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信息牌上應包括哪些信息
內容如下:
1、物理安全。物理安全主要包括環境安全、設備安全、媒體安全等方面。處理秘密信息的系統中心機房應採用有效的技術防範措施,重要的系統還應配備警衛人員進行區域保護。
2、運行安全。運行安全主要包括備份與恢復、病毒的檢測與消除、電磁兼容等。涉密系統的主要設備、軟體、數據、電源等應有備份,並具有在較短時間內恢復系統運行的能力。應採用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查毒殺毒軟體適時查毒殺毒,包括伺服器和客戶端的查毒殺毒。
3、信息安全。確保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抗抵賴性是信息安全保密的中心任務。
4、安全保密管理。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管理包括各級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管理技術三個方面。要通過組建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安全保密管理人員,制定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利用先進的安全保密管理技術對整個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相關內容解釋: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
區別如下: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
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根據網路信息安全事件的分級考慮要素,將網路信息安全事件劃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國際上,網路安全測評依照安全性從高到低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七個類別。視頻
美國為計算機安全的不同級別制訂了4個准則。橙皮書(正式名稱為可信任計算機標准評估標准)包括計算機安全級別的分類。通過這些分類可以了解在一些系統中固有的各種安全風險,並能掌握如何減少或排除這些風險。
1、D1級。這是計算機安全的最低一級。整個計算機系統是不可信任的,硬體和操作系統很容易被侵襲。D1級計算機系統標准規定對用戶沒有驗證,也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該計算機系統而不會有任何障礙。系統不要求用戶進行登記(要求用戶提供用戶名)或口令保護(要求用戶提供唯一字元串來進行訪問)。任何人都可以坐在計算機前並開始使用它。
D1級的計算機系統包括:MS-Dos,MS-Windows3.xe及Windows95(不在工作組方式中),Apple的System7.x
2、C1級。C1級系統要求硬體有一定的安全機制(如硬體帶鎖裝置和需要鑰匙才能使用計算機等),用戶在使用前必須登錄到系統。C1級系統還要求具有完全訪問控制的能力,經應當允許系統管理員為一些程序或數據設立訪問許可許可權。C1級防護不足之處在於用戶直接訪問操作系統的根。C1級不能控制進入系統的用戶的訪問級別,所以用戶可以將系統的數據任意移走。
常見的C1級兼容計算機系統如下所列:UNIX系統XENIX,Novell3.x或更高版本,WindowsNT。
3、C2級。C2級在C1級的某些不足之處加強了幾個特性,C2級引進了受控訪問環境(用戶許可權級別)的增強特性。這一特性不僅以用戶許可權為基礎,還進一步限制了用戶執行某些系統指令。授權分級使系統管理員能夠分用戶分組,授予他們訪問某些程序的許可權或訪問分級目錄。另一方面,用戶許可權以個人為單位授權用戶對某一程序所在目錄的訪問。如果其他程序和數據也在同一目錄下,那麼用戶也將自動得到訪問這些信息的許可權。C2級系統還採用了系統審計。審計特性跟蹤所有的「安全事件」,如登錄(成功和失敗的),以及系統管理員的工作,如改變用戶訪問和口令。常見的C2級操作系統有:UNIX系統,XENIX,Novell3.x或更高版本,WindowsNT。
4、B1級。B1級系統支持多級安全,多級是指這一安全保護安裝在不同級別的系統中(網路、應用程序、工作站等),它對敏感信息提供更高級的保護。例如安全級別可以分為解密、保密和絕密級別。
5、B2級。這一級別稱為結構化的保護(StructuredProtection)。B2級安全要求計算機系統中所有對象加標簽,而且給設備(如工作站、終端和磁碟驅動器)分配安全級別。如用戶可以訪問一台工作站,但可能不允許訪問裝有人員工資資料的磁碟子系統。
6、B3級。B3級要求用戶工作站或終端通過可信任途徑連接網路系統,這一級必須採用硬體來保護安全系統的存儲區。
7、A級。這是橙皮書中的最高安全級別,這一級有時也稱為驗證設計(verifieddesign)。與前面提到各級級別一樣,這一級包括了它下面各級的所有特性。A級還附加一個安全系統受監視的設計要求,合格的安全個體必須分析並通過這一設計。另外,必須採用嚴格的形式化方法來證明該系統的安全性。而且在A級,所有構成系統的部件的來源必須安全保證,這些安全措施還必須擔保在銷售過程中這些部件不受損害。例如,在A級設置中,一個磁帶驅動器從生產廠房直至計算機房都被嚴密跟蹤。
Ⅲ 信息系統的安全等級分為幾級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分別是用戶自主保護級、系統審計保護級、安全標記保護級、結構化保護級和訪問驗證保護級。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
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的定級准則和等級劃分
Ⅳ 互聯網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的附件二: 信息分級規范
一、預警信息分級
1、一級(紅色)預警信息:可能導致發生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的信息為一級預警信息。
2、二級(橙色)預警信息:可能導致發生重大網路安全事件的信息為二級預警信息。
3、三級(黃色)預警信息:可能導致發生較大網路安全事件的信息為三級預警信息。
4、四級(藍色)預警信息:可能導致發生一般網路安全事件的信息為四級預警信息。
二、事件信息分級 分類 對象 特別重大事件 重大事件 較大事件 一般事件 IP業務 互聯網接入(含寬頻、窄帶接入,固定、移動或無線接入)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全國網內100萬以上互聯網接入用戶無法正常訪問互聯網1小時以上。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全國網內10萬以上互聯網接入用戶無法正常訪問互聯網1小時以上。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某省、直轄市、自治區網內5萬以上互聯網接入用戶無法正常訪問互聯網1小時以上。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某省、直轄市、自治區網內1~5萬互聯網接入用戶無法正常訪問互聯網1小時以上。 專線接入 N/A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專線接入業務500埠以上阻斷1小時以上。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專線接入業務100埠以上阻斷1小時以上。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本單位專線接入業務20埠以上阻斷1小時以上。 重要信息系統數據通信 N/A 造成某個全國級重要信息系統用戶數據通信中斷1小時以上。 