使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符合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现代管理理论认为,公共管理与管理之间不存在本质区别,管理中要求的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绩效管理、结果控制等,公共管理都适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作为当前被普遍认可和采用的管理模式,其注重成本管理、注重过程控制、注重绩效考核的管理理念,其将精确、细致、严谨的要求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程序设计,其对于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管理方式的广泛运用,都决定了它是既适合于管理,也适合于公共管理的管理模式。财政作为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来不断提高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益,符合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日益庞大的收支规模,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考核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央和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本民生的财政政策,财政的分配领域和服务对象发生了明显变化。分配领域由主要涉及经济领域向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转变。服务对象由主要面向部门和向面向全社会、面向千家万户转变,服务的对象和层级明显增加,社会各界的关注度明显提高,迫切需要我们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要求,使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精细和高效,直接服务百姓,服务民生。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当前应对危机挑战、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为有效应对国际国内经济疲软的局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涉及面广,力度大,既立足现实,促进当前经济复苏,又着眼长远,注重经济的长期繁荣稳定。财政作为的重要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与这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系紧密。无论是财政部门直接落实的相关政策,还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落实的措施,都需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来推进,都需要有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来保障实施效果。可以说,越是经济财政形势复杂的时期,越是宏观调控的关键时期,越要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二、全面把握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既相互制衡又有机衔接的财政运行机制。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突出依法理财。法律法规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依据。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是注重流程设计。科学的管理流程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运行。
三、是完善岗责体系。岗责一致、权责对等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根据财政管理的各项工作职能和工作流程,科学设置工作岗位,界定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规范,各岗位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无缝衔接”。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要根据岗责体系的要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成效,体现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上来。
五、是健全工作制度。配套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在严格执行已有的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使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六、是运用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财政管理各环节畅通、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完善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
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财政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循序渐进、坚持不懈。既要立足当前,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形势,确立不同时期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完善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当前条件下,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全面把握并深入推进“五个结合”:
(一)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紧紧抓住预算编制这个“龙头”。预算是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当前,要逐步解决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编制不精细、预算约束力不强、透明度不高的问题,以全面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目标,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强化财政监督相结合。财政监督既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保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得到全面落实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推进监督关口前移,促进监督和管理的有机融合。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重大支出项目评审及政策调研等工作,强化事前监控。
