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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犯罪的形势

发布时间: 2022-05-21 15:14:52

1. 网络犯罪的特点有哪些形式多样化

法律分析: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七条 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 网络安全角势是什么

  • 敲诈软件(ransomware)的变脸

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存储在移动设备上,ransomware将继续受到网络犯罪分子的欢迎。这是一个有利可图的加密内容的漏洞,除非支付赎金,否则无法恢复。

但是,ransomware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现在可以用于任何设备。例如,在夏季DEFCON会议上,Pen Test Partners的研究人员演示了攻击者如何控制互联网连接的恒温器,并锁定其控制措施,直到受害者接受赎金需求为止。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新趋势是:网络犯罪分子正在避免使用广泛的基于垃圾邮件的攻击,而更多地选择基于大量精确钓鱼网络的ransomware攻击。

他们的目标通常是高管和其他有权力的人,因为他们更有可能为保护有价值的公司或个人信息买单。

  • IoT 开放季

数十亿新的物联网设备正在连接到企业网络之中。但考虑到有多少设备仍然是不安全的,更多的部署只会增加黑客攻击的目标数量。

去年十月的 Dyn 攻击显示网络犯罪分子操纵大规模物联网上设备造成严重破坏是多么容易。更令人不安的是,黑客将未来(Mirai)恶意软件部署到 IoT 设备上并将其作为 bots 发起 DDoS 攻击。 他们还为盲从的模仿者创建了一个攻击模板。

网络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就获得 Mirai 的源代码和其他攻击工具,或者通过与互联网上提供 DDoS 租赁服务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勾结来发起自己的僵尸网络。

除了使用 IoT 设备的 DDoS 攻击之外,ransomware 的罪犯很可能尝试通过发起对 IoT 设备的 ransomware 攻击来复制在其他设备上的成功。后果将是:监督企业中负责托管部署的 IT 经理将忙的不可开交。

  • 无处不在的移动端安全威胁

大约有4%的移动设备被恶意软件感染,与此同时,大约有一半的设备处在暴露企业敏感数据的高风险中。

大部分企业员工仍然无视企业的安全协议,到非官方的 app 商店下载装有恶意软件的移动应用到他们用来连接到公司网络的那些设备中。

即使他们用的是推荐的做法,仍然存在风险;流氓软件开发商创建了恶意的开发环境,让 app 应用中的恶意的软件隐藏起来,即使是信誉良好的应用商店也会被流氓的开发商所欺骗,因为至少它们表面上看起来是安全的。

注意:越来越多的企业员工通过移动设备访问企业网络,而这注定要成为这些坏家伙们 2017 年的大目标。

  • 政治黑客变得主流

国家会定期组织网络间谍活动,但是国家赞助的网络攻击目前依然只是被限制在专业的间谍活动上。

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的黑客提供了一份教科书式的例子,他们代表了赞助者的利益,使用偷取资料的方式来传播错误的信息,散布是非或者传播口号以利于他们未来的政治目标。

即使那些不直接参与政治的企业也需要重新评估威胁。实际上,任何组织都可能会被对立国家卷入这场磨难。

威胁不再仅仅来自国家。安全从业人员也需要防范各种使用网络攻击来传播或推动政治思想的黑客。

3. 网络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分析:(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

(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3)高技术侵害。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世界上第一个将黑手伸向军用计算机系统的15岁美国少年米尼克,凭着破译电脑系统的特殊才能,曾成功进入“北美防空指挥中心”电脑系统。

(4)高技术污染。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 网络犯罪的特点有哪些形式多样化具有隐蔽性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国内外已发现的网络犯罪案件统计,当今网络犯罪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只有23岁。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机密,无所不包。4.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犯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1999年立案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为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2001年又涨到4500余起,去年共受理各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比上年增长45。9。上述统计数字表明,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网络犯罪不但是各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计算机技术领域、法学及犯罪学研究领域中最引人关注的课题。 【法律依据】 违反刑法的行为,满足犯罪构成要件的,不是一般违法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违反刑法或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事制裁。

5. 互联网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犯罪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计算机犯罪的高级形态。网络犯罪同普通计算机犯罪之间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侵犯了网络空间内的信息安全,这种侵犯体现于两个方面:破坏网络信息的信息功能以及侵害网络信息,造成网络系统收集、处理、存储、传输、检索信息功能的破坏。
简言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

