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教育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2、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3、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網路安全宣傳教育,並指導、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網路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大眾傳播媒介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網路安全宣傳教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第二十三條 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公布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並推動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結果互認,避免重復認證、檢測。
B. 在信息化的條件下檢察機關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一、當前保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保密意識淡薄。大部分幹警對傳統的保密要求印象深刻,但缺乏對高科技狀態下竊密手段先進性的認識,對新形勢下信息網路安全的表現形式認識不足、意識淡薄。主要表現為:(1)認為檢察系統網路已做到內外網物理隔離,信息安全防禦已非常牢固,且本單位已連續多年未出現泄密事故,思想上麻痹大意,在內網計算機中隨意安裝與工作無關的軟體,涉密與非涉密U盤混用,在外網處理一些辦案信息等;(2)對檢察工作涉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檢察工作涉及不到國家重要秘密,「無密可保」;(3)還有幹警認為網上安全問題是保密部門和技術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這些錯誤認識,都妨礙了採取主動防禦措施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二)涉密網路管理不力。個別部門對保密的要求還僅僅停留在對文件材料實體的保管回收上,而對存有大量保密信息的計算機設備和網路設備安全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重視。主要表現在:(1)規章制度不健全,個別部門對計算機辦公設備和內部區域網缺乏完善的管理辦法,沒有相關的制度約束,網路管理處於放任狀態;有的即便有制度,往往也因內容不全、條款不細導致制度流於形式、執行不力,不能適應當今形勢發展的需要;(2)保密管理不嚴,個別幹警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保密制度不落實,缺乏嚴格的網路安全監督檢查和制裁措施。(3)缺乏有效管理辦法。對U盤、手機、攜帶型電腦等移動存儲介質的使用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 二、保密工作面臨的趨勢 長期以來,檢察機關的保密方式主要表現為對涉密文件加強管理,設置專門的機要室,嚴格控制涉密文件的審批程序和管理;設置專門的檔案室,加強對文書檔案、訴訟檔案和其它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利用。但是,這種傳統的、單一的保密方式在信息化建設的進程中已明顯滯後,由於信息網路的使用,大量的信息在網上流轉、共享,帶有國家秘密的信息材料只要一進入計算機,就可能會泄露出去,原有的保密方式已不實用於電子數據信息的保密。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加快推進,儲存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的計算機(包括攜帶型)、計算機軟盤、U盤、錄音(錄像)帶、無線電通訊設備(手機、對講機等)都成為了保密對象。而此類保密對象的出現,給保密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難度,並且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三、做好保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強化保密意識教育。首先是各級領導必須重視對有關保密知識的學習和理解,要熟知信息化建設中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牢固地樹立保密就是保安全、保發展的觀念,要進一步提高抓好保密安全與促進工作發展關系的認識,切實加強對信息化建設中保密工作的領導。在堅持對重點崗位和重點涉密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的同時,必須把保密教育的面擴大到全體幹警,要運用多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載體加強對全體幹警的保密形勢教育,尤其要重點加強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知識教育,使全體幹警懂得用涉密計算機上互聯網的嚴重危害性,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一是結合「保密安全教育月」普法,組織全體人員全面深入地學習、了解信息安全保密法律法規。通過收看電教片,學習保密方面的反面典型,加強警示教育;二是利用內部區域網,設立保密宣傳專欄,宣傳保密工作;三是重點做好禁止涉密計算機上互聯網的宣傳教育,在各科室開展自查活動,提高幹警自覺遵守有關規定的意識;四是嚴格加強對重點涉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在與重點涉密人員簽訂《崗位保密責任書》的基礎上,將保密工作責任納入年度考核范圍,進行獎懲。通過多種形式,使保密意識深入人心。 (二)強化對計算機及網路的保密管理。(1)要完善保密制度,重點針對薄弱環節堵漏補缺,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備完善、管理有效的保密制度體系,使計算機安全保密工作有章可循。