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張家港戶口遷入條件
張家港地區對於遷入戶口有兩項基礎要求,只要你達到了就可以遷入進來。
1、在張家港生活滿3年。並可以出具相關單位的證明,或社保局的社保記錄。
2、在張家港買房,滿3年。
然後去你戶口所在地列印相關戶口遷移資料,到張家港所屬的派出所辦理即可。
② 轉深戶去哪個網站
轉深圳戶口在http://www.gjjzx.cn/a/11032.html。
資料拓展:
一、遷入家庭戶,辦理程序:
1、申報人根據個人情況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申報人非本市戶籍的,需提供申報人的身份證。
關於申報人的要求:
(1)在本人房產或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戶,申請人應到場辦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過50%產權的房屋立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產權人不需到場;
(3)在親友房產立戶的,申請人(即戶主)及房屋產權人應到場;
(4)遷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戶的,申請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配偶屬2011年9月1日前掛靠他人家庭戶的,還需戶主到場辦理;
(5)掛靠親友家庭戶的,申請人及戶主應到場,隨遷的直系親屬不需到場;
(6)整戶遷移應由戶主到場辦理。掛靠在他人家庭戶內,如該戶辦理戶口遷移,應與戶主一並遷移,掛靠成員不需到場。
2、對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應聯系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規范的門樓牌後當場核准辦理;
3、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簽發戶口簿,根據當事人需要辦理身份證。
二、遷入單位集體戶,辦理程序:
1、申報人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擬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關於申報人的要求:
(1)個人申辦的,本人應到場辦理,隨遷的直系親屬可不到場;
(2)本市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可由學校管理員統一辦理;
(3)整戶遷移的,由單位管理員辦理。
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註明注銷時間,簽發新戶口簿,根據當事人的需要辦理身份證。因單位注冊登記地址變更等申請集體戶整戶遷移的,由單位管理員到新單位地址所在轄區派出所提出申請,民警審核後辦理;
3、對於遷入房產立戶的,戶籍民警聯系社區民警,確認該房產有規范的門樓牌後當場核准辦理。
三、遷入派出所代管戶,辦理程序:
1、申請人或有關當事人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當場辦理,列印《常住人口登記表》,交申請人核對並簽名,收繳原戶口簿或在當事人頁蓋注銷章,註明注銷時間,根據當事人的需要辦理身份證。
對代管戶人員簽發集體戶口卡,並在卡右上角空白處加蓋「派出所代管戶」字樣章。不收取證件工本費。
③ 外地戶口遷入張家港有什麼要求嗎
張家港地區對於遷入戶口有兩項基礎要求,只要你達到了就可以遷入進來。在張家港生活滿3年。並可以出具相關單位的證明,或社保局的社保記錄。在張家港買房,滿3年。然後去戶口所在地列印相關戶口遷移資料,到張家港所屬的派出所辦理即可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④ 我是張家港人,現在畢業了,在張家港工作,戶口在學校,現想把戶口遷回來,希望知道的幫幫忙,謝謝了
我也是張家港的,去年畢業的,我遷戶口的大概途徑是這樣的,在學校申請回原籍,拿到戶口遷移證之後到張家港人才審批中心去打個證明(戶口接受證),要帶好畢業證,當然再到當地派出所把那個證明個他們,就ko了,如果有問題的話加我QQ591567603
⑤ 戶口遷回張家港怎麼遷
關於印發《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的通知
(張政發〔2008〕25號)
各鎮政府、經濟服務中心,常陰沙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屬各單位(公司),各條線管理單位:
《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已經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日
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戶口准入登記管理,使人口規模和本市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相適應,根據《蘇州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修訂)》(蘇府〔2007〕12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全市范圍內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統稱為「居民戶口」。
第三條 申請戶口遷移人應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申請戶口遷移人應當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第四條 申請戶口遷移的,應當在遷入地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外市居民申請戶口從外市遷入本市的,還應當在本市具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戶口准入條件的可以除外。
未成年人在遷入地無直系親屬的,不予遷入。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請戶口遷移人在本市居住的房屋屬於自己的產權房屋。
本辦法所稱穩定職業是指:申請戶口遷移人在本市通過合法手續取得的各類工作,且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本辦法所稱生活來源是指:擁有合法收入或供養資源,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第六條 下列情形的戶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級職稱或碩士及其以上學位的;
(二)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
(三)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用人單位需要的;
(四)本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外地生源的本科畢業生及本市當年緊缺專業的大專畢業生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
(五)被本市用人單位合法聘用,辦理特聘工作證或異地人事代理,參加社會保險,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在本市同一單位工作大專滿2年、中專滿5年的;
(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及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
(七)在本市擁有穩定職業,工作在企業第一線,為企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獲得以下榮譽的:
1.科技項目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2.被評為市「十佳新市民」;
(八)其他需要市人事局審批准入的;
上述第(一)、(二)、(三)項人員,除本人戶口准遷外,允許其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隨遷。
第七條 下列情形的戶口准入,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受理:
(一)在職職工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及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