(三)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科学、高效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是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理财水平和促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当前,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兼容性不足、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重复录入、重复报送的问题依然存在。大力推进“金财工程”建设,积极构建覆盖所有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业务、财政资金的互联互通、优化共享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包含财政管理基础信息、财政收支运行数据以及外部相关信息的大型数据中心,全面记录财政资金、资产运行情况,实现财政经济数据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为我们的决策分析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四)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相结合。“千层之台,始于垒土”,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支撑。重视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丰富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模式,基础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了一定地提升。加强“两基”建设,将“基础建设,基层建设”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抓手,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基础工作做起,从基础管理抓起,扎扎实实,务求实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五)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人是财政管理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深入推进并全面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举措,关键在人。当前,要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际相结合,深入推进财政系统文化建设,以先进的财政文化塑造人;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以建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涵盖机关工作规程、政务运转流程、行政效能建设、干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规范运转的工作秩序。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事关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事关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❷ 网管 管什么
网络管理员行业对网络管理员的要求基本就是大而全,不需要精通,但什么都得懂一些。所以,总结下来,一个合格的网络管理员最好在网络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网络设备、网络管理、网络安全、应用开发等六个方面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国家职业资格对网管员的定义是从事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的人员。
定义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网络管理是指规划、监督、控制网络资源的使用和网络的各种活动,以使网络的性能达到最优。一般而言,网络管理有五大功能:失效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和计费管理。目前有影响的网络管理协议是SNMP(,简单网络管理协议)、CMIS/CMIP(/Protocol,公共管理信息服务和协议)和RMON(远程监控)。
网络管理员是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营业性上网服务提供场所里的管理员。“网管”是个很模糊的概念,可以简单划分为:
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架构设计、安装、配置、维护,主要人员为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的员工。
系统管理员:负责网络服务器的安装、配置、运行,主要人员为大型公司IT总部系统管理员。
客户端管理员(桌面支持):负责解决最终用户的问题,比如客户端重装,解决不能上网,机器有病毒等问题,主要人员为小型公司IT管理员和网吧网管。
网管能力
1:了解网络设计
拥有丰富的网络设计知识,熟悉网络布线规范和施工规范,了解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软硬件,等网络设备,掌握局域网基本技术和相关技术,规划设计包含路由的局域网络和广域网络,为中小型网络提供完全的解决方案。
❸ 网络管理标准有哪些
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
另外,国家为保障网络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并让网络价值最大化。
例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4、《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7、《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8、《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❹ 宁波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公共数据,是指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第三条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综合防范、保护隐私、兼顾发展的原则。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应当贯穿于公共数据的采集、归集、清洗、共享、开放、使用、传输和销毁等生命周期全过程。第四条市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是本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数据安全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数据安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网信、公安、通信、保密、密码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数据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明确本机构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和人员,负责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二)编制本机构公共数据目录,明确数据共享和开放属性,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三)制定本机构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四)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安全行为、日志记录和监测、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技术措施,定期开展公共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五)制定公共数据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
(七)对本机构公共数据服务外包活动开展安全审查;
(八)定期开展公共数据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其他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必要、正当的原则采集各类数据;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采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相关数据;采集公共数据应当限定在必要范围内,不得超出公共管理和服务需要采集数据,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得的数据不得重复采集。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对数据采集的环境、设施、网络、系统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利用私人设备采集公共数据。第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采集公共数据时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告知其采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公共场所设置数据采集设施、设备采集信息的,应当设置明显标识。
