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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网络安全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23-04-07 05:06:46

㈠ 有没有社区青少年公益性上网的安全制度,急用,谢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满足信息化时代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青少年提供就近、便利、健康有益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引导青少年运用互联网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充分享受网络文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文件),团省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和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设“天天”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的意见》(团浙联[2002]19号)精神,以及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天天”社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以下简称“青少年电子阅览室”)是“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功能区之一,是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以城市社区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提供健康、丰富、文明、安全的网上读书服务和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和方式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
第三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为青少年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认真引导、帮助青少年正确运用互联网获取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科学文化知识和文明程度,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二章 设 立第四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以共青团等社会团体为投资创办主体,可鼓励企业投资赞助创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是由社区直接管理的公益性文化信息设施,必须遵循为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不得实行经济承包、挂靠经营或以经济目标责任制的方式经营。
第五条 各级地方共青团组织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主管部门。团省委会同省文化厅、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制定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管理办法,对全省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组建提出布局规划的意见,监督各地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共青团组织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制定本辖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筹建方案,审核、设立并管理本辖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日常服务活动。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实行社区责任人管理制,“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电子阅览室所在街道(城镇)和“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文化、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电子阅览室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加强电子阅览室的自身管理。
第六条 设立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应由“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或其主管单位向县(市、区)以上文化和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核发批准文件。
第七条 设立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青少年电子阅览室设立的布局规划;
(二)必须设立在“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内,不得另辟场所;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四)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电子阅览服务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五)必须符合卫生部门有关公共卫生的要求,有通风设施和良好的采光、清洁条件;
(六)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的各项条件,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设备和设施齐备,疏散通道畅通;
(七)必须建立和落实公安部门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必须安装安全管理软件,落实上网登记制度;
(八)电子阅览室实用面积数(平方米)与上网计算机台数之比不得小于1:2.5;
(九)电子阅览室的电脑配置不少于6台,藏书量(含电子读物)在2000册以上;
(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共青团、文化、公安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电子阅览室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持,以及专职或者兼职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计算机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半年以上正规计算机培训证书,或浙江省计算机等级教育二级证书,无犯罪记录;
(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第八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服务对象原则上仅限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根据有关规定经当地文化部门审批许可外,不得对社区成年居民提供零星上网服务。可利用现有设施和空余时段开展电脑知识等培训。
第九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对未成年人采取有组织、有指导上网。即由学校及共青团、少先队统一组织上网,或在老师、监护人陪同下上网,或经学校和家长同意参加社区青少年读书俱乐部,以 会员身份开展有辅导员指导的上网阅览活动。
第十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以查阅信息资料及网上信息服务为主,用户不得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反动的或不健康内容的信息,不得从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上网用户,除文化部门指定的棋牌类等益智游戏外,不得上网游戏。
第十二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对未成年学生实行限时开放,开放时间为平时每天16时至21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每日8时至22时,每人每天累计上网阅览时间不超过2小时。
第十三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对未成年人应实行免费或低偿收费的原则。如收费则不得高于1元/小时的标准。对特困家庭子女、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学生及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适当给予免费服务。
第十四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读者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登记(包括姓名、学校或单位、证件种类、证件号、上机起止时间、机号等),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上机,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
第十五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应积极发挥中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网等优秀、健康的青少年健康网站的作用,积极运用图书馆、科研院所的网上图书信息资源,经常性组织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引导青少年通过上网读书活动学习知识、增长才干、陶冶情操、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六条 “天天”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应充分利用电子阅览室的设备,组织青少年读书俱乐部,积极开展青少年电脑培训和网上读书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七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实行辅导员挂牌服务制度,辅导员应承担青少年学习电脑知识和开展网上读书活动的辅导工作,指导未成年人和自学者正确利用网络。
第十八条 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应在显着位置公布、张贴《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有关互联网上网的法律、法规、办法、规定中的重要条款及各项管理制度,提示上网用户遵守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安全文明上网。第四章 奖励与罚则第十九条 浙江省“天天”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青少年电子阅览室的运作状况,给予相应的评优及奖励。
第二十条 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视情作出通报批评、暂停服务限期整顿,直至取消服务资格收回审核批准文件的决定。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级公安机关可依据或参照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查处。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未涉及的有关事项,按照国家、我省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浙江省“天天”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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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

网站作为信息的重要传输载体,一旦遭受攻击,既严重损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利益和隐私,又阻碍了网络应用的发展。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希望对你有用!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1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精神,在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的基础上,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全名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城乡管理由粗放向精确、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现将各级网格职责分解如下:

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的重大事宜定期深入社区内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城乡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和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

二级网格:协助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列席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小时深入社区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上级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并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巡查网格内市政、消防等硬件设施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指导和动员相关责任人工作;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一)排查报送机制

1、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网格化管理系统台帐,并实行动态化管理。认真排查,做好信息记录工作,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职能科室。

(二)信息管理机制

1、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将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2、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三)处置反馈机制

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涉及到市、区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城乡职能科室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城乡职能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城乡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城区督查考核组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负责督查下级网格运转情况,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社区工作考核一并实施,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城乡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五)奖惩表彰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考核奖励:

①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②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参评市、区、城乡各级先进荣誉,作为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惩罚:

①对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未能及时掌握信息与问题而给城区造成影响者,给予警告一次。

②在平台管理上,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特别是数据虚假者,给予通报批评;

③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给城乡造成影响者,城区党工委视情节给予处分。

④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3、奖惩表彰细则另行规定。

城区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组(签字)

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签字)

二0一一年X月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3

为实现我办新跨越,全面实施“网格管理、“五三二一”工程责任到人。彻底改变社区面貌,加快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品味,夯实构建社区承载力,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特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社区两委会议精神,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制度

1、村(居)干部和网格管理员要按时参加我办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缺席一次口头批评,连续缺席三次以上公示批评。

2、居委会干部必须每天早8:30分前签到考勤,外出时写明工作去向。

3、积极主动完成我办和社区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且件件有回音。干部下网格每月不少于10天。

二、加强城市管理、切实抓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

1、有义务向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宣传“爱卫生、讲文明”,让他们树立“辖区洁我荣,辖区脏我耻”的公德文明思想,自觉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宣传教育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对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自家门前,人行道卫生,每天自己打扫,垃圾归袋(箱),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清收,不得任意堆放,楼上住户不得任意往楼下乱倒污水和乱扔垃圾,严禁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积存垃圾,不准沿街为市、占道经营,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不得随意张贴“牛皮癣”网格员引导小区住户负责清理自家住房墙体“牛皮癣”,凡经上级部门查出,我办通报一次扣10元,区通报一次扣50元。

3、加强本网格居民群宴及流动厨师的卫生监督管理,群宴申报必须提前一周向居委会报告,申报率及监督管理率达100%。

三、信访维稳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本网格各类不稳定因素可预防性案件,信访信息的定期排查和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回馈工作,确保信息管道畅通,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的现象。,做到一周一排一上报,报表时间每周一上午。

2、积极配合部门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老上访户、纠缠户的稳控工作,确保本网格无非正常上访发生,特别是做到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到京、省、市、县非正常上访;出现一次非正常上访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3、协助做好无毒、无邪教小区创建、小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

1、有义务对本网格居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要加强对本网格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管理。

2、每周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本网格对烟花爆竹液化气经营的安全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整改工作,无记录批评。

3、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社区办公室汇报,工作中发现有大案要案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电话3310168;瞒报或漏扣50元。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社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有义务宣传计划生育的各种政策,协调组织一年三次“三查一治”服务工作,每次例会按汇报表计生信息,做好本网格常住人口、高龄信息的每月调整工作。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2、积极完成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年度内无新婚、怀孕、出生、四术等漏登漏报现象。做好本网格每月人口出生、死亡记录,并于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3、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本网格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做到底子清,每日有记录,并在每月1日11日21日前交回本网格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表,漏报一次提出批评。

六、严控“两违”制止违法建房占地工作

1、严格实行巡查制度。小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每天要对本网格巡查1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无记录一次扣20元;发现“两违”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小区报告。

2、由我办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因监督、管控不力导致违法建房或违法占地,对群众举报到县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50元;对群众举报到市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100元。

七、社保、民政工作

1、关注民生问题,强化政策落实,广泛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了解本网格居民的家庭和就业情况,做到就业状况清、就业去向清、就业愿望清。积极配合组织居民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和招聘会。实现本网格的充分就业。

2、开展基础社会保障服务,协助社保所核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老年福利养老保险福利性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请登记核实等工作。

八、机动工作

1、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报送工作的各类信息。

甲方:青莲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

网格管理员:

网格保洁员:

____年____月____日

㈢ 我国是在哪一年成立中央网络安全政策的

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于2016年3月25日在北京成立。该协会是由中国国内从事网络空间安全相关产业、教育、科研、应用的机构、企业及个人共同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下简称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 2016月3月25日,在京召开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国工程院院士方滨兴为协会首任理事长。

2. 2016年5月13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准予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民函〔2016〕139号)》。

3. 2016年5月31日,中央网信办机关党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支部委员会。

4. 2016年11月25日,在京召开“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法律与公共政策专业委员会”及“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竞评演练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12月3日,在京召开“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2017年8月24日,在京召开“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5. 2019年1月25日,与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四家单位成立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受理社会各界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举报,具体推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评估工作。

6. 2019年4月15日,在京召开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秀军同志为新任理事长,协会秘书长李欲晓同志为法定代表人。

7. 2019年10月18日至22日,首次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举办网络安全专题展区。

㈣ 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可通过哪个平台投诉

非法社会组织投诉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投诉举报”栏目,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主要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线索信息。

此外,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者参与其活动时,务必注意核查其身份。全国90万家社会组织的登记信息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等渠道在线查询。

(4)民政网络安全责任制扩展阅读

2021年第二批1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已被依法关停:

近日,民政部、中央网信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发力,精准打击,依法关停了2021年第二批1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新媒体账号,清除了有关关联网页。

为进一步夯实线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果,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网络活动根基,形成线下线上治理闭环,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前期已分四批,对65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其开办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予以关停。

此次的关停涉及中国雷锋基金会、全国邢氏宗亲总会、中华旗袍博物馆、中国网络书法联盟、中国报商联合会等10家已被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