造成某個省級重要信息系統用戶數據通信中斷1小時以上。 造成某個地市級重要信息系統用戶數據通信中斷1小時以上。 基礎IP網路 國際互聯 50%以上國際互聯帶寬電路阻斷1小時以上。 30%以上國際互聯帶寬電路阻斷1小時以上。 10%以上國際互聯帶寬電路阻斷1小時以上。 國際互聯設備、電路阻斷,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國內骨幹網互聯 某個全網直連點1個以上互聯單位方向全阻1小時以上。 某全網直連點1個互聯單位方向網間直連(或某個交換中心)全阻1小時以上。 交換中心1個互聯單位方向全阻1小時以上。 直連設備、電路阻斷,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運營單位IP網 2個以上省網(或2個以上3.2級以上城域網)脫網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1個省網(或1個以上3.1級以上城域網)脫網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1個以上城域網(3.1級以下)脫網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IP骨幹網重要節點或鏈路阻斷,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IDC N/A 3.1級以上IDC全阻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2級IDC全阻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其它IDC全阻或嚴重擁塞1小時以上。 域名系統 國際根鏡像和gTLD鏡像伺服器 N/A N/A 國際根和通用頂級域名鏡像伺服器解析服務癱瘓。 N/A 國家頂級域名(.CN) 國家域名解析系統癱瘓,對全國互聯網用戶的域名解析服務失效。 國家域名解析系統半數及以上頂級節點解析成功率低於50%或解析響應時間高於5秒;國家域名頂級節點解析數據缺失或出錯超過0.1%;國家域名解析系統重點域名相關解析數據出錯。 國家域名解析系統半數以下頂級節點解析成功率低於50%或解析響應時間高於5秒;國家域名頂級節點解析數據缺失或出錯超過0.01%;國家域名系統注冊服務不可用4小時以上。 國家域名系統注冊服務性能下降或查詢服務不可用。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管理的權威域和遞歸解析伺服器 1家或多家重點注冊服務機構域名解析服務癱瘓。 1家或多家重點注冊服務機構域名解析服務性能下降,解析成功率低於50%或解析響應時間高於5秒,或解析數據缺失或出錯,超過1%。注冊服務機構域名系統核心資料庫丟失或非正常修改,並影響到國家域名核心資料庫導致產生國家頂級域名重大事件。 1家或多家注冊服務機構域名解析服務性能下降,解析成功率低於80%或解析響應時間高於5秒,或解析數據缺失或出錯,超過0.1%。 1家或多家注冊服務機構域名注冊系統服務不可用。 基礎和增值運營企業的權威域域名解析伺服器 N/A 重點域名解析權威伺服器癱瘓1小時以上。 N/A N/A 基礎運營企業的遞歸伺服器 N/A 為一個或多個省份提供服務的遞歸伺服器癱瘓1小時以上。 N/A N/A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網上營業廳、移動WAP業務、門戶網站 系統癱瘓或故障,造成業務中斷1個小時以上,或造成100萬以上用戶數據丟失、泄漏。 系統癱瘓或故障,造成業務中斷1個小時以下,或造成10萬以上用戶數據丟失、泄漏。 系統癱瘓或故障,造成業務中斷或造成1萬以上用戶數據丟失、泄漏。 系統癱瘓或故障,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公共互聯網環境 計算機病毒事件、蠕蟲事件、木馬事件、僵屍網路事件 涉及全國范圍或省級行政區域的大范圍病毒和蠕蟲傳播事件,或單個木馬和僵屍網路規模達100萬個以上IP,對社會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涉及全國范圍或省級行政區域的大范圍病毒和蠕蟲傳播事件,或同一時期存在一個或多個木馬和僵屍網路總規模達50萬個以上IP,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 涉及全國范圍或省級行政區域的大范圍病毒和蠕蟲傳播事件,或同一時期存在一個或多個木馬和僵屍網路總規模達10萬個以上IP,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 涉及全國范圍或省級行政區域的大范圍病毒和蠕蟲傳播事件、木馬和僵屍網路事件等,對社會造成一定影響,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域名劫持事件、網路仿冒事件、網頁篡改事件 N/A 發生涉及重點域名、重要信息系統網站的域名劫持、仿冒、篡改事件,導致10萬以上網站用戶受影響,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發生涉及重點域名、重要信息系統網站的域名劫持、仿冒、篡改事件,導致1萬以上網站用戶受影響,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其他域名劫持、網路仿冒、網頁篡改事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網頁掛馬事件 發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統網站、重要門戶網站的網頁掛馬事件,受影響網站用戶達100萬人以上,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發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統網站、重要門戶網站的網頁掛馬事件,受影響網站用戶達10萬人以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發生涉及重要信息系統網站、重要門戶網站的網頁掛馬事件,受影響網站用戶達1萬人以上,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其他網頁掛馬事件,但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 拒絕服務攻擊事件 N/A 發生涉及全國級重要信息系統的拒絕服務攻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發生涉及省級重要信息系統的拒絕服務攻擊,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其他拒絕服務攻擊,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後門漏洞事件、非授權訪問事件、垃圾郵件事件及其他網路安全事件 N/A 發生涉及全國級重要信息系統的後門漏洞事件、非授權訪問事件、垃圾郵件事件及其他網路安全事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 發生涉及省級重要信息系統的後門漏洞事件、非授權訪問事件、垃圾郵件事件及其他網路安全事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發生的後門漏洞事件、非授權訪問事件、垃圾郵件事件及其他網路安全事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注〕:
1、嚴重擁塞是指鏈路時延>110ms或丟包率超過8%。
2、本辦法中重要信息系統指政府部門、軍隊以及銀行、海關、稅務、電力、鐵路、證券、保險、民航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使用的信息系統。