(二)年齡在40周歲以下、技師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被本市生產急需引進的;
(三)本市生源技校、職校畢業生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
(四)其他需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准入的。
第八條 下列情形的戶口准入,由公安機關受理:
(一)在本市投資人民幣50萬元以上,經營3年以上,累計納稅人民幣10萬元以上(由市稅務部門出具證明),依法經營、依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
(二)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由申請戶口遷移人提供勞動合同),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
(三)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本市經商、興辦產業3年以上,累計交納稅金10萬元以上(由市稅務部門出具證明),依法經營、依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
(四)未成年人需要投靠父母的;
(五)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人員需要投靠子女的;
(六)准予遷入人員申請其父母投靠遷入的(須已遷入人員在遷入滿5年,其父母投靠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水平不低於本市相關最低保障標准);
(七)城鎮無業人員或農村居民需要投靠配偶的;
(八)本市居民需要戶口遷往合法固定住所的;
(九)其他需要公安機關審批准入的。
第九條 凡被蘇州市內各類院校錄取的本市籍學生,入學時不再遷移戶口。被外地院校錄取的,允許不遷移戶口的可不遷移,待其畢業後根據分配去向直接將戶口遷往工作單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被本市各類院校錄取的外市籍學生,戶口遷移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安置人員的戶口准入,由相關部門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第十一條 本市居民在本市城鎮與農村之間的戶口遷移和農民子女出生、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辦理的城鎮居民登記,只作戶籍變更登記,不與經濟利益掛鉤,如涉及土地分配和計劃生育等問題的,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對引進對象所涉及的配偶安置等事項,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申請戶口遷移人應根據相應的申請條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其中,遷出地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須經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
凡以虛假證明材料騙取戶口遷入的,注銷其已遷入的戶口退還原籍,並依照國家有關法規作出處理。
第十四條 戶口遷入系由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的,統一憑《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至市公安局開具《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系由公安機關審批的,由市公安局開具《戶口准予遷入證明》;系當年中專以上畢業生的,憑《戶口遷移證》和市人才中心《畢業生遷移戶口關系介紹信》至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五條 各鎮和常陰沙管理區的戶口遷入、遷出情況,由當地公安派出所於每月底抄送各鎮人民政府、常陰沙管理區管委會。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張政發〔2005〕158號)同時廢止。
《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細則
一、《辦法》實施范圍:適用於張家港全市,包括市區和各鎮、街道辦事處、常陰沙管理區。
二、公安機關受理的人員
1.凡申請遷移人必須是在戶籍地為無業人員;
2.已按國家規定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享受地方政策辦理的離退休人員不予受理)。
三、戶口准遷基本條件
按《辦法》第三、四條規定:
1.凡申請遷入人員必須具備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穩定的職業或合法生活來源兩個基本條件;
2.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3.在遷入地無直系親屬的18周歲以下人員不予受理;
4.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不予受理。
四、合法固定住所是指:
申請遷移人在本市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成套住宅房。共有產權房(配偶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業用房、商住房不得申請遷移。
購買二手成套住宅房的,原戶籍人員必須遷出。
五、合法穩定職業是指:
1.申請遷移人在我市通過合法手續取得的各類工作,且經市勞動社保部門鑒證認可的勞動合同書, 並正常參加社保。
2.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經營場所在成套住宅內的不得申請遷移);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
六、《辦法》中人均住房、人均生活水平按市有關部門公布的當年度指標數為准,未成年子女為未滿18周歲人員。
七、《辦法》中所涉及到的數字,均含本數在內,涉及年限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的連續年限。
八、政策執行要求(針對《辦法》第八條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戶口准入)
1.《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在本市投資人民幣50萬元以上,經營3年以上、累計納稅人民幣10萬元以上(由市稅務部門出具證明),依法經營、依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無業證明(戶籍地)、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計劃生育證明。
2.第二款「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被本市單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由申請人戶口遷移人提供勞動合同),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勞動合同書、參保證明、工資收入證明、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關系證明、無業證明(戶籍地)、計劃生育證明。
3.第三款「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權證3年以上,在本市經商、興辦產業3年以上,累計交納稅金10萬元以上(由市稅務部門出具證明),依法經營、依法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需要遷入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婚姻狀況證明、無業證明(戶籍地)、計劃生育證明。
4.第四款「未成年人需要投靠父母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計劃生育證明。
5.第五款「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人員需要投靠子女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家庭成員關系證明、離退休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6.第六款「准予遷入人員申請其父母投靠遷入的(須已遷入人員在遷入滿5年,其父母投靠遷入後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水平不低於本市相關最低保障標准)」,申請人除需提供第五款所需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證明、取得張家港市戶籍年限證明(5年以上)。
