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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网络安全教育平台登录

发布时间: 2023-04-26 15:36:08

㈠ 安全教育平台怎么登录入口

安全教育平台在浏览器登陆。
1、打开任意浏览器。
2、在网络搜索中输入中国安全教育平台,点击搜索。
3、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中国安全教育平台官网,点击进入。
4、然后就可以进入到安全教育平台官网首页。
5、然后点击右上角的请登录选项。
6、输入账号密码完成即可。
安全管理平台,校园安全管理平台,是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网络和信息协作,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的各种表现,并与班主任、学校随时能直接联系的校园现代化安全管理平台。

㈡ 2020年临沂市安全教育平台【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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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同样需要和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在学校方面,既要传授学业知识,更要强化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有耐心,欲速则不达。要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演练等多种形式,利用黑板报、墙渣携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教育,有效防止校园暴力、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将法制、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中,建立健全对学生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对各种违反校纪的行为,特别是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教育更多的学生。要求学生了解常见的安全必备知识(交通、食品、消防、防盗、用电、网络、劳动、实验、体育运动、公共场所、自然灾害安全等数扮)。

1、不跳楼梯,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

险的活动。

2、上下楼梯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运动场。

3、上厕所要避开高峰,高年级同学要照顾低年级同学。

4、雨天路滑要小心,同学之间不推搡。如毕伏 ;

㈢ 临沂市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https://linyi.xueanq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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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校园安全常识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野敏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扶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信仔、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家庭生活安全

如何安全使用刀具?

1.使用刀具时应当注意力集中,不用刀具比划、打闹,更不能拿着刀具互相开玩笑,以免误伤别人或自己。

2.刀具暂时不使用时,要妥善保存起来,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颂坦枝不要使刀具的尖和刃部突出、暴露在外,以防止刀具被碰落而伤人或者有人不慎触碰而受伤。

如何安全使用煤气?

1.认真阅读燃气器具等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

2.使用人工点火的燃气灶具,在点火时,要坚持“火等气”的原则,即先将火源凑近灶具然后再开启气阀。

3.经常保持燃气器具的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检修;使用过程中遇到漏气的情况,应该立即关闭总阀门,切断气源。

4.燃气器具在工作状态中,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止火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漏而发生火灾。

5.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

㈣ 临沂安全教育平台登陆入口

一、临沂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 临沂安全教育平台学生登录入口地址为: https://linyi.xueanquan.com/ ,学生和家长可以输入学籍帐号登录。
二、临沂安全教育平台简介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国外经验,紧密结合我国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研制完成切实可行的谨枣我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及评价标准。2013年,受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在全国建立安全教育实验区,开展基于信息化平台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模式研究,探索和创新安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为各地开展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提供依据。

1、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教育过程和效果的实时管理和量化考核,强化和落实学校和教师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实验区的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努力将实验区打造成“全国安全教育示范区”。

2、建立有效的安全教育体系。

在确保安全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平台资源建立有地方特色的安全教育校本课程体系。

3、协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化平台,教师可以方便地运用视频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带领学生开展技能训练、进行家校安全教育互动、及时了解和评价安全教育效果等。

4、协助中小学生(幼儿)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通过信息化平台,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技能 训练、参与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等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 生(幼儿)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协助中小学提升应急疏散演练效果。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操作规范》要求,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困晌纤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安全和效果。中国教育学会协助各地重点解决学校师生开展演练过程中的实操性问题,提高应急疏散演练的效果。

6、加强家校互动,提高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
三、临沂中小学安全教育新闻
一年之计在于春”,时至三月,春回大地,春风和煦、百花争艳,春天是美丽的,生活是美好的,而生命更是可爱的。临沂九曲小学在第24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举行“交通、溺水、消防、校园、食品等安全教育,共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师生幸福安宁的基本保障,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等。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数字是枯燥的,但它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些都说明校园并不是一块安全净土,校园安全角势依然严峻。但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树立自我安全意识

1、我们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汪仿文明意识,要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树立自我安全意识,让安全走进我们的生活,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同学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排查,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防患于未然。

提高个人思想素质

2、团结同学,和同学和睦相处,善于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严禁打架、骂人。打架往往是从骂人开始的,而有些同学骂人已成口头蝉,极不文明,我认为,骂人和打架一样,是一个人智力极度低下的表现。

关注课间安全

3、请同学们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

严格规范操作

4、体育活动、实验课、微机课及其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遵守交通规则

和交通秩序

5、按时上下学,不要在公路上玩耍;更不要在公路上乱穿,过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未满12周岁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或外出玩耍;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乘车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下车,不乘坐无牌、无证及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违法车辆及电动三轮上下学。上下学途中及节假期内严禁到河塘堰渠等危险地段玩耍、戏水,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上下学途中及节假期内不招惹、玩弄路边的狗、牛、蛇、蜂、猫等危险动物。

