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网络运营者应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对网络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进行规范。
Ⅱ 网络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网络安全涉及的方面是很多的,因为网络本就是十分庞大的,而且流通性很强,在里面作案的人也很多,所以要保护大家的权益,那么网络安全的适用范围是如何的。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网络安全法的适应范围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一)网络主权和战略规划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为此,草案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同时,按照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设专章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二)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
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
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为法律并作了必要的规范。
三是,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败键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
(三)网络运行安全
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据此,草案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设专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制定、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部察塌巧门、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等作了规定。
(四)网络数据安全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为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
二是,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三是,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五)网络信息安全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作了原则规定。草案坚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确立决定规定的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即网络实名制,以保障网络信息的可追溯。
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是规定,发送电子信息、提供应用软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四是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五是,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
(六)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为了加强国家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建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草案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情况通报工作。
二是,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衫激三是,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对网络管制作了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对于你提出的“网络安全法的适应范围有哪些方面”问题,网络安全肯定是需要大力保护的,因为很多的事情都可以在网络上操作,也有很多的人喜欢把钱存在网络平台上,所以这个网络安全是肯定要弄好的。
Ⅲ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
法律分析: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Ⅳ 为什么要签署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信息与网络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单位应认真落实以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行政处罚。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三、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二、三、四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单位网络中含有以上第二点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八、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终止经营活动,应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有关备案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二: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xxx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xxxx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责任单位: 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篇三:2013年信息安全责任书(正式) 2013年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化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确保企业信息安全“50200”目标的实现,决定与计算机使用人员签订2013年信息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重大网络及信息安全事件为零;重大病毒或木马感染事件为零;网络或黑客攻击事件为零;重要信息泄漏事件为零;数据丢失事件为零。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完成率100%;信息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二、责任期限: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工作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信息安全规章制度。 2、不擅自安装、拆卸、更换、维修或移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信息化设施;不擅自重装操作系统;不擅自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3、不擅自更改企业所分配ip地址,不盗用他人ip地址。 4、不擅自使用代理服务器,不擅自将无线ap、路由器、交换机、hub及拨号上网等网络设备接入企业网络中。 5、不擅自卸载公司和企业开发的应用软件;不擅自安装和使用盗版的办公软件、应用软件;不擅自安装、下载和使用如:游戏、炒股、聊天、视频、迅雷、电驴、pplive、 p2p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6、不得故意制作、传播病毒、木马等破坏性程序;不得攻击企业网络设备和他人的计算机;不得访问不信任、不安全的站点;不随意接收、打开来路不明的文件或邮件。 7、不得把u盘、光盘、移动硬盘、照相机、手机等移动存储介质接入企业信息设备中。
8、不得利用企业网络访问非法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及企业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9、计算机要设置登陆、屏保及应用系统密码8位以上(建议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使用),定期更改密码,密码更改周期不超过90天。严格管理好密码,不得泄露口令和密码。 10、涉密计算机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不擅自安装各类软件;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无线鼠标、无线键盘及其它无线设备;涉密计算机不得与internet网联接。不得泄露国家及企业重要信息。 11、雷电期间、下班、节假日及办公场所无人值守时,要关闭信息化设备并切断信息化设备电源。 12、工作期间,或遇雷电,发现信息化设备有异味、异声及冒烟等现象,立即关闭信息化设备,同时切断信息化设备电源,并立即向信息主管部门报告。
Ⅳ 关于网络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体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总)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件、决定、答复对网络管理与安全发挥规范与调整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Ⅵ 网络安全法的法律依据与现行的哪些法律有关
网络的安全
指通过采用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使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网络数据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网络安全的具体含义会随着“角度”的变化而变化。比如:从用户(个人、企业等)的角度来说,他们希望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利益的信息在网络上传输时受到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内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护。
网络安全法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
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包括: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持续提供安全维护服务等(草案第十八条)。二是,总结实践经验,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上升为法律并作了必要的规范(草案第十九条)。三是,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草案第三十条)。
二、关于保障网络运行安全
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必须落实网络运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据此,草案将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法律,要求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防范等措施,履行相应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草案第十七条)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保障民生,草案设专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了规定,实行重点保护。范围包括基础信息网络、重要行业和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重要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的商业网络等。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的制定、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三、关于保障网络数据安全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网络数据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数据利用至为重要。为此,草案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数据被窃取或者篡改(草案第十七条)。二是,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草案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三是,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等重要数据;确需在境外存储或者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草案第三十一条)。
四、关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作了原则规定。草案坚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一是,确立决定规定的网络身份管理制度即网络实名制,以保障网络信息的可追溯(草案第二十条)。二是,明确网络运营者处置违法信息的义务,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草案第四十条)。三是规定,发送电子信息、提供应用软件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草案第四十一条)。四是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需要,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草案第二十三条)。五是,赋予有关主管部门处置违法信息、阻断违法信息传播的权力(草案第四十三条)。
Ⅶ 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主观:
我国网络安全保护的基本法为网络安全法,其具有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饥核缺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的职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烂辩》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氏局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