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的附件二: 信息分级规范
一、预警信息分级
1、一级(红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发生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为一级预警信息。
2、二级(橙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为二级预警信息。
3、三级(黄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发生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为三级预警信息。
4、四级(蓝色)预警信息:可能导致发生一般网络安全事件的信息为四级预警信息。
二、事件信息分级 分类 对象 特别重大事件 重大事件 较大事件 一般事件 IP业务 互联网接入(含宽带、窄带接入,固定、移动或无线接入)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全国网内100万以上互联网接入用户无法正常访问互联网1小时以上。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全国网内10万以上互联网接入用户无法正常访问互联网1小时以上。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某省、直辖市、自治区网内5万以上互联网接入用户无法正常访问互联网1小时以上。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某省、直辖市、自治区网内1~5万互联网接入用户无法正常访问互联网1小时以上。 专线接入 N/A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专线接入业务500端口以上阻断1小时以上。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专线接入业务100端口以上阻断1小时以上。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本单位专线接入业务20端口以上阻断1小时以上。 重要信息系统数据通信 N/A 造成某个全国级重要信息系统用户数据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 造成某个省级重要信息系统用户数据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 造成某个地市级重要信息系统用户数据通信中断1小时以上。 基础IP网络 国际互联 50%以上国际互联带宽电路阻断1小时以上。 30%以上国际互联带宽电路阻断1小时以上。 10%以上国际互联带宽电路阻断1小时以上。 国际互联设备、电路阻断,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国内骨干网互联 某个全网直连点1个以上互联单位方向全阻1小时以上。 某全网直连点1个互联单位方向网间直连(或某个交换中心)全阻1小时以上。 交换中心1个互联单位方向全阻1小时以上。 直连设备、电路阻断,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运营单位IP网 2个以上省网(或2个以上3.2级以上城域网)脱网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1个省网(或1个以上3.1级以上城域网)脱网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1个以上城域网(3.1级以下)脱网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IP骨干网重要节点或链路阻断,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IDC N/A 3.1级以上IDC全阻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2级IDC全阻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其它IDC全阻或严重拥塞1小时以上。 域名系统 国际根镜像和gTLD镜像服务器 N/A N/A 国际根和通用顶级域名镜像服务器解析服务瘫痪。 N/A 国家顶级域名(.CN) 国家域名解析系统瘫痪,对全国互联网用户的域名解析服务失效。 国家域名解析系统半数及以上顶级节点解析成功率低于50%或解析响应时间高于5秒;国家域名顶级节点解析数据缺失或出错超过0.1%;国家域名解析系统重点域名相关解析数据出错。 国家域名解析系统半数以下顶级节点解析成功率低于50%或解析响应时间高于5秒;国家域名顶级节点解析数据缺失或出错超过0.01%;国家域名系统注册服务不可用4小时以上。 国家域名系统注册服务性能下降或查询服务不可用。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权威域和递归解析服务器 1家或多家重点注册服务机构域名解析服务瘫痪。 1家或多家重点注册服务机构域名解析服务性能下降,解析成功率低于50%或解析响应时间高于5秒,或解析数据缺失或出错,超过1%。注册服务机构域名系统核心数据库丢失或非正常修改,并影响到国家域名核心数据库导致产生国家顶级域名重大事件。 1家或多家注册服务机构域名解析服务性能下降,解析成功率低于80%或解析响应时间高于5秒,或解析数据缺失或出错,超过0.1%。 1家或多家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系统服务不可用。 基础和增值运营企业的权威域域名解析服务器 N/A 重点域名解析权威服务器瘫痪1小时以上。 N/A N/A 基础运营企业的递归服务器 N/A 为一个或多个省份提供服务的递归服务器瘫痪1小时以上。 N/A N/A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上营业厅、移动WAP业务、门户网站 系统瘫痪或故障,造成业务中断1个小时以上,或造成100万以上用户数据丢失、泄漏。 系统瘫痪或故障,造成业务中断1个小时以下,或造成10万以上用户数据丢失、泄漏。 系统瘫痪或故障,造成业务中断或造成1万以上用户数据丢失、泄漏。 系统瘫痪或故障,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公共互联网环境 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 涉及全国范围或省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病毒和蠕虫传播事件,或单个木马和僵尸网络规模达100万个以上IP,对社会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涉及全国范围或省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病毒和蠕虫传播事件,或同一时期存在一个或多个木马和僵尸网络总规模达50万个以上IP,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涉及全国范围或省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病毒和蠕虫传播事件,或同一时期存在一个或多个木马和僵尸网络总规模达10万个以上IP,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涉及全国范围或省级行政区域的大范围病毒和蠕虫传播事件、木马和僵尸网络事件等,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域名劫持事件、网络仿冒事件、网页篡改事件 N/A 发生涉及重点域名、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域名劫持、仿冒、篡改事件,导致10万以上网站用户受影响,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发生涉及重点域名、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域名劫持、仿冒、篡改事件,导致1万以上网站用户受影响,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其他域名劫持、网络仿冒、网页篡改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网页挂马事件 发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重要门户网站的网页挂马事件,受影响网站用户达100万人以上,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发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重要门户网站的网页挂马事件,受影响网站用户达10万人以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发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重要门户网站的网页挂马事件,受影响网站用户达1万人以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其他网页挂马事件,但未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拒绝服务攻击事件 N/A 发生涉及全国级重要信息系统的拒绝服务攻击,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发生涉及省级重要信息系统的拒绝服务攻击,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其他拒绝服务攻击,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后门漏洞事件、非授权访问事件、垃圾邮件事件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N/A 发生涉及全国级重要信息系统的后门漏洞事件、非授权访问事件、垃圾邮件事件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发生涉及省级重要信息系统的后门漏洞事件、非授权访问事件、垃圾邮件事件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发生的后门漏洞事件、非授权访问事件、垃圾邮件事件及其他网络安全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注〕:
1、严重拥塞是指链路时延>110ms或丢包率超过8%。