讲究饮食卫生,

养成良好习惯

6、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偏食,不暴食暴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强化“防火灾、防触电、

防侵害”意识

7、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 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不私拉电线,不接受陌生人接送与来访,遇到形迹可疑的人要及时报告学校。

学会自护自救,

提高防御能力

8、学会简易的防护自救方法,遇到偶发事件要冷静对待;敢于纠正一切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和现象,做维护校园安全的主人。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9、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上学放学不要独行,最好由家长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及时敢于拨打110报案。

通过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把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抓好、抓实、抓细,扎实有序地开展工作。 ;

㈤ 临沂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陆:https://linyi.xueanq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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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间活动

1、不跳楼梯,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2、上下楼梯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运动场。

3、上厕所要避开高峰,高年级同学要照顾低年级同学。

4、雨天路滑要小心,同学之间不推搡。

二、教室活动安全教育

1、防磕碰:不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摔: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压到手,也应当处处小心,要轻轻地开关门窗,留意是否会夹到他人的手。

5、防火灾:不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小鞭炮等危险物品进校园,杜绝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6、防意外伤害:不准带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不能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三耐衫、交通安全教育

1、行路安全

首先要认识并掌握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敬键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亮亩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在城市里的马路上,一般都用白色或黄色的线把马路分成机动行驶的快车道,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和其他慢行车辆行走的慢车道,及行人走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不要几个人并排行走,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低年级的同学们出门时,要有家长的带领,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防发生事故。

走路要专心,不能东张西望,看书看报或因想事、聊天而忘记观察路面情况。那样很可能被路面上的石块、木棍伴倒,摔伤或撞倒树上、电线杆上,甚至可能发生车祸。路边停有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避开,免得汽车突然启动或打开车门碰伤。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游戏或追逐打闹,更不要扒车、追车、站在路中间强行拦车或者抛物击车。雾天、雨天走路更要小心,最好穿上颜色鲜艳(最好是黄色)的衣服、雨衣,打鲜艳的伞。晚上上街,要选择有路灯的地段,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和路面情况,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或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及各种无盖的井里。

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2、骑车安全

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就是满12岁,骑车上街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上街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3、打出租安全

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4、铁路及乘火车安全

不能在铁路口或铁路上行走逗留、打闹,拣拾废余物品,也不能钻车或扒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栏杆放下表示火车就要通过,千万不能钻栏杆过道口。不要横穿铁路,更不能在铁轨上玩耍。如果有火车来了,必须站到铁轨5米以外,在电汽化铁路线上,还要注意不能攀爬接触网支柱和铁塔,也不要在铁塔边休息或玩耍,防止触电。在站台等车时,要站在安全线以外,如果在没有安全护栏的小站上,一定要离开轨道两米以外,火车进站时速度很快,离近了就有被卷入的危险。

在火车上,不要玩火;不要到两节车厢的连接外去玩,这样容易被夹伤或挤伤;千万不能把头、身子、手等伸到窗外,免得被车窗卡住,或是被沿线的信号设备、树木等刮伤。用完的塑料饭盒、水瓶、包装袋等茶物,不能顺手扔到窗外。

四、食品卫生教育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火腿面包等。

2、隔夜最好不要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不要乱吃零食,要时刻保持口腔卫生,这样才能长出坚硬、整齐、洁白的牙齿。

5、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6、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7、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五、防溺水安全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得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更不能游泳。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六、火灾的预防与自救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盘、瓷盘或水泥地、砖地上,同进还要注意远离可燃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7、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9、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10、清明节时,扫墓也要特别注意香蜡引发的火灾。

11、家中发生大火应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12、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13、如果是电器着火,立即拉闸断电,用干的毛毯棉被捂盖,切记不要用水扑救,因为水是导电的。

14、发生火灾第一件事是拨打“119”讲清着火地点。

15、不要慌张,沿墙壁匍匐前进,并用湿毛巾包住口、鼻,如果衣服上着火,不能盲目乱跑,应该扑倒在地来回打滚或跳入近旁的水中。

16、如果在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火灾,首先要保持镇静,要辨明方向,千万不要拥挤、盲从,不要往座位下、角落里或柜台下乱钻。

17、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常用的有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A、上下摇动B、拔掉保险销C、喷嘴管朝向火焰的根部D、压下阀门,人离火不要太近,在喷射时人成弓步站立。

七、如何防止意外伤害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3、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4、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直接与电源接触。

6、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7、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8、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

9、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不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10、不要在楼梯上玩耍,特别是楼道拥挤时必须靠右走。

