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網上繳納公積金流程
企業給員工網上繳納公積金辦理流程:
一、企業在浙江政務網注冊法人賬號。
二、登錄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
三、用谷歌瀏覽器進入收藏的網址,點擊圖片「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用政務網法人賬號登錄,即可進入單位網廳。
四、單位網廳左邊的「個人賬戶管理」事項,選擇「個人開戶」按鈕,填寫新增繳存人員的信息,在「維護更多信息」里添加職工本人手機號碼並保存。最後點擊「添加」按鈕,再點擊「全部提交」。
五、查看辦理結果:
1、在左邊目錄里,選擇「」交易查詢「」板塊,查看個人開戶業務辦理結果,若失敗有錯誤信息提示,根據提示重新辦理一次。
2、第二種,在「個人賬戶管理-個人賬戶查詢」界面輸入職工名字查詢是否卡戶成功。
要在網上交公積金,首先需要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數字證書,領取專屬U盾,數字證書密碼卡等。拿到這些之後,回來把U盾裝到電腦上,然後按照說明書,登錄到公積金中心網站進行操作,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網站後,網站會根據U盾內置的信息,會讀出單位登記號,只要輸入密碼及驗證碼即可登錄。
2、在登錄後的首頁中,進行人員變更操作,錄入入職及離職人員信息。
3、在匯繳管理中進行托收匯繳的申報確認即可。
單位公積金網上操作流程,有以下三步
1、將公積金營運商網銀盾插進計算機,隨後在電腦上開啟公積金「外展服務平台」系統。輸入線上銀盾登錄密碼,按「確認」,系統會讓客戶再度輸入線上銀盾登錄密碼,只需反復輸入就可以;
2、輸入登錄密碼後,打開住宅公積金在線業務管理系統,會看到頁面的網銀賬戶和公司客戶號,早期安裝公積金系統時就會輸入,無需手動輸入交易登錄密碼,點擊頁面顯示登錄,跳轉到系統頁面點擊用戶想處理的業務;
3、最終,點擊「進入」,錄入成功後,點擊頁面右下方的「待確認查看記錄」,頁面會自動跳轉到剛入錄的人員信息,核查信息後點擊下邊的「確定」,頁面右上方提醒處理成功,最終撤出系統。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違反本條例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使用計劃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依據管理職權責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