(2)做好涉密信息系統分析保護建設工作,實行涉密信息等級保護制度,切實提高涉密網路的防範水平,增強泄密隱患和泄密事故能力,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精神。(3)嚴格執行內、外網物理隔離,堅決杜絕非法互聯,有效解決移動介質內、外網互用,公私混用等違規使用問題(4)嚴格執行涉密文件、涉密電子信息在傳遞、輪閱、存儲等各個環節的保護標准,堵住泄密源頭。(5)是妥善處理信息公開和保密的關系,嚴格上網信息安全審查工作。(6)嚴格規范保密介質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購買、管理、銷毀軟、硬、U盤的制度,嚴防秘密信息失泄。 (三)強化信息化網路的保密檢查。保密檢查是推動保密工作深入開展、落實保密工作責任的重要手段。檢察機關要組成保密檢查工作組,全面細致地檢查涉密計算機、非涉密計算機、檢察網及網路、移動存儲介質使用管理及相關規章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涉密載體使用管理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各部門嚴格管理本部門計算機、涉密載體,做到專人管理,專人使用,堅決杜絕違規操作行為和泄密事件的發生。因忽視保密工作,疏於監督和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造成失、泄密的,要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作者系:陝西省城固縣人民檢察院 王芳芳 王治新)
C. 內蒙古赤峰市市政府領導成員名單及分管業務
市長:孟憲東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副市長:楊遠新
負責工業、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鐵路辦、機場辦。
聯系:市總工會,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赤峰監察分局、自治區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赤峰支隊(自治區收費公路監督管理局赤峰分局)、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赤峰供電公司、無線電管理處,郵政管理局、各通信公司,赤峰車務段、赤峰民航機場公司,駐赤峰各地質勘查單位、各大中型工業企業。
副市長:楊東起
協助鄭洪學副市長工作,負責京蒙對口幫扶合作、智慧城市建設方面工作。負責文化廣電、衛生計生和旅遊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文物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旅遊局。
聯系:共青團赤峰市委員會、婦女聯合會、文學藝術聯合會、紅十字會、內蒙古科技出版社、各新聞單位、赤峰廣播電視發射中心、赤峰廣播電視網路分公司。
副市長:王小拾
協助楊遠新副市長工作。
副市長:於文濤
負責教育、科技、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儲備、體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規劃局、體育局、地震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聯系:市科學技術協會、社會科學聯合會,赤峰學院,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赤峰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各供熱企業。
副市長:董連珍
負責民政、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防空辦公室(民防局)、檔案局。
聯系: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赤峰軍分區、各駐赤部隊,赤峰監獄,殘疾人聯合會、慈善總會。
副市長:汪國森
負責民族宗教、農牧業經濟和農村牧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宗教事務局、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水利局、農牧業局、林業局、扶貧開發辦公室。
聯系:市氣象局、遼河工程局、紅山水庫管理局、赤峰水文勘測局,武警赤峰市森林支隊。
副市長:於海
負責公安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常務副市長分管信訪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
聯系:武警赤峰市支隊,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市國家安全局。
秘書長:孟昭均
協助市長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日常工作,領導市政府辦公廳工作
D. 地市州檢察院的網路管理崗位,主要是干什麼啊有親身經歷更好
要求的能力和職責很多,但是實際上等完成網路進入常態後就很簡單了,可以修修電腦,調調系統,查看下網路日誌等,另外本崗位一般有多位人員進行分工的。以下為常見的工作:
一、基礎設施管理
(1)確保網路通信傳輸暢通;
(2)掌握主幹設備的配置情況及配置參數變更情況,備份各個設備的配置文件;
(3)對運行關鍵業務網路的主幹設備配備相應的備份設備,並配置為熱後備設備;
(4)負責網路布線配線架的管理,確保配線的合理有序;
(5)掌握用戶端設備接入網路的情況,以便發現問題時可迅速定位;
(6)採取技術措施,對網路內經常出現的用戶需要變更位置和部門的情況進行管理;
(7)掌握與外部網路的連接配置,監督網路通信狀況,發現問題後與有關機構及時聯系;
(8)實時監控整個區域網的運轉和網路通信流量情況;
(9)制定、發布網路基礎設施使用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操作系統管理
(1)在網路操作系統配置完成並投入正常運行後,為了確保網路操作系統工作正常,網路管理員首先應該能夠熟練的利用系統提供的各種管理工具軟體,實時監督系統的運轉情況,及時發現故障徵兆並進行處理。
(2)在網路運行過程中,網路管理員應隨時掌握網路系統配置情況及配置參數變更情況,對配置參數進行備份。網路管理員還應該做到隨著系統環境的變化、業務發展需要和用戶需求,動態調整系統配置參數,優化系統性能。