6. 十种网络诈骗的形式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就是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电商平台客服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等形式进行诈骗。
二、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1.冒充公检法诈骗
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谎称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需要做资金审查为由,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或者诱骗被害人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进行诈骗。
温馨提示: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或QQ等方式发送,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凡是在电话中自称“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犯罪为由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QQ冒充公司领导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司人员信息,通过QQ伪装成公司老板,将公司财务人员拉入新建的QQ群内,在群里冒充公司老板向财务人员下达转账指令,财务人员一旦相信就落入了对方的圈套。
温馨提示: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并设置汇款审核制度,在接到任何自称公司领导要求转账汇款的信息前,务必立即当面或通过电话与公司领导核实确保真实性,绝不相信任何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下达的转账要求。

凡是网上兼职刷单的都是诈骗
3.刷单、刷信誉诈骗
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刷单、刷信誉的广告,以给网店刷单提高信誉赚取佣金为由,引诱受害人购买指定的商品,或直接通过扫码转款,并承诺付款后会将订单款和佣金一并打回到受害者账户内。之后便以系统故障、任务需激活等借口要求受害人重复付款,直至发现被骗。
温馨提示: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大家千万要牢记,所谓网络刷单100%是诈骗,不要相信!
4.网上贷款诈骗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以“无抵押、秒下款”为诱饵,在取得受害人初步信任后,再以资料审核不通过需要交“包装费”、贷款额度审批较低需要“刷流水”、贷款已下放需要交“保证金”、“验证还款能力”等等为由,一步步骗取受害人钱财。
温馨提示:贷款没有捷径,办理贷款应选择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切忌心存侥幸。不要轻信电话及网络贷款信息,不要轻信无息、低息贷款,也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凡是放款前先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骗局,先放款、后收费这才是金融服务机构合法、合规的操作流程。
5.冒充客服退款诈骗
诈骗分子冒充网络购物平台的客服,谎称平台操作失误要受害者配合取消订单、谎称商品因质量问题欲收回商品并双倍赔偿,或谎称受害者快递受损并主动退款。然后给受害人发送所谓办理退款链接或者让其扫描二维码,输入银行卡等相关信息,骗取受害人钱财。
温馨提示:如果接到所谓退款或返钱的客服、商家电话,请不要轻信,要先拨打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其次不要点开对方发过来的链接或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更不能随意输入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验证码等。
6.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赌博诈骗
诈骗分子将自己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通过相亲网站、社交软件等平台与受害人结识,通过一段时间交流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后自称知道投资平台内幕或赌博网站漏洞,以高回报、稳赚不赔等借口诱导受害人进行网络投资或赌博,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温馨提示:网络交友要谨慎,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凡是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对方称带你进行投资或者赌博并保证稳赚不赔的,都是诈骗!
7.短信链接钓鱼网站方式植入木马诈骗
通过引诱事主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从而从后台下载木马程序或链接钓鱼网站方式获取事主手机中的通讯录、短信、银行卡、支付宝信息等实施诈骗。
温馨提示:运营商的积分兑换一般是话费、礼品等,绝对不会出现现金形式兑换,更不会要求提供银行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收到此类短信应高度警惕,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网址,更不要轻易安装客户端。
8.网络虚假投资诈骗
犯罪分子以某某证券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散布虚假个股内幕信息及走势,获取事主信任后,又诱导其在虚假交易平台上购买期货、现货,从而骗取股民资金。
温馨提示:此类假平台,正是不法分子利用专业知识搭建的虚拟投资网站,打着理财的幌子,以小赚为利益诱饵,致使受害人上当。市民在选择投资理财时,首先应确定该平台的所属地、性质、资金流向、以往历史等相关资料,做足功课后考虑投资。
9.“猜猜我是谁”诈骗
犯罪分子获取受害者的电话号码和机主姓名后,打电话给受害者,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根据受害者所述冒充熟人身份,并声称要来看望受害者。随后,编造其被“治安拘留”“交通肇事”等理由,向受害者借钱,很多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现该类诈骗已升级为“冒充领导”“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诈骗。
温馨提示:
(1)一定要注意保存好个人信息,为防止个人信息泄漏,要慎重在公共场所电脑及网络上的QQ、微博、微信等留下自己以及朋友的真实信息,也不要在手机上有过多名片标注,以防丢失时信息被骗子盗用。如果接到陌生来电,自称是好友,且能准确叫出名字时,应多方面核实真假。
(2)可拨打手机中存储的好友电话,确认是否好友真的换了号码。在无法拨通朋友之前电话的时候,可联系好友的亲友进行确认。
(3)当对方向你借钱时,应引起高度警惕。必要时请立即与警方联系。
10.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QQ、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发送中奖提示信息,并利用在互联网上设置的虚假网站诱导人们误入中奖陷阱,以让事主缴纳税费、公证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实施汇款的骗局。