11、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向下直滑或追逐奔跑,踩空或撞人都可能造成严重伤害。

12、严禁爬高或在阳台护栏上探取东西,特别是擦窗户时不要将身体探到窗户外面。

13、严禁用仿真手枪对准人或路灯、窗户、玻璃射击,这样会伤害他人和损坏物品。

14、抬餐、打开水时防止烫伤,应小心谨慎,在家使用高压锅前,一定要先检查气阀是否通畅,打开锅盖时,防止蒸汽烫伤,应侧过身朝另一个方向打开。

15、喝汤也要小心,慢一点去尝一尝、试一试。

16、大人炒菜时,不要站在油锅边,以防油星飞溅烫伤。

17、还要特别注意有些动物是有毒的,不要接近,如癞蛤蟆、马蜂、狗、蛇等等动物。

18、不要在建筑工地玩耍,地上杂物较多,容易扎伤脚,楼房上面随时可能掉砖瓦砸伤头。

19、不要在垒放的木材、油桶、木箱等地方玩,以免物品倒下压着人。

20、不要在危房旁玩耍或捉迷藏,以免坠落砸到。

21、不要跟陌生人讲话、接触,更不要吃陌生人送给你的食物。

22、不要离家出走,与大人赌气出门在外,让大人操心,也避免遇上坏人。

23、放学回家不要在外面玩,应先回家,如果有什么事需外出应与家长商量,好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24、严禁进入游戏机室、网吧、录相厅、歌舞厅,以免接触到一些坏人,和一些不好的游戏

八、教师要求

1、安全教育人人有责,各教师从身边小事做起,预防为主,教育为主,发现危险苗头及时教育。

2、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各班做好困难生的教育档案,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

3、注意教育方式方法,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

4、发现安全隐患、事故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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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牵动万家。而当今生活环境的千变世祥伏万化,社会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家庭的过多保护,使许多学生面对具体问题时显得束手无策。无论是教师、父母或者警察等,都不可能给任何孩子安全一生的承诺和保护,只有学生自身具备了安全意识和能力,方可一生平安。因此,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应是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形成自救自护能力。安全教育应注意内容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我认为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交通安全教育(包括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学校要教育学生学习交通法规,熟悉交通信号(信号灯、手势)和标志,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范,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二)日常生活安全(包括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1、学校要教育学生掌握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常识,严禁违章操作,能正确识别并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
2、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习惯和用药卫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买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菜,防止食品污染、有效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及防止其他几种常见的食物中毒,如:发芽的马铃薯、没煮透的四季豆、鲜黄花莱、认不准的蘑菇等。
3、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获取有关信息,学校指定专人从网上下载饮食安全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学生通报,特别是各地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要求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三)活动安全教育(包括运动环境和器械的搜携安全、体育课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动与游戏、宴租放鞭炮、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
1、要教育学生遵守体育锻炼规则,作好运动前准备,掌握正确的动作技巧,游泳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杜绝冒险行为。
2、要教育学生外出、乘车注意安全,管好钱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四)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包括水火灾、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例如,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我们学校专门进行了地震疏散演练。

(五)社会治安教育(包括盗贼、骗子、抢劫、挟持、绑架、黄毒等)。要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坏人拐骗和伤害,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远离黄色书刊和黄色音像,不迷恋网吧,注意正当的网上交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注意劳逸结合,科学用脑,克服不良情绪,保持心理健康。

(六)意外事故处理教育。要教育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老师,掌握安全应急常识,牢记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总之,教师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将方方面面的安全知识教给学生,使学生在头脑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学生懂得了安全,才会事事安全,人人安全。仅有安全意识、懂得防范方法是不够的,必须将头脑中的意识与方法转化为学生自身的应变能力。一方面,这些不安全的事说定那天就会碰上,要学会自护自救和互助互救;另一方面,形形色色的具体问题没有一个标准的万能应对模式,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机智灵活地处理。学校应强化班级活动,在活动中创设情景,让学生扮演各种角色,置身其中,深刻体会,让他们的脑子活起来,身体动起来,让安全警钟时刻在学生头脑中敲响。 ;

㈦ 安全教育平台如何登录

登录安全教育平台的步骤如下:

工具:opporeno7、colorOS11.1、安全教育平台1.8.6。

1、点击微信快捷登录,在安全教育平台的界面中,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再点击微信快捷登录,进入新界面。

安全教育平台的意义

网络安全教育平台走进幼儿园以来,一直受到孩子们的喜爱,课程利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一个个适合孩子们的教育专题,一场场安全故事小案例,增强孩子们对安全教育的意识,也令孩子们掌握了很多正确的自救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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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着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