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等保2.0
等保2.0全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标准(以下简称等保2.0标准),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国策,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安全角势的变化;等保2.0标准在1.0的基础上;注重全方位主动防御,动态防御,整体防控和精准防护;实现了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工业控制信息系统等保护对象野让全覆盖;以及除个人及家桥岁庭自建网络之外的领域全覆盖;等保2.0标准的发布;对加强我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哪些行业需要开展等保2.0?
政府单位、金融行业、医疗行业、教育行业、公共安全行业、能源行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信息系统定级需求的行业敏脊睁与单位,均在等保2.0的监管范围。
企业为什么要做等级保护?
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都要求展开等级保护工作。如2017年6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七条要求,国家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二十一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三十一条则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2019年12月1日颁布的《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明确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将受到相应处罚。
2. 网络<strong>法律法规</strong>有哪些内容
网络法律法规内容如下:
1、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银态备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二通过闭仿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3、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锋毁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有什么影响
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对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进行规范。
4.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一)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对该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三)对重要系统和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四)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有什么影响
2016年1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生效,引发外媒关注。据塔斯社5月31日报道,这部法律涉及逾7亿中国网民的权益,明确了网络运营者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保障网络安全的主要原则及措施等。该法第一章说,制定此法意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报道称,根据该法规定,针对个人信息,该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该法表示,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另据《华尔街日报》网站5月31日报道,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生效,一些外国科技企业对新法将如何影响其运营感到困惑。报道称,这部法律要求对提供给中国政府和中国核心产业的技术产品进行安全审查。一些外企称,这部法律的涉及面之广足以让中国当局拥有限制某个产品或某项服务的能力,因此可能会使中国企业拥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欧华律师事务所说,在此前数周,中国已经引入了一些新规,比如对违反或无视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实行刑事处罚,以及要求企业在中国使用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前先征得同意。报道称,一些在华企业说,它们并不十分清楚应当如何实施这部法律。针对外界质疑,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6月1日报道,中国网信官员5月31日表示,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网信官员解释说,网络安全法关于数据境内留存和出境评估的规定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要求;上述数据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可以出境。报道称,对于中国《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法(试行)》会不会给境外企业带来不公平待遇,形成事实上的技术壁垒,网信官员表示,安全审查没有国别差异,审查不会歧视国外技术和产品,不会限制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针对外界担忧,新规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网信官员回应称,对这条规定有两点理解:一是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二是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报道称,关于网络安全法还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信息的传播。外界认为,这一要求其实意味着严格管控国外网站,限制信息跨境流动。网信官员对此强硬表示,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违法信息在境内传播,是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的体现。5月7日,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在“青少年网络安全战车”上参与互动游戏,学习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6. 网络安全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网络安全行业越来越重视,未来人才培训和产业规模发展前景可观,如何规范,保障网络安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
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要强调了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等行业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建设,是我国第一部网络空间管理方面的基础性法律。
2017年1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网络管理能力,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
2018年3月:《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重点强调要推动网信事业和资本市场协调发展,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网信和证券监督工作联动。
2019年3月:《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网络安全纳入考核范围。
201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将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出了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2019年5月24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家网信办发布。
2019年7月2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由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及财政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7.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保护制度
【法律分析】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根据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等级保护是我国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网络资源及功能组件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网络中使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制度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等级保护制度也在逐渐发展,它对定级指南、基本要求、实施指南、测评过程指南、测评要求、设计技术要求等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满足新形势下等级保护工作的需要。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8. CIIPT认证的发证机构是谁安徽合肥本地可以考吗
CIIPT认证发证机构是公安部信息安百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
ciipt认证体系下分为这几种:
CIIP-A(工控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运维师,全国首家针对工业控制领域办法的安全证书。适合各行各业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相关工作人员。
CIIP-E(能源)能源行业网络安全评估师 适合能源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包括正在或者期望从事网络安全等级包括检查,自查,自评估个的人员。
CIIP-A 信息安全管理员 适用于各行业,各部门从事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和整改方案的设计,实施和运行维护的相关从业人员。
CIIP-D信息安全管理师 适用于各行业,各部门从事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和整改方案的设计、实施和运行维护的相关人员。
CIIP-A(云计算方向)云计算安全运维工程师
针对云计算部门管理和决策者;云规划设计者;云平台建设者;按照网络安全法和等级保护相关要求进行系统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和相关人员。
京赛虎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授权的CIIPT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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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对网络安全实行等级保护制度,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在网络等级保护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10. 网络安全法运营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0)能源行业网络安全法扩展阅读
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