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哪個網站查開庭時間
法律分析:登錄法院相關官方網站,可以查詢案件信息,需要案號,當事人信息。案件的進展信息都可以查看到。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派專人送達的訴訟文書上查詢。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2. 上哪個網站查開庭時間
登錄法院相關官方網站,可以查詢案件信息,需要案號,當事人信息。案件的進展信息都可以查看到。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3. 網上怎麼查開庭時間
網上查開庭時間的方式,當事人可以上審理案件的法院的官方網站查詢、或者關注法院公告、詢問當事人的家屬或律師。可以嘗試在管轄法院查詢,通常都要等法院通知。刑事案件法院開庭應該通知被害人,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了解情況,聽取意見、開庭時間和地點,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刑事案件開庭審理程序1、開庭
2、法庭調查3、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是指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依據法庭調查中已經調查的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對證據有何種證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責輕重、應否處刑和如何處罰等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理由,在法庭上當面進行論證和反駁的訴訟活動。4、被告人最後陳述。被告人最後陳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審理結束之際,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進行最後辯護和最後陳述的活動。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一項重要權利。從程序上講還是法庭審理的一個獨立的訴訟環節。5、評議和審判。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應當宣布休庭,由合議庭進行評議。合議庭評議,就是合議庭全體成員共同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適用進行全面的討論,評定並作出處理決定的訴訟活動。評議的任務,就是根據已經提出的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和對案件作出處理決定,包括對附帶民事訴訟和贓款、贓物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4. 網上怎麼查開庭時間
開庭公告可以在網上登錄案件所在法院的網站查詢。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1、撥打訴訟服務熱線12368,查一下案件承辦法官電話,然後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詢問;
2、法院開庭前,書記員會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等內容,送達開庭通知書,上面會註明開庭時間;
3、法院也會在案件開庭三日前在公告欄公布開庭時間,可以自行查閱。
開庭是指,人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准備工作之後,就是接受立案之後,收集到當事人的材料,地點一般情況下在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開庭意味著法官對案件進行審理。開庭之前,法院會給當事人傳票,傳票上會寫著開庭的時間和地點在法院的第一庭,第二庭等等開庭。當事人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和地點准時到達就可以了。
開庭的基本流程和步驟
(1)准備開庭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後陳述。
(3)法庭辯論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徵求各方最後意見。
(4)評議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製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評議畢,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當庭公開宣布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要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上訴期限、上訴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5. 開庭時間在哪裡查
法律分析:庭審開庭時間可以到法院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相關的信息公示欄來進行查詢。對於民事訴訟,根據法院適用的審判程序不同,開庭審理時間有所不同:
1、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一個月左右開庭審理。
2、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理結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後二個月左右開庭審理,涉及公告送達的傳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開期限屆滿後,再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6. 法院開庭時間在哪裡查
查詢法院開庭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020服務熱線、查閱開庭通知書和閱讀法院公告欄等方式。
1、撥打訴訟服務熱線12020,查一下案件承辦法官電話,然後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詢問;
2、法院開庭前,書記員會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等內容,送達開庭通知書,上面會註明開庭時間;
3、法院也會在案件開庭三日前在公告欄公布開庭時間,可以自行查閱。
一、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准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開庭審理是法院審判程序的核心階段。審判程序可分為開庭審理前的准備、法庭審判(即開庭審理)、生效裁判執行等基本階段。開庭審理的結果就是裁判(即判決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滿足生效的條件後即成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進入執行程序予以執行。
二、開庭的具體步驟如下:
(一)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布法庭紀律。
(二)由審判長宣布開庭,並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三)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4、宣讀鑒定意見;
5、宣讀勘驗筆錄。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四)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五)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7. 查開庭公告在哪個網站
查詢法院開庭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68服務熱線、查閱開庭通知書和閱讀法院公告欄等方式。
1、撥打訴訟服務熱線12368,查一下案件承辦法官電話,然後主動聯系承辦法官詢問;
2、法院開庭前,書記員會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等內容,送達開庭通知書,上面會註明開庭時間;
3、法院也會在案件開庭三日前在公告欄公布開庭時間,可以自行查閱。《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8. 網上怎麼查開庭時間
網上查開庭時間的方式,當事人可以上審理案件的法院的官方網站查詢、或者關注法院公告、詢問當事人的家屬或律師。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准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是法院審判程序的核心階段。審判程序可分為開庭審理前的准備、法庭審判(即開庭審理)、生效裁判執行等基本階段。
開庭審理的結果就是裁判(即判決或裁定),法院做出的裁判在滿足生效的條件後即成為生效裁判,生效裁判進入執行程序予以執行。 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其中,公開審理是原則,不公開審理是例外或補充。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開庭審理是普通程序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階段,是當事人行使訴權進行訴訟活動和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進行審判活動最集中、最生動的體現,對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的意義。
開庭審理能夠確保人民法院審判權的正確行使。通過開庭審理,審判人員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民事案件的事實進行客觀的認定,對證據進行全面的審核,分清是非責任,對民事案件作出公正的處理,從而實現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有利於對審判活動的有效監督。開庭審理將案件的審理過程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增加了審判活動的透明度,有利於保證案件處理的公正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9. 網上怎麼查開庭時間
網上怎麼查開庭時間?今天就教大家如何操作使用方法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