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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网络安全法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5-19 04:08:45

A. 如何在工作学习中学习贯彻网络安全

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条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C. 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什么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

最佳答案

国家网信部门

D. 专家解读2019年《网络安全法》草案

一、重大历史进步

网络安全不是今天才重要,网络安全立法也不是今天才迫切。十二年前的中央文件曾罕见地以书名号明确了立法任务,可见决心之巨。只是网络安全立法之路实在艰辛,时国务院信息办审时度势,由信息安全条例角度入手,并连续数年推动其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二类立法计划,之后未能再进一步。2008年后,国务院信息办职能整体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方面意识到制定条例未必就比人大立法容易,且国务院行政法规无力调整现行上位法的法律规定,遂决定返回制定信息安全法。然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颇多领域亟待立法,国家立法资源有限,每个部门允许提出的立法建议屈指可数。工业和信息化部既要考虑信息化立法,还要考虑工业立法,一半指标已不得用,而信息化方向还有一部历史更为悠久的电信法望眼欲穿,信息安全法终究连个队都没排上。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不计其数,社会公众翘首以盼,均无果。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这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立法程序,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欢欣鼓舞之所在,不是因为草案具体内容,而源于征求意见本身的象征意义。时至今日,我们对网络安全立法不是搞清楚、看明白了,而是问题更多、更复杂了,很多观点分歧可能更大了,网络安全立法难度不降反升,但突破恰恰在此时。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中央领导同志英明决策,切实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了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不但作出“网络强国”的全局战略部署,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等,无一不历经多年论证而蹉跎,今朝方开花结果。

诚然,网络安全立法工作十分艰巨,草案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今天的一小步,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一大步。我们应该宽容它、呵护它,使其不断成熟、更加科学,成长为护佑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参天大树。

二、彰显国家意志,确立基本原则

草案在“总则”和“网络安全战略、规划与促进”部分提出的宣示性条款远较其他法律为多,还设立一条倡导性条款(即“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这些“软性”法律规定确有必要,其意在于宣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的主要举措,从而为整体推进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坚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要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不能简单地通过不上网、不共享、不互联互通来保安全,或者片面强调建专网。要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维护网络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新本领,而不是因噎废食、自甘落后。

二是提出了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草案虽未作解释,且一笔带过,然犹有石破天惊之意。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网络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对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持积极态度,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治理、技术与标准、打击违法犯罪等,目标是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多年 实践 和各国经验表明,网络安全工作离不开统筹协调。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有必要通过立法增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权威性。草案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对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网络安全应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跨部门工作,由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对网络安全审查、重要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等新出现的综合性管理工作,由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办法或组织实施。由此,政府向解决分散、多头和重复管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组织成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首先是要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其次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网络安全规划,确保战略落地,确保这些行业和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有监督。

七是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在网络安全建设中的指导性、规范性作用。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以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创新能力。

九是做好宣传教育和 人才 培养工作。首先,要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进入正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CIIP)是各国的通行举措。虽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CIP)涉及物理设施安全,与前者不完全一致,但两者在多数情况下已可以混用。CIIP/CIP一直是各国网络安全战略的重点,有的国家甚至以CIIP/CIP战略代指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我们国家在2003年时已经要求“重点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并且在实践中明确了基础信息网络是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重要信息系统是银行、证券、保险、民航、铁路、电力、海关、税务等行业的系统,即俗称的“2+8”,相关保护工作也常抓不懈。但整体而言,我们与国外差距很大,已是国家安全的软肋,草案为此设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一节。

一是扩展了保护范围。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已经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的国家,其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几乎都远超过我们,例如美国有17类,而我们则有很多重要系统尚未纳入保护视野。草案首次明确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点行业信息系统、公共服务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网络服务商系统。最后一类系统中很多由私企运营,运营者可能对其列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不适应,但当网络服务商的用户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安全已经不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成为一个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甚至国家安全问题,理应承担更多责任。一些国外机构可能会拿这个做文章,但事实上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有87%受私营企业控制。