(3)網路管理員應為關鍵的網路操作系統伺服器建立熱備份系統,做好防災准備。
三、應用系統管理
(1) 確保各種網路應用服務運行的不間斷性和工作性能的良好性,出現故障時應將故障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2) 對於要求不可中斷的關鍵型網路應用系統,除了在軟體手段上要掌握、備份系統參數和定期備份系統業務數據外,必要時在硬體手段上還要建立和配置系統的熱備份。
(3) 對於用戶訪問頻率高、系統負荷的網路應用服務,必要時網路管理員還應該採取分擔的技術措施。
四、用戶服務管理
(1) 用戶的開戶與撤銷;
(2) 用戶組的設置與管理;
(3) 用戶可用服務與資源的的許可權管理和配額管理;
(4) 用戶計費管理;
(5) 包括用戶桌面聯網計算機的技術支持服務和用戶技術培訓服務的用戶端支持服務。
五、安全保密管理
(1) 安全與保密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安全主要指防止外部對網路的攻擊和入侵,保密主要指防止網路內部信息的泄漏。
(2) 對於普通級別的網路,網路管理員的任務主要是配置管理好系統防火牆。為了能夠及時發現和阻止網路黑客的攻擊,可以加配入侵檢測系統對關鍵服務提供安全保護。
(3) 對於安全保密級別要求高的網路,網路管理員除了應該採取上述措施外,還應該配備網路安全漏洞掃描系統,並對關鍵的網路伺服器採取容災的技術手段。
(4) 更嚴格的涉密計算機網路,還要求在物理上與外部公共計算機網路絕對隔離,對安置涉密網路計算機和網路主幹設備的房間要採取安全措施,管理和控制人員的進出,對涉密網路用戶的工作情況要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控。
六、信息儲備管理
(1) 採取一切可能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護網路中的信息安全。
(2) 對於實時工作級別要求不高的系統和數據,最低限度網路管理員也應該進行定期手工操作備份。
(3) 對於關鍵業務服務系統和實時性要求高的數據和信息,網路管理員應該建立存儲備份系統,進行集中式的備份管理。
(4) 最後將備份數據隨時保存在安全地點更是非常重要。[1]
七、機房管理
(1) 掌握機房數據通信電纜布線情況,在增減設備時確保布線合理,管理維護方便;
(2) 掌管機房設備供電線路安排,在增減設備時注意負載的合理配置;
(3) 管理網路機房的溫度、濕度和通風狀況,提供適合的工作環境;
(4) 確保網路機房內各種設備的正常運轉;
(5) 確保網路機房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火警監測機房系統工作正常,滅火措施有效;
(6) 採取措施,在外部供電意外中斷和恢復時,實現在無人值守情況下保證網路設備安全運行;
(7) 保持機房整潔有序,按時記錄網路機房運行日誌,制定網路機房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八、其它
(1) 配合其它部門進行部門區域網絡的建設,提出規劃、標准。
(2) 配合保衛部門,對網路不良行為進行取證。
(3) 做到網路中心服務反饋工作,及時通報網路運行信息。
E.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工作職責
網路安全保衛大隊職責是: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對本地區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網路信息安全
1、網路中的信息安全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信息儲存安全和信息傳輸安全。
2、信息儲存安全是指如何保證靜態存儲在聯網計算機中的信息不會被非授權的網路用戶非法使用。
3、信息傳輸安全是指如何保證信息在網路傳輸過程中不被泄露和不被攻擊。信息傳輸安全的主要威脅有:截獲信息、竊聽信息、篡改信息與偽造信息。保證網路系統中的信息安全的主要技術是數據加密與解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九條 網路運營者開展經營和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商業道德,誠實信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F. 基層檢察院如何加強信息化建設
3、確保安全保密。信息網路的快速的發展,給人們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時也給安全保密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檢察業務中許多資料、數據涉及國家秘密,因此,基層檢察院在信息化建設中,一定要綳緊執行保密規定的弦,千萬不能麻痹大意。首先要嚴格執行中央、高檢院和各省的安全保密規定,解決好檢察機關信息網路的安全保密技術防範和管理問題。其次,計算機信息網路必須專網專用,不得連接其他信息網路,更不能連接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涉密的計算機單機不得連接公共信息網和網際網路,以確保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暢道、安全、保密。
三、加強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的思考
當前,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存在著不少困難,但也面臨著很多機遇,這需要我們加強領導、深化認識,採取有力措施,迎難而上。
