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工作。
2. 若不存在主管监管部门,责任则由所在地区的指导监管部门承担。
3. 主管监管部门需依照法律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向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通报情况。
4. 在各地区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时,如涉及重要行业,应与相关主管监管部门协同进行。
网络安全工作对国家的安全、政权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5.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应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6. 党委(党组)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7. 主管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需要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信息的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
8. 这些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并组织指导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9. 此外,还需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检查的开展。
② 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责任制的正式建立。
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唯一收录的网络安全领域的党内法规,它的公开发布对厘清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网信事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2017年8月15日,已经中共中央批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2017年8月15日起施行。
2021年8月4日,《人民日报》头版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一文。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公开发行,收录了《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
《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义:
1、强化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网络安全是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党委(党组)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负有统一指挥和协调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
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领导责任,确保网络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在网络安全工作中的组织领导责任,要求党委(党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提高网络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规范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要求党委(党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网络安全工作的持续推进。
4、加强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培训教育。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对网络安全工作的培训教育责任,要求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增强网络安全工作的整体效果。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③ 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什么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网络安全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④ 湖南省《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是什么时候发
湖南省《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基改制实施细则》是在2017年11月29日由湖南省委办公厅发布的。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湖南省各级党委消锋局(党组)应当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有效推进。该文件的发布,对于加强党委(党组)对网络拿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⑤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什么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工作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⑥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什么责任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网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行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行。
网络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
根据《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网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工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网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网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网络安全检查。
⑦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编制网络安全报告,根据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网络安全工作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认真开展了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并制定了以下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将网络安全建设纳入安全议事日程,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设施建设,配备相关网络安全设备,增强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相关网络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采用白名单方式访问控制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病毒查杀,加强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
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积极进行后续定级测评和整改。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技术支持应急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进行应急演练,降低安全事件影响。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学习活动,组织学习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规定,明确涉密系统与外网隔离,非涉密网络不得传输涉密信息,禁止使用非专业移动存储介质拷贝文件。要求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结合软硬件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实施安全策略。加强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做好网络安全汇报,开展网络监测指导,加强与网信办的业务联系,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良好工作环境。
未来,我局将继续重视网络安全系统,督促网络服务商做好线路检查、维修,采取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提高网络安全能力,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维护网络安全,确保统计工作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