7.第七款「城鎮無業人員或農村居民需要投靠配偶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戶籍證明(註明: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婚姻狀況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無業證明(戶籍地)、計劃生育證明。
8.第八款「本市居民需要戶口遷往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戶籍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9.第九款「其他需要公安機關審批准入的」,申請遷移人需提供公安受理部門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九、受理許可權、時限
《辦法》第八條第一至七、九款由各派出所負責受理初審後,報市公安局審批;第八款由各派出所負責受理審批。
凡符合《辦法》規定受理審批的戶口為20個工作日辦結完畢。
十、相關證明材料種類及要求
(一)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
(二)勞動合同
經社保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書。
(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1.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經營場所在成套住宅內的不予受理);
2.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
(四)社保、醫保證明
社會勞動保障局出具的參保證明、醫保卡。
(五)身份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
(六)戶籍證明
1.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2.微機列印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 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等項目);
3.居民戶口簿。
(七)婚姻狀況證明
1.結婚證;
2.離婚證(附協議書);
3.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
4.民政婚姻管理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八)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1.關系明確的居民戶口簿;
2.加蓋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原有戶籍資料登記表;
3.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
4.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成員關系證明;
5.親子鑒定書。
(九)無業證明
1.在有效期內的勞動手冊、失業證、就業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出具的經區、縣以上勞動部門鑒證的無業證明;
3.當地村委會出具的經鄉鎮人民政府鑒證的從事農業生產的證明。
(十)工資證明
1.工作單位出具的月工資收入證明;
2.退休工資收入證明;
3.稅務部門出具的工資完稅證明。
(十一)投資、納稅證明
1.納稅憑證;
2.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附清單);
3.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驗資報告。
(十二)計劃生育證明
各鎮、管理區計生辦簽發的《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計劃生育審核意見》表。
以上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真實、規范、有效,如有塗改、空缺項目、無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均作無效證件。發現假證、冒用的一律取消遷移申請並視情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辦法》依法予以處罰。
⑥ 張家港婚遷戶口怎麼辦理
婚遷的話,要先到你老公所在村(居)委的婦女主任那裡拿一張計劃生育單子,再到你老公所在鎮上的計生委蓋章(好像挺煩的,具體問一下婦女主任好了),然後要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你本人的戶籍證明、你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出具的無業證明(需要勞動部門蓋章)、你老公所在村(居)委的接收證明、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申請,然後到你老公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供上述材料,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就可以拿回老家遷戶口了。好像沒有年限限制的,具體可以到你老公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咨詢。
⑦ 怎樣解決戶口,想遷入張家港!!!
到張家港政府人才交流中心提出遷入申請,攜申請到青島人才市場開據戶口遷移證和提出檔案,然後遷入所申請地方機關。建議你咨詢一下戶口和檔案所在單位。
⑧ 怎麼才可以把戶口遷到張家港
根據《張家港市戶口准入登記辦法》規定,你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將戶口遷入本市:一是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用人單位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憑人事局《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市公安局辦理;二是購買本市成套商品住房建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房產證辦理3年以上,且被本市單位合法聘任錄用5年以上(勞動合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簽定意見),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張家港市公安局)
第一種方法需要先將你的檔案關系轉到張家港人才,你可以詢問一下他們。www.zjgrc.com,0512-58673489.
第二種,就要等夠年限才能辦理了。
⑨ 張家港戶口遷入政策
如果想要把戶口遷到張家港的,主要是有以下的步驟:
1、到張家港地區准備遷入地的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如果經審查符合遷入條件,由公安機關出具准遷證。
2、持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3、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⑩ 張家港戶口遷入條件2022
張家港戶口遷入條件如下:
1、具有高級職稱或碩士及其以上學位的;
2、在國外、境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男性年齡在4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用人單位需要的;
4、本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外地生源的本科畢業生及本市當年緊缺專業的大專畢業生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的;
5、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及其未成年子女隨遷的。
張家港戶口遷入材料是什麼:
1、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