2、本办法中重要信息系统指政府部门、军队以及银行、海关、税务、电力、铁路、证券、保险、民航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使用的信息系统。
3、“信息分级规范”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2.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
安全事故可大可小,大可危机生命,安全事故处罚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近期,接连发生两起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给通信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暴露出通信工程施工中存在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收到事故报告后,部领导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四不放过’的方针,查清原因,通报全行业,坚决把不按规程办事和层层转包的趋势遏制住,杜绝事故的重复发生”。目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已批复了对两起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3月28日,施工单位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在安装湖北随州移动分公司的一座移动基站发射塔时,由于铁塔塔基底座12个螺栓和螺母有11个不配套,导致其中11个螺母安装不上,为赶工程进度,3名施工人员在铁塔底座没有固定、现场无监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仍然坚持上塔作业,当铁塔安装到25米左右,因铁塔的底座螺丝固定不到位、拉绳的拉力及作业人员的作用力等因素导致铁塔重心偏离,铁塔往拉绳方向倾倒,在塔上作业的3人随塔倾倒摔下被砸死,在塔下拉绳的1人也被倒下的铁塔砸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5月29日18时许,施工单位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在武汉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光谷长城坐标城”工地的一个信息网络人井内,进行光缆布放施工时发生晕倒,下井施救的3名工友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
二、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性质认定
(一)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间接原因认定为:1.施工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登高架设作业中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2.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在施工方未按程序及时通知的情况下,也未及时派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监理。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因铁塔安装严重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而造成的物体打击类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
湖北省武汉市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事故发生认定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在进入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检测,未佩带防护用品,施救人员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均因缺氧昏倒在井内污水里,造成事故伤亡扩大,酿成较大事故。间接原因:1.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3.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4.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井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5.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事故性质认定:该事故是一起施工人员违章下井作业,井上人员盲目施救,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责任事故。
两起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得力;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不到岗,施工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严重;三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未全覆盖,一线施工人员缺乏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护和救援常识严重缺乏;四是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企业的习惯性违章作业没有采取制止措施;五是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未按规定严格要求,未尽到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协调责任。
三、相关处理意见
(一)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3.28”较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是:对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停工整顿;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给予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对该公司主管安全的综合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对该公司塔桅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塔桅部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撤销塔桅部经理职务的处分。对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该企业所有在随州建设项目进行停工整顿,对作为该分公司湖北移动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副总经理依法给年收入40%的经济处罚,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作为该项目主要安全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行政降职处分。要求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整顿,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写出自查整改报告。
湖北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对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是:给予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经济处罚20万元;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开除处分;对法人代表处以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河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员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我部处理意见
为深刻吸取两起事故的教训,我部决定对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武汉市分公司、浙江鸿顺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事故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理意见,在企业内部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并将有关处理和整改情况于11月10日前上报我部(通信发展司)和所在省通信管理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行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防范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电信企业及参与通信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我部的相关规定,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建设速度、建设成本的关系,深刻反思本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排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二)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2008]111号),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