3、「信息分級規范」中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Ⅳ 《網路安全法》法案中信息通報制度上升為法律,包含下面哪些內容
《網路安全法》第五章將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明確國家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建立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這為建立統一高效的網路安全風險報告機制、情報共享機制、研判處置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為深化網路安全防護體系,實現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網路安全態勢提供了法律保障。
Ⅵ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各級別的區別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
區別如下: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
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6)民航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分為擴展閱讀: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記錄下述事件:使用身份鑒別機制;將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例如:打開文件、程序出始化);刪除客體;由操作員、系統管理員或(和)系統安全管理員實施的動作,以及其他與系統安全有關的事件。
對於每一事件,其審計記錄包括:事件 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對於身份鑒別事件,審計記錄包含請求的來源(例如:終端標識符)。
對於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的事件及客體刪除事件,審計記錄包含客體名及客體的安全級別。
對不能由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事件,審計機制提供審計記錄介面,可由授權主體調用。這些審計記錄區別於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記錄。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夠審計利用隱蔽存儲信道時可能被使用的事件。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包含能夠監控可審計安全事件發生與積累的機制,當超過閾值時,能夠立即向安全管理員發出報警。並且,如果這些與安全相關的事件繼續發生或積累,系統應以最小的代價中止它們。
Ⅶ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級分為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第一級為自主保護級,第二級為指導保護級,第三級為監督保護級,第四級為強制保護級,第五級為專控保護級,五級防護水平一級最低,五級最高。具體介紹如下:

1、第一級(自主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級(指導保護級),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 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3、第三級(監督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4、第四級(強制保護級),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5、第五級(專控保護級),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Ⅷ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規定的管理規定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應用,實現安全信息共享,推進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控制風險,預防民用航空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安全監督管理局、中國民用航空安全監督運行辦公室(以下統稱監管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民用航空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運行的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外國航空公司)和個人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也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是指事件信息、安全監察信息和綜合安全信息。 (一)事件信息,是指在民用航空器運行階段或者機場活動區內發生航空器損傷、人員傷亡或者其他影響飛行安全的情況。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徵候(以下簡稱事故徵候)以及民用航空器一般事件(以下簡稱一般事件)信息; (二)安全監察信息,是指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監督檢查和其他行政執法工作信息; (三)綜合安全信息,是指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和運行信息,包括企事業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信息、飛行品質監控信息、安全隱患信息和飛行記錄器信息等。 第四條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建立用於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統。 地區管理局、監管局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 第五條 企事業單位負責管理本單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工作,制定包括自願報告在內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建立具備收集、分析和發布功能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機制。企事業單位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應當報所屬地監管局備案。 第六條 民航局支持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建設,鼓勵個人積極報告航空系統的安全缺陷和隱患。 