个人可以向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查阅或者复制涉及本人信息的数据,发现存在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第八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公共数据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数据提供单位或者被采集人同意,不得改变原始数据值;
(二)在公共数据汇聚、挖掘等处理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或者得出的结论,可能涉密、涉敏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不得对外使用、传播前款第二项获得的数据或者得出的结论。第九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的共享属性将其分为无条件共享类、受限共享类、非共享类,并实行分级管理。其中,对非共享类公共数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体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十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数据的开放属性将其分为无条件开放类、受限开放类和禁止开放类,并实行分级管理。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拟将公共数据对外开放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开放的公共数据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提供公共数据开放服务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按照规定中止、撤回开放的数据。第十一条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通过共享获得的公共数据,除用于本机构履行职责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电子签名、权限控制、访问控制、日志审计等技术管控措施确保公共数据在使用中安全可控、可溯源。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提高公共数据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❺ 国考我报的铁路公安,专业要求是电子信息类和公共管理类,对视力的要求是什么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❻ 电子政务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电子政务的实施为政府和组织承担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实现电子化、
网络化和透
明、高效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然而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变得更加突出、
严重。认
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威胁,
把握系统安全的影响因素和要求,
建设系统安全保障体系,
对保证电子政务的有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电子政务是指政府运用现代电脑和网络技术,
将其承担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转移
到网络上进行,
同时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优化,
超越时间、
空间和部门分隔
的制约,
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
规范透明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
电子政务的实施使得政府
事务变得公开、高效、透明、廉洁和信息共享,与此同时,也使得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更
加突出和严重,影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功能的发挥,甚至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产生危害,
严重的还将对国家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产生威胁。
因此,
从分析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构成
与特点出发,
认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
把握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影响因素
和要求,
建设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安全的保障体系是发展电子政务的关键所在,
具有极其重要
的意义。
❼ 公共数据安全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公共数据安全责任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公共数据安全实行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责任制。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数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强化和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数据安全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二)设置数据安全管理岗位,实行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据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四)加强数据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复制、导出、脱敏、销毁数据等可能影响数据安全的行为,以及可能影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进行监督;(五)加强平台(系统)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六)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❽ 事业单位考公共管理的主要考哪些啊
每个事业单位不一样 和单位的专业有关 比如黄委会的招考明确说了要考黄河基础知识 一般还有政治 经济 科学 文化 地理 法律等和公基差不多
❾ 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本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活动,保障公共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是指依据有关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对本市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公共管理机构)以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障性能测试、评估的活动。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负责本市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责任制度)
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承担开展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管理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的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开展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第六条(测评年度计划)
