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將帶來什麼影響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相關企業海外上市門檻將會提高,有助於防範網路安全風險事件發生。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據意見稿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數據處理者(以下稱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意見稿第六條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運營者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擬提交的IPO材料等;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內容參考澎湃新聞-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
② 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各部門對此作出了哪些舉措
網路安全與社會公民生活息息相關,同時它與社會多個方面的利益相互影響。秉著“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多個部門發布了兩個重要文件,為營造安全的網路環境保駕護航。
通過這一系列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保障。各部門相互努力,對不得利用演算法對國家互聯網安全進行影響作出了規定。這為國家其他行業的發展和事業的繁榮提供了信息安全基礎。是非常的有利的。這些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據,為國家互聯網科技發展保駕護航。相信國家的這一次出手扼殺了許多不法手段來獲取公民消息的途徑,也保障了國民的信息網路安全。
③ 公安局集中學習新修訂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今起施行會議結尾怎麼說
網路安全審查與數據安全審查是我國《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和《關鍵信息基礎設安全保護條例》確立的兩項重要國家安全審查制度,新修訂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的核心內容,深度解析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數據處理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風險因素,並通過對滴滴赴美上市案例的分析,闡述了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了赴港上市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條件,以及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流程和審核期限等。
④ 網路安全未來發展怎麼樣
網路安全行業主要企業:目前國內網路安全行業的主要企業有深信服(300454)、安恆信息(688023)、綠盟科技(300369)、啟明星辰(002439)、北信源(300352)等。
本文核心數據:中國大數據市場規模,中國網路安全技術研發崗位人才專業背景分布
1、國家網信辦擬重新修訂《網路審查辦法》
在滴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以及《國家安全審查辦法》後,網信辦決定對《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重新修訂。
2021年7月10日,網信辦《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開始徵求意見,草案主要針對企業海外上市可能給國家安全帶來的風險進行了預判和解決辦法。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目前,滴滴出行APP是我國受理啟用《網路安全審查辦法》進行審查的企業,但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知,BOSS直聘、貨車幫、運滿滿等掌握著大量用戶個人信息的企業也將受到審查。
綜合來看,隨著滴滴事件的發酵,國家網信辦開始對《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可以看出我國對打擊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決心,未來,我國對網路安全領域的人才需求或將加大,國家也會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對網路安全領域人才的培養。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網路安全行業發展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⑤ 2月,這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生活
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需申報網路安全審查,醫療衛生機構應公開招標采購信息,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范圍拓展……2月,這些新規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⑥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公眾可通過哪些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25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的時限: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運營者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以上內容參考 央視新聞-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
⑦ 制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7月10日,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鵬程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制定該《辦法》最主要目的、最主要變化是將《數據安全法》的安全審查制度落地,將數據安全審查包含在網路安全審查中。
同日,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辦法》提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其中「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限定基本上涵蓋了所有具備上市融資能力和需求的互聯網公司,影響深遠。
王驥躍表示,「國外上市」不包括港股,因此部分互聯網公司在選擇上市地時,將優先考慮港股而非美股。
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者需經審查:
7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有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數據處理者(以下均稱「運營者」)赴國外上市的條款引發關注。
《辦法》指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
以上內容參考 金融界-科技巨頭國外上市管控收緊: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者需經審查,港股市場或受益
⑧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審查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月10日就《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采購活動、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考慮包括國外上市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大量個人信息被國外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等因素。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主菜單的「立法意見徵集」欄目提出意見。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11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路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44,並在信封上註明「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
以上內容參考中證網-國家網信辦擬規定:掌握超百萬用戶信息運營者赴國外上市須審查
⑨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
第一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第四條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第五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預判指南。第六條對於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采購活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者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第七條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第八條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相關對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國家安全風險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者破壞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
(六)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路信息安全風險;
(七)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因素。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第十二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意見一致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當事人;意見不一致的,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並通知當事人。
⑩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須審查 ,將從哪些方面進行審查
用戶信息超百萬公司國外上市需審查的內容,是基於《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草案提出的。因為該草案還沒有正式實行,所以就目前而言,我們還不清楚官方會以何種形式對相應的上市公司進行安全審查。不過這個節點時間也很有趣,在滴滴被進行信息安全審查後該法案就公諸於世。因此輿論普遍認為,國家有關部門對信息安全的重視程度肯定會更上一層樓。
這三個方面基本上就構成了審查的主要內容,只要我們國家經過審查以後,認為提供給國外政府的信息確實是安全、合法的,也是有限度合理的,只有這樣,相應的公司才能夠獲得去國外上市的正式認可。歸根結底,這還是出於我們國家信息安全的角度來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