第七條 民航局支持開展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應用的技術研究,對在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八條 局方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充分利用收集到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評估安全狀況和趨勢,實現信息驅動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量不作為評判一個單位安全狀況的唯一標准。 第九條 地區管理局應當依據本規定,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管理辦法,並報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條 事發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報告事件信息,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第二章 人員和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局方和企事業單位應當指定滿足下列條件的人員負責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且人員數量應當滿足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參加民航局組織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合格; (二)每兩年參加一次民航局組織的安全管理人員復訓,考核合格。 第十二條 局方和企事業單位應當為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員配備工作必需設備,並保持設備正常運轉。設備包括但不限於:攜帶型計算機、網路通訊設備、移動存儲介質、傳真機和錄音筆等。
第三章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收集
第十三條 事件信息收集分為緊急事件報告和非緊急事件報告,實行分類管理。緊急事件報告樣例和非緊急事件報告樣例包含在事件樣例中,事件樣例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在我國境內發生的事件按照以下規定報告: (一)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向事發地監管局報告事件信息(空管單位向所屬地監管局報告);監管局在收到報告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報告所屬地區管理局;地區管理局在收到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報告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 (二)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按規范如實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主報事發地監管局,抄報事發地地區管理局、所屬地監管局及地區管理局; (三)非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外國航空公司除外)應當參照事件樣例在事發後48小時內,按規范如實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主報事發地監管局,抄報事發地地區管理局、所屬地監管局及地區管理局。 第十五條 在我國境外發生的事件按照以下規定報告: (一)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立即通過電話向所屬地監管局報告事件信息;監管局在收到報告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報告給所屬地區管理局;地區管理局在收到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報告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 (二)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在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按規范如實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主報所屬地監管局,抄報所屬地區管理局; (三)非緊急事件發生後,事發相關單位應當在事發後48小時內,按規范如實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主報所屬地監管局,抄報所屬地區管理局。 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外國航空公司。 第十六條 報告的事件信息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一)對已上報的事件,事發相關單位獲得新的信息時,應當及時補充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並配合局方對事件信息的調查核實。如事實簡單,責任清楚,事發相關單位可直接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二)負責組織調查的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應當及時對事件信息進行審核,完成事件初步定性工作; (三)對初步定性為事故的事件,負責組織調查的單位應當提交階段性調查信息,說明事件調查進展情況,並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2個月內上報事件的最終調查信息,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四)對初步定性為嚴重事故徵候的事件,負責組織調查的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事件發生後30日內上報事件的最終調查信息,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五)對初步定性為一般事故徵候的事件,負責組織調查的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上報事件的最終調查信息,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六)當事件初步定性為一般事件,事發相關單位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上報事件的最終調查信息,負責組織調查的地區管理局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完成最終調查信息的審核,並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七)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初步定性或不能按規定時限提交最終調查信息,負責調查的單位應當向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申請延期報告,並按要求盡快上報事件的最終調查信息,申請結束此次事件報告。 第十七條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應當使用中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統上報。當該系統不可用時,可以使用傳真等方式上報;當系統恢復後3日內,應當使用該系統補報。 