二是明确了保护要求。等级保护是1994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出的制度,其对全国各类信息系统提出了分五个等级的通用安全要求。恰恰因为通用,这个要求只能是基线(即基本要求),其有必要但并不足够,特别是不足以反映应用模式日趋复杂的异构系统的动态防护需求。此外,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涉及很多工作,不仅仅是提出系统自身的保护要求、加强系统安全建设那么简单,还包括一系列的管理工作和公共平台建设,不能由一项制度取代其他制度,理应对此建立专门制度。草案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于某些重点要求,如网络安全审查、风险评估等,草案则在具体条款中进行了明确。

三是划定了保护责任。草案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解决了其保护责任模糊不明的问题。他们有必要从国家安全角度承担防护责任,但这个责任毕竟是有界限的。大家希望知道做到什么程度就无责了,也关心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对很多重点行业的信息技术或网络安全部门来说,这不仅仅是免责的需要,也是推动工作的需要,因为这些内设机构如果没有强制性依据,很难得到业务部门的配合。此外,以前我国重点行业的网络安全监管责任也很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进入机房检查,但谁都不用负责,重点行业往往无所适从、疲于应付。为此,草案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这是一个重要进步。考虑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确涉及多个部门,草案授权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中,要杜绝某个部门前脚走,另一部门后脚来的现象。

四、兼具综合法与专门法的特点

网络安全包含的内容太多,当前需要立法规范的事项也很多,于是就有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争议。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世界上鲜见网络安全的综合法,有名的美国《计算机安全法》实际上针对的是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近几年美国国会讨论的《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增强法》则主要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问题。

作为第一部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不应该计算在内),草案首先要体现综合性,其侧重点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明确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是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体现依法治国要求。这首先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需要(如对境外违法信息予以阻断、实施网络通信管制等);其次,这些规定和措施往往经过了实践检验,部门间争议较小,有利于提高立法效率。

四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形成制度框架,这些基本制度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是推动基础性工作、夯实基础能力所必需。

此外,为了突出实用性,草案还应部分体现专门法的特点。这应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是实施重点防护,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内容等重点安全关注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防范重大威胁。例如,信息系统安全受控于人是我们面临的心腹大患,斯诺登事件使我们进一步看清风险所在,这就要对供应链安全进行规范。

三是对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社会诉求予以响应。

总体看,草案比较好地处理了综合法与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但个别条款还是过于纠结细枝末节(如网络运营者的分项安全保护义务不必展开),或细致到了足可取代部分专门法的地步(如个人信息保护应制定专门法,原有条款似可删减后将重心转向规范信息内容安全)。除了个人信息外,草案没有突出对公民个人权益的更多保护,如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并不是为了解决公民作为受害者“报案无门”的困窘,这不能不说是小的遗憾。

五、“网络安全”的定义还可以更为妥帖

“网络”和“网络安全”是“网络安全法”的题眼。但草案给出的这两个定义却使整篇草案黯然失色,效果有云泥之别。近年的工作中,我们用过“信息安全”,也用过“网络安全”,学者们各抒己见,一些部门也喜欢朝向有利于自身职能的角度去解释,这些自不待言。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后,已经基本将其统一为“网络安全”。当然,国安委还是使用“信息安全”,《国家安全法》使用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但这些已不会造成工作上的障碍。

只是这个“网络安全”实是“CyberSecurity”之译,非“NetworkSecurity”。这里面的“网络”其实指的是“网络空间”(Cyberspace)。因此,当草案试图从“网络空间”的内涵上去解释“网络”时,便挑战了大众的科技常识底线,且出现了“网络是指网络和系统”的尴尬。当然,如果就这么用下去,倒也自成一脉,但草案转眼就去使用狭义的“网络”了,如“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接入”等,这里都是指的“network”。由此,草案中频繁出现自己与自己打架的情况。

而草案中的“网络安全”定义也需修改。现有定义不但丢掉了信息内容安全,更是与“网络空间主权”没有关联。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网络就是网络,不要让网络去包括信息系统。即,自始至终使用传统意义上的“Network”概念。对于“网络安全”,则按“网络空间安全”去解释即可。

另外,草案的起草坚持问题导向,对一些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做出原则性规定。这一处理十分务实、有益,但对于什么是“原则性规定”则要仔细琢磨。

E. 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网络安全法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掌握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的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F. 《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