市信息委应当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年度计划,组织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实施,并进行指导、监督。第七条(新建系统的测评)
新建公共信息系统的,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系统建设前将安全设计方案报送市信息委审查;市信息委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新建的公共信息系统试运行结束后30日内,应当进行安全测评。第八条(测评机构)
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应当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实施。公共管理机构的公共信息系统,由市信息委指定的测评机构统一实施安全测评;公共服务单位的公共信息系统,由该单位委托的测评机构实施安全测评。第九条(测评协议)
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应当与测评机构签订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协议,明确测评的范围、内容、方案、期限、费用和违约责任等事项。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信息委制定。第十条(测评要求)
测评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信息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的标准、规范,实施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保证测评活动的客观、公正。第十一条(安全事项告知与协助义务)
安全测评的实施过程可能影响公共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测评机构应当事先告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并协助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第十二条(测评报告)
测评机构实施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后,应当出具包括以下内容的测评报告:
(一)测评范围、内容;
(二)测评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
(三)系统安全的评估结论、整改建议。测评报告应当由测评机构负责人签署。第十三条(安全整改)
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测评报告的整改建议,对公共信息系统采取安全整改措施;测评机构应当给予协助和指导。公共管理机构完成安全整改后15日内,应当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信息委备案;公共服务单位完成安全整改后15日内,应当将整改情况报送其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测评实施情况的报告)
测评机构应当每季度将实施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汇总情况向市信息委报告;发现公共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市信息委报告。第十五条(动态复测)
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后,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测;系统的网络结构、信息处理流程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测。公共信息系统的复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前次测评时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核心网络设备、服务器、安全防护设施、应用软件等系统关键部分发生变更,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三)新的信息技术可能对系统安全造成的影响。第十六条(测评机构的保密义务)
测评机构对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数据、业务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第十七条(测评机构的行为禁止)
禁止测评机构从事下列活动:
(一)信息安全产品开发、营销和信息系统集成活动;
(二)限定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单位购买、使用其指定的信息安全产品;
(三)其他可能影响测评客观、公正的活动。
❿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 ,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 ,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 ,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一、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
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 ,都需要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对全社会成员的生存和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 ,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 ,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对于公共安全的含义 ,我们可以从法学和管理学两个方面来考察。
从法学理论分析 ,对公共安全的含义 ,专家学者的认识不尽相同。什么是公共安全 ?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对其含义没有做出法条性法定限定 ,也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 ,但在我国刑法教科书及有关论文中对其限定进行了探讨。法学理论界对公共安全的含义主要有四种不同见解:第一种观点限定为 ,所谓公共安全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私产的安全 。第二种观点限定为 ,所谓公共安全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限定为 ,所谓公共安全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工作和生活的安全 。第四种观点认为 ,所谓公共安全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 ,重大公共财产安全和法定其他公共利益的安全 。
从管理理论分析 ,对公共安全的含义 ,有的专家认为 ,公共安全问题由自然因素、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经济、社会、技术、信息等多重侧面所组成。现代国家安全观已经超出传统的军事和国防范畴 ,而囊括了人民身体健康、生态环境、互联网络安全、生物物种安全、科学技术保密、矿产资源保护、国际贸易畅通、货币金融稳定、公众心理稳定等方面。目前 ,按门类划分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 一是自然因素。包括地质灾害 ,如地震、滑坡、崩岸、塌陷、泥石流等;气象灾害 ,如暴雨、洪涝、旱灾、风灾、雹灾、雪灾、霜冻、雷击、雾凇、雨凇、寒潮、沙尘暴潮、海浪、海啸、海滩等。二是卫生因素。包括人体卫生安全 ,如各类传染病 ,流行病、职业病、突发病、中毒等;动物防疫安全 ,如各类传染病、流行病、突发病、中毒等;水生物防疫安全、如鱼、虾、蟹、贝等。三是社会因素。包括刑事安全 ,如打、砸、抢、盗、杀、烧、炸、绑架、毒x等;社会动乱 ,如动乱、非法集会游行、非法宗教活动等;社会灾难 ,如火灾等。四是生态因素。包括海洋生态安全 ,如赤潮、海岸带侵蚀、
海水入侵、海水污染、渔业生态失衡、海岸工程毁坏等;自然生态安全 ,如动植物群及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作物与树林病虫灾、森林火灾、水土流失等。五是环境因素。包括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毒气、腐蚀性物质、光化学雾、放射性危害等。六是经济因素。包括生产安全 ,如爆炸、各类事故等;金融安全 ,如信贷、外汇、股市等;交通运输安全 ,如铁路 ,公路、航空、海运、管道、索道、重要桥梁等;能源安全 ,如煤、油、电、气、水、火、热等。七是信息因素。包括国家机密、计算机信息、网络信息、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等。八是技术因素。包括重要公共技术设施保护 ,如电视台、电台、通讯等重要信息枢纽等;高新技术的负面危害 ,如克隆技术、转基因技术等。九是文化因素。包括民族矛盾、文化冲突等。十是政治因素。包括政治动乱、国家分裂、政治斗争等。还有国防因素 ,包括外敌入侵、主权危害等 。
