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安全設置 » 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單位
擴展閱讀
北京移動網路出故障 2025-10-20 08:58:18
西鄉網站製作多少錢 2025-10-20 08:54:23

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單位

發布時間: 2022-07-20 09:44:34

1. 網路安全法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

網路運營者通常是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網路管理制度等對網路平台、用戶進行管理。網路運營者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首先就需要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網路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

建立用戶身份信息制度有助於構建誠信的網路空間。《網路安全法》第24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

網路運營者對其平台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對網上公共信息進行巡查。工信部《通信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物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信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等規定均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巡查。

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

網路運營者在運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路運營者的基本義務。《網路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路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

網路運營者發現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應當立即進行處置。《網路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路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網路運營者在保障網路運行安全方面負有哪些

網路運營者在保障網路運行安全方面負有以下義務:
1、網路運營者應當依法履行安全保護義務;
2、網路運營者應當依法履行落實網路實名制要求的義務;
3、網路運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為國家機關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3.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網路安全保護和什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十條 建設、運營網路或者通過網路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路安全事件,防範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4. 求專業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介紹有沒有好的建議

目前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在全國數量並不是很多,僅有211家,其中我就對1家印象尤其深刻,來自北京等保測評機構,時代新威。

原因有三點:1、最近由時代新威組織發布了國際上第一本關於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英文書籍《中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理解與實施》英文版,這本書系統性地分析了中國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解讀網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梳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有關政策、標准,並對等級保護具體實施環節進行了詳細說明,旨在為華外資企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關企業,及時響應中國網路安全政策,開展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提供借鑒。真的是為國爭光!

2、時代新威自主研發了我國唯一的「CISP-A國家注冊信息系統審計師」認證課程。

3、這家資質非常硬,2003年成立,目前是公安部批準的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證書編號:DJCP2019110192),也是全國信息安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單位、國際網路安全標准化技術委員會ISO/IEC JTC1/SC27專家成員單位。

總之時代新威作為等級保護安全建設服務機構,充分參與了我國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深入研究和掌握風險管理理論、等級保護理論、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理論、三道防線理論,並不斷將這些理論應用於等級保護、IT審計服務、網路安全咨詢服務的實踐中,在教育、金融、能源、電信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5. 網路運營者應該履行哪些安全保護義務

法律分析:網路運營者不履行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五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 網路安全法認為網路運營者的主要義務是什麼

網路安全法認為網路運營者的主要義務是網路安全保護。

《網路安全法》是我國網路空間第一部基本大法,它強化了我國網路空間主權的戰略意義與監管的范疇,其中第9條總括性地規定了網路運營者的網路安全義務。

同時,《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24條、第40—44條、第47條、48條、第49條,以及《刑法》第286條均對網路運營者的網路信息安全義務進行了規定。未來,網路網路運營者責任重大。

(6)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單位擴展閱讀:

網路運營者,特別是大型互聯網企業,擁有海量的用戶,是網路社會最重要的節點,也是實施網路治理的關鍵主體。我國在網路政策上主張「誰接入,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一直強調網路運營者的「主體責任」,要求網路運營者對其運營的網站和提供的網路產品和服務承擔安全義務。

《網路安全法》則在法律層面將網路運營者的網路信息安全義務和責任法定化

7. 網信辦是什麼部門

網信辦是組織統籌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
網信辦其具體職責如下:
1、協調涉及各個領域的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重大問題;
2、研究制定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宏觀規劃和重大政策;
3、推動國家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設,不斷增強安全保障能力。
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應當文明健康使用網路,按照要求和用戶協議約定,切實履行相應義務,在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形式參與網路活動時,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不得發布違法信息,防範和抵制不良信息。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路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七十二條 國家機關政務網路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8. 維護網路安全企業有哪些責任

法律分析:企業責任有: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2.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3.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4.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義務;5.違法信息處置義務。以此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四十七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9. 網路安全基礎性作用是哪個部門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

《網路安全法》除個別條款明確到具體主管部門(如第23條、第28條、第63條)外,均籠統使用了「有關主管部門」表述,未能明確具體執法部門,這將給網路安全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不便。為了減少多頭管理、交叉管理及可能產生的「權力真空」等不利影響。

有必要根據各有關主管部門的職責定位和管理實踐中形成的分工,明確網路運營者落實網路安全義務的具體主管部門(為行文方便,將其簡稱為"網路運營者主管部門")。

主要職責:

組織擬訂電信網、互聯網及其相關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技術平台的建設和使用管理;承擔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工作,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工作。

承擔建立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路犯罪和防範網路失竊密;擬訂電信網。

互聯網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與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威脅治理、信息通報和應急管理與處置;承擔電信網、互聯網網路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特殊通信管理,擬訂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的政策、標准;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10.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了四大主體的責任義務,四大主體具體是()

四大主體具體是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1、出台《草案》,並且在未來在這部高規格法律下完善相應的配套體系和制度,並體現其可操作化和可執行性。除此之外,還需要若乾的細則出台,比如建立網路安全標准體系,由國務院哪些部門組織制定,牽涉哪些行業;網路產品、服務應當符合哪些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需要予以明確等等。

3、「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公民個人信息」。企業更要樹立一定的責任感,積極按照法律條款建立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4、網路使用者即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具體條款細化為不得從事入侵他人網路、干擾他人網路正常功能、竊取網路數據等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還要增強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