备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它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从此有法可依,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等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对保障我国网络安全、维护国家总体安全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网络安全法》主要内容解读: 共七章七十九条,主要包括七大方面

维护网络主权与合法权益。

该法第一条即明确规定“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

支持与促进网络安全。

专门拿出一章的内容,要求建立和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体系,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大网络安全投入、研发和应用,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提升保护水平。

强调网络运行安全。

利用两节共十九条的篇幅作了详细规定,突出“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网络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实行“1+X”监管体制,打破“九龙治水”困境。该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明确相关利益者法律责任。

该法第六章对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关键信息基础设置运营者,以及网信、公安等众多责任主体的处罚惩治标准,作了详细规定。

总体来说,该法呈现出六大亮点明确禁止出售个人信息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诈骗;从法律层面明确网络实名制;把对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为;明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1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条 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网络安全行为规范,指导会员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 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

第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等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网络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企业和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二条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在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公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推动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认证、检测。

第二十四条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第二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 国家支持网络运营者之间在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障能力。

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健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保护规范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定期向会员进行风险警示,支持、协助会员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 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的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分别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指导和监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保护工作。

第三十三条 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三十四条 除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G.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7)如何用网络安全法指导工作扩展阅读: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H.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解决哪些重要问题

《网络安全法》共计七十多条,对网络安全各方面事项行了规定。从宏观来看,本法的出台将解决长期困扰网络安全工作的一些基础性问题。

(一)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内涵

(二)明确了网络安全的工作体制

(三)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点

上述规定体现了网络安全工作整体动态的理念,反映了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思想,也体现了技术、产业、人才等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另外弥补了我国参与国际网络安全治理的短板。我国的网络安全法制化水平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为落后,限制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合作和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很多国家的政府和行业组织在评估网络安全状况时,都明确指出中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护能力,因此都不愿意和中国政策对等合作交流,限制中国代表参与相关的规则制定。

I. 网络安全法对企业等级保护建设有哪些要求,应该怎么应对

《网络安全法》对企业提高了准入门槛和运行安全能力要求。网安法在第21条、第31条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都应该按等级保护要求对系统进行安全保护,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等级保护工作为国家网络安全的基本国策,并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其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核心地位。因此,企业/网络运营者应该采取合适的厂商提供全方面的安全服务,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可以看看锐捷的案例

J.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6篇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1

为加强我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制定xxxx年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强督促,落实责任

结合业务工作特色,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明确责任,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尽其职,常抓不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加大督促力度,寻找信息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纠正措施,持续改进信息安全工作。

二、做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用户管理、网络安全检查等运行控制制度和数据安全管理、病毒防护管理等日常网络应用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木马、病毒的感染和传播,提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实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严格执行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提高计算机网络使用安全意识,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办公内网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防违规下载涉密和敏感信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处理、传递、转发涉密和敏感信息。

四、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加大信息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广泛宣传动员、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气氛;着力加强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服务效率。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守土有责"方针,深入开展卷烟市场综合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市场管控能力,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健全卷烟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卷烟市场综合治理格局,营造安全、放心的卷烟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打假破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中转、仓储、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彻查有较大影响的售假案件改烂,严惩涉烟违法分子,彻底摧毁制售假烟网络,有效遏制涉烟违法活动,切实规范全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卷烟经营户,提高卷烟市场净化率。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严厉打击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证照不符、制假售假、卷烟回收等非法经营行为,对售假"名烟名酒店"、流动摊点、卷烟回收商店等违法违规经营户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二)加强重点场所综合整治。对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网吧、集市、名烟名酒店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检查,遏制卷烟售假行为。

(三)加强物流运输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全市物流运输货运站(点)档案,监控物流货运市场动态,严厉打击利用物流手段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活动,斩断烟草专卖品运输渠道。

(四)开展公路运输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路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和携带烟草专卖品行为。