上述两个方面对公共安全内含的考察分析 ,前者是力求从法学理论角度对公共安全的概念含义给予科学的界定;后者试图从管理实践对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给予科学的归类。我认为 ,无论是从法学理论还是从管理理论来考察分析公共安全的含义 ,从总体方向和基本观点上都不是互相排斥的 ,而是互为补充的。从多侧面、多层次来分析理解公共安全的含义 ,有利于我们从多角度、全方位来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公共安全的科学含义。是否可以这样认为 ,现代公共安全的含义 ,是一个可以从多角度、多侧面进行分析研究的复杂的系统和体系。
二、近几年来 ,国内外各界对公共安全越来越关注 ,这主要是因为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 ,感到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要。
《 望新周刊》2004 年第 8 期指出 ,刚刚从“非典”中缓过神儿来的人们 ,现在正不安地关注“禽流感”的蔓延 ,耳边还不时传来各种各样的天灾人祸;开县特大井喷事故导致数百人死亡;元宵节密云县在看花灯时有37 人被踩死;吉林市中百商厦和浙江海宁在同一天发生火灾 ,死亡分别为53 人和40 人。我们似乎在进入一个越发不安全的社会。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洪大用对《 望新闻周刊》说 ,这些现象似乎是孤立的 ,但它们共同预示了高风险社会的来临 ,尤其是我国的公共安全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民革中央副主席、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指出 ,2003 年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未能得到遏止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 人至29 人特大事故115 起 ,死亡1 732 人;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 14 起 ,死亡830 人。公共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出现上升态势。仅2004 年1 月1 日到2 月15 日 ,全国就发生27起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 ,其中26 起发生在公共安全领域。
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和事件的发生 ,有其国际社会的共性原因 ,也有我国转型期的特殊原因。从根本上说 ,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 ,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在现代 ,社会的这种基本特征越来越鲜明 ,在各个领域的反映越来越突出。一方面 ,从“人”来看 ,人口数量猛增 ,密度加大。社会的发展进步 ,城乡人员流动、交往的广度与频率大大增加 ,社会关系已成为无数的、更趋错综复杂的网络。另一方面 ,从“物”来看 ,社会的共同物质生产活动内容大大扩展 ,其设施设备及运输工具不仅大量增多 ,而且不断更新换代 ,科学技术迅速普及、显着提高 ,创造出大量的财富。在生产与经济活动社会化、现代化步伐突飞猛进、形势日新月异的情况下 ,各种人为的、意外的、物质的、自然的因素极易诱发与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发生 ,而且其后果也日趋严重。在现今条件下发生的火灾、水患、车祸、空难、沉船、爆炸、中毒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大大超过以往的危害程度 ,极易给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和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 ,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一场革命 ,其核心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改革必然把我国社会导入良性发展轨道之中 ,极大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 ,由于旧的观念、规范和制度被打破 ,而新的观念、规范和制度。
尚未完全建立 ,或者虽然已经建立但尚不完善 ,致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衡和无序的状态 ,体现在社会领域 ,就是犯罪的增长和越轨行为的增加。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 ,与犯罪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但是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 ,市场经济本身的固有属性 ,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的增长起刺激作用。到2020 年我国人均 GDP将从1 000 美元提高到3 000 美元~4 000 美元。根据国际经验 ,在这期间利益将重新分配 ,新旧观念相互碰撞 ,社会结构将发生剧烈变动 ,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对人民生命安全将构成极大的隐患。近年来 ,我国犯罪形势向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趋势发展 ,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刑事案件年均上升幅度为24.7 %,刑事案件的总量每年均达300 万起以上 ,各类刑事案件死亡年均近七万人 ,直接经济损失 400 亿元;经济型犯罪涉案金额平均每年都在 800 亿元以上 ,违法犯罪形式趋向多样化、复杂化 ,而且走向国际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由于高新技术的发展 ,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技术的广泛使用 ,核工业的发展 ,给犯罪分子、跨国犯罪分子和极端分子提供了最现代的作案手段 ,公共安全的威胁不再局限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境内。“九·一一”事件的爆发 ,引起了全世界对恐怖事件的警觉。有关专家指出 ,防范外来有毒、有害物质和生物入侵、恐怖事件的发生 ,应成为我国公共安全战略的组成部分。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 ,危害程度各有差异 ,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有的研究者对此做了考察和分析 。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 ,可作如下概括:
1.发生的突然性。这些事件会突然发生。在何时何地或何种情况下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对我们防止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和选择采取应对措施的时机和地点 ,增加了难度。因此 ,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措施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体制具有特殊意义。
2.危害的灾难性。这些事件会带来突然性的损害。对社会大众的财产和生命有时会带来灾难和毁灭 ,而且这种损害是刚性的、不可逆转的。一旦发生 ,必须动员必要的力量和资源进行紧急救援 ,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范围的广泛性。不少突发事件涉及范围广。2002 年底至2003 年的“非典”疫情扩散到全国 20 多个省市区 ,并波及欧美。为此 ,有必要建立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应急机制 ,并与其他国家或有关国际组织建立联系 ,共同抗击突发事件。
