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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网络安全应严禁哪些

发布时间: 2025-06-01 10:59:21

1. 网络安全十不准的内容

1、不准明文存储任何主机、终端、应用等账户口令;

2、不准私自开通互联网出口;

3、不准违规接入信息系统和设备;

4、不准使用外来U盘,不准打开不明邮件;

5、不准安装不明软件;

6、不准开放高危端口(临时使用也不允许);

7、不准使用公司内外网搭建无线热点;

8、不准明文传输公司敏感信息,不得将公司敏感数据带离公司办公场所;

9、不准远程连接(维护)公司主机、终端、应用系统;

10、不准交叉混用内外网办公终端,公司设备不准接入第三方

2.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2)强化网络安全应严禁哪些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风险评估等活动,向社会发布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网络安全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3.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接入网络的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网络进行危害国家网络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煽动暴力、传播淫秽色情、赌博、诈骗或教唆犯罪等有害行为。一经发现有害信息,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制止其扩散。

在网站上发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时,需在12小时内向教育局现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机关报告,协助调查,并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严重情况可能需关闭交换机或服务器。禁止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接收、下载或传递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信息。

所有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使用网络信息、资源、软件需遵守知识产权法规。使用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引发的版权纠纷,责任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严禁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与清理。

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加强出口管理和用户管理。重要网络设备应保持日志记录,时间不少于180天。上网信息管理应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审核批准。

单位和学校应确定网络安全责任人,领导网管员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机房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确保现有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单位和校园应统一出口和用户管理,建立帐号登记制度,确保专人专用,便于检查和监督。

机房建设需符合国家标准,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如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雷等。城域网及校园网站系统、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应实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需与涉密计算机系统物理隔离,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网设备上操作或存储。

禁止未经允许非法访问教育城域网相关设备,擅自提供与教育无关的网络服务,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或破坏性程序,以及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违反管理制度者,将受到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警告或停机整顿等处罚。触犯法律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城域网及子网站网络安全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4. 网络纪律十条禁令

法律分析:一、严禁涉密计算机连接互联网 二、严禁私人计算机连接涉密网 三、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四、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五、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连接互联网六、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七、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连接八、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连接互联网之间交叉使用九、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连接涉密计算机十、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