(五)整治烟叶、烟丝市场。严厉打击擅自收购烟叶、烟丝和无证贩运烟叶、烟丝等违法行为,规范烟叶、烟丝流通秩序。

(六)加强邮政核旁漏、快递领域监管。建立烟草专卖、邮政部门协作机制,依法查处利用邮政、快递渠道违法寄递烟草专卖品的案件,惩处涉烟违法分子。

(七)加强对互联网领域监控。分析研判互联网卷烟售卖、交易、物流配送等相关信息,及时锁定相关证据,有效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烟草启败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八)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对查获当事人的假烟和其他假冒商品,可将假烟案值与其他假冒商品案值合并累加,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市烟草专卖局:负责及时向市政府通报重大事项、行业成果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按照市政府安排,组织召开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烟草专卖部门负责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流动摊点、礼品回收、超范围经营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宾馆、酒店、娱乐休闲等场所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繁华商业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卷烟市场秩序;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对物流货运站等开展检查;联合质监、邮政部门对非法生产、寄递烟草专卖品行为进行检查;负责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汇总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有关情况;负责联合执法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受理、审查烟草、工商等部门移送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积极配合烟草、工商等部门开展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证照不符的卷烟经营户,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烟违法犯罪案件。

(四)市交通局:负责进一步加强运输市场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关于旅客异地携带卷烟实行限量的通知》精神,加强对物流货运站(点)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五)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查处烟草专卖部门通报的违法经营户,对未取得占道审批从事卷烟经营活动的马路市场、摊点等经营者宣传教育,对违反规定的按市容管理规定依法处理。

(六)市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烟违法犯罪案件。

(七)市邮政局:负责组织参加卷烟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反馈违法邮寄烟草专卖品信息和线索,协助做好涉烟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八)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公路运输卷烟环节的管理,协助烟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运输、伪装运输、超限量异地携带烟草专卖品和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督导推进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秦伟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协调全市卷烟市场管理各项工作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将卷烟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政策措施,总结阶段工作,商讨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骨干参与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执法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对因工作执行不力、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及时督导卷烟市场管理工作的进展;对重大案件和在行政执法中发生的暴力抗法、抗拒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实行挂牌督办,具体承办部门要狠抓落实,从重从快处理。

(四)激励先进,完善机制。为确保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对查处的涉烟案件,烟草专卖部门要按照既定奖励办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效力,推动我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上这篇卷烟市场管理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谢谢。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3

为了提高我校师生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按照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根据我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我校共开展了以下活动。

本次主题日活动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标识,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教师,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能力。

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准备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悬挂网络安全宣传标语横幅

在我校led滚动屏循环滚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等网络安全宣传标语,在学校教学楼贴宣传标语。

(2)在我校网络平台宣传网络安全相关知识

在我校网站和公众号及qq群上宣传展示此次活动的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以及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3)组织学生观看网络安全宣传视频短片

组织各班学生在班会课观看网络安全方面的宣传短片,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防护能力。

(4)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利用学校教师大会等场所组织全校教师、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全校师生对网络安全有了较深的认识,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得到加强。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4

随着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发展,我市部分学校建设了校园网,但由于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经验不足,措施不力,导致各室网络存在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为认真贯彻教育部以《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校园网络为教育教学服务,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领导,提升校园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本着自主防护,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细化管理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建立有效防范、及时发现、果断处置有害信息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校长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直接负责,加强校园网上网服务场所和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和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应用的管理、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要采取一切措施,坚决杜绝各种有害信息、虚假信息在校园网上散布;要明确管理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加强管理,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大力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能力,校园内联网计算机要统一分配静态ip地址,建立网络运行维护日志和校园网管理、应用、维护等技术文档,网络日志存档保存;规范校园网管理,落实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按要求做好各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的建立及落实,对校园网上各类有害信息做到防范得力、删除及时,确保对在校园网上制造和传播色情、反动有害信息嫌疑人的查处;信息须审核后才能发布;要加强对路由器、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管理员帐号、密码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定期更换管理员帐号、密码,管理员帐号、密码须专人使用;定期检查和检测服务器信息及日志文件,发现异常,及时同公安部门联系,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做到尽早发现,提前防范,及时补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审查,确保网上发布信息规范合法。

要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用户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监督等制度,其所发布的各类信息、资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查看学校网站发布的文件类的内部信息要实行用户名、密码登录制度;学校网站发布的教育信息要有分管领导审批,教育教学资源要由学科组长审批;对在网络信息管理不力导致出现问题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网络管理员的责任。