4.影响的关联性。这些事件发生后会影响和波及经济社会的多个部门、方方面面 ,公共安全事件一旦发生 ,往往会造成连锁反映。如大洪水不仅影响农业 ,而且影响教育、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洪水退后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流行病疫情爆发 ,房屋和基础设施损毁影响建筑业等。为此 ,必 须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 ,统筹全局。
5.原因的复杂性。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它由多种原因、多种因素、多种条件构成 ,而且这些原因、因素和条件往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转化。因此 ,既要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又要加强相互协调和沟通 ,采取科学、系统、综合的措施应对。
6.演变的隐蔽性。如1998 年的特大洪水 ,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于长期以来对森林的过度采伐和对植被的破坏 ,导致区域自然生态失衡。这有一个量变过程 ,具有隐蔽性。所以 ,应当极其重视这一阶段 ,加强科学研究 ,进行提前预防 ,防止量的扩张和质的突破。因此我们要倡导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强化公共安全管理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是个系统工程 ,需要从公共安全体系和公共管理系统多方面寻求对策。其中首要问题就是科学发展观和正确安全观的确立。
目前 ,人们对科学发展观问题的认识正逐步深化。这里想到的是 ,应把公共安全问题与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思考。确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应该是以人为本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和实践“五个统筹”。中国工程院士、公共安全科技问题研究负责人范维唐认为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 ,公共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越来越凸现出来 ,引起了决策层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半年多的研究 ,专家组100 多位成员达成了非常宝贵的共识:在谋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部过程中 ,人的生命始终是最宝贵的 ,应当像对待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一样 ,把重视公共安全问题作为一个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来认真对待。据《 望新闻周刊》报道 ,我国每年由于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 6 500亿元人民币 ,约占 GDP总量的6 %。其中 ,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2 500亿元;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 500 亿元;自然灾害造成的2 000 亿元损失;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 亿元。近年来 ,安全事故总量居高不下 ,屡屡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具突发性、灾难性和社会危害性。1990年至2002 年 ,我国安全事故总量年均增长 6.28 %,最高时增长达 22 %。统计资料显示 ,2002 年全国共发生107 万余起道路交通事故 ,夺去了 11 万人的生命。2003 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 50 万 ,其中 ,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4 万 ,居世界第一 。在所有的工矿企业中 ,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最为严峻 ,2002年因瓦斯爆炸、矿井坍塌等恶性事故死亡近7 000 人。全国平均每天发生 7.2 起一次死亡3 人~9 人的重大事故 ,每周发生2.5 起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每月发生1.2起一次死亡 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有关专家指出 ,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我国的生产安全角势在未来相当长8 (P17)的时间内仍将十分严峻 ,事故发生率仍将在高位徘徊 。
食品安全也成了一个大问题。据了解 ,污染与中毒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隐患 ,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受到严重威胁。2001 年卫生部收到706 起食物中毒报告 ,中毒病例 22 193 人 ,死亡 184 人 ,但专家估计实际中毒人数可能是统计数量的 10 倍以上。除有害微生物外 ,农药、兽药、生物毒素、亚硝酸盐等15 类物质成为食品安全隐患;看不见的慢性污染更是防不胜防。据统计 ,我国有 8 亿人体内残留有早期使用的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动物产品中所含的生长消毒引发的健康问题和兽药残留引起的抗药性 ,困扰着全球科学家。2001 年 ,有关部门在“残留物质监控计划”中 ,对规模化养殖加工企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监测结果表明 ,多数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农药、兽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状况不容乐观 。2004 年涉及10 个地区40 家企业 ,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婴儿 229 人 ,其中轻中度营养不良的189 人 ,共造成12 名婴儿死亡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震惊全国 。2004 年 5 月 19 日长春大学部分学生在食堂用早餐中的炒饭后 ,139 人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胸闷、指甲发黑等症状 ,经化验为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 。自然灾害损失严重。在短短30 秒中 ,24.2万人死亡、16 万人受重伤 ,这就是 1976 年 7 月唐山大地震的杀伤力 ———来自大自然的“不测风云”,常常使人们的生命面临猝不及防的威胁。我国是受地震灾害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20 世纪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占全球1/3 ,夺去了60 万人的生命 ,死亡人数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1/2。我国22 个省会城市和 2/3 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均位于地震高危险区。实际上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重大突发性灾害频发 ,70 %以上人口 ,80 %以上工农业和城市 ,受到各种灾害严重威胁。一次重大的自然 灾害可造成数万、甚至数十万人死亡 ,千百万人受到冲击。近10 年来 ,在台风、暴雨和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中丧生的每年都有上万人 。一些地区盲目追求经济发展 ,对资源和环境“掠夺式开发”,严重忽视了防灾减灾的战略任务 ,人为地加重了自然灾害 ,使社会承受灾害的能力愈加脆弱。人祸也直接威胁着生命安全。火灾是危害最持久、最剧烈的灾害之一。我国每年因火灾而死伤的人数都在几千人。据公安部统计 ,2003年共发生火灾254 811起 ,残废2 497 人 ,伤3 098 人。近年来 ,火灾现象呈现出复杂和多样化的趋势 ,现代城市人口、建筑、生产、物资集中的特点使火灾发生更为集中;各种新型材料的使用使可燃物种类增多 ,燃烧形式和物种更加复杂 ,火灾有毒气体危害问题突出;各种新能源和电器产品的使用导致火灾起因更为复杂、多样和隐蔽;高层、复杂、超高建筑的增多使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条件恶化等等。