1、加強領導是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的關鍵。信息科學技術是當今世界現代化最顯著的標志,對社會的發展產生了廣泛深刻的影響。基層檢察院在案件數量逐年上升,法律監督工作難度不斷增大,而隊伍人員縮編的情況下,只有將信息網路這樣的先進技術運用到檢察決策、指揮、組織、協調、監督、辦案管理等過程中,才能保證基層檢察院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當前,基層檢察院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領導,在思想觀念上對信息化建設存在誤區,對信息化范圍及開展的意義認識不夠,對如何用信息化促進檢察工作的跨越式發展研究較少,投入不足。因此,基層檢察院要切實把信息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成立檢察長親自掛帥的信息化領導小組,自覺地從思想觀念、管理方式等方面適應信息技術發展的要求,把信息化建設工作擺上優先發展的位置。基層檢察院檢察長要與黨組成員一道,充分發揮全院幹警智慧,認真分析當前信息化建設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困難,群策群力,拿出克服困難的具體方法,才能把信息化建設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2、人才開發是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信息化建設是科技含量很高的工程,基層檢察院要把保證信息技術人才的開發擺上重要位置。具體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抓引進技術人才,這就要求我們積極爭取政策,築巢引鳳,把技術精、有責任心和熱愛檢察事業的信息技術人才充實到檢察機關中來,並努力營造一個適合技術人員發展的空間,保證信息技術人才進得來、留得住、用得好、有發展。另一方面抓人才培訓,在人才引進不足的情況下,要立足本院,加大全員培訓力度,從實際工作出發,從實際應用出發,努力提高全員幹警的信息化素質。這方面也可採取兩種方法:一是請外面的計算機等信息技術人才來院授課;二是送幹警接受培訓,並通過他們的「傳、幫、帶」,使全院幹警都能熟練掌握區域網操作的基本技能、應用軟體等信息技術。
3、資金到位是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的根本保障。信息化建設是一項高技術、高投入的現代化基礎建設,購置大量硬體設備、開發軟體系統,必須要足額的經費加以保障。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信息化建設經費應由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建設經費應由各級地方政府專項劃撥。然而在許多偏遠、貧困地區,地方財政相當困難,無力保障和支持基層檢察院的信息化建設。基層檢察院要籌措充足資金,進行信息化建設,首先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情況,勤請示、常匯報,積極反映建設經費緊缺的困難,力爭把此項建設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其次,基層檢察院要積極對上對外爭取,多渠道多方位籌措信息化經費。
4、經濟高效是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的標准。基層檢察院信息化建設是具有挑戰性、創新性和探索性的工作,基層檢察院要准確定位信息化建設中的各個建設項目,量力而行,逐步到位,盡量節約資金。建設中,要嚴格遵循高檢院的「五個一」的原則,以經濟、實用、高效為標准,高起點建設、高水平設計、高技術配置,避免盲目建設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5、基層院信息化建設要穩步推進。首先將全院微機聯網,建成基層院小型實用的區域網,盡快完成與市分院的三級專線網建設。其次,建立區域網站
,實現本院辦公文件和信息簡報的網上發布,逐步實現無紙化辦公。第三,開通三級機要通道,實現上下級檢察院之間的機要文件自動化傳輸。第四,建立自己的專線網站,實現與全市、全省、全國檢察機關的資源共享,搭建信息發布推介宣傳平台。第五,技術開發運用,建立起全省統一的辦公、辦案、綜合管理和績效考核信息綜合平台。
G. 網監是干什麼的
網監職責
1、協調、監督、檢查、指導黨政機關和金融機構等重要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和互聯網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2、監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和國際互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有關用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檢查網路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單位安全組織和安全員的工作。
4、監督、檢查、指導要害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落實。
5、依據國家有關計算機機房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機房的建設和在計算機機房附近的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6、依據國家有關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的標准和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場所)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工作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7、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進行監督檢查。
8、對計算機病毒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研究工作進行管理。
9、查處違反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國際出入口信道、互聯網路、接入網路管理規定的行為。
10、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網吧'、'網路咖啡屋'、'酒店電子商務中心'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備案登記和安全審核制度。
11、掌握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的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和用戶的備案情況,建立備案檔案,進行備案統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12、對單位和個人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傳播有害信息的情況給予查處,對上述地址、目錄、伺服器,應通知有關單位關閉或刪除。