是要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明确各环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与责任人的业绩考核挂钩,逐级负责、逐层落实;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彻底消除薄弱环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的隐患,杜绝违反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三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工程的管理,防止因无资质参与工程建设、资质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造成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三)深入开展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通信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通函[2010]391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通信工程建设中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边检查、边整改、边总结,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切实把《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落到实处
(四)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施工现场人员培训
施工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费专款专用。必须配备安全生产工具用具和防护用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装备,降低安全风险;要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企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应达到100%;对登高人员、井下作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要经过专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倍重视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的特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这两起安全事故的教训,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紧盯不放。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个人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建设、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做到警钟长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部通信发展司 010-68206165,68206166)
附件:1.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移动随州移动分公司“3.28”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略)
2.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方兴通信有限公司“5.29”较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略)
年十月二十一日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二
各车间、部门:
10月19日15:25分左右,二车间20组在揭窖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窖泥箱合页伤人事故,为警示公司广大职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公司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调查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2015年10月19日14点30开班,2车间20组班长××安排操作工××负责揭窖作业。在15点25分左右揭满一箱窖皮泥后,由行驾人员××将泥箱吊运至泥坑上方,××打开泥箱合页卸出窖皮泥,卸完后进行关闭合页作业,由于合页关闭困难,××第一次向上推动合页,但并未关闭,又再一次进行关闭作业,在第二次进行关闭过程中该操作人员不慎将左手中指伸入合页及箱体内部,由于合页关闭困难需较大力度操作,故该操作人员在关闭操作时用力过猛造成左手中指受伤。随后该人员将事故报告车间相关负责人并送医治疗,经医学检查及鉴定该人员为左手中指前端末节毁损伤,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该人员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属轻伤。事故发生后2车间当即将情况报告至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随后安全办工作人员对此事故展开全面调查,除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及原因外,安全办还对该操作人员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解,但未发现该人员安全教育等相关记录并且还了解到二车间在9月中旬已发现该窖泥箱存在关闭困难的安全隐患并告知设备计量部××需安排维修,但由于该设备属于新购设备还在试用阶段,设备计量部××当即通知该设备厂商要求其维修,直至事故发生为止供货厂商仍未对该设备问题进行处理。
二、事故责任分析1、事故当事人××在关闭窖泥箱合页操作时未对作业环境及设备进行危险源辨识,操作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人的不安全行为),故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2、2车间副主任××、班长××未对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缺陷)且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停止使用(物的不安全状态),负该事故的管理责任;3、设备计量部××未及时安排设备厂商进行维修,存在协调不到位等情况(管理方面的缺陷),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1、事故主要责任人:伤势痊愈复工后,重新接受三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2、事故管理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两名责任人各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3、事故次要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其进行人民币100元处罚;四、事故整改措施1、要求各车间、部门需加强对各班组、科室人员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过OA、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对反馈等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请立即报告安全办;2、要求各车间、部门需自查各自安全教育情况,对未进行安全教育以及教育记录不完善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办将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3、加强相关方的管理,设备计量部、采购部共同催促供货厂商加快设备维修;4、加强各车间、部门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处于公司级层面,未能将安全文化及安全一票否决权深入基层和部门,且该次事故也反映出公司各部门之间在安全工作中协调、协作不到位以及相关方管理办法的缺失,望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以安全为天职,牢记安全责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尽心尽职,为公司安全发展多做贡献。
特此通报
维权部安全生产办公室
10月28日
安全事故处罚通报范文三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3. 被通告!34款常用运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目前,全球已有约9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而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已于2020年7月公开征求大众的意见。所有公司和个人都将或早或晚面对数据保护法,并把遵守数据保护法当做日常生活和工作的一部分。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非法获取、超范围收集、过度索权等侵害个人信息的现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扰游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有关运动健身部分APP就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通报。
根据公开的通报,我们可以看出,基本上大家日常使用的运动跑步APP,比如悦跑圈、咕咚、Keep、华为、小米、咪咕善跑等主流APP无一例外都在违规收集大家的信息!