第十八條 向國務院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事件信息,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向國際民航組織和境外相關機構通報事件信息,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當事件定性為事故或嚴重事故徵候時,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通知登記國、運營人所在國、設計國、製造國和國際民航組織,內容包括事發時間和地點、運營人、航空器型別、國籍登記號、飛行過程、機組和旅客信息、人員傷亡情況、航空器受損情況和危險品載運情況等; (二)事故調查結束後,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向國際民航組織送交一份事故調查最終報告副本; (三)事故發生後30日內,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向國際民航組織提交初步報告。事故調查結束後,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盡早將事故資料報告提交國際民航組織。 第二十條 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與事故、事故徵候、一般事件以及舉報事件有關的所有文本、影音、數據以及其他資料。 第二十一條 組織事故、事故徵候以及一般事件調查的單位負責對調查的文件、資料、證據等進行審核、整理和保存。 第二十二條 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各職能部門應當按照民航局的相關要求報告安全監察信息。 第二十三條 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所屬地區管理局的相關要求報告綜合安全信息。
第四章 自願報告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處理
第二十四條 民航局支持第三方機構建立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並委託第三方機構負責該系統的運行。 第二十五條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運行的基本原則是自願性、保密性和非處罰性。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可以通過信件、傳真、電子郵件、網上填報和電話的方式向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交報告。 第二十七條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收集的報告內容如下: (一)涉及航空器不良的運行環境、設備設施缺陷的報告; (二)涉及到執行標准、飛行程序困難的事件報告; (三)除事故、事故徵候和一般事件以外其他影響航空安全的事件報告。 第二十八條 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收到的報告,按以下步驟處理: (一)接收到報告後,確定是否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收集的報告內容,通知報告人受理情況; (二)核查報告內容,視情聯系報告人補充信息; (三)去除報告中涉及的識別信息,編寫分析報告,提出安全建議; (四)視情向相關單位提供信息,發布告警信息、信息簡報和信息通告。
第五章 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處理
第二十九條 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舉報情況透露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條 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一)地區管理局或監管局負責調查、處理涉及本轄區的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 (二)在收到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3日內,應當向舉報人反饋受理情況; (三)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經調查構成事故、事故徵候或一般事件的,負責調查的單位應當在調查結束後3日內,向民航局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主管部門填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 第三十一條 舉報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調查結束後5日內,受理單位應當向被舉報單位和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
第六章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與應用
第三十二條 局方和企事業單位應當建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和發布制度,促進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共享和應用。 第三十三條 民航局通過分析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評估行業總體安全狀況。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通過分析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評估轄區總體安全狀況,明確階段性安全監管重點。 第三十四條 企事業單位應當定期分析本單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評估本單位安全狀況和趨勢,制定改進措施。 第三十五條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發布應當以不影響信息報告的積極性為原則,並遵守國家和民航局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民航局負責發布全國范圍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負責發布轄區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 第三十七條 局方和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情況,開展安全警示、預警工作,適時發布航空安全文件。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局方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五條,未按要求制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程序和機制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配備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員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或數量不滿足工作需要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未配備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員必需設備,或配備的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二條,未建立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析和發布制度的。 