7. 网络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有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1、网络窃密。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3、高技术侵害。4、高技术污染。
法律分析
1、网络窃密。利用网络窃取科技、军事和商业情报是网络犯罪最常见的一类。当前,通过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国际犯罪分子每年大约可窃取价值20亿美元的商业情报。在经济领域,银行成了网络犯罪的首选目标。犯罪形式表现为通过用以支付的电子货币、账单、银行账目结算单、清单等来达到窃取公私财产的目的。2、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网络病毒是网络犯罪的一种形式,是人为制造的干扰破坏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的一种技术手段。网络病毒的迅速繁衍,对网络安全构成最直接的威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3、高技术侵害。这种犯罪是一种旨在使整个计算机网络陷入瘫痪、以造成最大破坏性为目的的攻击行为。4、高技术污染。高技术污染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面广、速度快,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控制,造成的损失将不堪设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8. 根据形式网络安全威胁可分为哪些种类

第一点:从威胁的来源进行区分
1、内部威胁:80%的计算机犯罪都和系统安全遭受损害的内部攻击有密切的关系。内部人员对机构的运作、结构熟悉,导致攻击不易被发觉,内部人员最容易接触敏感信息,危害的往往是机构最核心的数据、资源等。各机构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般是防外不防内。能用来防止内部威胁的保护方法:对工作人员进行仔细审查、制定完善的安全策略;增强访问控制系统;审计跟踪以提高检测出这种攻击的可能性。
2、外部威胁:也称为远程攻击,外部攻击可以使用的方法有:搭线,截取辐射,冒充为系统的授权用户,或冒充为系统的组成部分,为鉴别或访问控制机制设置旁路;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等。
第二点:从造成的结果上进行区分
被动威胁:这种威胁对信息的非授权泄露而未改变系统状态。如信息窃取、密码破译、信息流量分析等,被动威胁的实现不会导致对系统中所含信息的任何篡改,而且系统的操作与状态不受改变,但有用的信息可能被盗窃并被用于非法目的。使用消极的搭线窃听办法以观察在通信线路上传送的信息就是被动威胁的一种实现。
主动威胁:这种威胁是对系统的状态进行故意的非授权的改变。对系统的主动威胁涉及到系统中所含信息的篡改,或对系统的状态或操作的改变。一个非授权的用户不怀好意地改动路由选择表就是主动威胁的一个例子。与安全有关的主动威胁的例子可能是:入侵、篡改消息、重发消息、插入伪消息、重放、阻塞等。主动攻击会直接进入信息系统内部,往往可影响系统的运行、造成巨大损失,并给信息网络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三点:从威胁的动机上进行区分
偶发性威胁:偶发性威胁是指那些不带预谋企图的威胁。偶发性威胁的实例包括自然灾害、系统故障,操作失误和软件出错。人为的无意失误包括:操作员安全配置不当造成的安全漏洞,用户安全意识不强,用户口令选择不慎,用户将自己的账号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等都会对网络安全带来威胁。
故意性威胁:是指对计算机系统的有意图、有目的的威胁。范围可从使用监视工具进行随意的检测到使用特别的系统知识进行精心的攻击。一种故意性威胁如果实现就可认为是一种攻击,人为的恶意攻击:这是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的最大威胁,敌手的攻击和计算机犯罪就属于这一类。此类攻击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主动攻击,它以各种方式有选择地破坏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二是被动攻击,它是在不影响网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截获、窃取、破译以获得重要机密信息。这两种攻击均可对计算机网络造成极大的危害,并导致机密数据的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