今天就顺带大家起底手机APP是如何泄露用户隐私的:
安装APP时强制用户同意权限
你在安装某APP时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xxx想访问您的麦克风/访问你的图库”当我们点击不同意时,将无法使用该APP,最后我们不得不被迫同意,躺在我们图库、音频中的个人信息将陷入“易泄露”困境。
过度、超范围索取用户权限
当一款做菜类APP需要获取通讯录,一款影音类APP需要获取定位权限,我们的隐私也在悄悄泄露,有些不法分子会根据搜集到的碎片化信息,逐渐拼凑出一份完整的个人信息,然后再打电话骗取用户信任,进一步套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对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服务协议与隐私政策描述模糊
大家在安装APP时是否真的仔细读过动辄几页甚至十几页的服务协议与隐私条款?
当我们直接点击同意时,会有一些不法分子直接钻漏洞,披着“合法”的外衣搜坦备集你的个人信息。
当然就算我们仔细阅读过条款后,在维权时面对一些晦涩并模糊不清的条款,也只能望洋兴叹。
手机APP的安全漏洞
某些APP并没有以上3种问题,但仍然会不慎泄露我们的隐私,原因在于该APP自身存在的一些安全漏洞,在不知情的状况下造成用户信息流出,如2019年万豪酒店5亿房客的信息遭到窃取一案。
那么个人隐私安全保护这道难题该如何破解呢?我来提一些建议
1.个人隐私保护,用户自身需加强防范
在日常使用APP时,我们要牢记这三步:首先要从正规渠道下载安全的APP;其次在下载应用后要对其做权限管理,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尽量关闭应用内“资费相关”与“隐私相关”的权限,如关闭APP中的自动续费服务,尽量不授权访问个人通讯录、照片的请求;最后切勿在非官方渠道填写自己的银行账号及密码等信息,将个人信息做到最小化处理。
2.从源头抓起,开发者应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对于开发者来说,需明确个人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制度,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度,未成年信息保护制度等,切实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3.应用分发平台需把好审核关,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据统计,我国境内应用商店数量已超过200家,大部分应用商店都推出了一定措施来保障用户的安全体验。以华为应用市场为例,作为华为终端官方的应用分发平台,采用
“恶意行为检测”+“隐私泄露检查”+“安全漏洞扫描”+“人工实名复检”
四重检测体系,以多样安全审核措施保障上架应用的安全合规。此外,华为应用市场还会从应用兼容性、稳定性、安全、功耗、性能表现及权限获取等方面综合评判,给符合标准的应用添加“绿色应用”标识,方便用户选择使用。
通往个人信息安全之路道阻且长,开发者需自觉遵守《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相关法律;个人需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让非法应用“有机可乘”;应用分发平台更会凭借强大的技术能力,完善审核机制,帮助用户守好“最后一道门”。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信息安全将得到最大保障,互联网世界将更加绿色、安全缓信销。
普通手机用户该如何防范隐私泄露?
一是尽量选择知名APP商店下载应用软件;
二是下载后对APP做权限管理,一般情况下,关闭APP“资费相关”和“隐私相关”的大部分权限并不影响APP正常使用(某些APP需“定位”功能的除外);
三是即便是无意将APP某个权限关闭,也不要担心,比如提示无法进行视频聊天等,使用时打开相关权限即可。
4. 违反《网络安全法》,14款App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被通报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近期通过互联网监测发现14款移动应用存在隐私不合规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涉嫌超范围采集个人隐私信息。
这14款App分别是:
这些被通报的App,存在的问题如下:
1、App中无隐私政策;
2、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
3、App在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
4、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合理条件;
5、未建立并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或超过承诺处理回复时限。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网警提示:及时卸载此类软件!
广大手机用户不要下载这些违法有害移动应用,避免手机操作系统受到不必要的安全威胁。
在日常使用时,谨慎向各类App进行不必要的授权,从源头避免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