四、加强引导,倡导全体师生健康文明上网。

加强网络与信息核心技术的使用,实现安全防护监测预警、灾难恢复、安全认证等安全保障与网络信任功能,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环境,进一步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学生安全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工作。要高度重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掘优秀的中学校网络文化资源对学生开放,丰富中学生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要在学校中广泛开展远离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宣传教育活动和文明上网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上网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学生上网场所的计算机网络要有网站过滤功能,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要进行屏蔽;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敏感信息和有害信息。

五、加强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开展面向全员的普及性培训,加强管理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对校园计算机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提高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校园网信息保密规定等,具备处理各种突发网络安全事故的能力,并按规定逐步实现校园计算机安全管理员的持证上岗。

六、加强宣传教育,践行“忠诚、担当、创新、廉洁、团结、奉献”的网信精神。

将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结合起来,学校要定期组织力量对校园网络安全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校园网络管理力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培养师生规范的网络行为。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5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近日,__学校多举措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学校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布署,并通过qq群、校园广播、国旗下演讲等途径向师生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及如何安全文明上网。

二是开展“安全上网、快乐成长”主题班会。班会课上各班主任老师利用ppt提醒同学们怎样正确对待网络交友,文明使用网络用语。引导学生观看相关视频,利用具体的事例,让学生们了解沉迷网络有哪些害处,从而让学生明白怎样健康文明绿色上网,及合理使用网络。告诫学生网瘾的`危害、教会如何防范u盘、移动硬盘泄密,简单了解《网络安全法》。

三是信息技术课上老师指导孩子们开展文明上网活动。课上老师采取线上推广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视频,对学生们讲解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及树立文明的上网习惯。通过讲解,学生们加强了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全校师生签定了网络安全责任书,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了每个人的安全责任,规范了上网行为。此外,发放了《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职责,承担起第一任老师的职责。

该校通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们学习了网络安全知识,增强了网络文明素养,掌握了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进一步强化了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的意识,营造了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篇6

20xx年,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达标,按照省市县安全标准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精心谋划科学管理,进而服从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确保企业长期安全运行,特制结合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这一主线,以保证全年营销工作为中心,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意思为核心,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运行工作质量,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队伍安全工作意识和本领,确保公司达到国家安全企业标准二级水平,保证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奋斗目标

20xx年安全工作总目标是,确保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确保达到国家安全企业标准二级水平,具体目标是:

(一)建设真抓实干、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

(二)建设一支安全意识较强的职工队伍;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选达标活动;

(四)强化岗位安全责任制思想,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突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1、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人人头上有责任。

2、努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个职工、干部都要明确自己应该担负的安全责任。

3、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增强责任意思。

(三)努力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学习,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性》文件内容。

(四)学习《国家安全保障法》,开展安全知识考试。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动员党员、干部职工深入认识加强安全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整章建制、落实痕迹化台账管理记录。紧紧围绕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健立健全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考核,形成全员安全工作的姿态。

(三)强化宣传、形成氛围。要召开班子会议、党员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达到人人明白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抓好典型宣传。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冰(董事长)

副组长:张明勇(总经理)

成员:杨金元

六、20xx年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一)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装置、配置等过程的安全性改造,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1、配合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促进安全经营,进一步完善工程维修后的安全保障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规程控制,树立全面系统安全观念,适当进行设备安全改进。

2、做好防火、防灾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狠抓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努力开展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并探索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运行。对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做资料保存和做好台帐,对检验时有问题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停炉检修,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

3、交通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有效运行。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4、继续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完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在危害职业健康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

5、积极做好安全费用预算等其他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二)协同配合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安全风险评价,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实现管理承诺,保持体系持续合规、有效运行。

3、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企业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执行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并深入继续开展消除危险源的工作。

6、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7、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作业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加大监护力度,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单位领导必须坚守值班,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8、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跨区域作业、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9、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制度,加强检修管理,夜班原则上不安排锅炉检修,特殊情况如涉及安全而进行的检修,必须坚持有关领导到现场,组织协调指挥检修工作。

10、严格按照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1、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等的安全监管登记规定,明确安全监管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