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通常指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實際上也可以指計算機通信網路的安全。計算機通信網路是將若乾颱具有獨立功能的計算機通過通信設備及傳輸媒體互連起來,在通信軟體的支持下,實現計算機間的信息傳輸與交換的系統。而計算機網路是指以共享資源為目的,利用通信手段把地域上相對分散的若干獨立的計算機系統、終端設備和數據設備連接起來,並在協議的控制下進行數據交換的系統。
計算機網路的根本目的在於資源共享,通信網路是實現網路資源共享的途徑,因此,計算機網路是安全的,相應的計算機通信網路也必須是安全的,應該能為網路用戶實現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下文中,網路安全既指計算機網路安全,又指計算機通信網路安全。
安全的基本含義: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即客體不擔心其正常狀態受到影響。可以把網路安全定義為:一個網路系統不受任何威脅與侵害,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要使網路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首先要保證網路的硬體、軟體能正常運行,然後要保證數據信息交換的安全。從前面兩節可以看到,由於資源共享的濫用,導致了網路的安全問題。因此網路安全的技術途徑就是要實行有限制的共享。絡安全在不同的應用環境下有不同的解釋。針對網路中的一個運行系統而言,網路安全就是指信息處理和傳輸的安全。它包括硬體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操作系統和應用軟體的安全,資料庫系統的安全,電磁信息泄露的防護等。狹義的網路安全,側重於網路傳輸的安全。
⑵ 企業網路安全主要負哪些責任
網路安全法企業責任有:
1、嚴格保密用戶信息,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2、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3、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全文》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⑶ 網路安全是什麼
網路安全(Cyber Security)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1]
2020年4月2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共12個部門聯合發布《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於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概念
網路安全,通常指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實際上也可以指計算機通信網路的安全。計算機通信網路是將若乾颱具有獨立功能的計算機通過通信設備及傳輸媒體互連起來,在通信軟體的支持下,實現計算機間的信息傳輸與交換的系統。而計算機網路是指以共享資源為目的,利用通信手段把地域上相對分散的若干獨立的計算機系統、終端設備和數據設備連接起來,並在協議的控制下進行數據交換的系統。計算機網路的根本目的在於資源共享,通信網路是實現網路資源共享的途徑,因此,計算機網路是安全的,相應的計算機通信網路也必須是安全的,應該能為網路用戶實現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下文中,網路安全既指計算機網路安全,又指計算機通信網路安全。[3]
安全的基本含義: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即客體不擔心其正常狀態受到影響。可以把網路安全定義為:一個網路系統不受任何威脅與侵害,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要使網路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首先要保證網路的硬體、軟體能正常運行,然後要保證數據信息交換的安全。從前面兩節可以看到,由於資源共享的濫用,導致了網路的安全問題。因此網路安全的技術途徑就是要實行有限制的共享。[3]
相對概念
從用戶(個人或企業)的角度來講,其希望:[3]
(1)在網路上傳輸的個人信息(如銀行賬號和上網登錄口令等)不被他人發現,這就是用戶對網路上傳輸的信息具有保密性的要求。[3]
(2)在網路上傳輸的信息沒有被他人篡改,這就是用戶對網路上傳輸的信息具有完整性的要求。[3]
(3)在網路上發送的信息源是真實的,不是假冒的,這就是用戶對通信各方提出的身份認證的要求。[3]
(4)信息發送者對發送過的信息或完成的某種操作是承認的,這就是用戶對信息發送者提出的不可否認的要求。
⑷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是為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第五十一條 國家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二條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並按照規定報送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三條 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五十五條 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應當立即啟動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第五十六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⑸ 網路安全責任主體有哪些
法律分析:國家、主管部門、網路運營者、網路使用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十二條 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路的權利,促進網路接入普及,提升網路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路服務,保障網路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⑹ 網路安全是什麼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在2020年4月2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共12個部門聯合發布《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於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網路安全,通常指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實際上也可以指計算機通信網路的安全。計算機通信網路是將若乾颱具有獨立功能的計算機通過通信設備及傳輸媒體互連起來,在通信軟體的支持下,實現計算機間的信息傳輸與交換的系統。而計算機網路是指以共享資源為目的,利用通信手段把地域上相對分散的若干獨立的計算機系統、終端設備和數據設備連接起來,並在協議的控制下進行數據交換的系統。計算機網路的根本目的在於資源共享,通信網路是實現網路資源共享的途徑,因此,計算機網路是安全的,相應的計算機通信網路也必須是安全的,應該能為網路用戶實現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下文中,網路安全既指計算機網路安全,又指計算機通信網路安全。[3]
網路安全的基本含義:客觀上不存在威脅,主觀上不存在恐懼。即客體不擔心其正常狀態受到影響。可以把網路安全定義為:一個網路系統不受任何威脅與侵害,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要使網路能正常地實現資源共享功能,首先要保證網路的硬體、軟體能正常運行,然後要保證數據信息交換的安全。從前面兩節可以看到,由於資源共享的濫用,導致了網路的安全問題。因此網路安全的技術途徑就是要實行有限制的共享。
⑺ 網路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會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會。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⑻ 網路安全主要指的是哪些方面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從其本質上來講就是網路上的信息安全。從廣義來說,凡是涉及到網路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路安全的研究領域。網路安全是一門涉及計算機科學、網路技術、通信技術、密碼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數學、數論、資訊理論等多種學科的綜合性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