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禁止手机进校园文件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5日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通知强调,应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通知指出,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贰’ 禁止带手机进校园内容
法律分析: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对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方式。包括与家长及时沟通、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督导检查等内容。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叁’ 百度怎么设置让孩子看不到游戏视频和文章
需要开启防沉迷和个人认证。网络没办法设置看到视频和文章的。
网络是拥有强大互联网基础的领先AI公司。网络愿景是:成为最懂用户,并能帮助人们成长的全球顶级高科技公司。

“网络”二字,来自于八百年前南宋词人辛弃疾的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网络。这句话描述了词人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1999年底,身在美国硅谷的李彦宏看到了中国互联网及中文搜索引擎服务的巨大发展潜力,抱着技术改变世界的梦想,他毅然辞掉硅谷的高薪工作,携搜索引擎专利技术,于 2000年1月1日在中关村创建了网络公司。
‘肆’ 教育部禁止手机进校园的规定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手机入校园的初衷,自然有利于让学生专注学习,提高课堂效果,校园内严格管理手机使用确实能有效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但禁用手机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教会学生规范使用手机。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伍’ 如何才能禁止中小学生带智能手机进校园
治标还是要治本,想要小学生,没有机会带智能机进入校园,那一定要自己的家长,不要给孩子提供手机,如果家长不给她提供手机,他又拿什么进入校园呢?
其实学校完全可以规定,家长不允许给孩子配备手机,学校完全可以配备各种各样的公用电话,让孩子跟家长取得联系,或者是带一些功能手机,并且跟自己的班主任报备,这样孩子才允许使用手机,这就可以从根本上支持孩子们把智能手机带入学校。
每一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越来越好,都希望孩子在上学的过程中能多学到一些知识,而不是去荒废学业,这个时候,学校提出这样的政策,大多数的家长都会支持的,所以很多家长如果不放心,中小学生不带手机进入校园,怕联系不到他们,完全可以给他带一个功能机,然后放在班主任那里,孩子上课的时候交给班主任,下课的时候再由班主任统一发下来,班主任虽然会麻烦一点,但是可以提高整体的学习效率,这样对孩子对家长都是一个两全的选择,还是不用担心,联系不到学生,而学生,又可以通过班主任的控制,来减少玩手机的概率,提升自己的成绩,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健康。

如果我是孩子家长,在面对这样的校规面前,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去遵守,并且跟身边认识的家长去沟通,一定要这么做。因为孩子真的不可以那么小就开始玩手机,长大以后真的是祸患无穷,我自己陷入手机的诱惑当中不能自拔,已经非常苦恼,我可不想让自己家的孩子也一样。
‘陆’ 孩子沉迷手机网络游戏家长怎么办 如何解决孩子沉迷手机网络游戏
1、了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原因,很多家长,看见孩子玩游戏就是一顿痛骂,甚至会打孩子,这样不仅没有让孩子戒掉网络游戏,反而让孩子有了逆反心理,越发借助网络来发泄情绪。如果发现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家长首先应该了解其原因。研究显示,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大多是因为现实的世界给它的压力太大,需要在虚拟的世界里寻找一丝宁静的天空。这也是疏解压力的一种办法。
2、管理好玩游戏的时间,与孩子约定玩游戏的时间,并严格执行。家长可以跟孩子一起商量能用于玩游戏的时间。在规定游戏时间方面,“每周3次,每次1小时”要比“每天半小时”要好。这是因为,如果让孩子每天玩半个小时,就无法改变他每天都要玩游戏的习惯。
3、引导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家长应该试着陪孩子一起上网,并在这个过程中让孩子明白一点:虚拟世界确实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但不是只有精彩的游戏而已。比如当孩子做完作业后,可以在网络上和一些小朋友聊天,也可以在网上听歌,看视频。当然还可以查到很多有用的资料,要让孩子学会利用网络的丰富资源。
‘柒’ 禁止手机进校园的原因
法律分析:1、手机辐射危害健康。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2、成为作弊工具。学生利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很轻易地作弊,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考试应达到的效果,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3、不健康内容毒害大。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毒害亲少年。4、影响学习和休息。学生深夜躲在被窝里玩手机,手机成为娱乐品,严重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休息,降低了学习效率。5、干扰教学,影响学业。课堂上手机铃响、听音乐、收发短信等,均会扰乱教学秩序;
手机还成为中学生男女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6、危及人身安全。学生通过手机可以很便捷地引来社会闲散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7、助长攀比之风。学生比手机好坏,助长攀比之风,滋生享乐思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