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设置 » 网络安全法金钱交易
扩展阅读
usb共享网络接电视盒 2025-05-03 12:48:13
怎么设置无密码登录电脑 2025-05-03 12:27:41

网络安全法金钱交易

发布时间: 2023-06-07 18:13:41

① 6月1日起贩卖个人信息超过50条即可入罪

是的,贩卖个人信息超过50条属于“情节严重”,需要追求其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刑法相关规定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网络安全法金钱交易扩展阅读

2017年6月1日生效的《网络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网络安全法》明确指出,收集适用信息应经用户明示同意,不得收集无关信息,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不得非法出售个人信息。

根据报告结果,在参与测评的1000家网站与APP中,没有一个能够达到隐私政策透明度“高”的标准,透明度“较高”的有84个平台,占总平台个数的8.4%;

透明度“中等”的平台个数为110个,占比11%;而透明度“较低”和“低”的平台个数相加则多达806个,超过总数的80%,透明度为“低”的超过五成。

② 关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体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通(总)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件、决定、答复对网络管理与安全发挥规范与调整作用。

有关于加强国际通信网络架构保护的若干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具体详细内容可以到政策网络查阅。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本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③ 互联网法律法规有哪些仅仅适用在互联网上的一些行为吗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中提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是“情节严重”,而这则解释就明确了什么是“情节严重”,包括行踪轨迹信息、内容信息、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条以上即为情节严重。白帽子需要在意这一解释。
2、《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则解释明确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中的“情节严重”。
3、《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网络安全法第五章“检测预警和应急方案”的具体实践方案。将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对应四级预警等级和四级应急响应。为了保证预案实时性,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工作由中央网信办负责。
4、《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明确了《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着力于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
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这一细则进一步明确,通过互联网、公众帐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论坛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且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和《网络安全法》一起,这是新媒体需要注意规范的。

④ 关于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欠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如违法事实充分、证据确凿,不排除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⑤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法律责任中刑事责任包括哪几个

《网络安全法》:
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一)设置恶意程序的;
(二)对其产品、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擅自终止为其产品、服务提供安全维护的。
第六十一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或者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 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 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 采购金额一倍以上十倍 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境外存储网络数据,或者向境外提供网络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
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 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数据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根据情况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从事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
(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依法负有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⑥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是在哪一年正式实施的


怀孕还挺着肚子,每天就有月嫂公司频繁来电,亲热准确地喊出你的名字;小孩马上毕业,补课班、外语培训班能准确说出你的住址;新房钥匙刚到手,装修公司像轰炸机一样骚扰你……想必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遭遇,且遭遇此事时,都有一个疑惑: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的。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这些现象的背后,大多存在着违法犯罪产业链条,泄露、窃取个人信息数据,非法使用以谋取暴利。

而从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正在干这样勾当的行业“内鬼”们,要小心了!

划重点 “公民个人信息”要重点保护

在网络安全法即将施行前夕,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相关人士。

总队相关人士介绍,网络安全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而在之前这方面的规范都是一些规章制度,上升为法律后,就为更好的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除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层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层面作了明确规定外,在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层面,就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也明确“划了重点”——将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列入了国家网络安全的范围。重点提出了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看细则 贩卖50条个人信息可入罪

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针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高法、最高检作出了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以外,行踪轨迹等也纳入这一范畴。

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仅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房产中介之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也已经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严打击 四川已有18名行业“内鬼”被抓

四川公安厅网保总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后,四川警方为严厉打击网络攻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民个人信息保安全、强化网络数据防护,2017年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黑客攻击破坏和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

通过多警种情报经营,挖掘线索,严打公民信息泄露源头,重点针对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网络服务提供商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行业“内鬼”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截至目前,收集挖掘教授黑客技术、提供黑客工具类犯罪线索521条;收集挖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线索485条,抓获行业“内鬼”18人。同时清理相关违法有害信息1.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5家、封停即时通讯号码1800余个,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典型案例|

成都 私自导出业主房产数据获利百万

近期,成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排查发现,有网民在网上大肆贩卖公民房产数据,通过进一步梳理扩线,打掉了一个以德阳“梁某”、“沈某”为数据源头,成都钟某、肖某西为“中间商”,成都“林某宏”、“李某林”、“杨某军”为下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

经审查,该团伙梁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公司负责维护的某些房管局系统的业主房产数据私自导出,以每条3.5元的价格出售给中间商钟某,而后钟某又以5元的价格出售给下家林某宏、杨某军、李某林、肖某西等房产经纪公司、装修公司、房产公司等行业的人,用于商业推广,初步查实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绵阳 团伙作案超30万条个人信息遭泄露

近期,绵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梓潼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11·28”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扣涉案电脑7台、U盘3个、作案手机13部,收缴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

经查,犯罪嫌疑人蒲某利用曾在绵阳某广告公司、绵阳某商业银行、绵阳某人寿保险公司等单位工作的便利,非法窃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公司“打工”和互联网聊天工具结识蒋某某、赖某某等多人,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相互之间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再通过各自渠道向个人信贷公司、房屋装修公司、车辆售后公司等其他行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逐渐发展为一个手段专业、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于2015年至2016年11月期间,多次采用电子邮箱等方式非法向他人出售、交换“绵阳市楼盘”、“车主信息”“企业单位法人信息”、银行征信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每个项目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利用互联网向网民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过30万余条。

泸州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2016年8月,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举报:“守X人网站”可查询到公民个人信息。网安民警顺线开展初查工作,发现该网站含有学生资料、公民住宿、手机机主等380余类信息数据,总量上百亿,成功突出一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

经查,2016年2月,杨某、杨某东等人在成都市租住房屋,从网上购买域名服务器、CDN云加速服务搭建了守X人社工库网站,将非法获取的信息数据整理后导入服务器,建立网络聊天群进行网络推广宣传、寻求购买者,以200-10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网站激活码供他人付费查询。杨某东负责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杨某负责从网上购买域名服务器、CDN云加速服务搭建守X人社工库网站,同时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负责通过网络聊天群在网络上推广、宣传和出售网站激活码,并以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进行收款。自2016年2月以来,团伙售卖激活码非法获利10万余元。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提取固定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的信息数据数亿条。 (记者 李逢春 实习生 钟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