第三十九條 企事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局方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未按規定報告事件信息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未按規定報告在我國境內發生的事件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未按規定報告在境外發生的事件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六條,未按規定對已上報的事件進行處理的;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未按規定途徑上報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報告表的; (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未妥善保護與事故、事故徵候、一般事件以及舉報事件有關的所有文本、影音、數據以及其他資料的; (七)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未遵守地區管理局制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辦法中綜合信息和監察信息的相關要求; (八)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未按規定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反本規定第三十四條,未按要求定期分析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 (十)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開展安全警示、預警工作的。 第四十條 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局方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未按規定報告事件信息的; (二)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未妥善保護與事故、事故徵候、一般事件以及舉報事件有關的所有文本、影音、數據以及其他資料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九條,未按規定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的。 第四十一條 外國航空公司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由局方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涉及相關定義如下: (一)本規定所稱事故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飛行事故徵候調查規定》的定義執行; (二)本規定所稱事故徵候按《民用航空器事故徵候》的定義和標准執行。嚴重事故徵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徵候》中的運輸航空嚴重事故徵候;一般事故徵候是指《民用航空器事故徵候》中的運輸航空一般事故徵候、通用航空事故徵候和航空器地面事故徵候; (三)本規定所稱一般事件是指在民用航空器運行階段或者機場活動區內發生航空器損傷、人員傷亡或者其他影響飛行安全的情況,但其嚴重程度未構成事故徵候的事件; (四)本規定所稱局方是指民航局、地區管理局以及監管局; (五)本規定所稱企事業單位是指與航空器運行和保障有關的飛行、維修、空中交通管理、機場和油料等單位; (六)本規定所稱事發相關單位是指與所發生事件有關的、能提供事件直接信息的航空器運營人(含分、子公司)和航空運行保障單位; (七)本規定所稱所屬地是指民航企事業單位注冊所在地; (八)本規定所稱航空器運行階段、機場活動區、受損定義參見《民用航空器事故徵候》標准; (九)本規定中所稱「日」均指「日歷日」。 第四十三條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3修正案頒布後,民航局將對其進行評估,決定採納的,及時修訂本規定;需要保留差異的,及時將差異通報國際民航組織。 第四十四條 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民航安全信息管理,參照本規定有關外國航空公司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6年4月4日起施行。

Ⅸ 什麼是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信息系統的安全等級保護具體分為哪幾級
等級保護是我們國家的基本網路安全制度、基本國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遵循等級保護相關標准開始安全建設是目前企事業單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措施保護的基本要求。
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一共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Ⅹ 我國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預警等級分為
工信部建立公共互聯網網路突發事件預警制度,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公共互聯網網路突發事件預警等級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面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有網站、簡訊、微信等多種形式。
工信部要求基礎電信企業、域名機構、互聯網企業、網路安全專業機構、網路安全企業通過多種途徑監測和收集漏洞、病毒、網路攻擊最新動向等網路安全隱患和預警信息,對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認為可能發生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報告。

(10)民航網路安全信息通報分為擴展閱讀
工信部根據社會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將公共互聯網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較大事件、一般事件。
其中,全國范圍大量互聯網用戶無法正常上網,.CN國家頂級域名系統解析效率大幅下降,1億以上互聯網用戶信息泄露,網路病毒在全國范圍大面積爆發,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危害或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為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