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光伏电站,关于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特征。决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逐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并用记号标注位置,交给警方处理;(5)配合公安机关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1)当酒店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安全部报告;(2)接报后应急处置小组须第一时间报警;(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封锁消息,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5)安保、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有难以控制的趋势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通知酒店相关部门人员。安保员应在现场戒备,防止事态扩大;(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交警方处理;(5)安保员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㈡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条 为防范对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起的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和完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体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关于计算机信息与网络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电力生产和输配过程直接相关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
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包括各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微机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调度数据网络”包括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用于远程维护及电能量计费等的调度专用拨号网络、各计算机监控系统内部的本地局域网络等。第三条 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是:电力系统中,安全等级较高的系统不受安全等级较低系统的影响。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等级高于电力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高的自身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与安全等级低的系统直接相联。第四条 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其他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或通过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实现上下级异地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必须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可靠的安全隔离设施。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应在专用通道上利用专用网络设备组网,采用专线、同步数字序列、准同步数字序列等方式,实现物理层面上与公用信息网络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只允许传输与电力调度生产直接相关的数据业务。第六条 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均不得和互联网相连,并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第七条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安全防护责任制。各电网、发电厂、变电站等负责所属范围内计算机及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本地电力监控系统及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应设置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防护小组或专职人员,相关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方案,新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节点和应用系统,须经负责本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机构核准,并送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对各级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已有节点和接入的应用系统,应当认真清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第九条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措施,对关键数据做好备份并妥善存放;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及安装操作系统漏洞修补程序;加强对电子邮件的管理;在关键部位配备攻击监测与告警设施,提高安全防护的主动性。在遭到黑客、病毒攻击和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况后,必须及时采取安全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尽快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地信息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 与电力监控系统和调度数据网络有关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行管理、项目审查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加强日常安全运行管理。造成电力监控系统或调度数据网络安全事故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后,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和审查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与本规定不一致或安全防护方面存在缺陷的,应及时函告国家经贸委;属于企业标准的,应由本企业及时予以修订。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6月8日起施行。
㈢ 谈谈如何搞好变电站安全工作
提高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安全素质是安全管理的根本。在变电站内部建立严密的安全网络,将安全工作重点放在班组,确立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奖罚制度。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各尽其职。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不仅需要灌输式的教育,还需要营造一种警钟长鸣的氛围。变电站要抓好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安全活动,学习各级事故通报或《安全月报》,分析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现象,制定防范措施。班前班后会也是必不可少的,班前会上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当日班组管理的安全情况。落实“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措施,确保操作票、工器具完好,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到位。
强化安全知识学习同样重要。变电站应要求职工充分利用时间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规》和急救知识。公司和工区每年应举办岗位竞赛活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为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运行人员需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缺陷填写通知单,通知工区领导要求检修。增加巡查次数,确保设备缺陷无处藏身。对于设备缺陷,检修班需尽快处理,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需共同验收检修后设备,确保质量。
严格考核也是确保安全的关键。加强考核手段,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对可查处可不查处的坚决查处,对可考核可不考核的坚决考核,上至站长,下至班员,一视同仁。严格执行“违章就下岗”的原则,只要违章违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当事人都要下岗学习,再重新上岗,以增强安全意识。
㈣ 连接电起爆网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 电爆网路的连接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不得任意更改。
(2) 不同工厂、不同批次生产的和不同桥丝的电雷管,不得同一条网路在使用。
(3) 敷设网路时,严禁将电爆网路与照明线路、动力线路混设在一起。距离变电站、高压线、线电发射台等目标不得小于200m。
(4)接头要牢靠、平顺,不得虚接;接头处的线头要新鲜,不得有锈蚀,以防造成接 头电阻过大;两根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以上;接头要绝缘良好,特别要防止尖锐的线端 刺透绝缘层。
(5) 导线敷设时应防止损坏绝缘层,防止接头位置与金属导体或水接触;敷设应留有 10%~15%的富余长度,防止连线时导线拉得过紧,甚至拉断导线。
(6) 连线作业先从爆破工作面的最远端开始,逐段向起爆站后退进行。
(7) 接线之前要把手洗千净,如果手上有残留的炸药会使脚线生锈,导致电阻增加或 者不稳定。
(8) 在连线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计算的电阻值逐段进行网路导通检测,以检查网路各段 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故障;在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连接之前,必须测量 全网路的总电阻值,实测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联结。
(9) 必须采用爆破专用仪表进行检测;对电源和检测仪表要轻拿轻放,保持清洁,放于通风、干燥和温度适宜的地方;有故障时应由专人检修;当温度低于-10T时,应采取 保温措施。
(10) 电源应指定专人看守,起爆器的转柄(或钥匙)应由现场负责人掌握,不到起 爆时不准交给起爆人员。 起爆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延期电雷管时,如未爆炸或不能判断是否全部爆炸,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等待时间后,才能进入现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