13、負責接受有關單位和用戶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發生的案件報告,查處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事故和非法侵入國家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和應用程序、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等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利用計算機實施的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案件。
14、掌握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發展動態,研究違法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和打擊公共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對策。
15、研究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的取證、破譯、解密等偵破技術,並負責對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中的電子數據證據進行取證和技術鑒定。
16、對計算機信息網路和計算機系統輻射、泄露等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安全評估。
17、對有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實施監督。
18、組織開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
19、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對國際互聯網路實施監控。
H. 內蒙古赤峰市法院宣判侵犯公民信息罪怎麼判刑
當事人可以參照以下規定確定量刑的結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第二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有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條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第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第六條 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本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五萬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將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標准適用本解釋第五條的規定。
第七條 單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釋規定的相應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並對單位判處罰金。
第八條 設立用於實施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第九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戶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的規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定罪處罰。
第十條 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第十一條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不重復計算。
向不同單位或者個人分別出售、提供同一公民個人信息的,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累計計算。
對批量公民個人信息的條數,根據查獲的數量直接認定,但是有證據證明信息不真實或者重復的除外。
第十二條 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罰金數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I. 公安局負責網路安全的部門叫什麼
根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規定,不同級別的公安局設置如下:
一、公安部負責網路安全的部門為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2010年後改為「網路安全保衛部門」 。
二、省級公安機關為網監總隊或者網監科;
三、地級公安機關為支隊或網監科;
四、縣區級公安機關應在其內部設置網監科或者網監大隊。
J. 網路安全合規涉及的監管部門主要哪些
《網路安全法》第八條提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路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機關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網路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2015年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草案)》。 網路安全法草案於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8月5日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一共分七章七十九條。2017年6月1日,不僅僅是一年一度的兒童節,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正式生效的日子。
從今日起,我國網路安全工作有了基礎性的法律框架,針對網路亦有了更多法律約束,中國信息安全行業進入新的時代。