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如果说火灾的发生还有一定的偶然性 ,而人与人之间的流血的冲突、社会治安事件递增是某些社会领域长期非良性运行的必然结果。正如有关专家指出 ,多年来我们用非常低的劳动成本和非常高的资源环境代价换来了 GDP的高速增长 ,而忽略了社会的均衡发展。从 SARS引起的社会性恐慌和一些重大社会安全问题可以看出 ,我国的
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应对公共安全问题和社会风险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把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问题提上议事日程。长期以来 ,民政、农业、卫生、教育、环保等几大社会发展部门受到了忽视 ,应该增加投资 ,使整个社会的发展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
四、理论和事实表明 ,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公共安全体系已经十分迫切、十分必要、十分重要。这既包括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自身的健全和完善 ,也需要公共管理的健全和完善。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 ,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 ,在我国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实践中 ,已将公共安全管理纳入视野。但遗憾的是 ,在公共管理学的教材中 ,虽然也列举了具体的管理内容 ,如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法治管理、公共财政管理、公共科技文化教育管理等等 ,但却缺少公共安全管理这一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随着理论和实践的推进 ,应该在公共管理学教科书上补上这一章。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 ,在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方面 ,有这样一些方面需要创新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 ,包括 ①建立预警机制。贯彻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的基本指导方针 ,改变重治轻防的实际 ,切实加强预防预警的人力、物力、财力、装备、科研的投入 ,化解各种危机和风险 ,尽可能把潜在的威胁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或阻止或减缓突发事件的发生 ,降低激烈程度和减少覆盖范围。②建立分级制度。在总结自己经验教训和广泛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基础上 ,依据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的范围、影响程度进行科学分级 ,制定分级预案 ,进行分级预防和应急处理 ,依法规范和宣布突发事件的级别 ,科学应对。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联席协调、信息沟通和反馈、资源动员机制、交通运输保障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包括经济安全应急体制;学习、生产和工作场所安全应急体制;环境安全应急体制;公共卫生安全体制等。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通常 ,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具有紧急性和灾难后果的迅速蔓延性 ,解决和控制的最佳时机稍纵即逝。必须给最先接触的一线人员临机决断权力。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建立涉及不同公共安全类型的基金 ,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捐赠。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农村和农民 ,是我国公共安全保障的重点之一 ,必须特别重视 ,采取有效措施和有专项经费给予保证 。
二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 ,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 ,统筹全局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 ,既有日常安排 ,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 ,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三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 ,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 ,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 ,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 ,规范各种制度 ,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 ,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 ,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 ,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 ,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 ,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 ,清华大学于 2003 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 ,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
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 ,比如风险的评估 ,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 ,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 ,生命安全的保障 ,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五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 ,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 ,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这就需要公安大学培养和培训相关人才。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 ,敬业精神强的人才 ,发挥他们的作用。
六是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 亿元 ,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 ,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 ,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七是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 ,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 ,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 ,维护社区治安 ,维护公共安全。
八是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 ,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 ,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 ,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 ,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 ,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 ,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