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佛山新生兒入戶需要什麼資料
佛山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政策內)
(一)辦理條件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口,屬政策內生育的小孩。
(二)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出生登記申報表》。
2、小孩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屬軍人的,提供軍官證及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與其他證件資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隊證明。
3、小孩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
父母離婚的新生嬰兒跟隨撫養權屬方申報出生登記。
4、出生醫學證明。
5、廣東省內計生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屬廣東省外計生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同時提供手續完備的《佛山市計劃生育情況審核表》。
6、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
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查驗原件收取副頁。
(三)辦理流程
由戶籍地派出所(荷城派出所由分局治安大隊)戶籍窗口受理申請。
(四)辦理時限
條件符合、資料齊全,予以當場辦理。
佛山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政策外)
(一)辦理條件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口,已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的婚生小孩。
(二)辦理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佛山市出生登記申報表》。
2、小孩父母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